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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東西用文建會的話說,就是藝企結合,英國槁了30多年。
這位EMBA商學院文創講座主持人,講的東西都沒錯,可是沒有可執行的東西,還在抽象高層次間論述,台灣已經充斥夠多了,但是,成功案例?發展模式?策略?沒聽到。
藝企結合對企業有什麼好處?企業需要的是品牌曝光,就是廣告,他可以找廣告公司、媒體,為何要投資給藝術家?因為政府有稅務減免?因為社會文化會給予稱讚?
看來好像都沒有,還是我才疏學淺?

我會特別PO這篇,是因為在先前的『文化產業人力資源培育探討』內,最後談到跨界人才,由缺澤崎小姐。
也就是,先前我們PO過一篇『跨界結合探討』
http://blog.pixnet.net/ccindustry/post/12652439
,裡面有談到,目前急需的跨界,除了人力以外,還有就是資源整合的跨界,簡單說就是藝企結合。
韓國,先前因為金融風暴因禍得福,大財團開始因為挹注電影、影音,使得文創產業翻身。
台灣?看來抽象論述充斥,我們還是霧薩薩。要單靠文創產業自己推動、發展,沒有外援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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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ABC槓桿》藝術與文化 企業為支點
 
【經濟日報╱邱天元】 2008.01.19 03:56 am
 
 
過去台灣從事科技業的人被稱為科技新貴,「科技」好像成為邁向成功與財富的坦途;直到以代工為主的經營模式碰到瓶頸、經營微利化後,企業苦思一條活路,一時之間,美學經濟或文化創意成為社會熱中討論的議題,狹義定義下的藝術家、文化人也變得炙手可熱。

在此提出「文創產業ABC槓桿」概念,以企業(Business)為支點,藝術(Art)與文化(Culture)分立左右兩端,彼此維持一個動態的平衡。

有人認為藝術就是很難懂的繪畫、雕塑,是少數精英階層才有餘力碰觸的領域。其實廣泛定義的Art,應該是指任何一個人在自己專業領域裡,傾其巧思、專注一致,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完美的程度(state-of-the-art)的技術,即可稱之為Art。

長年踞坐燈下雕刻師傅、操刀揮鏟烹調美味的主廚、鎮日穿著無塵衣在實驗室裡研究晶圓的工程師,無一不追求完美、近乎苛求的境界,皆是值得敬重的Artist。所以不管藝術也好、技術也好,其相同的部分就是創意與工藝。

文化的層面極廣,走出藝術殿堂的空間裡,文化更像空氣般無所不在,充分落實於常民生活。舉例來說,老一輩人習慣在飯後、休閒時,沏上一壺茶,閒聊家常,是文化;台灣結婚的新人習慣在婚前砸下幾萬元拍一組男俊女俏的婚紗照,是文化;許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顧客,為何偏愛向穿著火辣的檳榔西施買檳榔?這也是文化。

所以說文化是一群人共同的生活方式(Life Style),而當有人可以帶動幾千人、幾萬人都過這種生活方式的時候,這就有了文化商機,極有可能變成日進斗金的文化創意產業。

而支撐這兩端的支點「企業(Business)」,則提供生產技術、銷售通路、客戶服務,讓好的創意產品能以較低成本、較高速度到達消費者手裡,如精雕細琢的琉璃工藝品或是鮮豔色彩的投影機。

企業可以投資自己的技術研發單位,當然也可以投資藝術創作團體,使其創意、創作,透過企業的商業運作來創新、創業。有效的企業機制,在文化創意產業裡扮演中流砥柱的重要角色,這槓桿就好像蹺蹺板一樣,當一端有新創意的時候能迅速形成新商品,進而透過企業運作,刺激形成為新的消費市場;而在消費端產生新的生活文化需求時,企業也可以迅速反應到創意人創作者這一端。使創作人、消費者以及投資人都獲得利益。

台灣不同的產業彼此若能整合創意、創作資源,再整合不同企業的經營管理資源、品牌與通路資源,這樣將可收到更大的槓桿效益。

(作者是前台灣愛普生公司幕僚長;目前擔任政治大學商學院EMBA班文化創意特邀講座主講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metrosh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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