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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月,台北大學曾經舉辦過一場「文化創意產業與地方發展策略研究生學術論文研討會」。由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所公佈的行業分類、產業界定等資料,對該場發表的論文內容幫助甚大,不只一篇引用文創小組所界定的13項產業範疇,作為分析的基礎依據。

然而,弔軌的也在此,文章內容雖然引用文創小組資料,卻未提及資料從何而來,或者誤植單位。簡單說:目前主管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官方機構有文建會、新聞局、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等。但從2002年行政院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後,在行政院層次設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推動小組,由各部會相關業務首長組成,領導者為政務委員,並在下設置一個推動辦公室的幕僚單位,而此幕僚單位直屬於經濟部工業局,主掌諸如文化創意產業年報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工作。小弟看到的誤植,即將文化創意產業的資料誤認為文建會主管,事實上從2002年開始都一直屬於經濟部工業局主管範疇,從中界定出13向文化創意產業、以及擬定文化創意產業法草案等。惟在未來行政院組織再造後,才可能將幕僚作業歸到「即將成立」的文化觀光部內。

 

不過上述誤植的狀況意味著,台灣官方雖然有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但是卻與民間、學界相距甚遠。

 

本文意圖簡單地介紹目前官方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內的文化創意產業計畫,使更多朋友知道目前台灣官方一直在文創產業,有跨產業、跨部會的推動。

觀看部會推動計畫:

 

http://www.badongo.com/file/259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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