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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9月8日下午的對談,也就是先前我們公布過的。不過先前發佈的資料這次比較沒用上,因為談的內容後來又拉到其他層次。不過也沒關係,對談這次有錄音下來,所以下面可以下載來聽。

由於全文將近2小時,所以我每40分鐘一切,切成3大段,便利閱聽。

與談的對方(女性L君),先前有過公務部門的經驗,也正在學術圈,所以這次比較是從「空間」的議題開始發想,之後談到文創產業的運作本身。

在這次的對談裡面,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有幾個。

首先是L君提到,她觀察歐洲與亞洲都市的差別,歐洲的都市是歷經百年才具有今天的規模,所以他們的都市可以有創意城市的規模;但是,台北,也一如首爾等地,其實是殖民地起家,同時在二戰後也同時發展的是計畫經濟,這點就跟歐洲搞產業,甚至走文創的路完全不一樣。當然,這也是他想探討的起點。

L君認為,在Florida的3T指標裡面,應該再外加「產業」、「政策」的兩個變數,至少在台灣如此,因為,相較於英國尊重既有社群、由下而上的推動文創;台灣是一個計畫經濟型態,由上而下的在推動。

還有,在政策與產業發展之間,L君的觀察也認為有斷裂情形,因為政策不知道產業的意見與變化,只是用自己的一套在走。產業的從業者,觀察政府久了,也發現政府助益不大,也紛紛不再期望政府。但是,台灣的產業型態以L君看來,基本上處於大者恆大、小者益小的現象,所以政府理論上應該扶持小的創作者或單位。

則小弟也問:台灣政府應該是輔導者?還是市場管理者的身份?承上的意見,L君認為是輔導者。

另外還有一點滿有趣的是,小弟提出,文創產業先前是一個附屬於、服務於製造業的產業(這點L君也認為如此),但是後來因各種因素可以逐漸獨立,形成一種新的產業型態。然而,從服務到自主,基本上有個「外溢」的過程,比如服務日益專業,可以獨立;比如,製造業者/生產者收入提高,因此願意往旁邊的產業消費,比如開始追求設計、影視服務。然而,台灣多年以來國民所得都是停滯,這點是否會對文創的獨立或者是過渡階段會有打擊?以及,目前似乎出現兩種解決方式:第一種是強化美學教育,另外一種是透過稅務的政策手段強化文創成長,這點L君也都有自己的看法。

這份錄音打包下載:
http://vspace.cc/file/CWVULCC9TZ5VAGBT.html

http://www.go2upload.com/file/2/a0a77b.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vx70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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