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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宮圖片授權事件後,漢館長在聯合報上投書了。開頭就明示:文創8年,基本問題都沒有釐清。漢館長也主張他一向的主張:文創與文化是兩回事。下面也引用了英國對博物館等的案例,來說明這個立場。

文化等不等於文創?我猜想行政單位也是把它兩者分開的:文化政策包括什麼文化資產拉、文化教育拉、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當然跟「文創產業」不一樣。在施政方式、預算編列等都不一樣,當然文創不等於文化。但漢館長所提出的問題,應該不是形式上是否合一的問題。小弟倒這麼詮釋:當過去8年把文創當成一個口號與高度時,既有的文化行政單位,也都在「調整」自己的方針,意圖讓自己的內容,也跟高層提出的「文化創意產業」口號做一個呼應。

那回到更根本問題,小弟倒覺得不是文創/文化是否是一回事還是兩回事,而是:文創本身到底是什麼?這個作為最高指導原則的口號,意義為何?

下面漢館長有一個文化->文創->獲利的推理路徑。其實並沒有錯誤,文創產業,原本就是從獲利的角度去看跟文化相關的事務;而漢館長提到的混為一談,才值得注意,回到上一段提出的:文創到底是什麼?如果有混為一談,是把誰跟誰混為一談?

文化部門、創意部門,如果不混為一談,那又可以怎麼區分?區分後又可以怎麼結合?以及,故宮的這個授權事件,又象徵著什麼問題?小弟看到的不只是文化是否商業化,而是:我們的版權授權仍有問題,包括對古物、公有財活化等面向的授權,仍有問題。

則更深的去思考,也一如本站一再談到的:台灣對文創概念還是很模糊。哪些可以拿來改造?那些無法改造?又,怎麼活化改造,使之具有產業規模與價值?通通不知道。充斥著各種什麼英國的案例、大陸的市場等,多從天而降。也就這麼混了8年。

根本問題不面對(還不敢說解決),故宮事件,包括其他類似的爭議還會不斷叢生。

不過談到故宮、文創,無聊的我也上網搜尋一下相關新聞。在3月時聯晚有個新聞,就提到文創與故宮,是台灣文創去對岸設攤的消息,怎麼這個新聞看來,就沒有故宮圖片授權事件這麼火辣?同樣也是在賣阿!有趣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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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 別把國寶當搖錢樹

【聯合報╱漢寶德/世界宗教博物館前館長(台北市)】
2010.04.15 01:27 am
 
聯合報昨天用大標題報導了郝明義與故宮在圖片著作權上的爭議,並指出出版界對故宮收費太高的抱怨,令人慨嘆,難道這就是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成果嗎?

文化創意產業自始倡到現在已經八年了,可是始終沒有理清它的真實意義。政府大力倡導的結果,是把文化與文化創意產業混為一談。一切文化都被視為文創,一切文創都被視為產業。由於產業的目的是賺錢,倒推上去,好像文化只有賺錢才能證明它的價值。

政府推動文化的目的是提升國民精神生活品質,也就是把傳統社會中上層社會的生活品味傳播給社會大眾,因此藝術成為文化的核心。事實證明,具有藝術欣賞能力的人,就有在生活中覺察精神價值的人,所以他們可以欣賞一般庶民生活或原住民生活中的藝術性。請注意,台灣的民間藝術是由學院出身的藝術家與少數西方人士開始欣賞且加以收藏的。沒有學院建築師哪裡會有古建築保存的運動?每個國家都很重視藝術的全民化,就是因為這是全民精神素質提升的一條必走的途徑。

可是要藝術全民化就必須使大多數人民可以負擔起觀賞的費用。所以政府辦文化總是賠錢。美國的美術館則為民間的慈善事業。英國的國立博物館在柴契爾夫人執政時,主張使用者付費,觀眾減少了大半,工黨恢復執政才改回免費政策,即使盛倡文化創意產業,也沒有再次收費,可知他們是深知文化與文創業之間的分別的。

故宮博物院要執行政府創意產業的政策這件事是沒有什麼可以質疑的。因為故宮有很多寶藏,自這些收藏品中產生創意,因而可以發展為高級產品,增加收入,不但未可厚非而且值得鼓勵。要點在「創意」二字。故宮在推動文創產業時必須先有創意。因為創意才有產業價值,文物收藏品不過是因子而已,是不能由故宮所獨佔的。

舉例說,有人因為看到故宮有某一幅畫,因此產生了創意,製作出另一種藝術品或器物,難道也應視同故宮的產物,向故宮付出費用嗎?故宮的國寶級藏品,因為是國寶,大家已經耳熟能詳,早已是全民所共有。它是全民的文化資料庫是不待言的。有些抽象畫家利用范寬等作品的構圖,算是發揚民族文化傳統呢?還是偷故宮的版權呢?

故宮文物的照片應不應該當成文創產品?說起來也是很荒唐的。多年前,政府認定故宮文物為全民共有,使用圖片並無著作權問題。近年來由於文創業的要求,不但收費,而且遠超過一般的標準,加上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一般說來,故宮拍攝,要些成本費是理所應當的,但要過分的權利,收過高的費用就沒有道理了。

國寶文物印成書冊,應該是為了推廣,即使是民間出書也是在做故宮該做的事。自文化推廣的觀點看,免費提供都不為過。當然,如果有人印製畫冊,純以營利為目的,那倒另當別論。如今要談產業,要講究成本,只好能弄錢處都要想辦法。過一陣子,出版業界只好放棄故宮,或萬不得已才找故宮,讓故宮的文物在收藏庫裏涼快,這樣的結果是故宮博物院願見的嗎?

【2010/04/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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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縣市擬赴廈門文博會參展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10.03.26 03:04 pm
 
第三屆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今年6月將在廈門舉辦。亞太文化創意產業理事長、法藍瓷總裁陳立恆說,台灣的文創產品特色強、品味高,在大陸極具潛力,廈門交易會是台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很好的踏板和通路平台,今年更有七個縣市參展,要前進大陸,開發文創商機。

他指出,去年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只有台北縣和台南市組團參加。今年台中縣市、宜蘭縣、新竹縣市、台北縣、台南市等至少七個縣市,有意組團參展,「城市行銷」將是將是今年的一大特色。

陳立恆表示,前兩屆的廈門交易會,台灣參展攤位都有三百多個,超過總攤位數的三分之一。去年大約有250家廠商、公司行號、機關參展,交易情況相當不錯,已經做出口碑。

例如故宮博物院去年帶去的金箔畫,交易會開展第一天就賣光光;台南市的小吃攤位,也在第四天全部賣完,交易會最後一天已經沒有東西可賣。

另外,慈濟基金會在交易會展出的人文出版品、環保產品,也引起當地媒體的注意。陳立恆說,當地普遍認為,台灣參展單位和廠商,在廈門交易會中展出的內容「品質佳、品味高」,當地人都認為「很有文化品味」。

陳立恆強調,每年一次的交易會,因為只有短四、五天,展期間營業額不可能太高,卻是台灣文創品牌在大陸曝光的好機會。

他認為,台灣的文創產品特色強,品質和創意均佳,廈門交易會是業者初試大陸文創市場的好機會,也是台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的踏板、通路平台。有了初試水溫的曝光機會,未來可以進一步吸引大陸買主洽談進一步合作,甚至順利進駐大陸賣場。

【2010/03/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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