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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報紙上看到還有對文創法的意見,不過標題下的不太好(不知道是作者自己下,還是報社下的),如果光看標題望文生義的話,會扭曲了下文的意思。

有總比沒有好,是某位文創的朋友的無奈意見。

下文比較在問:國家對文創產業、文創法的想像是什麼?這個想像跟一般人有什麼關係?我們與其消極地辯論「庸俗化」,不如積極主張我們對文創的想法。這樣的觀點就跟一些恐懼大眾文化、文化「產業化」的朋友意見不太一樣。

也剛好跟昨天成大教授與博士生的意見,有一個對比。

不過有總比沒有好,還要再觀察吧?很多文化人對文創法過關相當好評,或至少一如下面描述「有總比沒有好」,但是,「橘越淮而為枳」、「非意圖的後果」,我們尚未估計的到,因為法都還沒有施行細則,也沒有開始運作,誰知道?下面談到的是國片輔導辦法,一開始都是美意阿,誰知道藝術人、電影人會「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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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文創法過關 有總比沒有好

2010-01-13 中國時報 【柯裕棻】

      歷經七年反覆討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創法)終於在本月七日通過了。除了對文創產業租借法令鬆綁、減稅以及協助融資之外,與一般民眾相關的優惠如「藝文體驗券」和票價補貼等措施也將陸續實現。

     首先,台灣歷經藍綠兩朝政府,終於能夠有明確法案來推動文創產業,這當然是好事。這些年來,我們已經深切感受文化做為政治鬥爭籌碼的慘痛代價,所以時至今日也不必再說「錯過最好的競爭時間點」或是「晚韓國十一年」這樣為時已晚的感嘆了。不過,這些感嘆其實說明了這個法案的思維模式:文創產業之發展與振興是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換言之,這是經濟思維;是由國家主導的文化經濟工程;是對文化範疇進行的建設與治理。

     也難怪這幾天來輿論頗有憂心之處。這些說法均擔憂文創產業一旦積極發展,「文化將淪為商品」,高級文化的純粹將不保,文化的論述主導權將被產業奪走,文創產業將屠宰「文化」羔羊等等。正統文化與傳統文化的捍衛者總是時時警覺文化面臨「庸俗化」的威脅,這種「純粹焦慮」其來已久,且其來有自。此處姑且不論文化位階如此劃分是否恰當,這個法案的撒錢態度確實讓人擔心文創產業為了搶錢而粗製濫造,因為我們實在看過太多吃相難看的搶錢例子;或者,我們也擔心後果適得其反,像「國片輔導辦法」先例,政府一但介入輔導之後,產業就失去了生命力。

     更深的憂慮是,國家的文化治理將會有一連串的動作與效應,某些叛逆的可能被招安;某些已經消逝的可能被撫恤立碑成為櫥窗;某些收益良好的可能特別受到獎勵;某些冷門的反而更加遭到冷落。總之,獎勵政策一旦執行,規範性的價值觀會導引未來的文化氣候和發展趨勢,令人擔心的「弱勢平等」問題其實不只是偏遠地區是否能夠看到表演的問題,而是市場競爭與淘汰邏輯將全面支配文化範疇,賺者恆賺,而冷門者卻遭到加速淘汰──儘管這絕非立法本意。

     這些疑惑其實都來自於我們對「文化」的不同想像。如果想像是社會行動和參與的先決條件,那麼我們應該想想,國家相關單位接下來制定相關細則辦法時所想像的文化創意產業究竟是什麼?產業內部的生產者所想像的「創意」究竟是什麼?而我們民眾在期待什麼「文化」?我們覺得什麼是我們需要的文化補助?什麼是我們樂見的文化成長和經濟收益?

     有個搞文創的朋友無奈地說:「有總比沒有好,總是要有個開始吧。從這個基礎上開始改革也好。」此言甚是。如今我們該有的態度不是杯葛或懷疑,而是積極參與並且踴躍建言,我們既然樂見其成,就更應該大聲地將意見提出來,畢竟文化不是執政黨或在野黨的政治,文化也不只是生意而已,文化是大家的事。(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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