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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0 週二 201010:37
  • 宣明智跨足文創 9月拍電影


今天在聯合報上有個新聞,先前也報過,那就是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宣布投入文創產業。
這個消息其實見報的不多,如果以搜尋來說,大概只在聯合、經日有看到;中時報系沒有,那就更別說自由了。好像這種投融資與文創業的消息,從未在自由時報看過耶?
至於榮譽副董要投什麼,進入文創業沒啥好令人跌破眼鏡拉,倒是又要玩電影,才會跌破人眼鏡。其實副董,包括下面所列表的一些董事,如果派個幕僚去搜搜新聞、尤其是一些研究報告、電影年鑑,就可以知道台灣電影業的問題。
但為何還是前仆後繼?以及有13-15項之多建議推動的文創產業內容,為何這麼多老闆都喜歡投資電影?新聞局等單位的文創計畫,不是也有什麼流行音樂產業(還要蓋館所,前進live-house)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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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9 週一 201017:30
  • 〈台北、上海文創激盪〉-雙城文博會 兩岸畢竟有落差


今天在工商上面有一則談台北與上海雙城文博會的消息,滿有趣的是,大概文創這種展,拉拉一些廠商的模式,是一直以來慣用的推動手法。不過究竟文創產業是什麼?產官學的定位到底在哪裡?好像不是很清楚,不過我們已經開始在「推動」文創產業了。
下面有個台北文化基金會,那就更有趣了,前陣子有天在電視上看到北川景子來臺灣,原來是台北電影節還是什麼台北電影獎,我記得就是這個基金會;那後續還有花博,大概也少不了。這個基金會真是多才多藝,好像連台北藝術節什麼的,應該都有份。不過,先前我記得在破週報「嘉年華?園遊會?抑或是一場表演資源肉搏戰?」也前進了台北文化基金會....
嘉年華?園遊會?抑或是一場表演資源肉搏戰?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498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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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6 週五 201012:20
  • 推動數位產業發展 3年後產值達7800億


昨天晚上聽到消息,咱行政院又要推數位產業發展計畫拉,又來了,什麼遊戲、動畫、影音等一缸子東西,又要編列計畫了。
有趣的是,數位計畫又不是第一次舉行,在這次的計畫裡面,也提到要跟什麼文創合作、運用文化資產。好熟,因為以前不就是這樣在做的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一次在執行時,遭遇到什麼問題,使得民間對這麼具發展性話題、計畫抱怨連連?
還有,我們花了這麼多預算做的數位計畫,成果如何?一些出版品的數位化,先前不都在做了(我記得還有故宮的)?對遊戲產業、動畫產業的扶持,不從民進黨時代就已經在推了,那相關的產業、廠商整備,成果如何?不先拿出來聞香一下?
另外關於2013、7800億元、3萬名就業人數等這些魔術數字,又是從哪裡推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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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政策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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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2 週一 201012:16
  • 錢進文創業 宣明智跑第一 + (文建會漠視藝術圈)五萬票要投給誰? 藝術界:我們要自己的文化立委



滿長一段時間沒更新消息,原因在於,往後大概把這裡關注焦點集中化。一些枝枝節節的問題就不太討論了。就是要直接針對文創有關的報導、政策、論述或產業動態。
太虛無飄渺的,也不再收錄了。因為看跟不看,好像差別不是很大。
大概文創法通過以後,創投部分的消息偶爾會出來,先前臺灣就要成立一個專屬的創投機制。可能也是受到大陸創投業影響,所以臺灣也開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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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7 週日 201013:08
  • 評論/緊咬成績的教育 給了學生什麼

最近兩天在聯合報上有一些接力性探討,就是針對教育。甚至還引起德國海德堡大學交換學生的返響,並且從德國區分教育的方式,回頭看台灣的高中/大學教育。
有趣的是,起初這個高中生鄭國權開頭,剛好跟快1年前「拒洗腦…我不拚醫學系」一文開頭類似。都是從高中生想出路開始,則這篇更令人驚訝的是,作者這位高中生,直接反省的就是「全人」教育,這個早幾年神聖不可侵犯的教育理念。
拒洗腦…我不拚醫學系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4660913
但是怎麼全人?如何全人?包括主副科怎麼調配?為何台灣教育會有「主科」這種東西?「主」,意味的是什麼思維當家?那當然後面提到的犧牲一些課程、直奔補習班,大家心知肚明,甚至根本就已經操作過。
甚至可以回去思考:當高舉創意、美學以後,對學生會不會是更大的殘害?當主科不可免,又要高舉新的理念時,不是陽奉陰違,就是加重負擔。
不過也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一代,這些約20歲以下的年輕人,對他們自身、對他們的環境,是存有疑問的,還是有對現況不安的意見。這點從這幾篇投書的關心,倒是看的出來,而且不是關心枝節上的修改,而是這整個教育制度,究竟意義為何?還是毫無意義?
後來又想起先前被中時報導的趙安玲女士,有趣的是,她所跳槽的領域,是否具有產業規模?台灣有些行業、產業,縱使你在大公司呆不下去,可以轉進中小企業、周邊產業,因為產業鏈發展健全,甚至還有跨國分工;但台灣的「創意產業」,為何如下文開頭討論到藝術領域時,會有此笑著揮揮手的狀況?人不會拿自己前途開玩笑、也不會跟錢過不去,這個現實的反應(也當然包括多篇投書提到,自己要家庭革命),後面意味的是這整個產業在國人心中的位置與特色。
台大生跳槽 實踐設計夢想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5934319
高材生的漫畫狂熱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607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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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緊咬成績的教育 給了學生什麼
2010/06/25  
【聯合報╱鄭國權/高中生(中縣太平)】
前陣子和同學聊天時,我問一個很要好的同學:「你未來想要做什麼?」他望著我,笑著說:「可能是藝術系之類的大學吧!」我搖頭,說:「不是,像是你會表演魔術,要不要考慮當個魔術師呢?」他笑笑的揮著手:「不行,魔術只是個興趣,在台灣靠這個根本不能成什麼氣候。」聽到這句話,我的心突然下起了暴風雪。
近年來教育政策開始著重「創意」,要重新導向「全人」的教育發展,進而擴充所謂藝術生活、音樂等科目,但實際上,學校排課排得緊,課程壓縮,乾脆把這些「副科」犧牲掉,拿來排給主科。
藝術、音樂,兩節足以解放心靈、用心聆聽自我的課程,因為課程不足而被犧牲掉。培養創造能力或藝術涵養不說,光是所謂的正課就讓學生們腦袋抽搐,有些更是放學後直奔補習班繼續拚命,課業壓力大,自由時間少,教科書一本一本疊起,簡直快比一個成人還高。孩童在這麼高壓的情況下,別說什麼激發創造、促進自我涵養了,就連神經能不能正常都還是個問題呢。
政府積極教改,拚命提倡創意理念,效果卻有限,理由很簡單:最基本的方向仍舊未改變。雖然標榜新方法、新方式,但實質內容卻是教學內容刪減,學生所學支離破碎;學術並重的狀況不再,而是以學科為優先考慮。最危險的仍舊是以成績來對學生分門別類,不管是國中基測、大學學測或指考,仍然是用成績來考慮一切。學生想要自我實現,勇於追逐夢想,卻常被家長以先考好再說而胎死腹中。國中壓抑、高中仍舊要壓抑,一個夢想的種子,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漸萎縮;一個才華洋溢的孩子,隨著時間流逝,漸漸成為升學主義下的考試機器。
曾經有一句廣告詞說:「想像力是你的超能力。」創造來自孩童的興趣、好奇心的驅使才會出現,可惜我們的教育仍舊緊咬著成績不放。對於學生們,除了國英數社自然之外,讓人不禁想問:教育,到底給了我們什麼?
【2010/06/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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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教育 不能給什麼
 
【聯合報╱廖誼安/海德堡大學交換生(德國海德堡市)】 2010.06.26 03:10 am
 
 
見昨日「緊咬成績的教育給了學生什麼」一文,深有同感。我在德國求學近一年,接觸到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對這位學弟,我的答案只有一個:台灣的教育不但沒有給你什麼,甚至會害了你。
回想當年高中藝能科,不是算數學,就是睡覺補眠,老師也應景的關燈放影片,這是台灣高中的師生共識。但為什麼大家要這麼費勁的算數學算物理?因為台灣的數學物理充滿著花式技巧。
筆者曾閱讀德法捷三國的高中參考書,都是點到為止,可是數學課本到高中最後一年都出現了積分符號,而台灣卻沒有。顯然,歐洲的高中是為學生的大學生涯著想,而台灣高中卻把人人當作「小牛頓」和「小高斯」在做訓練。
這樣的學習模式讓某些科目日漸萎縮,而筆者在乎的語言課更是致命。歐洲的高中均要求學生要學習兩種外語,第一外語是英語,第二外語則隨個人興趣,因此歐洲大一生至少通三種語言。
台灣高中如此「專業化」,大學卻是罕見的「通才化」,教育部要求大家修廿幾個通識學分,為的是涵養在高中不曾被滋潤過的內涵。
事實上,德國根本沒有所謂的大學通識課程,大學是培養專才的學術機構,通才教育應該交由高中,但台灣卻將兩者顛倒,高中偏廢,大學補救,顧此失彼,既沒陶冶到大家性情,又浪費專業學習的時間。
【2010/06/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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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教育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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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5 週五 201010:36
  • 推流行音樂 5年產值增5百億

昨天其實在聯合晚報上有則類似政令宣導的東西,通常,置入行銷興趣不高,但是這個由於談到一些政策作法,預算支用以及目標設定,值得記錄下來。
首先要談的是,政策制訂有幾種方式,第一種是針對弱勢、有發展意義者扶助,這一點大概過去在創意產業內,尤其是民間、藝術家呼喊的方向是這樣;但還有就是發覺較具競爭優勢者,強力扶持、設定諸如旗艦計畫等推動方式。感覺政府推動的方向比較屬於後者,所以大概「一個文創、各自表述」下,資源往「發展有成」這身上投機會比較高,大概流行音樂產業也立基在這個角度下觀察,縱使實體唱片市場10多年來節節衰退,政府發展創意產業,大概也先推音樂產業為主(不是古典樂)。尤其有個周杰倫,那更是找到題材了。
下面談到5年500億元,好熟悉。不過,就2008年產值看,市值才70億元(這份報告我們也揭露多次,可在新聞局網站直接下載)。5年衝到500億元,依據為何?而且有趣的是,2010-2014年間投入21.33億元,產值突破500億元,讓就業人數從1400人,增加到2800人(倍增!)。方法與依據為何?
不禁想起以前馬世芳曾題過,過去在唱片業好的時候,政府也沒做什麼,現在不好了,也不期待政府來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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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流行音樂 5年產值增5百億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10.06.24 02:56 pm
新聞局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預計從今年到2014年止,投入21.33億元,使產值突破500億元,讓就業人數從1400人,增加到2800人。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台灣流行音樂受盜版、數位科技影響,導致國內市場萎縮,民間投資趨於保守,但以流行音樂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項目,是世界共同潮流,流行音樂是台灣兼具文化力與商業價值的「軟實力」,要發展台灣成為流行音樂創意中心。
根據新聞局委託調查的資料顯示,台灣流行音樂2008年總產值為70.62億元,其中,唱片公司收入32.15億元、數位音樂9.36億元、現場演唱17.47億元、版權收益11.64億元。
根據新聞局計畫,未來促進唱片業培植演唱新人或團體,每年至少3組,5年可達15組以上,輔導參與大型國際音樂活動,開創流行音樂品牌價值,每年至少15組樂團,5年可達75組樂團。
透過兩岸協商,爭取音樂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鼓勵以音樂為核心的表演,進行跨業合作,將推出以音樂為主題的觀光行程等,以及籌辦「金音創作獎」,以獎勵音樂創作、發展台灣為原創音樂的指標性國家。
【2010/06/2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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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政策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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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2 週二 201021:53
  • 聯合筆記/新聞局長要「滅飛」

先前新聞局長提出滅飛的計畫,後續當然回到流行音樂線上工作者、評論者身上,懷疑聲音較多。
也當然,如果提到硬體、蚊子館等,政府是生蚊子的能手,怎麼顛倒了角色,回來要消滅蚊子:這就本末倒置了。甚至下文回去翻翻老帳,那2座流行文化中心,音樂界一直爭論多年,也直陳如果南北各蓋一座,其實效益不大。
音樂界是有硬體需要,但不是這種需要。
我們BLOG也把這些意見略微收了一些:
孫德鴻,十三行以外部落格介紹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5898003
【文創園丁】獨立音樂對談20090828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4975902
【文創圓桌會議專題】第三次會議:會展、體育、觀光飲食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3582494
還是回到先前那個觀念:在每天這些枝枝節節以上,有沒有一套戰略性的思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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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新聞局長要「滅飛」
【聯合報╱梁玉芳】    2010.06.19 02:27 am
青輔會近年有個挺有創意的計畫,叫「滅飛」,邀請青年提供創意,好消滅各地的眾多「蚊子館」,建物得以起死回生。
新聞局長江啟臣最近也萌生「滅飛」創意,他鬆了領帶、聽樂團演出,遂打算讓各地的文化中心變身成為「live house」,解決獨立樂團無處表演及練團的窘境。
官員勇於創意施政,值得肯定,建議江局長不妨回頭看看,當初「蚊子館」怎麼產生的?是區位不佳、交通不便,所以乏人問津;或是,臨近區域的藝文人口無法支撐場館營運?也可能是一開始便錯估需求,後來的建築設計又未盡人意,終至只能關著養蚊子?甚至,答案是「以上皆是」!
流行音樂產業是台灣重要的文化圖騰創造實力的展現,但政府一向迷信「硬體」,以為只要蓋了建築物,一切政策效果便會自然水到渠成。事實是,文化創意產業最大的資產,是人才與創意,而不是水泥、鋼筋打造的建築體。再好的場館若沒有妥善的經營計畫、管理團隊、行銷創意,又怎麼可能不淪為虛有其表的蚊子館?
遠從游錫?主政時代,「新十大建設」的五千億預算中,大筆一揮,撥了九十億元要蓋「流行音樂中心」,即使音樂界並不看好花大錢蓋流音中心的產業效果,但來自音樂人的意見始終無法撼動既定政策。
結果是國際競圖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設計,噪音疑慮揮之不去,音樂人急得跳腳;想從善如流、納入音樂人審查競圖的南部海洋暨流行音樂中心,只得硬生生喊卡,全盤重來,被建築界譏為國際笑話,至今風波未息。
江啟臣要「滅飛」,最好先聽聽音樂人的心聲吧。看看一向不受政府照拂卻兀自生命飽滿的音樂產業,對政府近年突然的關愛是如何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2010/06/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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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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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17 週四 201011:09
  • live house總監:沒樂團樂迷 照樣是蚊子館


今天早上聽說新聞局長要利用各地「蚊子館」來當Live House,其實過去在文建會那邊好像就有類似的作師,不過成效如何?不知道,今天這個局長的天外一筆。聯合報的報導中已經訪問不少樂團或場地經理人,評估大家就可以參考一下。
仔細想來,我們雖然在文創上口號不斷,包括先前文建會也開始如火如荼開一些座談會、宣講文創院/補貼政策等作為,但是,似乎文創政策在台灣,好像看不到一個總體戰略面的思維,而且從2002年開始一直都缺乏,缺乏那種大角度、「大尺碼」的思考、對話與辯論:尤其缺乏辯論。
回到更根本的問題:究竟什麼是文創。如果我們還搞不太懂文創是什麼,那當然就更遑論有什麼總體戰略了。
今天這個蚊子館變live house,不禁反思回這個問題。當我們缺總體戰略、大尺碼/大角度的討論與思維時,每天就只能作這些落摳縮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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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館變live house 江啟臣幫獨立樂團找舞台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0.06.17 03:04 am
很多知名樂團剛出道時,都在live house 駐唱。新聞局長江啟臣構想,將各地的蚊子館改造成live house,讓更多獨立樂團有表演舞台。
記者盧振昇/攝影
為了讓獨立樂團有更多表演舞台,新聞局長江啟臣最近率同仁悄悄走進北市東區一家live house(現場樂團表演場所)考察,準備協助更多獨立樂團,找尋合適表演場所。
台灣大部分的獨立樂團常面臨找不到練唱場所的窘境,讓音樂人感嘆「很心酸」,只能付錢到專門出租給樂團練習的「練團室」練唱。
約兩周前,江啟臣悄悄帶著幕僚和出版處官員約十人,進入北市東區一家live house EZ5,展開「另類考察」;平日西裝筆挺的江啟臣,摘下領帶,點了杯純威士忌,和幕僚靜靜坐在角落。
在菲律賓歌手Tony的歡樂音樂中,江啟臣但仍被眼尖的店長認出來;江說明來意,希望店長不要張揚,其他聽眾沒人發現新聞局長就在身邊。
Tony之後,台上換成原住民歌手紀曉君表演,當紀曉君唱起「彩虹」,眾人陶醉在紀曉君天籟般的歌聲。江啟臣有感而發對同事說,台灣像這種live house實在太少,他實在很希望多一些舞台,「讓音樂人都找到自己的彩虹」。
留學時曾到國外大飯店live house聽歌的江啟臣說,回台後發現,大飯店到了晚上,幾乎一片寂靜;這次踏進live house,讓他有了靈感,認為可將部分閒置的地方「蚊子館」,打造成獨立樂團的表演舞台。
江啟臣舉例,有些文化中心都快變成蚊子館,因此若能讓文化中心變成live house,不僅可活用資產、讓表演空間重現生機,也可讓民眾有更多接觸獨立樂團的機會。
對於江啟臣的構想,學生時代曾籌組樂團的國民黨立委周守訓興奮表示,「我早就這樣建議過了」,日本光是東京就有四百多個小劇場,台灣的表演與排演場地都太少。他認為,重點是「開放」場地給藝術團體使用,倒不一定要花大錢裝潢整修,否則反而花冤枉錢。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指出,重新活化蚊子館,用心值得肯定,但要想想各個蚊子館形成原因不同,有些是區位因素不良,就算改成表演場所,也未必有藝文團體進駐。
【2010/06/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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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house總監:沒樂團樂迷 照樣是蚊子館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10.06.17 03:04 am
新聞局長江啟臣有意將全台「文化中心「live house化」,讓表演空間活化,獨立樂團界認為關鍵問題在能否有好的團隊長期經營,並培養各地民眾付費看表演的文化,否則照樣會變成蚊子館。
跑遍各地演出的回聲樂團(Echo)主唱柏蒼認為,中南部都會區一直有些小型演出場所,場地問題不大,問題是能否培養各地足夠的樂團及樂迷,又能否養成聽眾付費觀賞的文化,否則很可能徒有大場地,卻根本沒人來。
柏蒼表示,就算政府願意提供補助,讓民眾免費看表演,但恐怕很難永遠補助,然而民眾卻會一要付費、就不願去;樂團若因靠政府出錢表演,不用擔心票房,這樣培養出的樂團及聽團文化,都不健康。
剛發原民母語專輯的圖騰樂團前主唱Suming指出,中南部目前僅台中、台南、高雄的live house文化較成形,其他地區的聽團文化還須培養。他曾應邀去彰化一家小咖啡店演唱,該店後來卻難敵經營壓力而倒店。不過他樂觀認為,觀眾都需培養,若政府願意補助,長期應能看出效果。
拷秋勤樂團主唱范姜也指出,中南部的歌迷確實較少,「聽團文化需長期培養」,他樂見live house越多越好,避免少數人經營現象,文化也較多元。
在南北都有店面的著名live house「這牆」(The Wall)總監傅鉛文指出,live house問題在於軟體而非硬體,台灣獨立樂團有限,許多場地常常節目排不滿;再來是經營問題,像過去許多live house,都因為種種問題,倒店或是轉型。
傅鉛文也強調,官方若想培植live house文化,要特別注意委辦團隊是否合適,否則反而讓樂團或其他承租者更難成事。此外也該避免打亂市場秩序,否則若官方委辦團隊免付場租、民間業者得自費,「這行最後會掛掉」。
【2010/06/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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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12 週六 201015:13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配套規範草案公聽會 北部場 第二天5/27(四)

先前轉介過洪建全基金會參與5月底文建會主辦的公聽會,其中尤其針對文創法、文創院、其他文創相關政策的進行一些說明與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這第二天的內容,開放現場提問,可以對現在文建會主推文創的主軸有更多的理解。
既然是文創產業,那麼應該重視的面向就是產業面,而不只是振興文化藝術了,如果只是要振興藝文,那麼既有的機制就可以運作,或說不需要在多立一個法,多弄一個文創院。那麼,未來文創產業政策很值得注意的,就是在文建會裡面,標舉出了產業的高度,要讓文化振興機關,正式肩負推動產業發展的職責。
如果依據這個想法來看下面這場,應該對文創產業發展法子法草案公聽會的內容,有更多理解。這也大概需要必也正名乎一下的。否則我們瀏覽過這麼多報紙投書或各式意見,文化/文創都一直夾雜不清,一般主張文創產業,一邊又要多補助藝術文化政策,多層次的吃法有時候也會破壞了原味。
再從這個角度去看一些文建會自己提出的執行與配套子法,大概如推動投資文化、文創事業獎助、產品服務價差優惠補助、民間是當空間提供文創事業、公有事業、營利事業任捐文創辦法等,都可以看到痕跡。以及第二階段開放討論的租稅優惠、國發基金、對原創者的稅務協助等,大概都要是跟產業比較有關的話題。
不過一個基本問題在於,主管單位、政務官都會有其主打的政策,也就是說,每一個主政者對推動政策、預算支用的方向都不一樣。當高舉文創大旗以後,包括這又是行政院、總統府重視的項目(總統府在09年開了很多場文化創意產業的圓桌會議,並非是文化圓桌會議嘔)。是否,在主推文創下,在必也正名乎的假設下,會對其他預算產生排擠效應?或者產生新吃法?
其他相關紀錄亦可見諸於MEME覓空間的Blog:
http://meme-space.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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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配套規範草案公聽會 北部場 第二天5/27(四)
第一階段: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配套規範草案簡報
摘要: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介紹(法律條文..):
●適用對象:
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活動的文創事業公司、法人、獨資、合夥、個人。(考慮文創產業具小型、分散特色)
●產業範圍(聯結..):
(文建會主管)
1.視覺藝術產業
2.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3.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4.工藝產業 
(新聞局主管)
5.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6.電影產業
7.廣播電視產業
8.出版產業
(經濟部主管)
9.廣告產業
10.數位內容產業
11.創意生活產業
12.產品設計產業
13.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14.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內政部主管)
15.建築設計產業
(其他)
1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第16款由文建會指定產業的考量指標
表達性價值:如美學、社會、歷史。
功能性價值:如建築物可住性、設計物可用性等。
成長潛力:如營業收入、就業人口數、出口或產值等。
執行方式與配套子法介紹:
●設立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7條。
業務:
協助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擬定與執行
支援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研究發展
支援文化創意產業市場拓展與行銷
提供文化創意產業專業諮詢及輔導服務
培育文化創意產業專業人才、建立媒合機制
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流通機制
●推動投資文化創意產業辦法草案(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9條。
投資方式依投資金額區分:一億元以下由文建會辦理;一億元以上由國發基金辦理。
無論金額都由單一窗口進行咨詢與受理作業,單一窗口指的是文建會(由當天報告的感覺應該是會由將來的文創院受理)。
審核則由各執行單位(文建會 or 國發基金)負責。
●文創事業獎補助
法源:文創法第12條。
由文建會整合現有所有補助執行法律的資訊與資源,所有的公司、個人與地方政府文化局都直接面對單一窗口咨詢與申請即可。(雖然簡報中單一窗口指的是文建會,但感覺應該是會由將來的文創院來處理)
●學生觀賞藝文補助與藝文體驗券發放辦法草案(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14條。
目的:培養學生藝文消費習慣、擴大內需市場。
●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15條。
目的:鼓勵原創產品或服務給與價差補助。
「原創」的定義:指文化創意事業所研發創作,非自國外引進之產品或服務。(也就是說只要由國內團體或個人所研發,即使是國外題材、或國內傳統戲曲也符合其原創定義。)
●獎助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辦法(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16條。
釋放適當空間,提供文創事業作為各類型創作、育成、展演等設施之用。
●公有公用運輸系統場站或相關設施之廣告空間優先保留比率及優惠費率(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18條。
公有公共運輸系統場站的廣告空間釋放優惠。
每一種廣告空間類別應保留至少百分之十,於一定期間內優先接受文化創意產品與服務申請。
優惠:公告價格九折。
●公有文化創意產業資產運用辦法(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21條。
釋出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如:圖書、史料、影音、文物。
●營利事業文化創意相關捐贈認列辦法(草案條文..)
法源:文創法第26條。
金額:一千萬元或所得額百分之十以內。
捐贈事項:
購買原創產品或服務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
贊助偏遠地區舉辦之文化創意活動
捐贈文創事業成立育成中心。
第二階段:討論與回應
(因現場參與的機關與個人眾多,來不及記下所有人的單位與姓名,因此只粗略記載問題與回應內容。因為是即時記錄故內容也可能有些誤差與個人選擇性取捨,請見諒。)
問題:
簡報中突然出現的文創院,它的業務範圍這麼大,它跟主管機關與各地方文化機關的關係是什麼?它的組織架構如此簡單,如何完成所交待的業務?
文建會回覆:
文創法中央執行機關是文建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各院會。文創院是財團法人,有董監事會監督,同時依法文創院架構成立需要通過立法院三讀同意,這也是監督的方式。文創院的腳色是文創產業的智庫、咨詢、與跨部會的溝通過程。簡報架構僅列出董監事會大架構,其實行政體系的規模規劃約是100人。
問題:
文創院跟政府組織到底層級的實際關係?現在民間已經有許多關於文創的獨立研究單位,文創院跟這些民間組織的關係為何?單一窗口辦公室辦理文創產業所有的審核業務,作業應該要透明化。
文建會回覆:
目前初步的想像與規劃,文創院應是智庫的角色,提供相關意見給將來的文化部作參考。單一窗口問題,主要還是由文建會負責執行,專案辦公室只是提供建議給執行單位參考。
問題:
有關租稅優惠,租稅優惠的認定由誰決定?文建會?文創院?還是稅務機關?在執行上會有問題。過去的經驗,當有爭議時往往是以稅務機關(財政部)為最終決定,財政部過去的經驗都是限縮原本的定義。文建會有何能力改變稅務機關的認定?
文建會回覆:
如有爭議最後還是要直接給稅捐機關認定。相關機關的認定其實對說捐機關沒有約束力。稅務部分,我們會在產業促進調例中與政府處理。
問題:
補助與獎勵的審議問題,誰有資格審核的權力?如果都由文創院做權力太集中,也不符合文創分散與多元的精神。現在文創產業的多元化遠超過過去單純的藝術補助,如何評鑑不同產業、不同特性與定位的產品?
文建會回覆:
文創院是研究單位,將來會由文創院協助文建會執行此角色。未來補助細節上的確需要較用心處理。
問題:
育成獎勵辦法,外資企業是否也納入?
文建會回覆:
不行。
問題:
為何文創投資使用國發基金?大多數國發基金的投資都是失敗,建議不如投資國際資金,並要求對方投資國內產業的前提下合作,對我們同時有收益又可幫助國內產業發展。
文建會回覆:
國發基金如果單從收益面看是不公平的,國發基金以扶植國內產業的立場進行投資,看的不只是投資是否能回收,還有國家整體產業的發展與扶執。另外現在已經有一些國內進行文創投資的公司,國發基金可以投資給這些公司,來回饋文創產業。
問題:
文創院負責所有文創運作,但董事會與董事長是官派,如何監督?
文建會回覆:
類似文創院的官設法人作法在政府機關已經行來有自,如工研院就是。文創院經費來自文建會捐贈,也可藉此達到監督目的。
問題:
購買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給予租稅優惠,傳統戲曲在裡面無法被定義。在藝術教育優惠上,古典作品其實比原創的作品更富教育目的。
文建會回覆:
傳統戲曲也符合原創,只要是國內的表演藝術團體的表演都有納入。
問題:
關於體驗券,因為還沒有看到細則,這樣很危險。如果一個學校一名學生600元,學生密度高的學區學校可能一口氣就拿到非常多的經費,甚至它要聘請哪一個表演團體都請得起!學校可以主導所拿到的資源嗎?
文建會回覆:
體驗券將發給學生自己使用,不會給學校集中主導。
問題:
文創法看不到對創意源頭的創作者/藝術工作者有什麼幫助,文創法對創作者來說,有什麼改變?
文建會回覆:
文建會業務除文創法之外,另有藝文補助條例與文化資產保護法,藝文補助條例就是幫助藝術工作者之業務。
問題:
租稅優惠,目前購買創作者的行為(如購買藝術作品)都沒有被納入稅務裡,並無法被租稅優惠照顧到。
文建會回覆:
我們希望透過文創法同時也可以將文創工作者取得稅務身份定位。
問題:
數位財產權公有文化資產釋出會造成產品產值降低。
文建會回覆:
這不是政府應該考慮的問題,以政府的立場應該儘量將公共資產給大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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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政策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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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7 週一 201007:59
  • 熱門話題-雲門拚外交 政府割稻仔尾

今天在中時上看到一篇投書,雖然文字很短,但其實值得反省。
我們害怕金援外交,卻對「文化外交」毫無感覺,因為藝術嘛,要跟政治脫鉤;誰說的?當藝術界等政府補助時,藝術跟政治就永遠搞不清楚,而為政者當然自有其運作邏輯,回頭也會影響藝術的資源分佈,下面投書就談到了「雲門只是默默無聞的舞團,今日豈能應邀到世界各地巡迴演出?」
所以再進一層看,如果當現在高舉文創的大旗,回頭也會對各文化領域(狹義的藝術、廣義的文化工作者如動畫工作者、阿基師也算)產生資源分配的差異狀況。所以問題就會進化成「不患寡患不均」:不是藝術補助要增加,而是大餅被誰分走的政治經濟分配問題。
不過現在主流意見大多是要多給文化預算(刪減國防預算),而非文化預算內要怎麼分配的議論。
其實今天在經日也有文創特區的報導,現在真的成了產品介紹專區。有趣的是,中時報導是「雲門拚外交 政府割稻仔尾」,經日剛好就是用文創產品來「江陳會」。
========
熱門話題-雲門拚外交 政府割稻仔尾
2010-06-07 中國時報 【林之丞/高雄市(貿易業)】
     繼年初美加公演後,總統夫人周美青近日將隨雲門舞集前往俄羅斯,此行除了我國首位第一夫人訪俄羅斯的代表性意義外,更凸顯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性。
     過去老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時期,台灣往往依賴「金援外交」,如今總統夫人以榮譽團長的身分與享譽國際的雲門同行,可謂是「軟實力外交」;但回頭想想,若是今日無雲門舞集的存在,或雲門只是默默無聞的舞團,今日豈能應邀到世界各地巡迴演出?我國政府又怎能趁勢進行「文化外交」呢?
     但諷刺的是,居功厥偉的雲門舞集,一路走來,幾乎是靠自己與民間支持苦撐過來,政府補助不過杯水車薪,對照今日總統夫人隨行的風光,不禁令人喟嘆!
     期盼政府不只是「搭便車」,而是應該真正用心投資、培養我國獨有的「軟實力」,如此,才能厚實國家的外交基礎。
===========
文化過招 「禮尚往來」多少意涵
【經濟日報╱鄭秋霜】    2010.06.07 02:11 am
第五次「江陳會」即將登場,敏感的兩岸關係互動,不只藏在嚴肅議題中,也常在雙方高層的文化贈禮中「無聲」過招。以前四次「江陳會」為例,每次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送給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禮物,不管是皮雕、還是竹藝等文創商品,都對兩岸關係有特殊期許意涵。
第一次江陳會97年6月在北京登場,因為這是兩會協商中斷十年後首度重啟,為了化解兩岸陰霾,江丙坤送給陳雲林的竹雕精品《晴空萬里、鳶飛人樂》,是台灣竹雕大師陳銘堂的作品,以風和日麗下台灣中部鄉村小孩放風箏為主要圖像,既凸顯台灣怡然生活文化,也希望兩岸關係就此萬里無雲。
同年11月第二次江陳會在台北舉行,這次我方贈禮更加意味深長,是一幅出自書法名家詹秀蓉的金筆縷空書法作品--《和平協商、共創雙贏》。仔細一看,此作品背景由6,000多個小楷字所組成,這些小字就是江陳會第一次協商後所簽署的內容全文。換句話說,書法家需先設定好這6,000多個小楷字的位置,以便作品完成時可以讓這八個縷空大字清楚顯現,不只藝術表現令人印象深刻,對兩岸關係的期許也溢於「文」表。
98年4月第三次江陳會地點在南京,為了延續前兩次雙方奠下的基礎,這次江丙坤送給陳雲林的禮物是台灣皮雕大師葉發原的作品《豐收》,圖像是一位挑擔農夫每邊各挑著兩個栩栩如生的大南瓜,同樣表達了對兩岸應共存共榮的期待。
最近一次的江陳會,去年12月在台中舉行,這次上場的是法藍瓷作品,由海基會為這次會談量身訂作提供創意點子,並由法藍瓷設計開發出唯一一件創作,以兩隻鵪鶉及稻禾為視覺圖像,取「鵪」與「禾」的諧音將作品命名為《安和昇詳》,對兩岸和平的寓意不言而喻。
不只我方擅長「寓兩岸關係期許於文創作品之中」,大陸海協會也是「玩」文化高手。第一次江陳會,陳雲林送給江丙坤大陸知名的富貴紅瓷器;第二次送的是《握手》水晶作品;第三次因舉行地點在南京,陳雲林的贈禮是南京工藝三寶之一的「雲錦」,最後一次則送出名為《和平發展》的掛屏。
兩會不只在嚴肅理性的兩岸關係議題攻防過招,也各自在文化技藝裡「切磋」交流!讓「送禮」在文化政治學中,成了不容忽視的重要學分。
【2010/06/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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