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什麼文創REIT。這是什麼?不知道。什麼是標的IP?會被綠堤封鎖的嗎?
創投早在文創一期的時代,就已經在探詢可能性,政府也都在找可能性,但為何一直到現在不見人下樓?
真的是什麼要有海角七號、要有Hallo Kitty?不過報導中提到「回頭看兩岸,沒有這些架構、各產業互不了解,不似美日具技術和通路優勢,因此以往多靠少數英雄撐市場,但期待英雄式成功不如集合多人開發能量」,的確,但是這是指出產業現象,包括產業問題,然而這跟投資投入有何關係?或者說創投的切入點在哪?
還有,台灣是產業鏈不全,哪不代表中國是。中國近來動畫等產業急起直追,而且引進的就是美國等國家的團隊或經驗,中國可是要當央央大國的,跟台灣這種島內混吃等死的情況不一樣。不少穿梭兩岸的專家,紛紛都指出,多數創意產業,幾年內大陸就會超越台灣。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還幻想大陸落後台灣很多。那是上個世紀的想法了。
至於文創創投,其實創投公會秘書長也說的滿清楚,包括條件。但是這些條件很少公開談論,並且去問為合作不到?小弟不是創作者至上的觀點,也不一定要創意核心強。台灣如果靠代理可以養活創意產業,也行。問題在是否有一套穩定的作法,一如報導所言的,有完整產業鏈?如果沒有,那這幾年我們的媒體在瘋什麼?
有時候,讓不懂文創的人來提問,提條件,反而會比自認為很懂文化政策、文創產業的朋友,發問力更強。
還有,美國算是創投滿盛的國家,他們政府對創投是否有補助?是否一如台灣什麼公基金先投入作保,讓民間投資再進入的作法?科技業美、台的作法又不一樣吧?以及,政府如果也介入風險性的投資,是引領市場?還是計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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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版REITs向創投業招手
2009-10-05 工商時報 【邱莉玲/台北報導】
近日許多創投業者看了這輩子最多的電影、動畫,不為娛樂還是為賺錢,想試著找出下一個「海角七號」、「中華網龍」等具潛力文創投資標的;一旁的數位內容與文創公司也忙敲邊鼓,藉著國際合作發展全球競爭力,進一步研擬文創版REITs、信託受益權,希望引進創投業的活水錢源,據悉此舉獲得工業局認可。
文創是行政院規畫6大旗艦振興案之一,有政策支持,數位內容與文創業跟著蓬勃發展,但業界發現,大量業者投入卻產出有限,外界想進入卻不知門道,為了產業永續發展,數位內容衍生商品聯盟、動畫產學共同開發聯盟、遊戲振興會參考美日的「完工保證」與「製作委員會」營運模式,積極催生台版「製作委員會」,確保作品產出,吸引投資人。
數位內容衍生商品聯盟舉例,之前李小龍兒子李國豪拍攝「龍族戰神」中途身亡,即由完工委員會介入並利用3D模擬真人接續演出;產業鏈完整的日本,則是集合多個產業共同開發單一IP。回頭看兩岸,沒有這些架構、各產業互不了解,不似美日具技術和通路優勢,因此以往多靠少數英雄撐市場,但期待英雄式成功不如集合多人開發能量,採取國際Co-production增加傳播、銷售機會。已有一部實驗案「格鬥世紀」,由國內漫畫、動畫、遊戲及國際型電視台共同開發,將證明台版製作委員會(見表)的可行性。
進一步,兩岸可望由此推展新的營運模式,包括完工機制─使投資者、開發者、發行者降低預付風險,未來可單獨發展公司組織,衍生Project Financing;信託機制─讓證券商、創投業、銀行家操作資金買賣,可提前販賣信託受益權(標的衍生性商品),或買賣文創版REITs(標的IP),又以有公開市場背書的文創版REITs受矚目。
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直言,創投關心的是退場機制,以及退場時的回收倍數、有無公開市場或強力背書。目前除了遊戲證明成功之外,數位內容因為網路泡沫化嚴重,踢到鐵板的比成功者多,上市櫃不多、併購案少,所以過去創投的投資意願低,隨著創投業轉型和配合政策,現在將嘗試從電影/動畫、數位內容衍生商品、電子書切入,市場涵括大陸也是投資必要條件。
他舉例,公仔等衍生性商品獲利明確,比數位內容適合投資,據國外經驗,文創商品整合中只要1項成功,就可望帶動9至50倍回收,知名的Hello Kitty、皮卡丘更超過2、3百倍;又如電影,若時間短、回收倍數夠大,年投資報酬率30~70%即列入考慮。接下來就看文創業如何包裝可衡量價值的投資標的、公開市場背書,創投業則希望有政府補助、銀行融資加上收入抽成分紅的配套規畫。
- 10月 05 週一 200910:35
文創版REITs向創投業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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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作文創Reits或 文創基金很簡單, 只要金管會同意投信設立的私募基金可投資"版權", 版權證券化有流通性, 創投就不必擔心退場機制. 不僅創投可投資, 一般個人投資人也可投資.問題出在投信的私募基金的基金經理人是否能判斷出創意版權的未來性. 其實投信的私募基金可請外包顧問,若此顧問有文創底子, 不論個人或公司皆可. 有些內容在國際平台上已有現金收入,版權是無期限的,甚至比房地產Reits更久,標的版權也可賣出或買進,淨值一樣可以每日計算. 若能開放一支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數,則流動性將更好.開發型的文創私募基金若能成立,台灣將有更多的李安及魏德勝出現. 建議政府先從投信的私募基金可投資版權開始,行政命令就可解決不用修法.漸漸再開放開放式或封閉式文創共同基金. 必竟文創的基本標的是版權,如Reits標的是房地產. 國外通稱文創或專利權基金為"智慧財產權基金"( Intellectual Property Fund ), 文創Reits應該是 IP Fund 才對,而不是文創Reits( 因它是Real Estate開頭的. 僅供參考並共同討論. 必竟這是架構文創基金最快的方式. 許逸弘 摩幻潛艇數位有限公司 www.ddh111.com.tw
首先要說的是,這一套投資方式對一般創意人、藝術家難如登天,可能連Reits是什麼的簡寫都不知道,當然,我也不知道。 上網查一下,應該是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翻成中文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根據WIKI的定義:「是一種類似共同基金,但投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投資工具,由美國國會於1960年創造,主要是藉由不動產的證券化及許多投資人的資金集資,使沒有龐大資本的一般投資人也能參與不動產市場,獲得不動產市場交易、租金、與增值所帶來的獲利,同時又不需要實質持有不動產標的。 不動產投資信託特點是信託之主要收入來自租金,而信託亦需要將未來絕大部份的盈餘用作派息。正因如此,不動產投資信託的派息率遠高於市面一般股票。 據一般觀察,不動產投資信託的風險與報酬約居於股票與公債之間,而另一方面由於其不動產的特性,也使得不動產投資信託在對抗通貨膨脹時特別有利。」 在台灣,有:台北富邦銀行 為台灣的富邦金控旗下發行REIT的銀行;國泰人壽 為台灣的國泰金控旗下發行REIT的公司。 關於許董事長上面的留言,我就我看的懂得部分,做一些提問。 第一個基本問題是,現在這個文創版的不管是創投或Reits,它是要導入房地產投資的形式嗎?但一如許董說的,要開放投資版權,版權跟房地產是不一樣的概念,但是我可以說,很多創意產業都是靠版權(著作權)獲利,比如唱片其實是在賣版權的,出版業也是。但是,這個在以後數位時代如果全面來臨,還會有很大的爭議。 第二個問題是,私募基金(私人籌募一筆錢,到處投資,低買高賣)的顧問(不管是否外包與否),「有文創底子」本身就是高難度。因為文創本身是什麼?能發揮到什麼程度,可以說連他自己從業者都不知道。如何產生「文創底子」,這個是大哉問。 第三是投資對象,就以現在這些產業而言,哪些是投資對象?廠房?員工?文創產業跟過去製造業不一樣,也不是科技產業,既有投資的判斷及模式,不一定能套用上來,包括國外成功經驗,也未必能移植進來。 第四,開放民間的私募基金是否就能出現李安或魏德勝?這兩者無關吧?這涉及到該產業本身製作環境、生產條件是否完整,如果不完整,有資金也無法到到位。以美國為例,他不只是有銀行資金,更在於有好萊塢、迪士尼的製作團隊在注意、評估未來的市場,以及提出計畫,依照計畫拍片而非講求藝術性而已,是好萊塢雄霸的原因,但是,這又回到台灣電影製作環境等問題,很難細表.... 最後,投資,一定是版權嗎?可以投資「人」嗎?還有其他投資的標的對象可能嗎?因為文創從業者大多受高教育、也是知識密集的產業,是否還存在其他的投資類型?這個也要觀察一下。 不過我覺得上述包括許董,提出的是一種投資形式。文創投資的確不盛,但是要怎麼投資?政府要開放/管理到什麼程度?民間能量能到什麼程度?包括怎麼投資?這些大哉問都沒人提過,大概只看到輿論不斷出現「就欠投資了」,真的嗎? 感謝留言,讓我們來思考這個問題,不過有機會的話也幫我們介紹一下各種概念所指為何,很多時候這些在文創界聞所未聞。
我只能簡短的提供以台灣現有法律架構下作簡單給政府或相關協會做進言的架構建議. 資本市場有推動加速及分散風險的作用. 上面那篇只是回應"文創Reits"的參考. 但文創產業要商業化,不論方式或架構為何,標的物還是版權。政府對版權保護不足,創意人根本無法得到應得的回饋。投資如果是人,那就會類似演藝經紀,此類基金在國外也是有的,但此類基金的報酬還是來自於被投資標的(人)所產生的版權收入。 台灣有太多環節失鍊,整個廣義的文創產業要有突破,恐怕說100天也說不完。如果您是投資人,最好抱持投資生技產業的心態,因為沒有一種藝術作品可以用科學的方式鑑價。就因為如此,政府才很難拿捏管理要到甚麼程度,太嚴格創作者根本無法被投資,太鬆又會太浮濫。但不先開啟資本市場的大門,路走的暨辛苦又是倍功半。市場大門一開,式投資機構再找標的,而不是人在找錢。 對創作藝術家而言我的留言可能會不一樣。金融商品不僅可以發明還可以搭配。藝術創作者只管創作,籌資與金融商品設計交給專家,若混在一起,再300年台灣文創還是原地踏步。我倒覺得條條道路通羅馬,有創作在手上(版權),要設計出開發型商品(只有idea未有成品),就必須用金融商品包裝,一來為創作者籌資,二來為投資人創造流動性。每種投資都有標的。而文創的最終標的還式版權所創造出、或預期可創造出的現金流量,此觀念若無法有共識,文創產業要提昇只靠政府獎勵金是不夠的。 整個系統邏輯很簡單,政府不給民間參與資本市場將版權或藝術作品證券化,讓更多人餐與投資以版權或實體藝術品的受益憑證,則最大空缺的鍊百年後還是懸在那邊。因為沒有資本市場的support,藝術創作者永遠都會被一對一的受到鉗制(金主,經紀公司或東家)。 範圍太廣,無法一下子說完。但我只能說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幫助文創藝術家設計金融商品。台灣不能做,就在海外作. 海外紅了對台灣文創產業也是貢獻。要看商品的發想或暨有版權,我才能做評估以何種金融商品較適合。以版權為標的的連動債,也可以做。 僅供參考,建笑之處請多包涵。
聽說樓上的公司找人過去用ps就要做出爆炸的特效~連一套3d軟體都沒有 不知道會不會被版主刪啊 搞這行還是請專家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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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ecasterror.blogspot.com/2009/09/dream-never-dies.html 那郭啥米魔幻淺什麼挺的,要做電子書先看看這篇吧
我是今年3月創業的青年... 真開心搜尋到這篇文章,對小弟的幫助很大,因為我雖是畢業於文創領域科系研究所,但我過去所從事的行業是金融業(約10餘年),因此我能了解文創產業與金融業這其中的差異及溝通性。 今年我3月開始創業(j文創業),目前就以鎖定數位內容(本案有獲得政府補助及平面媒體報導)及開發公仔商品為主要核心業務,近期記錄片將開拍,相關規劃也大都已準備完成,預計明年第一季要發行公仔商品....目前就只缺與創投公司進行接觸....彼此交換意見及洽談合作... 而在閱讀了本文章相關資訊(主文及留言)後,對我在經營觀念上,有非常大之幫助及啟發... 謝謝版主...我一定會努力打拼的....... 創業中之青年
To:#4 Behind the Scene: 本公司的3D軟體共超過20種,製程是獲國外肯定。有些軟體台灣根本沒引進。我們公司軟體都是正版。不信的話去行政院告可拿獎金。也請您去看看看其他軟體公司有哪家正版3D軟體比我們多。我們是公開發行公司,每一位甚至連會計和稽核都會用3DS Max. 你不經查正散播謠言我們會請金管局檢舉你。當國內每一家公司都拼命在國外市場揚眉吐氣,請勿打擊國內同人士氣。我們公司畢竟是在亞馬遜電子書Kindle書店自製3D漫畫並銷售的台灣公開發行公司。別以為在網路上亂放話就沒事。公司有多少同仁的心血你無法想像。摩幻潛艇公司若再看到伱造謠,將馬上提告,以保護公司名聲及股東權益。在此嚴正警告。尋國人開心講些無聊的話,對你有何好處?本想在此版能貢獻心得與國內同好並互相鼓勵,遇到你這種人真是替你覺得悲哀。看看上篇及其他人吧。大家都再努力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