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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小消息,雖然才是規劃,但是如果通過,對電視產業還是有大影響:未來,將再推出20-30個無線台,為了「反制有線台」。

台灣電視產業從94年以後大舉改變,老三台威力快速滑落的原因,正在於有線電視出現100台的怪現象,在年年都是「過渡期」後,現在已經過渡成自然。台灣人每天轉100台當作運動,也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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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然高鐵消息還是不斷,順帶有一些大巨蛋。不過,比較想關心的還是BOT這回事。

現在對BOT出現一些消息:如果高鐵只是給政府作,恐怕4000億都不止,能否通車都不知道。所以,BOT無罪,有問題是那些公司和政府監督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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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除了救災(有點開始過熱潮)最重要的其實是行政院通過99年度總預算案,並且舉債創新高。

我們也給各位看過我們中央政府的預算結構,每年,幾乎我們有1/10是用在還債,而今天稅收1-7月我記得減少2000億元,支出還在增加,而且還要救災/重建,只會花更多。則,赤字結構,台灣是越來越惡化,或者說,跟美國越來越像。但是,台灣跟美國根本是不同的國家,美國欠的起,而且已經在準備印鈔票,想藉通膨的數字遊戲,讓自己的外債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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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逛逛新聞網站,在UDN網頁上看到,這一則巴哈姆特遊戲站發出的新聞稿。台北縣未來也要成立園區,而且是給ACG產業專用的。

落址於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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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高雄那邊又傳出消息,主要是高雄流行音樂中新,行政院通過計畫與預算,並且規劃在2015年完成建設。

有幾點有趣的是,這個中心有幾點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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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大新聞,應該就是縣市升格通過的消息。小弟也滿關注,原因第一個:他涉及資源分配。第二個,也是在此的原因:文化。

當然,資源分配是百分百最重要的,我們在最後也附上一些報紙的評論,諸如:誰要當二等公民(台灣未來會有一半的國土是直轄市),以及最直接影響的不只是預算,而是公務員可以升等(升等就要加薪),以及:有些產業股票要開始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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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機會,收到了一份先前5月載立法院開過的公聽會。這個公聽會是在513立法院探討文創法後,因立委要求,文建會只好多開幾場公聽會。據說這個在5月底召開的會議,先前已經開過中、南部的場次,這次是北部,而且要結束公聽,盡快讓文創法通過。

不知道你參加過了嗎?

在這份公聽會的報告裡面,前面是摘要,後面是錄音逐字稿。我們SCAN摘要版給各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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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聽到一個消息,前幾天台北縣政府召開了創意城市推動委員會,看看搜尋到的新聞稿,還都是頭臉人士。

台北縣當創意城市?不反對,但是其創意或特殊性在哪?台北縣往往是台北市人口外溢的地方,他能夠吸引多少創意企業進駐?以及,台北縣、桃園縣通常是工廠、家庭工廠的聚集地,為何可以突然轉型成為創意都市?

很多人會說,可以辦這樣那樣的活動阿,而且台北縣辦的活動也不少,周縣長常常親自披掛上陣,主持活動不落人後。仔細想來,活動,或是一些硬體(比如淡水碼頭),跟創意環境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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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聽說,經建會要推出一個名為都市再生的計畫,針對台灣各大都市,進行都市更新計畫。上網一查,在經建會的網頁果然有這個計畫:

http://land.cepd.gov.tw/

不過,這個計畫很大,似乎把傳產、6大新興產業也都包括進去了,真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我們就把文創相關的寫法,挑了幾段出來羅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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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契機,可以找到了最新的文創法對照版。

其實在5/13,立法院就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10多位立委跟文建會主委進行討論。不過當日似乎毫無具體結果,雖然立委們也很急著想過,不過從溝通過程,法的內容,包括文建會本身的認識/解釋,都無法接受。於是兩個禮拜過去了,法草案仍躺著。

13日的結論,就是要開公聽會,因為社會共識不足。據說,北中南已經開完,不知道你參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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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聽到這個新聞,上網一查,這新聞還真不好找,幾大報都見不到。反而出在蘋果。幾大報大概都是美商公布最新白皮書,批了一下政府而已。

這個新聞為何重要?因為下面提到了外商心中台灣政府公務員的一般形象:「不敢承擔責任,在錯誤發生時總是急著把過錯推給別人;台灣現行的管理規則限制了公務員主動提案的能力,反而鼓勵公務員以被動的態度做事。」

這個應該不苛責公務員本人的心態有問題。我認為是整個環境、體制使然。有功不一定賞,打破一定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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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前幾天還有個消息,就是台北市文化局長在參與立法院文創公聽會時,建議提出藝文消費券的想法。
不過後續文建會似乎沒有很想推,包括提過去也提出類似案例。

現在對文創政策的輔助,早先是從硬體/園區下手,現在似乎集中的在探討消費面--不論是藝文抵稅或者是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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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聯晚其實傳出來一些消息,就是雲門面對採購法的問題。前陣子聽張大春在說,他受文建會邀請演講,黃主委在會後向他說最近被告,因為執行過程違反採購法。

採購法條文可見下面,尤大概最被詬病的是第二章的招標吧?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3/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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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5月為止,行政院用了2個月的時間,把未來台灣要發展的六大關鍵新興產業向國人介紹了一番。

會想要介紹這個,是因為其中包含了文創產業。當然,諸如綠能、生技、農業等產業,也都相當值得注意。不過有趣的是,6大產業,把觀光獨立於文化以外,但是內容其實大多跟文化觀光相關,比如有飲食類的觀光計畫、有影視牽引的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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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聽到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受訪,這次談的是中山北路,尤其後半段在談北美館以及未來的花博會。

這次訪談滿值得一聽,因為李局長呢,介紹了他的文創想法,在開頭、中段,尤其最後一段,暢談了他對文創的想法:從產業到政策。

就大方向、大架構來看,大致上論理也相當清晰,方針也滿明確。到具體案例上,他對台北市文化的想像,也相當清晰,比如他提出過去的文化硬體都是單點,未來他要提升為動線串連,概念上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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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大概政府對文創,都有一系列動作:從法案討論,到推出第六計畫,昨天還院長還跑了台創、看張43等動作。

蒐集一下一些相關報導,劉兆玄還說,他多年前聽了漢寶德館長的話,要從美感去想這個產業,對他影響很大,因為他想都沒想過。.....現在民間出現聲音,認為政府不美,要多多訓練美感,多做美學教育,讓公務員更美、更有美學觀念,看來院長聽了進去。不過,公務員的職責是什麼?面對一個談美、創意這麼抽象/感覺的事業/產業,是他們變成美學人嗎?這樣似乎邏輯有問題。注意,馬英九這個公務員最喜歡說的口頭禪「依法行政」,這才是公務員應該做的事情。當他們產生非常特殊的美學意識後,被特殊創作者影響後,他手上那些民眾賦予給他的公權力,后座力將不可想像。
讓我想起以前讀過的一句話:「要研究凱薩,不用先成為凱薩!」其實,德國「戰爭論」的作者克勞塞維茲,本人都還是拿破崙的手下敗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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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立法院開委員會,專門針對文創法進行討論。其實一直出現一些聲音,諸如通過文創法、通過文化部,以後文創就會快速發展,但這之間其實沒有因果關係。
下面,中國時報已經幫我們做了一些昨天會議的簡介,談到很多問題,諸如藝文抵稅又被打槍、文創基金等相關問題(與國藝會合併?),大家可以仔細看看與瀏覽,其實立法院都有質詢的影音存檔,不過暫時小弟還找不到5/13的會議記錄。

再上網去找些資料,其實行政院自己也就將那1.2萬的稅務扣抵取消,原因還是一樣:將損是60多億元的稅收。但應該更深層的去思考,為何文化單位提不出相對收益的數字?尤其更為詳細的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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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自由有這篇新聞,看來藝文抵稅有機會復活,至少在文建會方面還要搶攻。不過問題不在於文創法裡面定義,而在於財政部反對。
財政部先前提出過65億元的數字(附於下面),但文化主管單位,包括民間人士,始終提不出另外一個可以回收的數據,因此又被拒絕,這個關係尚未改變,為何這次可以復活?

還是文化人們要「來硬的」?不錯,滿有衝勁的。不過如果抵稅可以在文藝獎助條例裡面放,那何需文創法?文創法對文化人有何特殊意義?用既有文建會的條文(以及修正)就可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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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消息,是跟文創法草案通過一起出來的。不過一開始還不是很清晰。也在4/9,很巧,聯合報有投書討論政府組織再造: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3606372

而在4/10,自由專門的探討行政院的未來樣貌,而且具有批判聲音。自由時報的意見,或者對這個組織再造的內涵,我們有必要注意、關心,甚至提出其有問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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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觀光局在新計畫、調整後的業務,也是相當有趣的一件事情。首先是觀光局長的澄清回應。其次是政院的新計畫,估計有5000多億的商機。雖然觀光確定要跟文化分家,仍值得一談。

首先,文化與觀光破局,這點我們真的要思考下面的問題:在台灣,至少台面上,文化觀光的推動,並不被認為是重點。但是回過去看下面觀光局的規劃,又一頭霧水:

就未來觀光的分區型態來看,台灣是「藝文時上流行音樂」、兩蔣園區、南部又是歷史古蹟;這些全部都是文化觀光。則,未來南北要推的主軸都是文化觀光,但是卻在去年12月16日的第三次會議裡面,觀光業務歸屬交通部為宜?將文化及觀光部改為文化部?研考會的整併事宜是怎麼研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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