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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看到Zen大偶介紹的這本由賴鼎銘教授著的《科學欺騙研究》(唐山),光看名字就十分香滑誘人,勇於揭發學界黑黑臭臭的事蹟,突破神話的假象。剛下班路過公館,於是轉入唐山地下室,原本請工讀生幫我找書,沒想到我自己還比他早找到…..
事實上在自然科學界的先聖先賢,也幹過一些勾當,牛頓對上萊布尼斯、從未在羅德島觀察過天象的托勒密…,剛剛還想起,李敖也曾一再指稱李遠哲獲得諾貝爾的研究,事實上未必他一人所為,得獎得的相當僥倖…

回到這本書。書中最後兩三個章節,把前面介紹過的台灣、中國與世界各地科學研究中不當使用的案例,做一總結(不當使用涵蓋很廣,包含全部與部分抄襲、轉引不著明出處、翻譯後乾脆掛自己名字、捏造試驗過程與材料等…)。在「科學欺騙產生原因與其防制」一章前半部,我想賴教授已經交代很清楚,科學欺騙背後的結構與關係因素。
事實上,學界就是一個社會縮影,但一般人會認為學界與社會不同,猶如古代教會,跟一般俗民世界是切開而神聖的。社會追求金錢與名位,並透過特殊機制,可以讓錢與名產生兌換關係,學界一樣,在研究資源與經費上更為突顯。
身為一位研究者(文中引用很多自然科學案例),其研究方法過程(或更簡化為實驗過程)偷工減料,一個是不容易被抓到,另一則是外在環境壓力。在學界,賴教授也指出,有所謂「出版型學術人」,也就是寫手,專門靠累積研究數量,以其作為評鑑而換取學術地位,再換取更多的研究資源與經費。
在其發表與發表數的壓力下,自然刺激以最短、最便利的方式進行研究,更等而下之就是造假與抄襲。
雖然,學界在納稅人的挹注下,設計上是要跟一般資本競爭社會有所不同,是有必要要求一定的出版量與水準,但是由於過於比拼此一標準,學人已經擔心「量」將害「質」。這一點先前在美國已經察覺,並多所修正(包括研究與教學的衝突),但是台灣還方興未艾。
另一個就是明星學人問題。當研究者出名,活在讚賞與鎂光燈下,自然無暇與心力顧及研究室,尤其,當實驗室或研究室是冰冷、長時間反覆做同一動作如此無趣時,相較於穿梭於宴會、媒體與同輩讚賞,競相邀請參與研究或出版品時,更不想管手下,以及維持品質問題。這不單是學界,在藝術界也是。再把學界猶如金字塔型的資源與名聲分配來看,爭取頂峰者(亦和其他份量相等的學人競爭),更是需要社會關係協助,單靠學術表現時難產生倍比成長效果,於是,犧牲部分學術品質,就是抄襲好了,也無可厚非,原因在於競爭與場域政治。
簡單來說,所謂科學欺騙,一個突顯學界考核標準的矛盾,另一即表現:「學術即政治」的問題,而不是20世紀初Weber浪漫的期許學生「學術與政治」。

閱讀賴教授的書,也不禁想起一些事情:
1. 文中無論對國內外部分,自然科學中比較容易抓到欺騙行為。甚至可在數十年後抓到,原因在於,自然科學邏輯就是反覆驗證。今天,我做跟先前人一樣的實驗,仍然是正當的,因為我可以檢證﹔如此做法,容易在文獻回顧與實驗過程,抓出闢端。人文社會科學在詮釋與理解上較多,不太做實驗,從方法角度,比較難一點點。
2. 文中也有直接把抄襲部分羅列比對,證明什麼是抄襲。從量的角度,文字數比例等去看,容易抓。但是質的方面,尤其觀念雷同,甚至提出時間差很小時候,真的很難判斷。這一點是人文社會科學也難去檢驗的,如果兩個概念詞彙不同,定義有些許差異,但是所指對象與效果相同時,算抄襲嗎?
3.我們談到行規。這本書剛好也是。文最後談到美國關於審查機制與考察欺騙行為的方式。嚴格說台灣也有,甚至不足,照樣設置就好。但是問題是,光是設置XX委員會,XX機構(賴教授也主張某些單位),但橘越淮而為枳,光有title沒有配合台灣本土國情,一樣變調,搞不好還一次買通。先前,跟zen大也探討韓國,我不主張台灣能走南韓路,原因在於專法、部會與專責機構台灣全無,還要在考察台灣民族性、產業特徵與時機等問題。在方法上,道理與本書設置特殊學術審核單位道理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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