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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0 週四 200914:10
  • 我見我思-藝文工作人力荒

我記得上週也就在此時,中時獨立評論者莊佩璋談朗朗,我們也在談古典音樂同時,提出委內瑞拉卡拉卡斯的少年/兒童樂團,十分感動。也剛好,今天德國之聲繼續推出第二集(還有第三集),雖然小喇叭仍然放砲,但是一批小到國小,大到可能大學生混合組成的交響樂團,可以演出馬勒第一號交響曲(不是第三樂章「兩隻老虎」,人家是玩真的的樂團,不是小朋友樂團)。
今天,莊佩璋也繼續投書談藝文環境,而且談的就是藝文人力問題。首先要說的是,藝文人力是在目前藝文報導比較非主流的話題,但是它卻是每天在上演的戲碼,其實小弟偶爾也會看看什麼年代新聞台談藝文快訊的東西,感覺都是產品介紹(前兩天還跟著韓良露女士的腳步,帶我們逛了一下師大商圈,或稱為南村落商圈),十分軟性。我的印象,位於晚間的該節目,好像從未談過什麼「藝文工作人力荒」之類的話題。
莊文談的現象,雖然字數不多,但是已經點出很多問題,對於論述的內容大概也讓從業者自己體會;倒是有幾點需要繼續討論。
第一個,會去反思的是,就是文化政策跟文化創意產業之間的關係為何?大概身處藝術界的朋友,大多主張文化跟文創要分開(至於要後續要不要合併,還有的討論)。但以下面「藝文工作人力荒」的話題來看,這個問題究竟是「文創」?還是「文化政策」?莊提到「歐美各國政府因財政壓力,不斷縮減對藝文團體的補助...數位科技把智慧財產搞得「破產」,藝文團體又少了靠影音商品生財之道;開源不成,只能拚命節流,」好像是兼具文化或文創?還是都不是?
第二個,莊文的觀點,對美學教育我是意見不多,不過會去反思:他也是主張提升藝文人口的觀點,認為要從消費面下手。小弟最近都在深思這個問題。好像現在提升藝文人口、美學素養的觀點越來越興盛,這個在前幾年還聽不到,前幾年,尤其是文創開始推的時候,大概是比較地方特色、社區營造等觀點,大概這兩年意見有所轉型,也有集中。具體討論的如藝文消費1.2萬抵稅等話題。
「藝文人口/美學素養提升」這個觀念,在台灣會不會有所變形,並產生意想不到的問題?這個很少人有反思。比如,要透過什麼「內容」來提升?如果是聽交響樂,交響樂是歐洲數百年的文化傳統,我們就算每個人都聽,也只是擴大「以西歐音樂為基礎」的市場而已,這點應用在時尚、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設計等都通用。
或者,我們就用國家/教育力量逆轉,硬強迫與推出國內生產的產品(猶如填塞什麼京九鐵路的地理知識),那麼,國家力量可以跟市場對抗嗎?台灣是一個高度採購舶來文化品的社會,比如電影,好萊塢片至少占80-90%的市場,國家/教育力量有效嗎?還是把錢丟到水裡?
或者硬要推,就是要違逆社會潮流,那具體的作法是?(比如徵兵,多數人不願意,則採強迫入伍)預計何時可以產生效益?可能產生的失敗是什麼?
「藝盲」的社會處境是什麼?有沒有考慮一些配搭的勞動條件等問題?比如國人不是不愛好音樂,只是不想去聽無趣、枯燥的古典樂而已,其實我們演唱會都爆滿,而錢櫃、好樂迪一到假日就一位難求,則,庶民真正/日常在舉行的娛樂休閒活動,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種文化阿?只是沒有被認可/認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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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藝文工作人力荒
2009-12-10 中國時報 【莊佩璋】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正積極籌備,預計二○一三年完工啟用。它是南部的文化地標,將與兩廳院分庭抗禮,當然承載著南部人的期待與驕傲。
     但,文化不是鋼筋水泥撐起來的,衛武營藝文中心當然要以藝術文化為中心。因擔心出現藝文工作人力荒,高雄市文化局建議南部院校增設藝文科系,以因應未來需求。
     這擔心,確有遠見,只不過遠到有點脫離現實。目前,台灣是藝文工作人力「荒廢」,藝文工作者心慌,可沒有「人力荒」。
     近年來,歐美各國政府因財政壓力,不斷縮減對藝文團體的補助;屋漏偏逢連夜雨,數位科技把智慧財產搞得「破產」,藝文團體又少了靠影音商品生財之道;開源不成,只能拚命節流,所以樂團、舞團、劇團,都在「度小月」。
     在歐美找不到工作機會,台灣的藝文留學生學成,也只有歸國一途。但,返台並不是厄運的結束,而是延續。目前,國內藝文科系的教職與公家樂團的鐵飯碗,全被四、五年級「海歸派」占住,近幾年回國的藝文留學生只能仰天長嘆:「時也、命也、運也,非我之不能也!」
     流浪藝術工作者已多到爆,怎會有「人力荒」?增設藝文科系倒是消化人力的好點子。
     不過,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質疑得對:「大學已面臨招不到學生壓力,又怎能增設系所?」
     其實,高雄市文化局不須遠慮「藝文工作人力荒」,該擔心的是「藝文欣賞觀眾荒」。而這,也是台灣的普遍問題。
     我們的教育號稱「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實則智育獨大,其他只是陪襯。
     以美育為例,台灣事實上是「音樂班」外無音樂,「美術班」外無美術,藝文科系之外無藝文。這種「美育」,是訓練專家,而不是培養欣賞者的;也因此,國內的藝文教育只有線的延續,而不是面的擴張,完全沒有普及性。
     問題是,藝文必須先有欣賞者、玩票者當基礎,才支撐得住藝文活動,否則專業教育再強,也只能對牛彈琴。而這樣的「藝盲」國家,竟然也誇稱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當然更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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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南下高縣  立委江玲君邀談藝文發展(2009/12/09 19:41)
Nownews記者陳明成/高縣報導
立委江玲君請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南下,在衛武營藝文中心與南台灣藝文表演團體代表座談,對南方表演藝術發展相關議題進行面對面溝通。
江玲君當著盛治仁主委的面,大力為南方藝文團體發聲請命。江玲君指出,近年來隨著南方意識的覺醒,南台灣對於中央政府資源分配長期存在重北輕南的失衡現象,越來越無法忍受,而文化資源分配的嚴重向北傾斜,正是其中最不合理的一環,也是最亟需予以補救矯正的重大課題。
江玲君從政以來,長期都關注南部藝文環境的扶植與發展,97、98年度更連續兩年成功爭取南方團隊補助經費倍增,江玲君亦曾邀請文建會今年5/22於鳳山舉辦文化創意產業法草案公聽會,以期政府能重視南部藝文環境發展。
持續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關心南方藝文發展議題的江玲君,舉出具體數據作佐證:以去年(97)年度文建會對藝文團體的扶植補助預算分配情形來看,在傳統戲曲類,台北縣市團體所獲補助佔了77%,南台灣和其它縣市合計佔23%;在現代戲劇類,台北縣市佔89%,南台灣和其它縣市合計佔11%;在音樂類,台北縣市壟斷100%的補助;在舞蹈類,台北縣市佔86%,南台灣和其它縣市合計佔14%。從這樣的數據看得很清楚,中央對南台灣藝文團體的扶植補助嚴重不足,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而近兩年來,在江玲君的努力堅持下,對南方藝文團體的補助預算雖然倍增,但速度與幅度難以令人滿意,江玲君的目標希望三年內中央對南方藝文團體的補助全額能達到1億元。
江玲君指出,明年高雄縣市就要合併了,大高雄在合併後,成為南台灣的核心都會區,我們不能在文化藝術發展上處於長期落後狀況。而隨著鳳山大東藝術園區的完工啟用,以及衛武營藝文中心的動工興建,都將在近期內提供南方藝文更佳的展演空間,創造南方優質表演藝術生態。期待南方藝文團體能在盛治仁主委及中央更多關注扶植下,能夠全面提升南方藝文發展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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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7 週六 200909:18
  • 20091106 藝術家工會

前兩天在提到別小看文建會時,網友們也提到了關於工會的事情,並且提到在10/31的一個活動,轉貼新聞如下:

http://www.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31438

這裡還有影片: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5511
behind the scenes認為,這是社會福利,但是i認為,這是勞工問題而非社會福利。其實討論並未結束。
剛好,11/6鄭村棋訪問藝術家湯皇珍,談最近他們在推動的藝術家工會。訪談大約有20分鐘左右,或許可以在極少的報導中,聽聽核心倡議者的聲音,大致上一個20分鐘廣播,可以把重點都提到。那麼也剛好有錄下這個錄音,就給大家分享一下:
http://rapidshare.com/files/303034519/20091106.mp3.html
http://ifile.it/8b4anki
關於這個廣播,其實裡面存在一些問題,可以繼續討論。我大概就把我所感覺到的問題,提出來大家思考、討論一下。
1.為何藝術家一定要有一個工會(或組織)?藝術創作很多時候是個人的嗜好,為何要成為一個工作,或用工作的型態視之?老鄭先前就直接問過,藝術家有迫切到要成立一個工會嗎?「以藝術為工作」的意義是什麼?這點恐怕是面對無論勞委會或文建會,都會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人在春節販售自己的春聯(有營利行為了),算是以藝術為工作嗎?  
2.其次有個問題沒有在這次廣播提到,但是先前也有討論。就是工會與公會的差異。在這個廣播裡面,提的是以勞工為身份的「工會」,但是也有人提出,藝術家其實需要的是公會:職能在於建立這一個行業的標準,並且為所有參與者爭取權益,比如最低接案薪資,或成為「藝術家」的標準;不過,也有統合的說法,指稱如果是「工會」,亦可兼具勞工工會(保險、退休)+ 職業標準的功能。
不過最大問題是,公會與工會參與者身份不一樣,工會是勞工,受勞基法保障/規範;但是公會則是專業工作者,比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通常要通過國家考試認定。而目前社會上較受到重視的獨立工作者,反而是組成公會,發揮社會影響力,因為他們除提供個人專業服務或勞務以外,更重要是自己的經營者,而非受雇。
3.關於受雇者與經營者問題,簡單說就是勞工跟老闆的差異。如果是工會,當然是勞工,也適用勞基法。但是,在訪談中多次提到文化創意產業,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會去思考一個問題:
在資本主義的遊戲邏輯裡面,最為人熟悉的是福特主義的典範與管理形式。甚至,文創產業可能都無法逃避。比如,拍攝一部電影,動員領域與從業者很多,每個領域都很專門、專業,比如演員、服裝、燈光、音樂、道具等...,每個人專門地從事他們的工作,猶如汽車廠的工人,但是,一個汽車廠唯有出現最後能把他們「拼成一輛車」的部門/人時,才會出現汽車產業,在電影業,他可以導演、也可以是製作人,唯看拍攝習慣與製作習慣的不同。
則,從這個觀點看的話,一如廣播中對談的,談到藝術季或各地的文化節慶活動,誰才是那個「最後收尾的人」?
對談中認為是藝術家,但那未必,有時候藝術家只是一個受委託者,他可能只是福特廠的一個工人而已,「最後收尾的人」--可能是政府,如台北市政府,更可能是一個公關公司(如舉辦梵谷展),那這樣藝術家是臨時聘僱關係,類似於派遣員,而非我們一般認識的在固定組織內,每個月撥款給勞保局的工作者。這之間的差異,其實深究的話,國內幾乎沒有人可以分析。
4.後半段提到職業分類與工會設立的問題。這其實還暴露一個問題:如果官方到現在都沒有對應的職業類型,則,文創產業從2002年就統計到現在,無論中央或地方,那是怎麼統計的?如果從業人數無法歸納出來,為何能夠計算出產值?沒有人卻有錢?反過頭去看,或者目前認定文化領域的分類標準是「組織、單位、企業」,如果統計標準不變,藝術從業的獨立工作者,可能真的要當老闆(繳營業稅),而非勞工才能被看到。
5.關於藝術家是否是文創產業的核心?在廣播裡面的談法是這麼認定的。但是這其實未定,只能說這是普遍被接受的例子,但不一定。台灣可能變形。台灣現在最活躍的是代理機構以及公關活動公司,前端創作者,或者跟代理公司競逐公資源,或者失業(因為可以代理國外的內容產品)。當「全球消費、在地生產」時,本土創作者不一定會被青睞,尤其台灣是一個高度國際化的地方,政府對國外文化產品的限制也遠低於鄰國。
這些問題,現在我也沒有定論,也需要繼續討論下去,取得現實與認知面的統一。其實面對藝術家、創作者的問題,是文創的大哉問,也剛好在11/6我們PO出了一篇跟林志玲相關的勞動新聞,其實這意味著文化/創意產業勞動者很多都已經不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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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五 200909:22
  • 模特兒怎麼稅 議定5原則

什麼是文創阿?很多人都暢談他的文化觀、創意是什麼。但是,我覺得下面這半個月來醞釀的新聞,才是真正的文創:林志玲等人,因為勞動形式的不確定,訴願失敗,最後引起財稅單位的檢討。
就早先財政部的認定,模特兒算是營業所得,所以科以類似公司的營業稅;但訴願內容則認為,模特兒是勞工,應該比照演藝人員。可以說,新出現的勞動類型,在既有的範疇裡面產生無法認定現象,而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單位,既然法都可以認定,也都無法認定,最後就只好遊走兩邊;事實上,林志玲健保是更早出現的問題,翻翻老新聞,2006年自由時報就有一則:「林志玲年入4千萬 月繳健保費604元」的消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jul/28/today-life6.htm
到今天類似的問題都還在爭議,意味,過去我們對創意產業的從業者問題,根本沒解決,也沒浮上台面討論,包括藝文抵睡1.2萬,下面關於繳稅認定問題,通通都遭遇到財政部。而,如果我們只能談一些文化發展的大方向、大山大海的東西;無法正視這些實際問題,那文創產業,究竟所指為何?
還有,別小看文建會,我記得在文創年報裡面,模特兒是納入「表演藝術產業」的,那是文建會管的,文建會可以跟財政部就這些勞動形式來磋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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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兒怎麼稅 議定5原則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11.03 09:04 am
 
 
模特兒課稅問題引發爭議,財政部將訂出模特兒所得性質的認定標準,只要符合工作具專屬性、雇主負擔職訓機會與費用等5條件,就屬於薪資所得;若模特兒需自備工作所需設備、雇用他人協助工作等,才算是執行業務所得。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如果是薪資所得,每年報稅時只能扣除10.4萬元薪資扣除額;至於執行業務所得則可扣除45%的費用,每賺100元可扣除45元的費用,所得只有55元,可以少繳很多稅。
賦稅署和模特兒經紀人公會雙方昨天首次針對模特兒所得課稅問題進行溝通。官員提出5大原則,作為認定薪資所得的標準,認定標準包括工作具有專屬性,不能由他人代勞;雇主提供並負擔職業訓練的機會與相關費用;工作內容由雇主指揮監督;受競業禁止規範限制;除了本身提供的勞務,沒有其他與所提供勞務相關的費用。
也就是說,只要模特兒和經紀公司簽訂的契約符合上述5原則,不論所得是拆帳或按淨額領取,都是薪資所得,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至於模特兒或經紀公司若主張收入為執行業務所得,財政部認為至少要符合3條件,像是收入和費用有明確的分攤比率、模特兒必須自備工作上的重要設備、雇用其他人協助完成工作事實等。
有關藝人、模特兒等課稅爭議,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指出,這些行業的收入究竟屬於薪資或執行業務所得,如果雙方有僱傭關係,就是薪資所得;如果自己開工作室,自行承攬工作並自負盈虧,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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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欠稅風波 財部找模特兒經紀公會開會  
20091021 18:40:32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1日電)名模林志玲被台北市國稅局查獲漏稅引起關注,財政部官員今天說,將在下週找模特兒經紀公會開會,檢視模特兒與經紀公司的合約內容,釐清疑點並尋求共識。
林志玲被查獲漏報民國92年到94年間的綜合所得稅,儘管林志玲提出訴願案,但遭到駁回。爭議點在於,林志玲主張她的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依法可扣除45%的必要費用;但國稅局認為,她的所得是「薪資所得」,在當時只能扣除新台幣7萬5000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今天質疑財政部不全力追查欠稅大戶,卻拿模特兒開刀,應該好好檢討。財政部長李述德說, 1個月內檢討相關解釋令,如果有必要就會修法。
財政部官員說,國稅局認定林志玲收入為「薪資所得」是從模特兒與經紀公司的合約來看,按照目前所檢視過的合約內容,模特兒與經紀公司簽的都是雇用關係合約,只要是雇用關係,就專屬某一家經紀公司,不可能有「執行業務所得」。
至於林志玲拍片「赤壁」算是薪資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官員說,這也是要看合約內容,如果不屬於雇用關係,是模特兒合約外另外再接的活動,就有執行業務所得的可能。
官員說,財政部將在下週找模特兒經紀公會來開會,大家一起來檢視合約,釐清疑點並尋求共識。9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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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模特兒課稅 視合約內容
2009-11-3 自由時報
 
為解決模特兒課稅爭議,財政部賦稅署昨天下午與模特兒經紀公會溝通。財政部賦稅署指出,模特兒的收入到底是執行業務或薪資所得,將視合約內容而定;模特兒經紀公會代表則表示,將回去檢視合約。
名模林志玲因為收入被國稅局認定為薪資所得,只能扣除薪資扣除額,不能比照執行業務所得扣除45%成本費用,而被補稅上千萬元,連國民黨立委都為她叫屈,財政部承諾檢討相關解釋函令,因此邀請模特兒經紀公會協商。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模特兒的收入如何課稅,主要看合約怎麼簽,如果合約載明模特兒要分擔成本費用,原則上可以視為執行業務所得,扣除化妝、治裝等成本費用,「不同模特兒會有不同的合約樣態,大小牌差很多」。
官員強調,昨只是初步溝通,未來是否發布解釋令說明相關課稅規定,目前尚未決定。(記者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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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模特兒課稅,看合約怎麼訂
2009-11-02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雅惠】
    財政部下午和模特兒公會開會,模特兒的所得究竟是薪資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完全要看合約的樣態怎麼訂。
    如果是薪資所得,只能減除七萬五千元的薪資扣除額;如果是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掉百分之四十五的必要費用。多數藝人或模特兒都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執行業務所得」,但國稅局卻認為,藝人或模特兒是經紀公司的員工,屬於薪資所得,名模林志玲、主持人蔡康永都面臨相同的課稅爭議。
    財政部指出,藝人的合約有很多種樣態,課稅的大原則是要看合約怎麼訂,是否有「與收入相對的成本費用」,則要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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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將與公會研究合約
2009-10-22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為了釐清名模林志玲補稅案,財政部下週將找模特兒經紀人公會開會,研究模特兒和經紀公司的「合約」內容。
     林志玲被國稅局補稅上千萬元,罰鍰逾500萬,提出的訴願案,日前被財政部訴願會駁回,林志玲不服,繼續提出行政救濟,模特兒補稅風波未了。
     因為如果林志玲的收入可以申報執行業務所得,依據財政部規定,演員、模特兒的費用率45%,則林志玲可少繳近一半的所得稅,稅負降低很多,所以模特兒經紀公司一直很努力為名牌模特兒爭取成為執行業務所得,向立委陳情。
     昨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盧秀燕質詢指出,演藝人員和經紀公司拆帳後,演員的收入適用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成本費用,但同樣的情形,模特兒的收入卻只能當成薪資所得,不能扣除成本費用,課稅太重。財政部長李述德回應,1個月內研究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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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姊姊抗稅敗訴 名模權益浮出抬面(2009/10/22 00:17)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模特兒未來如果能少繳稅,那都要感謝林志玲的幫助。因林志玲槓上國稅局雖敗訴,不過也讓外界發現,原來模特兒和演藝人員是用不同的稅率來繳稅。對此,財政部長李述德強調,將在1個月內檢討解釋案,不少名模們聽到「林志玲條款」後都相當支持。
財政部目前將討論,是否該把模特兒的所得視為演藝人員來計算。當時林志玲認為模特兒的年薪是業務所得,可以和演藝人員一樣扣除業務支出45%,雖然最後的結果是敗訴,不過,卻換來財政部重新檢討,讓外界認為這是「林志玲條款」。
雖然抗告沒有成功,但許多模特兒都對此相當支持,名模林若亞表示,她十分支持林志玲,因為模特兒的工作其實跟演藝人員越來越像,應該要一併計算才對。
如果林志玲條款過關,模特兒繳的稅將大幅減少,模特兒們可能萬萬沒想到,志玲姐姐槓上國稅局,反而為他們開了一扇爭取權益的窗。(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智堯、何仁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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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3 週二 200911:16
  • 民國110年 大學缺額破10萬

今天高教的新聞是各大報重點版面。其實也早就不是新聞了。
不過這些探討上面,大概都環繞著數字在說話,也就是用統計來看。數字其實還是有其盲點,只能說給我們一個概觀而已。比如氣象雨量也是一種例子,台灣或許總體雨量並未增加太多,但是他是三個月不下雨、一下子下破表,這應該就是以後降雨的常態。
回到教育,就報上刊載的計算方式來看,減低速度其實並未考慮在內。但是速度受到的是社會心理因素等影響,所以也難以計算。比如,說不定明年開始大學招生率就會大幅下降,猶如股票市場一聽崩盤,摔的速度會更快。則大學退場形式就不會是教育部逐年規劃,而是市場機制淘汰,簡單說就是倒閉。
另外用倒閉、退場的方式解決高教問題,可以說是鋸箭法:箭頭仍在肉裡。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考核機制落後問題其實並未被解決,包括台灣的大學如何定位?它應該是歐洲式的社會福利、公共事業?還是如英美:教育是一個產業?而且黨國式設計高教的結構也並未在前一波教改中革除掉:台灣公立大學學費低、制度資源好,私立剛好相反,這點我們跟美國就不一樣。其原因就在於黨國控制高等教育的制度設計,從未改變過。
還有諸如自然科學受注目、補助科目與金額一直遠高於人文社會科學,這個結構問題也沒改變過。另外,明星科系、資源集中問題也從未檢討。我一直記得,侯同學是被洗腦、要進醫學系的。有趣的是,由於自成一體系,其實過去15年教改對一些明星科系撼動力並不大,甚至地位、分數更高,現在面對少子化倒閉風潮,對醫學系影響有多少?還是沒影響?足以可以高等教育跟社會脈動、其他力量高度關連著,也涉及資源分配:從入學考開始就是資源分配競逐。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4660913
高等教育,是文創的搖籃。國內/外的研究都發現,創意產業工作者大多具有大專以上的教育程度。台灣高教倒楣,或者說長期孱弱,對文創是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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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大專院校招生缺額評估
2009-10-13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
   
 少子化對我國高等教育造成重大衝擊!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前往立法院報告指出,假設從現在開始,大專院校招生名額每年少二%,一一○年時,大專招生缺額仍將高達七.一萬人。立委擔心,這十二年內,國內恐怕有六十所大學倒閉,情勢相當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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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 大學逐年減招
2009/01/03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少子化趨勢下,每年新生兒人數不到20萬,但目前大學技院招生總人數多達24到25萬人,教育部預期大學招生供過於求的問題將更嚴峻,正著手研擬逐年調降大學招生總量的公式。
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去年大學招生總量已減少3000人,但減幅跟不上少子化的速度,沒有那麼多生員,教育部如果還核准過多的招生員額,會變成「笑話」,因此「大學逐年減招」是非走不可的路。
但如何減招,讓教育部傷透腦筋,如果減招國立大學員額,家長會反對;若減招私立大學,私校也會極力反對。何卓飛表示,教育部會跟大學討論,訂出一個可以統整性降調大學招生員額的模式,即使有學校反對,教育部也要盡量去說服。
經濟不景氣,企業求生存要講求績效,大學也一樣。教育部最近提出98年度高等教育重點工作,包括「品質保證」、「績效責任」和「永續發展」三大方向。除了合理調整大學招生總量之外,教育部也將實施「產學評量」,要求大學加強產學合作,營造「親產學的校園文化」。
何卓飛表示,產學合作不只是科技導向,文史哲科系也可以發揮創意跟產業聯結,他舉例說,人文科系可以跟補習班合作,或協助中小企業布置店面、做裝置藝術,即使是古典文學的科系,也可以發揮創意幫助一家店變得「有氣質」。
新年度教育部對大學「績效責任」的要求,還包括加強宣導依限期償還就學貸款,各大學執行成效將納入評鑑及私校獎補助的參考。也就是說,大學生就學貸款逾期不還的人數和金額太多,將影響大學評鑑的成績。
學生還款情形納入大學評鑑項目,是否讓大學太沈重?何卓飛解釋說,學生還貸款是「教育」和「誠信」問題,這是大學應該要教會學生的教育工作。
教育部在新年度裡將進行就學貸款制度的改革,研擬對策調降逾放比、延長緩繳期,並重新檢討申貸資格的限制。目前申請就學貸款只限制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或是家中有兩名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未來教育部考量將申請人利息所得、不動產也納入家庭經濟條件列計範圍,這樣可以防止出現開著賓士車去辦就學貸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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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 大學缺額破10萬
2009/10/13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大學缺額受少子化影響愈大,教育部指出,即使每年招生名額減少2%,推估到民國110年招生缺額仍達7.1萬人,若不減招,缺額更將破10萬,立委擔心將屆時會有1/3、近60所大學要關門,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教育部已積極推動大學退場機制或轉型。
吳清基昨天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高等教育現況檢討及追求卓越之發展策略」。
高教司表示,統計發現,97學年共8所學校註冊率不到5成,5所為一般大學,3所為技專;大學、技職等日、夜間部,97學年度缺額為5.9萬,但受少子化影響,未來幾年將更嚴重。
高教司解釋,目前約31萬人就讀大學院校,從在學率、註冊率推估,110年有22萬學齡人口,如果每年招生名額減2%,屆時核定招生名額23.2萬,但預估只有16.1萬人註冊,缺額7.1萬人,如果現在不減招,缺額會破10萬。
立委黃志雄質詢指出,教育部大量開放大學成立的錯誤政策,造成現在全國大學多達164所,少子化衝擊下,1/3的學校可能會因招不到學生倒閉,教育部要如何因應,如何處理數千名教授的失業問題。
吳清基表示,教育部正研擬各種退場方案,公立學校轉型或整併,私校則轉型為財團法人;包括提供賦稅優惠及放寬土地變更限制,增列私校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福事業,免交營業稅等優惠措施。
教育部也研議開辦彈性多元的教育,幫助學校發展成終身學習的社會教育事業。
立委楊瓊瓔擔心,申請就學貸款人數多達75萬人次,逾9成大學生要靠打工籌學費及生活費,她要求教育部應去找台灣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吳清基承諾,將拜訪台銀董事長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
高教司也統計,97學年度就學貸款人數會增加6%,約有80萬人次,教育部99學年度編列就學貸款學生利息補貼經費達39.4億,約增加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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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衝擊 12年內大學關60所
2009-10-13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少子化對我國高等教育造成重大衝擊!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前往立法院報告指出,假設從現在開始,大專院校招生名額每年少二%,一一○年時,大專招生缺額仍將高達七.一萬人。立委擔心,這十二年內,國內恐怕有六十所大學倒閉,情勢相當嚴峻。
     吳清基昨天前往立法院報告「高等教育現況檢討及追求卓越的發展策略」時坦承,少子化現象對我國高等教育的衝擊實在很大,未來陸續會有一些大學面臨經營困境,教育部已擬好退場機制。
     九十七年大專院校招生缺額是五.九萬人,教育部表示,如果不控制,預估到一一○年,大專院校招生缺額超過十萬人。教育部決定逐年減少大專院校招生缺額二%,即使如此,少子化衝擊也很嚴重,預估一一○年,大專院校招生缺額仍達七.一萬人。
     國民黨立委黃志雄質詢指出,全國現有一六四所大專院校(不含軍警院校及空大),在少子化衝擊下,預估未來僅剩一百所,有三分之一、約六十所會倒閉,影響相當大。
     吳清基說,教育部已研擬出大學退場機制,將修正《私立學校法》,增列私立學校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得免繳規費、印花稅、契稅、證券交易稅、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等等相關優惠措施;放寬土地變更審定限制,以增進私校退場誘因。
     有大學期望開放陸生來台,但立委洪秀柱說,台灣的大學面臨中國大陸、香港等地激烈競爭,如果教育部提不出因應策略,國民黨立委也不會為陸生來台政策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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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減招60變58 後年起每班減2人
2009/09/26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為緩衝大學招生不足的少子化衝擊,教育部將逐年減少所有大學的招生名額,自100學年起,每班招生名額上限由60人減為58人,並逐年降到50名。辦學口碑好、招生佳的的私校抗議,此舉將減少一年幾百萬元的學雜費收入;學生多達3萬人的台大樂於減招,讓學生享受更多資源。
此外,6月公布的「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99學年起適用,連續3年全校新生註冊率未達7成或系所評鑑未通過且未改善等,會被減招。教育部昨天公布99學年度大學招生名額審查結果,大學到碩博士共減少3532名,被減招者包括連續3年註冊率未達7成的學校。
相較98學年,99學年日間部學士班減少1927名、碩士班增加367名、博士班增加4名;夜間學制進修學士班減少714名、二年制在職專班減少1496名、碩士在職專班增加234名,共減少3532名。
高教司說,98學年度核定名額較前一年度少1、2千人,99學年度名額大幅縮減,除學校自己減,或因試務疏失被減,大學部還包括註冊率未達標準者。
99學年度核定日間部學士班11萬5835名、碩士班4萬1028名、博士班6994 名;夜間學制進修學士班1萬4320名、二年制在職專班 2321名、碩士在職專班1萬7335名。
高教司長何卓飛指出,民國103或104年,大學生來源將從30萬降到27、28萬,隔年再回升到30萬,但之後每年都會降幾千人,大學受少子化衝擊很大,教育部因此推出一班名額少2人策略,要大學思考對策,並可提升師資品質。
高教司說,目前大學學士班每班招生名額上限除第1年新設為45名,第2年以後每班最多60名,100學年起減為58人,並逐年調整到每班50名,但實施細節和時程,會和大學討論。
對每班減為58人,公私立大學反應不一。元智大學副校長江行全說,該校一班少2人,一年可減少40多人,幾近一班,一年少收5、600萬學雜費,教育部砍所有大學名額,等於懲罰到辦學好的私校。
台大副校長陳泰然則說,該校近年來配合政策多收大學部學生,學校資源使用等品質問題引起不少批評,該校會配合教育部減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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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8 週四 200910:55
  • 朱學恆:政府補貼幫倒忙 破壞畢業生行情


最近出刊的非凡,有一篇阿宅界的西鄉吉之助--朱大的撰文,談政府幫倒忙。有趣的是,在22K外面(事實上大學生實質薪資更低),封面是上億身價的孫道存。
為何關心薪資問題?如果依照下文看來,政府就算不拉低薪資,對實習如果沒有計畫性的培育,只是給錢補貼的話,事實上還無助於產業升級,只能說幫既有企業補貼廉價勞工而已。
台灣產業是否、如何升級?這點很少討論,大概都一些口號式的討論。具體怎麼做?不知道,我們大概還在吃李國鼎時代的飯,不過李先生退休很久了,更逝世了8年以上。
大環境不變,產業部轉型/升級,高等教育人才投入,不是失業,就是只能當廉價勞工。現在,上班族一天上班10小時是正常(8小時以內多數為公務員),為何要上這麼多時間的班?以及,如果你只是把工作當成是賺錢,而不是實現自身的話,一天10小時以上,假日隨時準備加班(幫老闆賺錢),又不能不工作;想想這樣的日子,跟坐牢當兵沒兩樣。
還有,最近業務大缺,也開始炒作業務工作遠高過一般行政工作。
下面都還是一些數字而已,提了很多數字,不過這些畢業生、實習生實際的工作條件?也很少人揭露,包括一般上班族的生活狀況。
還有,如果低薪與產業無法升級,作為產業升級的彼岸:文化創意產業。不是繼續低薪、沒保障,就是升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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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恆:政府補貼幫倒忙 破壞畢業生行情
 
‧非凡新聞周刊 2009/10/07  
 我國的教育部站出來斬釘截鐵的降低了大學畢業生薪資,告訴所有雇主,這些大學生在政府規畫中只值二萬二千元!於是你看到在網路上的求職者不停抱怨,因為他們現在開始找不到二萬二千元以上薪資的工作。  
 
 
【撰文/朱學恆】
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工商時報》,內政部官員在受訪時說明,為什麼台灣近來失業率下降的原因:「台灣的高學歷者在經歷金融海嘯長期失業後,已漸能屈就低薪工作,如今許多大樓管理員、警衛都具研究所學歷。」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自由時報》:「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今年一至七月名目及實質平均薪資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七.一六%及六.五%,都創下史上最大減幅,實質平均薪資更是一九九七年以來新低,等於退回十三年前水準。」
政府補貼政策幫倒忙
但如果這些慘況,某一項政府的政策扮演了很重要的關鍵呢?由教育部執行的「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被認為就是實質降低全台灣所有畢業生薪資水準的一個關鍵性政策。
被簡稱為22k(二萬二千元)計畫的這政策,我至今仍不明白究竟是哪一位政府官員所規畫出來的天真幻想,它是透過政府補貼企業(至多)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元,進而讓參與的大學畢業生實領二萬二千元的月薪(這筆錢仍須扣除勞健保自付額),以及(至多)四千一百九十元由政府補貼企業的勞健保費用。所以實際上,這個參與企業實習計畫的大學畢業生,在扣除自付的勞健保費用之後,約莫可以拿到二萬一千元左右的薪資。
這個計畫天真的地方在於,規畫設計的官員天真的以為,企業會在這政府補助的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元以上,額外增加補貼薪水,讓一位大學畢業生可以拿到二萬五千元或是二萬八千元的薪水,從而不但解決失業問題,大學生也可拿到合理薪水。
破壞大學畢業生行情
但問題在於,沒有企業會這樣做!
如果政府補貼了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元,所有企業的合理決定就是一毛錢也不要多花,就用光這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元!所以,實際上發生的事情就是,我國的教育部站出來斬釘截鐵的降低了大學畢業生薪資,告訴所有雇主,這些大學生在政府規畫中只值二萬二千元!於是你看到在網路上的求職者不停抱怨,因為他們現在開始找不到二萬二千元以上薪資的工作,原先有更高薪資的職缺,即使你去應徵,對方人資部門也會告訴你,請你轉用這個22k計畫的職缺!
而且在政府的執行壓力之下,各校可求爺爺告奶奶的拚命想要達成分配的名額,甚至有網友上網抱怨原先應徵到了正職工作,但學校自作主張打給對方公司,要求對方改用這個短期聘用一年的計畫,以便達成校方的業績。
起薪倒退至齊頭平等
更別提這個計畫只執行一年,一年後沒有相關經費,計畫就結束,企業會自己決定要不要在沒有政府補貼的狀況下繼續用這個人!你覺得企業會怎麼決定呢?
根據《聯合報》在今年教師節的報導,這個投注一百一十五億元,補助企業聘用三萬四千名企業實習生的計畫,台大媒合了兩百餘位,中央大學媒合了八十餘位,成大則是擁有一百五十六個名額在手上。
而在台灣某人力仲介公司描述聘雇外籍看護工的薪資表裡面,說明雇主每月須支付給一名外傭二萬零七百二十二元的薪資。
亦即,教育部要求各校執行的22k計畫,成功的讓我國最好大學的數百位畢業生,領取了只比一名外傭多出十個雞排消費力的薪水。而且更實質的破壞數十年來企業默契的起薪規格,讓全國大學畢業生薪資一律倒退回難以想像的二萬二千元齊頭式平等(甚至更低),而這一切只為了暫時性的降低失業率數字!
22k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09年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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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6 週三 200911:21
  • <熱門工作求職大補帖>動畫設計師 起薪低、常加班

最近逛逛新聞,發現一個被納在求職大補帖裡面的消息,雖然標題不怎麼樣,但是卻可以很快抓住動畫設計師這一行的樣貌。
文創缺的就是這種分析,包括你入這一行有什麼困難,起薪多少、調薪多少?如果都是虛無飄渺的東西,拜託,誰敢進這一行?
寫出來,一個動畫師至少也有2.3萬,可不可以接受是一回事,但是至少有底;而且2.3萬一週工作多少工時?也是很重要的參考標準。
以就業條件來看,這幾年動畫人數有上升,符合世界潮流趨勢。但是,嚴格說起薪都很低,比起科技產業,比如大廠薪水4萬起跳,動畫設計師以薪水看,還是尊嚴不高。
小弟是喜歡談錢的,不是愛錢,是要知道你這一行值多少錢。行業是有貴賤的,不然父母不會要子女不要冒險。如果文創產業一般而言都低薪,是沒有尊嚴的,長期也沒有發展性,因為沒有誘因要新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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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工作求職大補帖>動畫設計師 起薪低、常加班
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3D動畫「天外奇蹟」中,當卡爾爺爺與男孩羅素,隨著色彩繽紛的氣球屋飛上天時,喜歡動畫的你,心中是不是也燃起一股熱情,希望自己不只看動畫,更能作動畫?台灣動畫業透過代工服務,多年來在全球動畫供應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參與一部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動畫作品,並不是夢想。
歐美動畫 代工大本營
台灣動畫產業多年來,已發展為歐美動畫代工大本營,從迪士尼的賣座2D動畫,到盧卡斯經典「星際大戰」3D動畫電影,日本的「太空戰士」動畫,都有台灣動畫人才的心血在內,想在國際大製作的動畫工作人員表中,出現自己的名字,動畫師無疑是最快的捷徑。
根據勞委會統計,截至去年底,國內多媒體動畫設計人員從業者達1,441人,與2006年相比,當時國內多媒體動畫設計從業者僅有517人,兩年之間大幅成長1.78倍,顯示動畫設計人員的市場供給與需求都處於成長階段,政府有意推廣六大文化創意產業,動畫設計人才的市場需求只會多,不會少。
以技能與工具來區分,動畫師又分為2D動畫、3D動畫與影視特效,其面臨的工作環境不太相同:2D動畫重手繪,除受僱於卡通動畫公司外,網路廣告、網頁動畫也普遍應用到2D動畫技巧與軟體;3D動畫則涵蓋建模、材質、燈光等除3D卡通動畫、電玩動畫外,影視內容近年也多利用3D特效,對3D動畫需求漸增。
勞委會統計,新進3D動畫師,起薪約25,000元至30,000元,2D動畫師起薪則略低於3D動畫師,估計約在23,000元至28,000元間,所有從業人員平均薪資則為42,870元。西基電腦動畫公司製作部總監孫筱蘋透露,動畫師起薪不高,但調薪快,若工作狀況不錯,對遊戲持續抱持熱情,五年資歷的小組負責人月薪可達四到五萬元;至於2D動畫師,個人工作室林立,主要是按件計酬。
孫筱蘋表示,近兩、三年來,隨著新設多媒體動畫科系的大專院校增加,新進動畫師科班出身的比例越來越高。
她說,「這與20年前,所有動畫技巧都是跟老闆學,有很大的不同。」
「很難說科班出身者一定有較好表現,」孫筱蘋看過不少應徵者,從美術系、設計科系到攝影系都有,憑著對動畫的熱情,透過自學磨練技巧,約有七成一進公司就能進入狀況,無論學習速度、投入時間與努力,都比科班出身者要積極,「科班不是必要條件。」
學校課程 有很大落差
反而是大專院校動畫科系,在課程設計與業界需求上,仍有很大落差,孫筱蘋指出,學校無可避免地側重理論,在工具使用與技術上,學生個別差異大,「因此公司找動畫師,一定先看作品,覺得還可以的,先讓他們進入公司培訓中心,訓練兩個月後,再擇優錄取。」
自由時報 200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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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12 週五 200911:54
  • 勇者?奴隸? 朱學恒嗆104楊基寬

今天翻翻新聞,看到朱學恆去嗆104董事長,嚇一跳,還以為是同名同姓。原來是真的是你我熟悉的那位「二代宅」的朱先生。
談到勇者與奴隸,小弟第一個想起10多年前的一部電影,原名叫做「Amistad」,台灣翻譯「勇者無懼」。這是史蒂芬史匹伯在「辛德勒」與「雷恩」之間的一部歷史片(他跟夢工廠首次合作出品的片子),主軸就是19世紀一個黑奴不堪凌虐,奪取西班牙奴隸船的事件,最後被美國政府縱使在西班牙施壓下,仍判黑人無罪,縱使西班牙女王重申:這艘船還有那批黑人,是西班牙的財產!
那部片有個老人,他當過美國總統、當過參議員,老爸是美國開國四大元勳之一,不過小弟歷史不好,也沒當過美國人,對他沒啥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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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9 週一 200913:05
  • 與文化獨立工作者相關的訊息

最近E大寄了封信給我,報導一個活動。
裡面是針對劇場工作者進行的場座談會,詳細活動亦可參考下面網頁:
http://mjkc.tw/2009/03/blog-post_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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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4 週日 200911:06
  • 勞動市場販賣機化.青年血汗俗俗賣─一個打工族的自白

這是最新一期破報的封面故事。
年輕人失業、打工族問題,其實在台灣,或日本,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但由於我們對「勞動」的認識、理解與保障,還停留在製造業,所以縱使進入服務業20年,台灣人對服務業相關的勞動保障,可以說還是不知道的階段。
下面的很多打工類型,都是服務業。低薪、工時長,勞動強度高,尤其:生活毫無保障。
飛特族、尼特族在日本早就出現,台灣也開始蔓延,相信這一波無薪假、大幅度才裁員,台灣應該很快就步上日本的後塵,連「派遣員的品格」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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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0 週日 200813:17
  • 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65歲 立院初審通過

探討一個跟勞動相關的新聞;雖然這個貌似也跟文創無關。
最近立院初審通過了延後退休年齡,其實這一天很早就預料得到:台灣的平均年齡一直向上提,另外一端是出生率越來越低,如果既有的人口結構,無法透過更多的自動化、新的職業維繫產能,下一步就是延後退休、縮減社福,更激化的資源競合,天下開始大亂。
做產業升級、產業轉型其實難度很高,也不是說想轉就轉,還有大環境(國際)、小環境(國內)之間的關係問題,則,最立即的方法,就是調整法律、調整認定,配合數學、統計的遊戲,先熬過一陣子再說(治標不治本)。如果65歲的朋友可以工作,當初定勞基法時,為何不定?如果未來延長到75歲,為何現在不定75?這更可讓我們去思考一個問題:退休的意義是什麼?下面所謂勞基法的退休意義(與年齡),其實針對的人數不一定很多,公務員或許適合延長到65,但是黃海岱呢?夜市賣炸雞排的小販呢?台灣有多少實際勞動者無法納入勞基法?更多時候,像所謂中小企業、接案度日的公司,這個是文創相當大的企業特色,則,他們本身的進入職場、退休的意義又是如何?所謂freelancer不接案活不下去,他們受到勞退新制的影響多少?以及,他們何時可以退休?沒有探討。我們的勞基法,是一個先劃定範圍,再逐步擴大認定對象的法律(比如下面談到的警察也想納入),但這是好的法律嗎?不一定。
或許勞基法不一定要修,他定義的抽象、基本就好,但是要完善的是各種施行細則、子法。比如,若有一部針對文創所設立的創意工作者勞動施行條例,明確定義freelancer、不退休者的勞動保險、保障機制,則應該會更健全才對。比如,若不退休,則從開始勞動的其間就持續投保,過30年後開始逐步領回先前逐年存的保險金,雖然年紀大、退休,或許勞力減退,但仍有相當保障,而且是國家幫你存錢(甚至國家轉投資後,你存的錢還可增加,不怕通膨)。新加坡是政府幫你存錢的。
還有,看到他們修法這個積極,比照一些文創相關法律,其實速度對照出其重要性,越重要的事物,修法速度會越快,因為社會期望(甚至企業家的期望)會更緊迫。======
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65歲 立院初審通過
 更新日期:2008/04/18 13:27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八日電)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年滿六十歲延長為六十五歲,使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這項修法草案將送院會進行二、三讀。

立法院環衛委員會上午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版本與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瓊瓔等十六人連署版本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由副主任委員郭芳煜率領相關官員列席說明暨備詢。
上午一共有十幾位立法委員提出質詢,楊瓊瓔指出,台灣國民平均壽命已經提高到七十六歲,且勞動人口年齡有延後趨勢,宜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同時降低少子化對勞動力減少的衝擊,因此宜延緩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因此提案修法提高勞工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這牽涉到勞工退休舊制一次金的問題,同時參考勞保條例與勞保年金,提議逐步延長強制退休年齡到六十五歲,也有立委建議在已有勞工如計程車司機的退休年齡延長到七十歲等情況下,政府應統籌強制退休年齡,甚至把警察等職業也納入,使退休制度更週延。
不過,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質詢發現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延後五年,是勞工工作權延長,與現制自願提前退休請領退休給付沒有衝突;鍾紹和委員也指出,如果有五十九歲勞工符合規定本來明年可以請領退休金,即使修法通過把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也不會因此必須到六十五歲才可領勞退金,因此,環衛委員會在中午十二點過後還是通過修法草案,並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
至於勞基法第五十四條同一條文其他規定則未修改,即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的情況還有一項,就是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不過,退休年齡雖然延後到六十五歲,但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的工作者,還是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9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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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齡延至65歲 企業反應不一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4/18 17:09 劉靜瑀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延長強制退休年齡至65歲。商總理事長張平沼認為,延長退休年齡已經是國際趨勢,尤其未來的醫療科技進步,人類健康狀況肯定會越來越好。看到法令初審通過,張平沼表示,企業界並不反對,他認為,員工適不適任和年齡並無一定的關係,而且老員工如果能留在職場,也可以延續、傳承經驗。

不過,全國工業總會則有不同看法。工總認為,年滿65歲的員工在健康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都能繼續留在職場奮鬥,但也可能會對中、低年齡層員工的求職機會,造成排擠效果,尤其資深員工年薪較高,對企業來說也將是另一種壓力。========
中國時報 2008.04.20 
延至65歲退休 更符世界潮流
朱言貴/北市(空大教師)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六十歲延後至六十五歲,將勞工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此舉值得肯定。      按照向來的「假說」,勞工因為從事體力活動,屬於「勞力」的族群,有別於公務員階級,後者屬於「勞心」的族群,基於人類的體能隨著年齡而退化,所以勞工退休比公務員提前,已經成為牢不可破觀念。      殊不知隨著科學的進步,除了人類的平均壽命不斷增長之外,同時許多粗重的工作,逐步由機器取而代之,所以「勞心」與「勞力」的界限,業已慢慢模糊,何況辦公室事務性勞工,並非純粹出賣體力的工作,強迫其六十歲退休,又何其殘忍?      事實上,勞工亦有其使命感,也想從工作中自我實現,強制他們六十歲退休,不啻使之與公務員對照之下,作成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勞工形同「次等國民」,一方面待遇較差,另一方面服務期限短,許多公務員退休之後,因為可以領月退,往往急於提前退休,唯獨勞工滿六十歲,卻是無路請纓,何其不公?      姑無論延長勞工退休年齡,乃是世界的潮流,沛然莫之能禦。而勞工滿六十歲,若是體能不堪負荷,自然會知難而退,何苦戀棧職位?換句話說,縱使規定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並非每位勞工都會「鞠躬盡瘁」,做到六十五歲為止不可,充其量賦予勞工較多的選擇機會罷了! ======
延長退休年齡 不食人間煙火
 
【聯合報╱沈春其/大學生(中縣潭子)】 2008.04.20 03:12 am
 
 
立院日昨初審通過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的修正案,有立委認為是利多,有勞工團體以為把餅化畫大就可以解決整體經濟問題,就筆者的觀點看來,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笑話。
家父年過半百,年初因為長年從事勞力工作導致身體不適而辭職,待身體休養好,想重回職場應徵;一般企業在刊登應徵廣告上雖無限制年齡,但是在面試時則暗示因年齡過高而不願錄用,即使之後求助於勞保局等政府機構之人員也是無可奈何。不久前,政府還信誓旦旦的說雇主不可以限制應徵年齡,但是卻在一般社會看不見的眼皮底下血淋淋地發生,這恐怕是現今仍沉迷在看好未來經濟美夢的政治人物所不能體會的。我們不期望股票是否能衝上萬點,抑或是否能達成馬蕭「六三三」政見目標,我們只希望有心投入職場者都有個飯碗可吃就夠了,甚至不要再聽到猶如「何不食肉糜」的笑話再度出現! 【2008/04/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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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會下議院通過提高退休年齡至六十七歲
 更新日期:2007/03/09 23:35 彭木芳
 
(法新社柏林九日電) 德國國會下議院今天通過將退休年齡由目前的六十五歲提高至六十七歲,以應付人口日益老化的問題。
國會下院聯邦議院以四百零八票對一百六十九票通過這項草案。新制將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九年間逐步實施。這項措施是梅克爾總理的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針之一。德國是歐洲最大的經濟體,但它的人口出生率卻是歐洲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目前德國每名婦女平均生育一點三六個嬰兒,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到二零三零年,德國將面臨兩個勞動人口支持一個領養老年金的人,此種情形將會導致目前的年金制度陷於崩潰。相對於一九九零年,上述比例是四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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