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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篇剛剛上兔子圖文blog想起

今年10月中時突然由潘罡寫了一整版,後來漢寶德也跟進.

應該就是以下這篇,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print.asp?ID=119343

現在我只在苦勞網的簡報上看到,似乎不少網站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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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6/10/01  苦勞網社會運動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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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頭馬車效率差 開了文化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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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罡/調查採訪
 
畢業於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傳統藝術研究所,曾擔任媒體記者主跑文化政策,現任職於「學學文創志業」的于國華指出,大陸是中央政府一聲令下,各級地方政府遵命辦理,因此效率飛快。台灣則是中央政府和地方不同調,而且中央本身就是多頭馬車,資源分散的結果,行政效率自然不彰。
 
台灣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大陸目前推動文化產業的中央機構主要是文化部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央政府展現強勢作為,例如近來大陸各地紛紛舉辦文化產業博覽會,導致資源重複浪費,文化部一聲令下,宣告只扶持幾個重點博覽會,其他省分只好踩煞車。
 
台灣則是文建會、經建會、經濟部、故宮、教育部、新聞局等等,各自有和文化產業相關的業務,行政院雖然設置了「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和「文化創意產業指導小組」,但並沒有實質的整合權力。文建會網站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大事記,只寫到民國九十三年,近兩年完全空白,資料更新停留在二○○四年四月一日,彷彿是在向國人宣告:整個文化創意產業,根本就是愚人節的玩笑。
 
事實上,各機關相關業務,大都仍在推動中,但對民間業者而言,整個文化產業體系中,最關鍵的「行銷」部分,政府幾乎無所作為。這幾年,經濟部、文建會所舉辦的活動,大都是成果發表會、觀摩會、展覽會、研討會、體驗展以及藝術欣賞、座談會等等,而大陸早已進展到實質的交易層面,這才是任何產業能夠成長茁壯的關鍵。
 
行銷茁壯大陸文化產業
 
郭紀舟指出,以甫結束的深圳「第二屆中國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為例,九個展館,每個館都有數十億人民幣的成交量。台灣業者則是人海茫茫自己找買家,而且政府還要課徵百分之二十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和高科技產業相比,文化產業對於社會大眾生活有更多實質貢獻:高科技產業只是造就少數荷包滿滿的電子新貴,製造好看的財政帳面數字。文化產業則屬於勞力密集的產業,人的產業,宛如當年為台灣製造經濟奇蹟的中小企業,發展成功的話,會有大量就業人口受益。行政院有開發基金挹注高科技產業,提供各種租稅減免優惠,日前說要提撥五億元給文建會和新聞局,降低貸款門檻來協助文化產業業者,但至今毫無下文。郭紀舟指出,政府沒有投資,民間創投也不會伸出援手,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只照顧貸款一億元以上的大戶。
 
美國文化產值僅次軍火
 
目前全球先進國家,文化產業在GDP中的比重,普遍高於百分之十,美國則高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在其國內產業結構中,僅次於軍火工業,位居第二。從一九九六年以來,美國的文化產品已超過航太業、電子業和汽車業,成為第一大出口產業。截至二○○五年底,日本與動漫有關的市場規模已超過兩兆日元,動畫漫畫產業成為日本第三大產業,廣義的動漫產業佔日本GDP十幾個百分點。日本音像製品國際策略協會估計,到二○一○年,日本影像軟體產品的出口額將佔總出口額的十分之一,外銷利潤達到一兆五千億日元。韓國全力發展影視產業,二○○四年出口額超過七千萬美金,所賺取的外匯僅次於汽車業,僅僅一齣「冬季戀歌」,就為整個韓國經濟貢獻了數億美元的產值。文化確實是好事業,但如果光說不練,錢不會自己跑到荷包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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