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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天關於文化消費扣稅的新聞,財政部做出回應了。後續還要繼續追一下。

文化消費扣稅其實過去吵了很多年,通常第一個打槍的就是財政部。文化界當然一片叫好。則問題應該在更高層:行政院是否願意為文化而對財政支持,解決財政部疑惑。當然,相對的說理也不足,因為,文化界、文化研究界始終拿不出一份完整的說帖、報告,說服財政部,這些投資、扣稅最後可以帶來更大效益,尤其是針對台灣而言。

最近一次訪問民間業者,也都叫好,但說不出堅實的、帶動經濟的意見。


今天的消息,就是財政部又打槍了。其次,訪問更多業者,對於讀書、看電影並未列入,業者也開始反彈,要求擴大認定產業與對象。可以說只要跟文化沾上邊的,大概都想享受扣抵1.2萬。
不過一如先前我們所分析的,要認定的可能不只是「領域」,而是身份,究竟是從團體?從展演機構?還是從消費者?劃分,是大哉問。

以電影為例,補助製作者,或者是片商,或者是電影院,意義都不一樣。下文的魏導,他屬於製作者,但是他找過香港的「片商」,且影片可能在「威秀」上映(當然因為票房夠好)。

不過,財政部已經指出,文化消費扣稅,首先獲利的是高所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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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費抵稅 財部:不符租稅公平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3/06 04:09


採列舉扣除額者 多是高所得

 


〔記者黃維助、趙靜瑜、鄭琪芳、李光爵/台北報導〕行政院目前研議「文化消費抵稅」,每人每年可抵一萬兩千元, 不過草案中文化消費定義只有表演藝術跟視覺藝術,看電影跟買書等暫不列入考慮。財政部指出,這項租稅優惠主要是高所得者受益,每年稅收損失卻高達六十多億元,未來恐怕會出現購買票根、發票來抵稅的弊端,財政部不贊成。


劉揆出招 編預算培養小學生品味


除規劃文化消費抵稅外,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又拋出新的政策構想,指為讓小學生提升藝術涵養水準,可由政府編列預算,提供國小學生每週欣賞有關藝文、美術、戲劇、電影,讓小學生從小培養品味。


劉揆要求各部會全面動起來,將政府近期推動的重大政策,在行政院及各部會網站上儘速披露,同時針對外界質疑的問題,各部會要加強說明,藉由訴諸民意來獲得民眾支持。


對於文化消費抵稅的爭議,文建會第一處處長方芷絮解釋,只將表演藝術跟視覺藝術納入討論範圍,「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像文建會其實很想鼓勵民眾看國片,但如何定義國片可能會有爭議;出版則是因為根據統計,民眾買書大宗都是參考書與理財書,真正購買提升人文素養的書籍還是少數。


出版社:不分種類書籍都應納入


印刻文學出版社總經理田運良指出,出版就是最低的文化消費行為,不管閱讀文學書或是股票書、理財書與參考書,民眾有知識的需求,就應列為文化消費一環。


不過東觀出版社總編輯蕭秀琴指出,沒有列入抵稅項目不會改變讀者購買意願,出版業者更期待的是降低出版社的營業稅。


魏德聖建議補助電影票價五年


「海角七號」導演魏德聖則建議,政府應補助電影票價,以五年為期,「每張國片電影票補助一百元,鼓勵企業願意投資國片,五年也差不多看得出來,台灣電影救不救得起來。」


李崗表示,希望這個補助能包括國片,畢竟國片是本土重要創意文化產業。當然,在定義上、申請上,要做好把關。


但財政部官員說明,文化消費抵稅,只有申報綜所稅時選擇列舉扣除額才能夠適用,目前逾七成納稅人選擇標準扣除額,僅約三成適用列舉扣除額,多是高所得者,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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