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葉星分享。
的確在台灣的討論上,因為只看到結果,回頭去找原因,因此出現倒因為果的狀況。這一點我也認為,台灣對韓國的認識,還停在表面、追星(我指的是文創主流意見,不是指fans)。韓國人究竟為何這10-13年間可以異軍突起,台灣其實注意他們很久了,從假想敵到成為模仿對象。
現在台灣要推的文創院,不少說詞都是要比照韓國建立的。以下是一則8月底工商時報的新聞,第三段:「文創研究院設置依據來自文創法第7條,但發想是仿南韓的振興院組織,其旗下細分成電影振興院、文化觀光研究院、遊戲產業振興院、放送影像振興院及文化內容振興院等。」可見一斑。
至於韓國在1980年甚至更早的努力,包括杯葛,這點我也同意。一個是他們自己也對影視產業動手,一個是在影視產業內,他們堅持對好萊塢動手。這些都跟今日韓國的文化產業興盛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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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出了他10年的國情咨文。這應該是第二次。相對的,我們這個島的領導人,似乎從未去國會報告過,那怕是單向的報告也好。
歐巴馬除了談健康保險以外,他還針對美國就業提出自己的看法與政策。雖然歐巴馬可能只是耍耍嘴皮子而已,但好歹也聽了一下。
當日晚上的掏新聞等,也就在問:為何凍薪,為何政府到今天還在挹注科技業?科技業誰在繳稅?
這幾年科技代工業也悄悄地開始要被清算鬥爭拉?不是什麼春燕來了(我還春神來了),不是大廠都在招聘員工,未來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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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聽到楊照談一些文化與生活的東西,一開始的論調,跟我們先前談博物館問題時接近。
也就順手錄下來,分享給大家,不過刪檔後不補。
一開始他也對民間的休閒生活作一個區分,一種是藝術文化式的,或者稱其為精緻文化的,另外一種是大眾文化(他以阿凡達為例)。後者的娛樂形式,通常不用太多準備,但是前者需要。
而中間一段,他就以他剛才訪問的廟宇為例,在複雜、不留白的雕樑畫棟上,為有深刻體驗,甚至進入社區,才知道建築的深刻意義,走馬看花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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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葛」桑的留言,可以說,你問的問題是大問題。
首先要問的是前提問題「發展不夠理想」是否存在,如果我直接回答你不理想的原因,那前提上意味:我間接承認發展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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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on2你提醒了我一些想法,雖然那個是很老的新聞了,在2007年。
勞動者權益,尤其在文化工作界,是一個尚未萌芽的議題。但是,他是文化工作者每天都要面對的。在那些滿天神佛的美學理論、充實文化精神生活、文創就是好生意裡面,還真的很少聽到這方面切實的數據、意見以及反省。
比如台灣的獨立性工作者有多少?文化界的獨立工作者數量?薪資狀況?很少人有精確數據,勞委會也沒有(可能只能算個大概給你)。
但是各位看過最近小弟發佈的資料,德國透過藝術家保險的帳戶,算的出來,德國文創工作者最多140萬人,其中獨立性工作者約3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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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說簡單回應一下,不過延伸出來許多面向,那就剛好把最近一些想法也串連一下。
首先我覺得所謂官方、或民間的問題,是時間順序的問題。
我的觀點是,文創不必然一定要有官方政策下手,才能搞起來。
英國,他們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自然會出現轉型與競爭力。1997年工黨,只能說重視這一塊,把他列為重要政策方針,然後當「加速器」。如果本身沒有速度,加速器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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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報導很重要,因為下面可以區分出兩個面向,第一個是政府;第二個是民間,尤其下面的受訪者,都是文創業界、論述界的大腕。
1.下面提到的「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不要以為是新組織。在2002年國發計畫時候,他就成立了,估既在2008年結束;現在傳出來要成立文化創意XX小組,意義上如果沒有徹底性的改變,應該是該組織的重新開張。估計,所含那的主管單位應該也是那幾個。至於是哪些單位,如果你手上有先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小組的刊物、報告或文章,可以找一下。
2.民間的這些前輩、大腕,小弟第一個想起不是什麼理論,而是一個人物:
薛西佛斯(Sisyphus),他就是希臘神話裡面不斷推石頭上山頂,只要石頭一到山頂,就會落下,必須重新推/不斷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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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霧裡看花」大提到了2003年開始的文創,那就隨便聊聊吧。
首先要說的是,這5-6年以來,發生滿多事情的,包括小弟也不是一開始計畫性的注意,所以大概只是片面之詞。
1.台灣的文創政策只能算是一種「嘗試」。台灣一直都會有文化政策、媒體政策,但是首度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包括其口號,大概是這段時間。文化政策跟文創政策是有差異的,對文創來說,是一種複合性的產業、也是複合性的政策,在現存的主管機關架構下,一定要合作,才會有文創。但由於分工問題,或者在既有的思想界、學術界、輿論方面,原本就將文化、商業兩個陣營對立起來,於是合作不一定成功,但分離倒滿快的。
如果沒有這些預設的架構、學術框架的話,光要合作,也不容易,因為,要藝術文化工作者懂設計、要媒體懂創意生活,不容易,這已經是跨行。它必然要很多周邊的人,不是第一線搞創作者的合作。則現實是:先天合作條件不良,後天又有既有的社會文化、歷史因素(如選舉、政府組成方式、公務體系管理方式、預算編列方式、民族生活習慣、學術偏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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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獅子王的觀點說過不少次,不過不會『說過了,去爬過去的文』心態,反而小弟用誦經的心情,不斷提出觀點,如果錯誤,就修正意見。獅子王強在通路行銷,昨天晚上看三立新聞,好像又要做特別節目報導,先前電視台、報紙的藝文版或影劇版,其實專題報導、特別報導不少,所謂報導,其實是一種變相的行銷,怎麼判斷呢?雖然大談音樂、舞蹈、服裝,但是總會出現『獅子王』(常還有一些黑人),告訴你這個品牌要上檔了。而且從今年過年之後,小弟印象沒錯的話,獅子王已經強勢的在廣告出現,它行銷的手法不只是針對會看藝術表演的觀眾,這種投藝術版、或藝術通路的廣告就好;更重要的是,他時常出現在新聞台(小弟是晚餐時間看到)的廣告,而且不是一支,是一直播送;另外,還又汽車商跟獅子王合作,買汽車送大玩偶。
其他包括商周等報導,就不細表了。小弟有個概念分享一下:大眾媒體是訊息來找你、小眾媒體是你去找訊息。
所以蔡10出片我們都等著被轟炸,或電影熱門片出片時,訊息想不知道都難(色戒最近在第四台放送了,又想起去年此時天天晚上都是李安導演陪我度日);但是比如小眾電影、或是特殊的出版品之類,要找地方購買,自己找通路,甚至訊息還要找特殊管道(比如破報是一種訊息通路)。所以至少在台灣,這個媒體、銷售通路,差異很明顯。衍生出來行銷、交易方式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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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嚴長壽最近出的『我所看見的未來』一書裡面,有個小地方提到,臺灣雖然飲食產業競爭力很強,但是,很多地方都無法明確化、讓製作過程、使用材料等標準化,最後維繫食品的水準,是一個美食上的隱憂。
再一比對,鄰國日本在美食上的要求,比如你轉開料理東西軍看一下,國人對食才的堅持,似乎遜了那麼一點。再想起,諸如德國料理雖然不是頂級美味,但是他們在製作過程對於麵團、配料、溫度的要求,都跟科技結合(諸如考量天氣與烤爐的差異),臺灣的美食普遍來說還算是一個前現代的製作流程。這是以美食產業為代表,其實在文化產業,諸如視覺、表演,或在媒體產業,比如電視、電影等,都存在著很多家族經營式的風格,雖然彼此成員間感情聯繫很強,甚至就是好友組成的,但對於詳細的財務經營、策略規劃等,較不擅長,比對美食產業,部分的形式因素有所雷同,都靠感覺進行生產,還缺乏一個對製作流程明確化的規劃與堅持。甚至,可能一旦開始要求明確化,傷害的就是彼此成員的感情。但這並不是迷信被批判的現代主義,以為明確、標準化就是一切;而是去深思一個更基本問題:當端出來的菜無法維繫基本品質時,縱使偶有佳作,仍是因不穩定,失去消費者的信心。
但這需要跟一般的文化理論作一區隔,文化理論認為,每次的創作並非一樣,有時候變異、岐出也是一種創作,甚至會有新的火花,藝術本身就是挑戰確定的,所以不確定性才是彰顯藝術的關鍵元素;
如果僅從這個觀點去看文化產業、文化產品,是僵化的刻板印象,因為當進到產品消費時,他的意義已經不是『純創作』(所以藝術人常要求藝術品的純粹性),量產、大眾化背後就是標準化,賣給A和B的品質不一,消費者通常不會收到禮物般的驚喜,而是咒罵為何我跟他不一樣,尤其,隔壁桌的菜為何比我好吃。想想法國酒,每瓶法國酒理論上都不一樣,因為他可能受到樹、收藏處、年份等影響,但是法國特殊區域的酒,會在各方面維繫其品質的接近性,比如同一年份的不能差異太大,但是年份之間可已有差異(因此標價不同),更仔細看,法國酒是在維持其製作過程的齊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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