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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zen大提醒,昨天傍晚我有看到這新聞,祇是沒順手貼上來而已。
看來又要發布新的台灣總體數據,昨天的新聞,突顯一些意義。
1.所謂食衣住行育樂,還是吃飯皇帝大,有人說現代人花很少時間覓食,錯了,我們大部分工作的時間,都是為了換取食物的金錢。
2.特別的是,「文化、消遣與教育服務費」卻佔支出之第二位,突顯現在與未來台灣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以及文化創意的需求可能日漸升高,就庶民生活而言,台灣漸漸是想要擺脫加工與製造業時代﹔
3.「食品飲料費」有一點可以討論,就是,吃,是單純的填飽肚子嗎?還是花費這麼高,已經轉而追求品質?如果是開始追求品質而提升消費力,那是可喜可賀的。
4.關於其他諸如行動電話與網路等項目,都是值得注意的,看起來好像不會很巨大的項目,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務,但這些都是通路,我們也預測,未來網路與數位將大幅改革人們對生活和娛樂的習慣,現在,硬體部分已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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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統計:吃喝玩樂佔國人消費逾四成!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2/16 17:30

您知道在國人的日常花費當中,那一個部分所佔的比重最高嗎?主計處今天公布統計資料:去年一整年,民眾花在「食品飲料費」所佔的比重高達23.6%最高,而排第二名的是「文化、消遣和教育服務費」,佔18.7%。換句話說,國人在吃喝玩樂上頭的花費,就超過了四成!(何宏儒報導)

主計處統計去年全年「民間消費」的支出總額達到7兆733億,年增率達到2.2%。而在所有消費類別當中,「食品飲料費」佔了23.6%最高,其次是「文化、消遣與教育服務費」,佔18.7%。另外,「租金及水費」佔比14.6%、「交通及通訊費」11.9%,「醫療與保健費」9.1%。

如果跟十年前相比,「文化、消遣與教育服務費」比重增加1.9個百分點、最多;其次是「醫療與保健費」增加1.5個百分點。而由於行動電話每百人用戶數十年來增加了22.6倍(85年底為4.5戶,95年底為101.6戶),網際網路帳號數更成長44倍(85年底16 萬戶,95年底704萬戶),帶動「交通及通訊費」佔消費比重增加0.8個百分點。倒是因為房租在過去十年只略微上漲0.8%,「租金及水費」佔國人消費的比重,這十年來少了2.8%、降低最多。

從過去十年各消費類別的佔比變動情況看來,主計處認為:國人消費的重心已經從衣食溫飽轉為追求生活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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