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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學弟一早來電,說他在報紙廣告上看到趙董事長買了廣告,評論大巨蛋事件。

這個消息其實先前也知道,不過一直沒有處理,原因在於,這次大巨蛋事件,跟文化、體育有何關係?如果就新聞看來,這是BOT技術、承包之間的問題導引官民衝突吧?

而且,就算監察院提出糾正,市府要挺遠雄的話,還是可以照蓋吧?問題就在市府要不要做這顆巨蛋,要不要給遠雄做而已。

關於工程與技術問題,就沒啥興趣了。只是想問的,這次被糾正、甚至如果市府跟承包商翻臉,是因為文化、體育或環保(保護老樹)的因素嗎?如果不是,只是因為工程問題,那沒啥好高性的,因為這並非代表官員突然醒悟,或者是反對意見突然奏效了。

綜觀這些消息,反而是中時有偏熊記者、自由的吳/黃兩位記者的評論觀點值得看看,大巨蛋就算蓋好,也不見得是好事。

那我們就更需要仔細檢視我們的思維,為何我們容忍政府一再做好大喜功的事情,而且是用納稅人的錢,不是用他自己的錢?聽奧、世運辦完了船過水無痕,花了上百億的煙火秀...道理不也一樣嗎?

另外,關於BOT進行了很多年,我們從未有大規模、徹底性的檢討,但是現在高鐵都營運多年了。則,關於行政、立法與外包之間的關係,我們理解多少?文化政策裡面BOT的也一堆,很少聽到團體監督與深入研究。

我們也探討過,在上個世紀末政府開始一系列的組織改造,就是朝向「去任務化」、「委外化」的方針執行,BOT不過是其中一環吧?這樣抄英美國家的行政理念,然後又改造、擴大舉辦,台灣的BOT可不止這幾遭呢,一抓出來是一串...

不過再看看今天蘋果王御風助理教授的投書,他預言BOT將又轉型回大政府時代,吃了一驚。蔣家在的時候才是大政府吧?而且大政府外加低效能(看看救災就知道),未來就算丟了BOT,也未必是好事...

監察院調查報告文:
http://www.cy.gov.tw/ourpaper.asp?AP_Code=eDoc&Func_Code=t01&case_id=0980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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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菸廠建大巨蛋…喊停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9.09.11 03:50 am
 
 
松山菸廠的大巨蛋案延宕已久,昨天再生波折。監察院公布厚達二百頁的調查報告,糾正公共工程委員會和台北市政府。主查監委黃煌雄並表示,大巨蛋規畫已不符先進國家建築標準,台北市政府最好重新規畫。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為尊重監察院,市府將暫停大巨蛋案相關作業,原訂今天舉行的都審及環評會議也暫緩。

松山菸廠大巨蛋案,95年在馬英九擔任市長時代與遠雄簽約。原規畫96年10月交地,因衝擊交通及都市環保甚鉅,環團及當地居民有意見,市府遲至今年3月才交地給遠雄,原本都審、環評通過後,遠雄即可施工;如今大巨蛋開工遙遙無期。

在工程會違失部分,監委認為工程會三次撤銷北市府甄審會的決議,明顯是忽視計畫的行政目的,且專業不足,可說是「中央地方不搭調、中央侵犯地方甄審會的專業判斷範疇」,涉嫌「恣意濫權」。

至於台北政府的違失部分,監委認為市府在審議投標廠商變更協力廠商申請,以及議定「興建營運契約」時,都有違反促參法之處,因此一併糾正。

在昨天記者會裡,黃煌雄還說,此案牽涉到兩位現任部長,包括前北市府財政局長、現任財政部長李述德,以及前北市教育局長、甫接任教育部長的吳清基,兩人分任「台北市議約小組」的正副召集人。

調查此案過程中,監委曾分別約詢二人。黃煌雄表示,調查過程裡並未發現二人疏失,尤其台北市甄審委員會在第七次會議前都非常盡責;一直到工程會撤銷北市府對廠商的異議決議,全案才急轉直下。

黃煌雄最後表示,大巨蛋計畫案更換設計團隊後,新的開發案雖然也規畫四萬席觀眾座位,但設計標準並不符合美日等國興建巨蛋的標準。他說,大巨蛋當年規畫時,中央地方不同黨,現在中央與市府既然已經同黨執政,市政府最好就此案全盤重新檢討規畫,否則大巨蛋落成後,「人民自然會有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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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 北市不排除與遠雄止約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許佳佳/台北報導】 2009.09.24 06:34 am
 
 
 
http://udn.com/NEWS/MEDIA/5152379-2188874.JPG
為了是否更換大巨蛋(示意圖)協力廠商,台北市政府與遠雄糾紛愈演愈烈。
圖/本報資料照片
BOT在台北市也有麻煩,大巨蛋爭議愈演愈烈,遠雄昨天大動作登報,舉行記者會,反駁監察院的糾正案。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表示,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市府絕對尊重監院;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說,依合約精神,市府不排除終止與遠雄的契約。

大巨蛋孵了十八年孵不出來,監委黃煌雄日前糾正台北市政府和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張雙方不應同意讓遠雄變更大巨蛋協力廠商,要求遠雄回復跟原協力廠商劉培森與竹中店合作,不然北市府必須跟遠雄重新議約,否則將終止合作契約。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昨天強調,變更協力廠商符合招標規定,遠雄不會與北市府重新議約。對於這個案子歷經十任閣揆、四任市長,目前還處於是非爭議階段,「我很失望,以後打死我都不會再做公共建設了」。

他強調,遠雄的新合作夥伴都符合優於原協力廠商竹中店等規定,HOK S+V+E是全球興建體育場館經驗最多的公司,符合大巨蛋招標規定,不需要與北市府重新議約。

趙藤雄說,遠雄將依法據理力爭,遠雄已無退路,如果退讓就代表遠雄有錯。

郝龍斌昨天在市議會答詢時說,與遠雄簽約時他並非市長,細節他不清楚,但如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依照合約,大巨蛋還是會做下去。

民進黨市議員徐佳青說,她很同情郝市長,大巨蛋不是他的政策,卻要替馬前市長收爛攤子,他籲郝龍斌懸崖勒馬,不要蓋大巨蛋。

市府發言人趙心屏稍早表示,市府態度未變,尊重監院糾正報告,同時依照糾正文意旨要求遠雄恢復原協力廠商,並要遠雄改善糾正文所列出卅九項違失事項;若遠雄無法履行,市府不排除終止契約關係。

她說,既然監院提出糾正案,顯然無法認同市府過去的作法,市府依照糾正文意旨辦理。至於遠雄指有幕後黑手,趙心屏說「這要問遠雄,市府無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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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大巨蛋難產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9.09.12 03:42 am
 
監察院通過台北大巨蛋糾正案,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表示,監院糾正文中指名遠雄變更協力廠商,違反促參法,市府會儘速撤銷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行政處分,要求恢復原有竹中工務店,並重新組成甄審委員會審理。

市府說,若遠雄不履行,亦即違約,市府不排除終止契約,並尋法律途徑解決。郝龍斌昨天表示,「感謝監察院提出糾正,讓市府重新檢討整個大巨蛋案」。

不過,遠雄若變更回原本協力廠商或找尋其他廠商,將重新送交市府審議,並牽動巨蛋設計及量體大小等細部設計,整個大巨蛋案時程將往後順延。

郝龍昨天在媒體有約時,被問及大巨蛋是馬英九總統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簽約,如今被糾正,郝龍斌是否覺得無辜,他只回應,等他看完監院報告,若有官員涉及不法,市府不會護短。

郝龍斌說,公共工程委員會迫使市府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遭監院糾正,所以市府將撤銷遠雄與目前協力廠商HOK公司的行政處分。要求遠雄恢復原本竹中工務店或是比他更優的廠商,市府將重新審理。

此外,在「興建營運契約」上監院也列出不少缺失,市府會重新審視,要求遠雄檢討,同時回到當初公告的招商條件。

郝龍斌強調,未來大巨蛋將以「體育園區」為主規畫,盡量滿足民眾需求。

北市訴願會主委陳業鑫指出,監院認為,遠雄變更協力廠商HOK公司,並沒有比原本竹中工務店更好,所以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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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算票房 蓋了又如何
2009-09-24 中國時報 【熊昌成/特稿】

     台北大巨蛋興建案出現變數,記者與體壇人士查詢連繫後發現,體壇反應相對冷淡。多數常駐台北都會區的單項協會領導人甚至建議,只要郝龍斌市長承諾在松山菸廠原址興建「文化體育園區」的計畫持續進行,不蓋大巨蛋或許更能滿足體育圈的需求。

     今年年初,台灣最高層級籃球聯賽SBL新球季點燃戰火之際,因台北都會區沒有適合場館,使開幕戰無法在籃球重鎮所在的台北開打。當時即有球迷質疑,莫非台北都會區球迷不再支持籃球了?

     時任台北市體育處處長的房振昆(已口頭請辭)曾解釋說,「可容納二千多人的台北市體育館在整修,有一萬餘座位的台北小巨蛋租金非SBL能承擔,且有檔期困擾。」

     以國內籃運現況而言,超籃聯賽未必需要進入小巨蛋,但台北市體育館和小巨蛋之外,何以SBL在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會落得沒有第三選擇?

     國內目前經常性的體育活動,一個是中華職棒,另一項就是超級籃球聯賽;在SBL最具票房號召力的明星賽、季後賽期間,進場觀眾人數最多也不曾超過六千人。

     再根據中華職棒聯盟提供的資料顯示,最近十年來,中職在大台北都會區所在的新莊(一萬二千五百人)和天母(一萬○五百人)棒球場,總共只有廿六次滿場紀錄;中華職棒目前已減少為四隊,再往後推算十年,中華職棒有多少機會發展到能吸引三萬人進場觀戰的規模?

     十餘年來台灣地區體育活動的需求量非但沒有急速增加,更因職棒的低迷還呈現衰退現象。此外,台灣住民現階段的運動風氣,也沒有比以前更蓬勃(最近的聽奧觀眾出席率可證),大巨蛋若是孵化,只怕又是一座新的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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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24 自由時報

孵蛋難 養蛋更難

〔記者吳清正、黃照敦/台北報導〕孵一個「大巨蛋」,讓棒球賽不受天候影響,是台灣不少棒球迷懷抱廿年的夢,如今,在圓夢階段又生變數,球迷心中難免五味雜陳。其實,以國外經驗來看,「養蛋」恐怕比「孵蛋」學問更大,日本的六座巨蛋球場中,有的年年有盈餘,但也不乏因為經營困難而數度易手的案例。

日本目前共有東京、福岡、名古屋、大阪、西武、札幌等六座巨蛋球場。一九八八年啟用的東京巨蛋是日本巨蛋的先聲,最大股東是日本職棒巨人隊母企業讀賣新聞社,可容納五萬多名球迷,除巨人隊比賽外,也常舉辦大型演唱會和格鬥技。東京巨蛋舉行職棒賽的場租約台幣六百廿萬元,對每場比賽有五萬球迷的巨人隊來說還可負擔,但對另一支以東京巨蛋為家的日本火腿隊就太沉重,火腿隊後來因而把主場搬到札幌巨蛋。

札幌巨蛋是日本唯一政府擁有的巨蛋,除是火腿隊主場,也是日本職業足球札幌隊主球場,曾辦過世足賽,球季外除了演唱會,冬天會辦滑雪比賽,二○○一年啟用後,年年有盈餘。

日本的第二座巨蛋福岡巨蛋,興建的大榮集團曾勾勒美好遠景,企圖結合飯店、賣場等週邊設施創造利益,但是營運不如預期,後來連同職棒大榮鷹隊一起賣給軟體銀行,軟銀接手後,除以五年台幣八.八六億元的權利金,把球場冠名權賣給日本雅虎,也以一場台幣九.三萬元的價碼,開放讓一般人到巨蛋球場打球。

一場不到四千人進場 職棒吞不下

至於中華職棒今年已邁入廿年,但各球團目前仍處於四處租球場比賽的窘態,四隊之中,僅獅、熊兩隊分別認養南市、高縣棒球場,每年超過千萬的租金、人事和維修費,壓得兩隊喘不過氣來,因此,牛、象兩隊雖然人氣也不錯,但為了節省場地費用,只好到處租借主場比賽。

職棒相關人士直言,以目前比賽平均每場僅三八八九人,若大巨蛋蓋好,職棒球隊恐怕也付不出場租,最後也是「看得到,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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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BOT案 民間心灰意冷

2009-09-24 工商時報 【崔慈悌/新聞分析】

     台灣高鐵、台北大巨蛋這兩件政府大力推動的BOT案,最近都落得政、商反目,糾紛纏身的下場。其實不單是這兩件,近年推動的大型BOT案,包括高捷、ETC等,幾乎都是爭議與官司不斷,台灣高度的政治風險,大型BOT案已讓民間心灰意冷,成為廠商不敢碰的惡夢。

     電影「海角七號」裡一句「山也BOT,海也BOT」成為經典台詞,因為政府預算有限,效率不彰,當年引進國外BOT的觀念,主要是希望政府能花最少的錢,結合民間的資金和效率推動公共建設,國外像是英法之間的海底隧道,就是BOT的成功案例。

     但同樣的作法搬到台灣卻是狀況連連,台灣高鐵早在1990年就由行政院核定,卻一直拖到1999年才正式動工興建,辦理方式也從政府編列預算改為BOT,原本預計2005年10月通車,因為工程進度一再延後,直到2007年2月才局部通車。場站週邊土地的開發更是一延再延。

     姑且不論原始股東究竟從高鐵案中獲取多少好處,高鐵從興建到營運,歷經二次政黨輪替,換了三個總統、無數個閣揆,每逢政權轉移、內閣改組,政府原本的承諾就要面臨跳票的危機,別的不說,光是當初被視為投資誘因的場站利用和週邊的開發就一再變更。

     大巨蛋也是一樣,行政院早在82年就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迄今歷經10個閣揆,4位市長,規劃了18年,無論誰是誰非,但中央和地方政府從遠雄93年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後,一下子同意其協力廠商變更案,一下子否決其變更案,來回折騰了5年,最終仍以政商反目收場卻是事實。

     其他像是ETC案,政府和遠東集團大打官司,一下子要改系統、重新收回,一下子同意以原有系統繼續營運;另外像是高捷案,在歷經弊案官司後終於順利上路,但預計到今年底虧損將達60億元,高雄市議會已建議高雄市政府「要有接管高捷的準備」。

     從高鐵、大巨蛋,到ETC、高捷,無論是哪個BOT案幾乎都避免不了政治風險,有的是行政官員更替後,繼任者不願為前任背書;有的是廠商被畫上政治色彩,綠執政時,藍委抵制,藍執政時,綠委抵制;有的是政黨輪替時淪為政爭的祭品,前朝承諾成為無法兌現的支票。

     政治的風險實在太大,為了「保平安」,有的廠商不得不去碰政治,強迫自己周旋於政客之間請客送禮,卻也為自己帶給更多的官司纏身。從台灣幾件大型BOT案的失敗案例來看,政治的確是最大的風險,企業還是不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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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時代的結束(王御風)
2009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台灣高鐵董事長殷琪下台,終結11年來由高鐵帶動的BOT旋風。實際上,前不久,高雄市頗負盛名的委託民營案:城市光廊也悄悄打烊,代表著BOT或OT風潮告一段落,這不禁令人想問,當大家都鼓吹「民營化」時,為何真正的「民營」卻無法支撐,甚至被痛罵,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所謂BOT,是興建(Build)、經營(Operate)、移轉(Transfer)的縮寫,也就是當政府沒錢興建大型公共工程時,交由民間拿出一定經費興建,興建的費用就由政府特許其蓋完後,可經營若干年,從中獲利回本,但時限一到,就要將此工程交還政府。
換言之,這套制度並不是要求政府不出錢,只是看政府能省多少。但萬萬沒想到,首開風氣的高鐵,得標團隊居然以政府零出資突圍而出,所有的人都以為BOT就是政府可不用出錢,免費獲得公共工程。剎那間,全台各地都在談BOT,不BOT就落伍,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完全不適宜BOT的高雄捷運,也在人人皆曰BOT情形下,從政府興建活生生變成了BOT。
這個想法又結合「民營化」的風潮,因此政府管的越少越好,還沒蓋的,趕快BOT;蓋好了,趕快OT(交給民間經營),直到今日才恍如南柯一夢,原來BOT不是萬靈丹。

須慎選合作夥伴
成也高鐵、敗也高鐵。在高鐵失敗後,萬方責難出現,彷彿BOT是洪水猛獸,但比比遲到誤點如家常便飯的台鐵,公營真的比民營好嗎?恐怕也非事實,那麼BOT出了什麼事?
筆者去年參與一項文化館的調查案,訪談許多委託民營的業者後發現,許多業者標下這些案件,絕非真的有什麼文化使命,而是為了賺錢。業者埋怨多半是政府所收回饋金太高,他們希望再放寬一些限制,讓他們多賺一點,要不然入不敷出,只能關門大吉,至於推廣文化,填飽肚子後再說吧。
但問題是,這些回饋金的金額是誰寫的呢?在台灣的標案中,多半都是出價最高者(回饋金最多)得標,業者先標再說,政府也不顧是否低價搶標,甚至忘了能夠永續經營(如文化推廣)是否更重要。於是,標到的業者只顧著賺錢,當他發現無法賺錢時,一拍兩散,只是無辜的民眾權益何在。同樣情形,在高鐵與高捷身上,再度上演。
BOT絕非洪水猛獸,只是面對在商言商的生意人,政府更需睜大眼睛,慎選合作夥伴。但在民意如流水的時代,BOT或OT可能從此打入冷宮,「大政府時代」將會是下一段公共工程的主流。


作者為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科技與社會計畫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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