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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與滾石段董事長有一面之緣,感到一位地位高卻熱情洋溢的人物。現場,他一再強調一個概念,在推動文化創時候,不能只推創作者,事實上關鍵在於所謂『經紀人』的觀念。我個人十分認同,我的觀點是,過去國內政策與經營方向是,補助創作者,因此形成了品味之戰與補助爭議﹔但是現在,若將焦點轉向經紀人的角度,則是活化產業面,讓創作者透過完整的制度能接觸消費端,不再只單純訴說個人創作理念,當出資者與消費者聽無時,又彼此因不理解而不諒解。

經紀人在媒體出身的人士不是新聞,但是在藝術方面仍是草創階段,前兩年陳其南辦過研討會,提出『策展人』的觀念,段董意思是,經紀人制度等,在歐美,諸如藝術管理的學系十分熱門。因此,回憶起來,我也曾蒐集過,台灣目前關於藝術管理方向的學校與學系,現在,剛好想起,趁此機會將它彙整一下,讓我們看看,在台灣文創產業冷清的條件,有人提出藝術管理,而台灣早就有藝術管理所,則,問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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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陳其南該場研討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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