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剛剛上網查查
發現這個網頁,上面有些課程。是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的經營,看來跨單位,跨領域。
順帶一提的是,這個主辦單位文化總會,後面是陳郁秀。

http://bsio.com.tw/chara/CMBA-EDM/CMBA-EDM.htm

以下為她們的簡介:

「槍」,可比喻為冰冷、機械、工具;「玫瑰」,感性、美麗、熱情。大膽的作為一種比喻,大致可以類比為「理性」與「感性」的差別;或是「左腦」以及「右腦」的差別。轉換在工作上就是所謂的商業技能以及創意熱情。而文化創意產業就是結合「槍」與「玫瑰」哲學的最佳寫照,大膽臆測「文化經紀人」將成為下一波的職場新貴。
越來越多的人投入文化創意產業,熱衷於文化創意產業不勝枚舉,但想靠此賺錢的話,「文化經紀人」或許是一個新的選擇。一般對於經紀人的印象來自於模特兒、藝人或是藝術品的經紀體系,事實上創作、設計、音樂,任何你想得到可以賺錢的東西幾乎都需要經紀,也可以經紀,顯而易見的是經紀人的需求絕對大於供應。因此,身為一個稱職的文化經紀人除了具備文化創意產業的美感知識之外,還需要培養商業技能,當然,若是創作者不想假他人之手,想要成為自己的經紀人,勢必也是要懂得這樣的生存機制,而這些商業技能以及美感知識就是文化創意產業建立完整商業體系的關鍵,而擁有「槍」與「玫瑰」哲學就是目前文化創意產業正在等待的人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indus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