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讚拉!樂生猶如照妖鏡,把所有政治人物,文化人物的嘴臉通通照了出來。
洪慶峰說,尊重地方,由北縣府決定﹔廖咸浩說,樂生是台北縣業務,關我屁事。沒有人敢往身上攬,真是作官藝術。
炮火好像集中到縣府文化局了,看來可能連桃園縣都拉下水。

這就是樂生案的真相,90%其實越來越不是重點,而在於政界人物怎麼看待。
看來,雖然現在樂生成為明星,但是這幾個檯面上人物還推來推去,可能具有某些暗示性。是否,時間一到,人頭還是要落地?


PS
1.我是直接上自由抓的文章,要也是自由她們切的。我哪敢切邱主委的文章。
2.樂生的程序應該走完,就是不認定為古蹟。所以我說要把這些專家名稱與會議內容公佈才對。現在是因為學生跑去鬧事,轉而鬧上媒體,繼而巧妙運用綠色陣營初選,才打出2個月的緩拆(若我認知錯誤,請糾正)。
===========
中國時報 2007.04.22 
樂生案 與北市府無關
廖咸浩/前台北市文化局長

    張世文先生在〈文化首長該打屁股〉一文中,對我在樂生案中扮演的角色有很大誤解,以致模糊了本案的責任歸屬,茲說明如下:

    首先,這個案子是台北縣的業務,並由北縣請北市捷運局代辦工程。由於決策責任與業務歸屬都與台北市府無關,故不可能在北市的市政會議上討論。而台北市文化局也非文建會,無法干預台北縣文化局業務,更何況,北縣文化局從九十年起拒不處理樂生文資身份,其實是北縣府的決策加上中央的配合。

    至於藍綠會讓議題失焦一事,就是單純的常識問題,而非文化是否優先的問題了。我一個旁觀者要介入,當然要以有助於保存運動為前提。若我當時依學生建議,「跳出來」公開批判北縣的決策,運動大概早被抹黑。但我也主動建議以私人身份,幕後協調捷運局。然而正因為此非市府業務,我無法以局對局方式協調,而只能「道德勸說」,故結果並不理想,也就毫無「功勞」可言。由於本案無關北市府,故本案協調過程中,並無市府的壓力;「隨時可走人」指的是我在處理市府業務的一般性原則,也是一個文化首長應有的風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indus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