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孫的這篇投書,寫的對不對?對,引述的案例有奧國、英國,不過可惜的是,花太多篇幅在處理概念史,比較少談到具體可做的策略,尤其是:台灣人本身能做什麼,雖然他花了相當篇幅在談奧國跟英國。
不過小弟觀點有點略跟他不同的是,奧國跟英國在國際通路推廣上非常盡力,問題應該不只是在於是否有地方認同而已,莫札特的旋風其實早就有古典樂界在鋪路,古典樂人最迷莫札特甚於其他音樂家,光神童就讓他們目眩神迷;在此基礎上,任何薩爾茲堡的東西都會冠上莫札特(與250),然後徹底通路行銷,大賺樂迷、觀光客的錢。
還有,薩堡應該不是小鎮,他德文原名為:鹽堡,我記得該地應該是奧國西北相當重要的一個市鎮,應該也有轉運站功能,尤其出了莫先生神童級的人物,只是個小鎮嗎?
不過莫先生最後潦倒悲慘的下場,倒很少被人反省(假設他不是被謀殺的話)。
回到正文,孫的觀點沒錯,只是說,周邊通路建構也很重要,縱使該地或許有個特色產品,甚至神童人物。但下文倒想澄清出幾個層次,第一個是,台灣本身是否有在地元素可以發揮,如果一如其文所書的奧國、或是蘇格蘭湖區;第二個是,他對在地的保存系統是否做的好?一個文化古都,本身也可以是一個電玩街,或整條路都是檳榔攤,因為過去台灣是個加工型社會,國民對檳榔與藥酒的需求遠大於美學與品味,現在這些遺跡都在,可能還在文化古城、自然風景裡面;
第三個是,周邊協助的體系是否完整?比如道路品質?比如資金投資?比如國際宣傳?金澤不是東京大阪京都,而且距上述成是相當遠,但是他有國際知名度。
第四個,我們思維清晰嗎?前陣子談到文化觀光(下文應該是挺文化觀光),則,不少文化朋友反對文化觀光化,當然觀光朋友也對要跟文化合部感到不滿,則,文化+觀光不只是數學問題,而是政治、理念問題,是要求取最大公約數?還是壁壘分明?這個下文比較沒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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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04
打造深度旅遊台灣
孫瑞穗
最近台灣各城市鄉鎮莫不磨刀霍霍地準備迎接那經改後中國將近三億人口的新興中產階級觀光客。講到做生意,國人上下一條心,問題是我們到底要給人觀什麼光呢?
普及平民的觀光產業為二次戰後的航空科技革命所催動,然真正被嚴肅當作規模產業和國家政策來發展,則始於大量消費的六十年代。歐美日觀光年代的揭幕,不但造就戰後全球先進國新興中產階級跨國越界的足跡,而立足於美國觀光客消費慾望所執筆成文的旅行書寫,也逐漸主宰著我們今天的「世界觀」。
如果說,十九世紀漸漸成形的民族主義直接導致了現代國家體制的話,那麼,發展只有半世紀的全球觀光產業,可以說是打造今日國族想像和重建文化環境最關鍵的「國家發展計畫」。帶著濃厚認同使命的台灣,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才開始鬆綁國界,首度與中國化敵為友,其所要面對的全球在地矛盾和多重挑戰想必是更艱難的。
相較於八十年代各先進國為處理全球經濟危機所採取的轉型策略中,歐盟的文化觀光政策最值得借鏡。為了因應龐大觀光客黃蜂式消費需求,他們並沒有採取速成又去地方化的主題遊樂園模式,而堅持以深厚的文化歷史為基礎來發展。因而使得部分觀光財可以回饋到地方社區,成立與文化建設相關的永續發展基金,讓城市可以有資金不斷創新。尤其是,九十年代以來,以「歷史文化城市」作為城市競爭力新指標,促使各中小型城市的觀光重點不在商品消費而已,而在尋找自我在地歷史與文化的獨特性,以重建地方認同感。
眾所周知的範例就是莫札特的故鄉:奧地利薩爾斯堡的崛起。一九六五年她因為拍攝真善美電影而遠近馳名,首波觀光財讓她籌募到鄉鎮基礎建設資金,得以開始修護莫札特故居,重建以莫札特為名的各式音樂展演空間和巴洛克傳統建築。不僅如此,他們還召集在地音樂專業者投入莫札特音樂的研發,在學院中增設音樂課程和專業學位,成功地舉辦了莫札特逝世兩百五十週年的世界級音樂文化節。現在的薩爾斯堡,已經不是當年像恆春一般的三級小鎮了,而是當今歐陸古典音樂樂迷們旅遊路線中重要的必遊之地。
非歐盟國但卻比世界上所有地區都更早遭遇經濟轉型危機的英國,八十年代的因應策略更是饒富創意。以蘇格蘭湖區轉型為例,他們以生態保存的概念為主,在轉型過程中刻意淘汰汙染性產業,重建工業革命以前英倫鄉野的自然風光,重建美學秩序。並在企業與大學之間打造產業研發平台,整合文史和學術工作者進入區域發展願景規劃團隊之中,書寫出令人愛不釋手如詩如畫的地方觀光導覽手冊。
甚至,他們還巧妙地運用了大眾流行文化的動員魅力,讓六七十年代風靡全球的次文化樂團披頭四的家鄉利物浦在激烈競爭年代中復活。他們恢復了披頭四歌曲中所描繪的小鎮風光,進行披頭四故事館地景之重建。這些你我耳熟能詳哼上兩句的「野莓田」,「寂寞芳心俱樂部」,「黃色潛水艇」等地景一一重現。地方政府又利用觀光財發展區域保存計畫,神奇地活化了整個城鎮區域。本來衰頹的利物浦在去年因此榮登歐陸歷史文化城的榜單,成為歐洲背包客在倫敦金三角之外的首選地點。
上述發展模式不但利用觀光財籌到社區文化建設資金,且整合了在地文史社團和社區一同發展,讓觀光產業得以跟新興文化產業跨界整合,像是音樂和電影,使「地方行銷」在流動年代中得以異軍突起。
台灣,真的準備好了嗎?筆者認為這類永續發展方向才該在鳴槍起跑前就做決定,一刻不得遲疑。也只有這樣,才能把台灣打造成一個值得深度旅遊的地方,讓源源不絕的觀光客流連忘返,讀她千遍也不厭倦。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專題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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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生態(10)
舉一堆國外的個案
然後 全然忽略兩者間的差異
好比此文提到的英奧兩國
台灣有足堪比擬的文化歷史可以販賣嗎?
又 如果有 版主所說的通路佈建 固然是問題之一 更大的問題是 身為文化後進國的我們 比文化先進國的歐洲國家 更難以文化打開全球市場(至於台灣賣中國文化 我認為很難 因為很多人並不想賣)
要舉例 應該也是韓國或東南亞(特別是泰國與印尼巴厘島)
就文創概念本身而言,也是來自國外,
當然也不是國外就一定好怎樣的。
政府花了一堆錢作國外模式的研究,
當不會不知道“差異“這回事,
只是在文章舉例時,往往報喜的讓讀者有很多想像,
或想從中點出臺灣的不足之處。
難免沒處理到zen大所提的反思的部份,
學者愛提國外,卻忽略與本國差異,
然而,臺灣文創氣氛在經驗借鏡下就是充滿著國外味啊……
但要看 老是在談誰而不談誰
這個不被談的是不是其實更重要 更符合台灣需要 老是被談的 台灣是不是根本沒有參考價值(卻因為研究者自己的便利性而談)
比較嚴謹的研究 應該是採納兩個以上的研究對象 而且是明顯模式有別的(例如社福在研究福利國家時 一定會多方採集不同模式的國家來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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