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出刊的破週報裡面,有一篇體檢新聞局補助的報導。一開始洋洋灑灑列了一堆100年度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名單,後半就是在探討這些補助的意義。記者也在中間直陳:「所謂活絡音樂市場,受益者是誰?如我這類不聽流行音樂的群眾,或許相當關心獨立創作者的栽培環境,但主流市場就沒什麼意義了。五月天這種等級的藝人就算沒補助,唱片公司也照樣會發片,補助案幫唱片公司省成本、藝人方便發片,銷售額讓新聞局有面子有成績,付錢的納稅人只能接受無聊泡泡糖的洗腦再洗腦。」
其實這些問題,也不只在音樂,在藝術、在電影都出現過,差別在於,當出現文創產業的口號之後,考核標準隨著政策導向走,就發生了補助爭議--更主要的是,補助總額大餅不變下,當業者因市場經營艱難的因素需要補助時(大概就是學科技產業的補助模式),自然會產生預算排擠的結果。那當然不少文化領域,罵聲連連,出現文創、文化要分家的說法。但更關鍵的,也在於:究竟文化界跟文創產業有何關係?Cultural Industry的爭議解決了嗎?這些都避而不談,以後問題只會層出不窮,那各位去書店買的那些文創的教科書,應該也沒給我們太清楚的回答。
記者在最後還提到DCMS,也指出:對於龐大的音樂產業,DCMS每年做出詳盡的調查報告,包含「文創產地圖」(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未來目標計畫、提升效益與競爭力規劃、投資建議產業論壇等具體項目,每年通盤的檢討與評估使得英國文化產業不隨國家年邁而衰敗,反而取代政治成為英國的醒目實力。
這一點更有趣的是,DCMS一直以來都是臺灣發展文創的關鍵學習對象,甚也就是被記者批判這些不管是官員或者是說法所引述的對象,而記者本身也似乎認同DCMS的這些作法,究竟是英國有問題?還是台灣在實施上有問題?不過可確定的是,英國每年可以提出這些調查報告、數據,以及政策方向,臺灣....好像....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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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新聞局長提出滅飛的計畫,後續當然回到流行音樂線上工作者、評論者身上,懷疑聲音較多。
也當然,如果提到硬體、蚊子館等,政府是生蚊子的能手,怎麼顛倒了角色,回來要消滅蚊子:這就本末倒置了。甚至下文回去翻翻老帳,那2座流行文化中心,音樂界一直爭論多年,也直陳如果南北各蓋一座,其實效益不大。
音樂界是有硬體需要,但不是這種需要。
我們BLOG也把這些意見略微收了一些:
孫德鴻,十三行以外部落格介紹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5898003【文創園丁】獨立音樂對談20090828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4975902【文創圓桌會議專題】第三次會議:會展、體育、觀光飲食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3582494還是回到先前那個觀念:在每天這些枝枝節節以上,有沒有一套戰略性的思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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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新聞局長要「滅飛」
【聯合報╱梁玉芳】 2010.06.19 02:27 am
青輔會近年有個挺有創意的計畫,叫「滅飛」,邀請青年提供創意,好消滅各地的眾多「蚊子館」,建物得以起死回生。
新聞局長江啟臣最近也萌生「滅飛」創意,他鬆了領帶、聽樂團演出,遂打算讓各地的文化中心變身成為「live house」,解決獨立樂團無處表演及練團的窘境。
官員勇於創意施政,值得肯定,建議江局長不妨回頭看看,當初「蚊子館」怎麼產生的?是區位不佳、交通不便,所以乏人問津;或是,臨近區域的藝文人口無法支撐場館營運?也可能是一開始便錯估需求,後來的建築設計又未盡人意,終至只能關著養蚊子?甚至,答案是「以上皆是」!
流行音樂產業是台灣重要的文化圖騰創造實力的展現,但政府一向迷信「硬體」,以為只要蓋了建築物,一切政策效果便會自然水到渠成。事實是,文化創意產業最大的資產,是人才與創意,而不是水泥、鋼筋打造的建築體。再好的場館若沒有妥善的經營計畫、管理團隊、行銷創意,又怎麼可能不淪為虛有其表的蚊子館?
遠從游錫?主政時代,「新十大建設」的五千億預算中,大筆一揮,撥了九十億元要蓋「流行音樂中心」,即使音樂界並不看好花大錢蓋流音中心的產業效果,但來自音樂人的意見始終無法撼動既定政策。
結果是國際競圖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設計,噪音疑慮揮之不去,音樂人急得跳腳;想從善如流、納入音樂人審查競圖的南部海洋暨流行音樂中心,只得硬生生喊卡,全盤重來,被建築界譏為國際笑話,至今風波未息。
江啟臣要「滅飛」,最好先聽聽音樂人的心聲吧。看看一向不受政府照拂卻兀自生命飽滿的音樂產業,對政府近年突然的關愛是如何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2010/06/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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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最後一天,文創在今年最主要的事件,還是文創法從草案邁向二讀,很多過去沈寂的問題也浮上台面討論。
在倒數12小時,選一則焦元溥的名人堂文章:捐贈門票? 請三思!
這篇主要是說得來容易,棄之容易的現象,對捐贈門票的影響。這一點在不管是不是台中中山堂,都會發生的現象。則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中後段的看法,比如他提出應該由弱勢學生自己出一半、企業捐贈一半的想法;比如他提出對藝文推廣的想法。
藝文教育,尤其是非學校正是以外的藝文推廣教育,需要的是更為精細的作法,當然,文創法也只能說是一個原則性、總綱領的性質,實際施行,當然還需要配套,以及相關單位的規劃;但基本上,這一篇就是在討論詳細作法。以及,焦元溥首先提出的是消費者的分類,其次依據不同屬性的對象,設計不同的配套。
我覺得我們需要的是類似的想法;先不管你對想法本身是否同意,首先是這樣想事情的方式。而如果這樣去思維的話,會不會文創才會有新的氣象?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焦元溥最後提出沒有藝文中年的現象,並且指出是否因為家庭和就業導致藝文人口無法累積;這點很少聽到人們在討論,但其實涉及的是大問題:台灣人不是沒有娛樂生活,更不是不愛音樂。唱KTV是很重要的台灣庶民生活,但是調查中表示,台灣藝文表演的欣賞主力在27歲以下,那麼以上者,他們除了冗長的工作以外,他們的休閒生活到底是什麼?看阿凡達?
藝文消費活動,是應該獨立看待?還是應該跟一般庶民、大眾的消費活動一起比較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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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元溥:捐贈門票? 請三思!
【聯合報╱焦元溥】 2009.12.31 03:08 am
近日新聞指出,根據文創法初審條文,文建會將規畫約新台幣十七億元「藝文體驗券」發放給高中以下學生。草案第廿四條更規定,「企業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自行展演的門票,並經由學校、機關、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其支出得抵稅」。對如此美意和用心,實在應當喝采。但對「捐贈門票」事宜,筆者希望諸位立法委員能再三思考。
拿票不來欣賞 座位空著可惜
捐贈門票會有什麼問題?就以月前鋼琴家齊柏絲坦為例,她在台中中山堂的演出不但成為台中有史以來首場演出前門票全數售罄的鋼琴獨奏會,就連舞台上加設七十個座位也在兩天內搶購一空———然而,中山堂當日並沒有坐滿。即使音樂會前都還有許多樂迷排隊詢問是否有退票可購,台上望去卻可見一排空位。
那些空位,正是公關票與貴賓席。票券雖然全數出去,最後卻是想買者無票可購,得免費票者不屑一顧。不只齊柏絲坦音樂會,國內幾乎所有藝文表演都是如此。原因無他:從天而降的票券並不可貴,非得有所付出才會懂得珍惜。
對演出單位而言,有企業出面解決票房壓力,自是絕佳好事。但就推廣藝文活動而論,並非有免費票券,持有者就會如期欣賞。捐贈票券若不得法,導致受贈者視若無睹,表演空位處處,對藝文環境實是有害無益。
英國也有「捐贈」票券,作法卻多是讓學生與弱勢憑證半價(甚至以上),差額由企業或基金會等團體補齊。筆者在倫敦甚至欣賞過僅原價二折的「學生特別場」歌劇演出,差額全由財團資助。如此購票者既能選擇確實想欣賞的節目與座位,自己又有所付出,才會格外珍惜票券與演出。而購票選票的過程則形成參與感,聽眾並能從比較節目與搜集訊息中培養興趣,真正達到增進藝文人口的功效。
學生弱勢半價 花錢才會珍惜
補助學生或弱勢團體半價而非發放贈票還有一個優點,就是讓售票處和演出場館審核學生資格(減少發放票券人事成本),但所有學生皆可受惠,而非限定高中以下。畢竟許多學生都是透過學校社團才有機會深入了解藝文活動,而此類社團幾乎都存在於高中以上,特別是沒有必然升學壓力的大學。台灣藝文表演的欣賞主力其實多在廿七歲以下,但無論如何調查,十餘年過去還是在廿七歲以下。可見家庭和就業導致藝文人口無法累積,文藝青年並沒有成為文藝中年。如何培養更多高中生和大學生(甚至碩博士生)欣賞藝文活動,並設法幫助他們在人生轉捩點仍能維持參與藝文活動,或許才是更切中時弊的補助方向。
欣見立法委員與文建會等相關單位為藝文活動用心用力。希望主事者能多方評析,讓文創法得收立竿見影之效,成為社稷之福。
(作者為倫敦國王學院音樂學博士候選人)
【2009/12/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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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小新聞,昨天晚上聽說,上網找一下,其實這消息見報的不多。
文建會要建置一個音樂授權平台,並且涉及下載機制,聽到的時候感到很吃驚,因為流行音樂界之面對最大問題,也就是數位版權管理(DRM)以及DRM-free的爭議;這一點在文創園丁談音樂產業時,IFPI理事長就一再提及,並且認為國人需要建立良好的觀念。
不過仔細一看,原來是文建會要把自己下面管理的民族音樂等,作一個線上付費平台。應該無涉及整體流行音樂產業的付費機制嘗試。
不過,理事長有提過,他說先前一些音樂下載平台,也都不容易經營,同時仍有版權爭議,因為,一首歌放上去,是全世界下載,而不是單首,所以先前有廠商想模仿美國付費下載MP3的機制,都失敗,而i-pod的模式,也僅在美國成功,這涉及到消費者願意付費的問題。
http://blog.roodo.com/ccigardener/archives/9737359.html這些方方面面的問題,是先前流行音樂界已經面對,他山石可攻錯。建議一下文建會要釋放這些資料時,也找這些業界先進來諮詢一下。硬體、包括建立數位資料庫的技術,都不難。問題在後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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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臺灣音樂授權平台 擬建付費下載機制
20091215 20:38:51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15日電)「臺灣音樂中心」正積極建置「臺灣音樂授權平台」,中心主任方芷絮今天表示,正委託律師查證資料庫的影音樂曲授權證件是否齊全,以利明年研擬建立付費授權下載的機制。
「臺灣音樂中心」隸屬行政院文建會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許多人不知這個中心做些什麼事?中心主任、文建會第一處處長方芷絮下午在記者會表示,中心主要業務為音樂資料的整合、管理、與推廣流通。
方芷絮說,中心最早是民國79年成立的民族音樂中心,民國92年改名民族音樂研究所,96年納入文建會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並改名臺灣音樂中心,10幾年來蒐集與採集音樂資料相當豐富。
其中,中心結合各大學音樂系所師生到處採集廟會、部落等台灣民間音樂,建立學術資料庫,包括許多快要流失的音樂,如黑膠唱片、日治時期在台採集的蠟管音樂等,都可提供創作者更多台灣音樂素材。
還有臺灣音樂中心近年進行「許常惠(民族音樂學者)民歌採集運動時期歷史錄音還原計畫」,已完成第1批成果,總共採集430首,將在明年「許常惠老師逝世十週年紀念活動」重新面世,都是很珍貴的保存資料。
方芷絮表示,為使蒐集豐富的音樂資源能更活化利用,中心從97年起籌備建立「臺灣音樂授權平台」,除整合中心各項資料庫,最重要是希望透過授權下載聆聽的機制,積極推動各項音樂資料的推廣與再運用。
她說,「臺灣音樂授權平台」今年已經完成硬體建置,並已將原來數位資料庫的8000多筆影音音樂檔,分批分次陸續上網,明年將研擬與建立付費授權下載的機制,未來有人要教學、創作的參考資料時,即可經一定程序獲得授權,也使台灣音樂的流通更趨活絡。9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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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中時上看到簡妙如老師的投書,談對新世代音樂人才的看法以及建議。
音樂產業在台灣要思索的是一個問題:我們是依據政府力量才建立起來的?還是靠自己的力量?如果過去台灣流行音樂市場,是靠自己建立起來的,而面對危機與問題,自然也要由民間力量才能解決(這樣應該很合理和邏輯吧?)
至於音樂教育,無論是創作者或聆聽者,我們在仔細想想,政府是否作了什麼?或者是說,作了以後有什麼成效?如果我們曾經獲得那麼好的流行音樂市場,是因為政府「教育」的成果嗎?小弟自己是想到,前陣子新流感後,學校為了趕課,第一個犧牲的就是美術與音樂課,拿來補主科.....
則,下面談到的音樂產業鏈的建立,尤其是未來LIVE音樂、E音樂越來越興盛,則,我們應該再問一下民間能怎麼作吧?
對於政府的話,不管是北高或者中央,其實硬體興建帶動區域發展的思維不改變,人才/軟體面的建設,可能都比較是附屬,或者是這35億、70億,大多數都會拿來投給硬體而已。而且,建設硬體,如果缺乏對應的軟體規劃去蓋,那蓋流行音樂中心,跟蓋101有何不同?但反過去想,如果能在蓋硬體時先考慮軟體,那又怎會出現下述的建議,或者其他多年以來對流行音樂中心的建議?
最近有網友提到高雄世運,不過前陣子看民視異言堂,他們的採訪指出,對街的國運中心,經費嚴重不足,而這次世運的經費,90%拿來蓋硬體,只10%運用在軟體。在世運之後,僅一次出租,其餘都大門深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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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音樂人才的曙光
2009-11-25 中國時報 【簡妙如】
周日,從公館捷運站水源市場出口走出,迎面而來一排人鞠躬齊喊:「歡迎參加XX、XX高中熱音社聯合迎新表演…」。原來他們都才高一,是熱音社社員,而待會要表演的場地,就在附近的一家知名live house。他們租了場地,免費邀請街頭民眾觀賞。問為什麼不在學校舉辦卻選在live house?她們回答我:「這樣才有舞台感覺啊!而且可以坐在吧台前聽喔…」。
在大學裡教流行音樂相關課程,同時也擔任熱音社指導老師,我馬上理解這些學生對音樂的熱愛,及對表演及練習場地需求。近來又有歌唱選秀節目將目光放在創作樂團,用電視節目的形式,企圖協助樂團一圓成名夢想。這些熱切想投入音樂創作與表演的年輕人,似乎正是台灣流行音樂一向倚靠的希望。
過去二、三十年來,台灣一向以華語流行音樂的領導地位自居,但這樣的優勢來自哪?我以為有二:一是因台灣一直有相當不錯的、長江後浪推前浪的年輕音樂創作者,及音樂表演、製作人才。二是,這也來自於台灣市場裡挑剔的聽眾/消費者,有著相較於其它華語流行音樂市場,更為自由前衛、領導潮流的口味。不少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語等地的華語創作人才或歌手,不僅以來台北發展為試金石,也以台灣市場作為立足華語市場的跳板。但優勢能一直維持嗎?年輕人才培育、深耕音樂文化資本/教育累積,便非常關鍵。
以創意產業政策聞名的英國,文化部推動的「創意英國」政策中,開宗明義便指出,「人才」(talent),才是創意產業/知識經濟、及更有活力及創意生活的核心。因此,協助年輕/青少年人才的培育及發展,便是首要之務。他們的作法便是重點式地,設立在地練團室,免費讓青少年使用、並媒合專業的唱片公司、錄音室、展演事業與各地方政府合作,獲得一定的政府補助,讓業餘者/青少年學生有機會去實習、承接工作,並協助他們未來從事相關行業。
如果從台灣熱音社學生需求看,政府其實可向學生創意看齊,由「點」的布局作起。補助各地方live house,樂器行/練團室、錄音室…等業者,在非營業時間,低價或免費租借給學生樂團或業餘樂團,進行表演及練習。而這些練習者,其實也都是相關業者未來的潛在消費者,對雙方而言都是雙贏。而「點」的設立,也可因應各地方音樂文化及特色的差異,靈活運用或重點發展。
另外,「線」的長期鋪展,也非常重要。政府可多利用台灣資深的流行音樂人才,比如補助各級學校,邀請或聘用流行音樂界資深創作者、製作人、熟知音樂界及音樂演變的音樂工作者,樂評、DJ及樂手…等,到校園教授一定時數的台灣流行音樂史,及流行音樂的相關知識,或協助基本的器樂教授。並可搭配扶助自由音樂工作者組成工會,媒合他們從事音樂教育。這樣作法,相信都能更有系統保存也傳遞音樂與我們的社會、文化歷史相關素養及知識,同時也能善用及照顧台灣流行音樂人才。
適逢台北市政府投資三十五億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預期可帶來炫目建築及可觀的觀光效益。然而從這些高中生的臉上,筆者以為,政府在大手筆的大型音樂中心的興建外,應再積極促成關於「人才」及「觀眾/聽眾」的養成,而這些投資的總合恐怕都遠小於興建單一的流行音樂中心。或許,炫目的流行音樂文化中心,在接合歷史及未來的人才,有布「線」的及布「點」的搭配下,才能真的可長可久地,「動」起來!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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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勒第五?不睡才怪,尤其中間一大段好像出殯的、又有抒情樂章,都很適合睡。
我認為藝術不是全民的,這點跟一般目前想推動藝術、文化的朋友觀點又不一樣。藝術是給準備好的人,所以,下面談到年紀與音樂,也正是如此。
看康熙來了,所需要的準備很少,大概有點影視、八卦的知識就可以了,所以大陸也在看,還想邀請小S到北大演講。但是,聆聽一首馬勒,甚至巴赫的作品,或者是一個當代藝術;你是不可能只有「聆聽」這回事情,你需要很多輔助:曲目介紹、藝術家生平簡介,甚至如果有諸如台北愛樂偶爾介紹版本差異,甚至擷取樂段來介紹,那會比較讓你進入「藝術」這回事情。
我就聽過愛樂電台把馬勒第四號放伯恩斯坦的最後版本,然後指出,老伯恩斯坦最後的馬勒,搞的很「極端」:總時數跟其他指揮差不多,但是慢的很慢、快的很快。
焦元溥這篇文章要談的,我認為是美學教育、音樂教育這回事情。有趣的是,前兩天我們嘗試舉辦的「文創論談」裡面,何東洪教授指出,如果用現在的體制去推音樂教育,只會肥了補習班。那意味的是,我們的教育體系有問題,縱使有如美學教育的美意,最後還是而為枳。反而,下面這帶小孩睡的七葷八素的年輕父母,縱使附庸風雅,可能也不知道馬勒是哪國人(反正不是英國人),但是,他們「灌輸」藝術給他們小孩,猶如我們「灌輸」數學、物理、化學等一樣。
於是最後當小孩成為老人了,他們還是會去什麼逍遙音樂節。那我們則一如下文所示,28歲後就難得出門欣賞藝文活動。不過,仔細想來,是不出門當宅男腐女?還是,28歲以後開始追求其它的娛樂,放棄音樂--比如去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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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元溥:老人之必要
【聯合報╱焦元溥】
2009.09.14 02:57 am
幾乎所有來台灣的音樂家,對寶島聽眾的印象除了「熱情」之外就是「年輕」。的確,若和歐美音樂廳動輒布滿白髮老人看來,台灣的聽眾確實年輕,學生尤其熱情。「古典音樂的未來,就在你們這裡呀!」不只一次,我聽到各國名家如此讚賞。
倫敦逍遙音樂節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
首先,老人雖然年紀大,並不表示他們不熱情。倫敦的逍遙音樂節(Proms)以曲目多元、聽者眾多、位置最好的中央區竟是站票而聞名於世;而買站票的可不只是身強體壯的青年男女,多的是可以為你細數半世紀來舞台故事,一站四、五十年的老先生老太太。他們不見得對作曲背景、音樂理論或作品結構非常了解,卻有真真實實的欣賞熱忱,而且對各式各樣的音樂都有興趣。若非親眼見識,我還真無法想像和我一起聽甄那基斯(Iannis Xenakis)鬼哭神號《冥王》(Ais )的聽友,年紀幾乎都大我一倍。前年倫敦演出諾諾(Luigi Nono)長達一百六十分鐘且毫無休息的《普羅米修士》(Prometeo),坐我前面的還是一對戴助聽器的老夫妻;雖然心疼他們活受罪,但那樣對音樂的好奇與熱情,卻是撐起倫敦豐富音樂演出的關鍵。兩相比較,新血固然重要,老人卻絕對可貴。
但老人不也都曾年輕過?我們音樂廳的長者又在何處?根據調查,台灣聽眾年輕,聽眾群卻無法累積,廿八歲後就難得出門欣賞藝文活動。可想而知,當學生成為父母,家庭瑣事讓音樂會成為難以負荷的奢侈,對音樂的興趣也就從此隨青春消逝。然而精緻藝術之所以能超越時空而為人類文化公共財,不就是那歷經千錘百鍊卻屹立不搖的成就與價值?一部貝多芬交響曲可以讓指揮以一生琢磨,也能讓聽眾以一生欣賞。若愛好不能積累,青年興趣無法延續成老年的人生風景,這又是多大的損失與遺憾?
愛樂壯年與老年
同樣進入家庭,究竟英國人做了什麼,能讓童顏鶴髮皆留在音樂廳?或許BBC一系列「親子音樂會」正是答案。在台灣,這類音樂會的主角是兒童,曲目盡可能通俗甜牙;在英國,親子音樂會只是兒童優待,節目照樣常是廿世紀與當代音樂。有次欣賞BBC交響樂團演奏馬勒第五號交響曲,只見全場小孩東倒西歪,樂章間鼾聲震天,糗得年輕爸媽尷尬不已。我本來對此曲目安排大惑不解,見到逍遙音樂節裡的諸多熱血老人才恍然大悟:低廉票價讓愛樂父母可以帶孩子來音樂廳睡覺(至少比請保母便宜);樂團雖得忍受孩子打呼,卻真實幫助那些熱血青年維持聽音樂會的習慣與愛好。只要度過最艱困的育幼時光,當孩子長大,這些愛樂中年終會回到音樂廳,繼續成為愛樂壯年與愛樂老年。
或許,擁有年輕聽眾固然可喜,但如何讓音樂廳充滿老人,才是樂團真正的挑戰與責任。
(作者為倫敦國王學院音樂學博士候選人)
【2009/09/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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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訪談了米奇鰻,談了創意市集的23事。今天翻翻報紙,發現台中也要辦什麼音樂節,陡然,也看到了「創意市集」。
為何創意市集會被稱為創意枯竭?為何創意市集有的收掉了?怎麼政府近來辦活動同質性越來越高?
下面談到「南、北都有年度搖滾盛事,比較起來台中顯得氣勢較弱、相當可惜」當然他們也會辦有特色的表演,走重金屬類,不過是否台中可以成為搖滾重鎮?不知道,應該重鎮還是台北吧?
台中,到底有什麼?我自己也滿好奇,他拼文創一定輸台北,但是總覺得台中有自己的一套,似乎是生活的方式,或者是他們的活力與可能性,這點台北比較沒有,台北比較僵化、貴族一點,但是要推什麼文化活動,台中....不是水準夠不夠問題,而是,是否掌握的助這個都市本身呈現出來的氣味?還是:北南都有音樂季或CCXX季,那台中也要一個?
還有,音樂團體需要的是官辦的音樂季?還是需要更多其它的東西?同樣預算與人力,轉而去協助小型展演設施,讓同好有聚集場所,最後形成一條台中的「搖滾街」如何?搖滾季最多辦1週算長了吧?那也只不過那一次,一年一次而已。搖滾街就不一樣,天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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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台中音樂季 邀你high翻天
2009-09-05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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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週我就聽說過華山要辦音樂會,應該說又要辦音樂會了(7月不是才有批原民?)
這次是匯集100個小團體,在那唱2天。一開始聽主辦人說,他們透過網路,原本想搞個10幾個團一起連演,沒想到報名踴躍,100團。而且都沒有酬勞。
但是最後,才聽說這場要價800元。頓時有點驚訝:演出者無酬,但是消費者還要付費,當然,可已有很多原因:包括華山場租很貴、包括設備等都需要錢,甚至包括:創意是有價的理由。
不過可惜下面論述不是很清楚,有訪問與會的團,但是又東扯西扯,扯野台,又扯其他國家音樂節,反而對團體們面對無酬、票價這件事情合不合理?討論不夠徹底。
台灣的音樂,已經不可能靠賣唱片過活,轉型音樂節,是勢在必行,也或許,過去這多音樂節,是音樂圈轉型的一種方式,至少「售票」是可以掌握的。
不過,「創意的通貨膨脹」一直是台灣人的拿手好戲,當然大陸未來也是,她們也有山寨文化。不過,如果所有音樂人都開演唱會、演出會、握手會,從主流到非主流,華山每個月都有音樂節時,假若消費者荷包一樣(甚至在變薄)時,這麼多音樂節,是蓬勃的社會現象?還是有潛藏的未爆彈?如何讓大家都有一片天?還有,文中提到熱情,很多時候,文創除了熱情,還有什麼?
跳起來的BLOG:
http://www.wretch.cc/blog/JumpFestival我在streetvoice也有看到耶...
http://tw.streetvoice.com/article/user-article.asp?dn=266049======
樂團挺音樂,800元怎麼挺樂團?─跳起來音樂節
文/陳韋綸
「我跟你講狀況是怎麼樣好不好?我沒有錢。」於華山創意園區舉辦的「跳起來音樂節」,100組樂團在上周末(8/15-8/16)輪番上陣完畢。13年的野台開唱落幕後,今夏首屆的跳起來音樂節似乎彌補樂迷心中「暑假還是要去音樂祭」的一塊缺。在毫無電視廣告預算的情況下,主辦人暨大囍門團員─布朗與攝影師兩人也這麼完成100組樂團的宣傳影片拍攝;彈指間僅是兩個月。他笑說很ㄍㄧㄥ,但還是要衝。在時間與經費兩造的限制下,他的原則明確:沒有酬勞,憑藉樂團相挺。
回憶兩個月前,布朗澄清跳起來音樂節動機沒那麼偉大─給大家表演的舞台─就是自己想表演,也找人一起表演。大囍門作為嘻哈樂團在台灣,他說看起來就是比「玩搖滾的油條」;但跑車、夜店、灑鈔票跟美眉只存在於國外嘻哈音樂錄影帶,布朗只問嘻哈的河岸留言在哪裡。缺乏表演環境,但在夜店表演是另一回事。布朗說「坦白講那裡要嗨的音樂,誰來都一樣。當然這不會是我想要的表演。」由最初邀請樂隊到開放網路報名,規模擴大後,大至場地舞台與音響,小至熱狗攤、流動廁所與部落格管理,他坦言過程是跌跌撞撞:「我們不是專業團隊,但我不想抱怨。做了就不要後悔。」
熱血與無酬是號召,但成本是現實問題。對此,布朗表示:「一開始邀請樂團,其實就表明沒辦法給酬勞。樂團表演有價值,不拿酬勞很辛苦。如果樂團還是願意,我很感謝,表示他們有熱忱。決定辦在華山創意特區是一筆不小支出,收票是必要狀況。有樂團以為我們不售票,但其實是還沒決定售票系統,無法公布。」另一方面,對於廠商贊助金額,他有些尷尬地說:講出來是傷害,因為真的不多。資源匱乏但仍要求相對低廉票價(雙日票800元)是吸引觀眾進場,若有機會,他希望成本透過廠商贊助分擔。
「如果我在意酬勞,我就不會來、就不會跳得滿身是汗了!」非人物種主唱撥屎嚼著菁仔檳榔答道。甫在台上砸爛貝斯,非人物種始終挺著粗糙的龐克路線前進。拿不拿表演費?撥屎有對自己誠實的思維:「其實酬勞喔,你要有相對價值才有資格拿。講真的,有觀眾會買兩千元的票看我演出嗎?我們算是不成熟的樂團。春吶也沒有給我們酬勞呀!我們還是去,沒有必要大小眼。」(記者: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春吶沒給你們酬勞…?撥屎:可能因為外國人屌比較大!)然而他亦認為在大型音樂節表演就是拼老命,「主辦單位會宣傳,廣告效益大。在地社(地下社會表演空間)可能就是持續表演,有時候有起伏沒關係。這裡表演要摔琴!」
另一方面,拷秋勤操盤手小J則無法欣然同意;「我覺得(沒有酬勞)是壞耶。對剛起步的樂團來說,這是上台的好機會。可是對於靠演出維生的老團,這有點算被羞辱吧!」小J表示,拷秋勤演出收費與否有一套標準,譬如公共議題除車馬費自掏腰包外,甚至會捐錢。但商業場合是另一回事。「本來說是不收費……這次就算了。可是不能每次都用相挺、用熱血來掩蓋所有。這次把大家拉來表演,但是主辦單位要考慮得到怎樣的名聲。如果要當尊重樂團的主辦人,堅持給樂團酬勞,那你看這次的音樂航空站就知道了。」小J如此感慨。
週日跳起來音樂節的跳電舞台,台買加環繞音效以四竄的延遲聲響做結,也為這隻台灣少見的Dub Reggae樂團畫下暫歇的逗點。稍微抱怨大型音樂節總是會遇到的噪音投訴以及台灣PA素質,貝斯手愛吹倫仍然肯定整個音樂節,認為布朗這次是扛了一個重擔:「台灣環境還不是很完善,你要辦大型的又要給樂團酬勞,對主辦單位也是負擔。」提及包含Placebo及Tricky等國際藝人在內的音樂航空站,一席話其實更尖銳了音樂節主辦者、觀眾與樂團三造間的連動關係:「Placebo表演時最多6000人,我覺得很扯,在日本那種大舞台觀眾是滿的。票價是區隔,讓原本會來的人考慮票價。」那麼做為市場中一點的妳/你,又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消化完畢嘛?
週日跳起來音樂節現場的烏梅酒廠內播放著烏茲塔克的紀錄片。是的,烏茲塔克40歲了。在野台與海洋音樂祭相繼垮掉的今夏,我們或許該問:為什麼我們需要又一個音樂節?倘若數大便是美是真理,耗資千(百)萬以上的音樂節建築了後朝聖道路上的奇觀,還是主辦單位賠了夫人又折兵後,樂迷麻痺的胃口?或許,無論是一字排開的國際級樂隊或是以量取勝的本土樂團,都沒辦法回答我們為什麼需要滿地啤酒瓶與菸蒂、數百顆電腦燈,而不是一片沒有垃圾的草地?
資料來源破週報:
http://pots.tw/node/3172ccindus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26)
現在是不是音樂的「大眾時代」,這個倒需要再討論。我是不贊成這位黃英國碩士對Paul Potts的觀點,認為打破了唱片工業/經紀/媒體共謀的體系,相對的,歐美到台灣這種歌唱秀,剛好是唱片工業僱請傭兵的新作法,當素人可以上台,對唱片工業的吸引力更大,聽歌從純粹娛樂,變成一種夢想。
下面提到了不少案例,都是相當熱門的音樂界案例,但是論理還是看不出主軸與立場,以及諸如獅子王變小老鼠,是因為觀眾懂得思考?還是獅子王的場地真的爛到普通人都看的出來?
音樂的大眾化、集體創作,也被下文提到。不過呢,跟先前歐美比較討論到的著作權、共享好像關係不大。這個爭議、創作的版權問題,現在爭議還很大。
但是數位化、網路,對音樂是有革新的。比如柏林愛樂,最近推出網路版,付相當的金額,可以點選一些場次的線上影片(不用怕即時或LIVE問題);如果付更多的金額,可以收看更多場次,更好的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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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音樂界如果也是這樣,小弟真的皮皮錯。過去20年,台灣很多創意產業面臨危機,電影變票房毒藥,電視圈削價競爭,收視率在1%徘徊,出版界,雜誌、圖書都大寒冬,每年寒冬。
音樂,被認為是還有機會領先對岸、華人圈的地方。簡單生活節,缺了音樂,大概人潮會減少很多。
但是在Live house這一塊,似乎裡面在邁向主流/維持獨立之間也吵不停,觀眾意見很多,策展人也很難做。這還是創作與消費間的關係,諸如春吶還要面對國家管理的政策、法律問題,總體看來其實辦個演唱會,綜合了多個層次的問題。
不過有趣的是,跨年這麼多演唱會,背後都有各地方政府支持,上面的都是知名的歌星,主流音樂,當然可以吸引50萬人。當電視連播、新聞台分割畫面都有時,爭議、政策法律限制?應該會有人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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