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自由有個新聞,是關於古又文與崔廣宇在台大的一場座談會。依據報導看來,針對了如何扶助新銳創意工作者,產生一些意見討論。

政府當鐮刀派的議題,也浮上台面,包括文化政策為何,也受到討論。有趣的是,是最近想要去貼金的文建會,接了這個球。ㄟ....盛主委一邊想要檢討,一邊又認為這種說法邏輯有點問題...。

究竟文化政策/文創政策該怎麼做?為何要出資源給新銳工作者?或者為何不給新銳工作者?

同樣一筆資源,在有限條件下,給已經成名者(獲獎者)所收到的效益大?還是灑給眾多尚未成名者效益大?

以及,「效益」該如何考核?因為文化預算、文化計畫,都不是從天而降的資源,政策單位必須向她的長官、向議會、向納稅人交代他們錢怎麼用的。給規模較大的團體、知名人士,用錢看的到。甚至「事半功倍」。
簡單說,推動政務與計畫者,自有其行事的方式/結構,也自有其權衡方式。

那麼必須仰賴公共資源者--新銳工作者似乎免不了,又該如何跟這樣的資源放送單位互動?還是期待哪天主管機關首長,來個及時雨宋江?

不過關於資源挹注,似乎是非常複雜的事情,上述資源有限下,如果拿去辦什麼民國100年,會不會減少了對各種新銳培育計畫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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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苦熬出頭天 政府收割撿便宜
 
自由時報2010/04/12 04:11
記者王瀅娟、凌美雪/台北報導

政府文化政策在培育藝術人才的部分,向來深受質疑,因為把補助當資源分配,所以對於申請補助者多所刁難,往往無法為需要者送上及時雨,反而時常緊盯在藝術家背後收割其努力的成果。

時裝設計師古又文與台灣當代藝術中心發起人之一崔廣宇,日前在台大藝術季的一場座談會上,頗有同感地發聲呼籲政府文化單位應該早日釐清文化政策為何,才能對文化藝術工作者有實質的幫助。

崔廣宇指出,目前政府文化政策傾向「撿便宜」,文化藝術工作者必須成名後,政府才會支持往國際發展,而有才能卻苦無財力參展者,政府卻無補助措施。政府雖然每年都有請國外策展人來台選秀至國外舉辦展覽,但僅止於此,後續行銷配套措施全無,淪為「大拜拜」,對有心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的新人幾乎無所幫助。

古又文補充,在得到紐約GenArt前衛時尚獎前,他從來也沒想過要政府部門可以給予幫助,是靠自己摸索繼續從事設計的可行之路,甚至最初參加GenArt時裝比賽也是為了籌措就讀聖馬丁學院碩士課程第二年的學費與生活費才參賽。

崔廣宇另指出,政府不了解文化工作者的需求,而專業民間文化團體與政府合作,卻往往變成為政府賣命「做績效」,但文化產業並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投資多少就要求要有對等的回報,舉例來說,想靠門票回收辦藝術展覽幾乎不可能,但是辦藝術展覽帶來的周邊效益,如觀光效益,這是在展覽帳面上看不到的。

對此,文建會主委盛治仁雖表示「會再改進」,卻覺得古、崔的說法不盡公平,盛治仁以「邏輯」問題解釋,「一個人得獎後比較容易得到重視,但並不代表學術資源只給有得獎者。」

然而,發表心聲的,卻是近來備受文建會錦上添花關照的古又文,或許,文建會官員們也應該試著「換個邏輯」,想想古又文苦熬出頭天之前的心路歷程,想想現在有多少各行各業的古又文們,如何給他們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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