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網把相關新聞走過一遍,挑選了數則跟這個直接相關的新聞。從2003年推出計畫以來,這個中心與計畫沉寂了一陣子,但是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動起來,有意思的是,這個中心相關新聞,好像都不是這麼好。
在2005年這一期,流行音樂中心被發現的新聞主要是,立委發現在93-94年之間,關於流行音樂中心的預算,原本要用於硬體,但最後卻被拿來辦活動。立委賴幸媛、李慶安、林德福通通炮火針對文建會,指出『台中市議會反對興建古根漢博物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變更等,導致文建會這筆預算幾乎沒有執行進度。十一億餘元預算中,僅執行五千八百九十九萬餘元,更離譜的是,花掉的五千八百七十三萬餘元,都是用來辦理「藝文活動」,而與公共建設無關。…文建會挪用預算有五項,審計部卻恣意縱容。其中,「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二○○五表演藝術巡迴演出活動」花費最高,用了三千一百多萬元;「交情一甲子─二○○五台灣交響音樂節」活動,也花了一千一百多萬元。』
『國民黨立委黃德福指出,五年五千億擴大公共建設之中,文建會共負責辦理「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包括興建「大台北新劇院」、「古根漢美術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流行音樂中心」等四項建設,九十四年度總共編列了十一億多元。但是這四項建設不是計畫有問題停辦,就是作業延宕未執行,預算執執行率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二,幾近停頓。…. 文建會把這些預算辦理保留,卻拿來辦「藝文活動」,包括「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表演藝術巡迴演出」、「青少年戲劇校園扎根計畫」、「樂舞台灣」、「愛樂耶誕饗宴」與「台灣交響音樂節」等五項活動,總共花了五千八百七十三萬元。』(2005/10/29-30)
次日,2005/10/31,文建會新聞稿則說:
『針對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所指的:「文建會挪用五千多萬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經費舉辦藝文活動」,文建會指出,「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的興建,為國內表演藝術團隊帶來嚴峻挑戰,為避免未來淪為外來團隊的專屬演出空間,培育國內表演藝術人才,提升我國表演藝術團隊的演出經驗與實力,以及培養藝文欣賞人口,為不可忽視之執行重點。該會為建設軟體所舉辦之藝文活動,也都有送行政院審查,並經核定通過。』在目的,在預算上,文建會都說沒有問題。
這個事情,此後就沒有在吵了。反而到12月,流行音樂中心的事件,整個焦點就在選取位置上,一直炒到最近。根據12/1的蕃薯藤新聞:『高雄市政府為使從高雄港務局接手的高雄港更具特色與主題意象,積極向行政院文建會爭取於十三號碼頭設「亞太流行音樂中心」,這項計畫已經市府文化局籌畫,希望高雄市這處得天獨厚的碼頭區能成為繼雪梨歌劇院之後,一處揚名世界的港灣音樂休憩專區。…. 高雄市政府爭取港務局釋出閒置與不符經濟效益的碼頭區,終獲得港務局、軍方支持,先後接手十一到十五號碼頭及三號船渠,這些擁有寬廣腹地的碼頭過去都被港務局的舊倉庫及軍方使用,效益極低。』
在當時官方的說法是,高雄港閒置空間很多,不如釋放一些拿來蓋音樂中心,尤其在高雄近年來開放商港給市民文化休閒用,成效不錯。所以之後一段時間,音樂中心就在文建會,市政府與港務局之間來回(給不知道高雄結構的朋友介紹一下,高雄港並非高雄市,而是一個直屬中央進出口的地區,故有高雄市民認為這個猶如獨立王國的地區,應該港市合一,讓金母雞回到高雄人手上。)
2006年,經建會也出來了,因為如果涉及產業與未來經濟發展,經建會也責無旁貸,屬於計畫執行與考核單位。它們說:
『為善加利用台灣在華文音樂傑出表現,力拚亞洲流行音樂中心,傚法香港紅墈體育館創造人潮及錢潮,政府將投資新台幣84億元,興建2處流行音樂表演場地,詳細內容將在本月底公佈。…為改善場地受限問題,文建會在新十大建設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之下,提出「大台北新劇院」、「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及「流行文化產業中心」3項計畫。』(2006/11/3大紀元)
有意思的是,我注意到,經建會所比擬的對象,從原本雪梨歌劇院,改為紅勘,意味參考的典範轉移,當然她們所引用的資料也是香港的。但是更為玩味的在下面:
『在「流行文化產業中心」方面,經建會今天表示,文建會在10月底曾送規劃報告,但經建會認為部分細節還需再修正,因此,文建會將在11月底送交正式報告。…這項計劃將更名為「流行音樂中心」,由中央投資84億元,興建2處流行音樂表演場地,這個案子可望在12月正式通過。』奇怪的是,在5年500億的計畫裡面,書明南部是一個藝文中心,一個流行音樂中心,怎麼到2006年底陡然又成為流行文化產業中心,搞音樂跟搞流行文化範疇又不太一樣,然後又把產業中心改回流行音樂中心了。
但是毫無疑問的,到2006年底,流行音樂中心箭在弦上,一定要執行。只是看何時,何地,什麼型態呈現。這一點,到2007年後開始發酵。
2007年開年,先前關於音樂中心的新聞,大多集中在中央大計畫下面,當然,因為預算有90億,都是中央經費﹔但是到2007年,高雄市的角色開始吃重,也積極爭取。1/28,『行政院文建會則要求市府儘速在兩個月內提出修正計畫,以利四十億元建設預算編列。…. 據了解,目前三處可能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場址包括十號碼頭南側中油舊廠址、十三號碼頭區及十號碼頭區。…市府早與港務局簽訂共同開發港區計畫,一旦港務局願意提供流行音樂中心的土地,雙方在財務計畫上取得合作共識,就可敲定流行音樂中心的興建地點。』(2007/1/28中央社新聞)
4月2日『市長陳菊今天下午拜會港務局長謝明輝,盼港務局與高雄市能基於市港共榮的理念,推動高雄市的發展。』市長開始向港口叩關,『行政院文建會允諾撥款四十億元讓高雄市興建流行音樂中心,市府屬意十號碼頭,不過港務局透過工會不斷表達反對的立場,盼市府改弦易轍,不要再覬覦十號碼頭,並以十號碼頭使用率高,不適合改做休憩碼頭為由,迴避市府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要求。
陳菊多次對外放話,盼與港務局溝通,但是雙方不曾直接對話,使得歧見越深。文建會限期市府最遲三月底選定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地點,否則恐影響興建計設畫生變,甚至預算無法保留。』
這要特別提出,當初2003年的計畫預算寫有90億元,怎麼到2007年文建會只播交40億?計畫如何更改?是之前用來辦活動花掉了嗎?還花了一半?不甚清楚,但是此後的「金額」,只剩下40億元。
5天候,高雄港的產業公會開始批判。她們的理由值得一聽:
『如果高雄市政府執意要走十號碼頭,對高雄港的營運無疑雪上加霜。
跟前幾位市長一樣認為高雄港有必要再為高雄市民多些開放,因此在陸續如真愛碼頭,光榮碼頭等五座碼頭移撥高雄市管理之後,陳菊進一步題出他的構想:高雄港不應該只是開放部分碼頭,而是應該全部開放,將一到二十二號碼頭,規畫成港灣休閒文化園區,讓高雄市民解放碼頭,擁抱海洋。
中華民國港務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康賢政說:高雄市政府之前已經要走高雄港的十一號到十五號碼頭,高雄港當時減少五個碼頭,對於航商和出口業者已經造成很大的衝擊,但現在看這五個碼頭,使用效益低,白天遊客罕見,只有晚上偶爾可見市民走動,如果高雄市政府再強取十號碼頭,枉顧國家經濟利益,只會多增一處蚊子館,而讓國家經濟力大幅衰退。
高雄港內各商業公會也反彈,高雄市進出口同業公會等十一個公會組織也跳出來反對,他們批評政府本末倒置,把條件絕佳的商港拿來蓋音樂中心。
反對的公會反問:難道都沒有地方可以蓋音樂館了嘛?何苦把台灣經濟命脈的高雄港如此糟蹋。』
pchome的新聞是如此介紹高雄港的:『高雄港條件優良,水深十一公尺,高低潮差零點七公尺(台中港潮差四公尺),冬天全台在東北季風威力下,高雄港外依舊風平浪靜,高雄港居於東亞運輸中心,公會形容在世界航運地圖上高雄就像是顆珍珠鑽石,何苦一定要將這樣的優良商港蓋音樂中心。
公會說旗津沿岸可以蓋120個音樂中心,難道真的沒地方了嘛?公會不解為何一定要挑高雄港正中央的十號碼頭?』
看來,高雄港在地聲音一直沒有出來,公會的意見,港口是用來裝卸貨用,卻被中央到地方,硬拔開成為一個「流行音樂中心」?雖然高雄近來市容改善,但是要犧牲港口貿易,就為了搞一個「台灣的雪梨歌劇院」?
「勢必成為蚊子館」是她們的註腳。
不過市政府對她們也沒興趣,6月12日,陳菊說:『因為有很多藝文及地方人士都支持這項計畫,陳菊盼中央及港務局能支持市府這項重大建設。市府從今年初就開始爭取設置現代流行音樂中心,市府原本相中十三號碼頭,後來認為十三號碼頭基地面積太小,改選定十號碼頭,但是港務局及工會多次反對,市府一度擬定改設十六、十七號碼頭,不過中央遲未核定。在地方藝文界強烈表態支持十號碼頭設置地點的情形下,市府決定十號碼頭計畫案。』
值得注意的是,金額又出現了:『待。現代流行音樂中心概估建設經費四十億元,全部由行政院文建會編列專款興建,市府受委託推動興建工程。』
(2007/6/12中央社新聞)
次日,地方文化團體也出來聲援陳菊,根據中廣新聞網所示,有:
鹽埕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鹽埕區沙地里里長蔡振興
鹽埕埔文化協會理事長曹麗卿
海汕文化工作室負責人康翔
接下來,當然是福壽螺登場,態度強硬。但有重要的是,最後定址是在16-17號碼頭,而非原本的10號。
『陳水扁總統十七日南下高雄,宣布流行音樂中心將在高雄港十六、十七號碼頭興建。他表示,國家級流行音樂中心未來將會是媲美澳洲雪梨歌劇院、矗立在港口的亮麗新地標,…. 市府將於六月底前行文行政院文建會核定,並同步展開籌建備標等作業。預計明年流行音樂中心就會邁入地質鑽探、開國際標、國際徵圖等進度。市府都發局長林欽榮表示,流行音樂中心的專款高達四十五億元,四十億元是硬體建設,另有五億元投注於軟體。林欽榮說,軟硬體作業分頭並進,二○一一年硬體建設完成時,藝文活動就可立即登場。不會有銜接期或空窗期的存在。四公頃基地上,逾五成保留為戶外廣場作為音樂公園,可容納八千至三萬觀眾。音樂中心還分為幾個部門,「育成中心」是重要的教育、排練場地,「音樂博物館」、「音樂圖書館」扮演專業的藝文水準指標,更是行銷高雄的利器。』
次日,6/18,根據蘋果的報導,又有些奇怪的東西要提出來:
『陳水扁總統昨天宣布,流行音樂中心落腳高雄港十六、十七號碼頭,紛擾多時的流行音樂中心籌建案總算拍板定案!但高雄港多個產業工會仍有不同意見,高港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康賢政表示:「工會後天會商後,將發動強烈抗議!」希望政府官員三思,「不要把賺美金的碼頭拿來蓋蚊子館,搞壞國家經濟。」
流行音樂中心(現已更名為「流行文化產業中心」)籌建案是由行政院文建會推動,高市在代理市長陳其邁任內提案爭取,因台南縣、市也有意申請,角力激烈,但高雄港多個產業工會反對,高市府在選址過程中,更是波折不斷,預定地一度從十三號碼頭變到十號,經政院上周協調才定址在高雄港十六、十七號碼頭。
雖然行政院、市府聯手勾勒音樂中心遠景,但高港產業工會聯合會在端午節長假後,將發動抗議。康賢政說,工會絕對支持音樂中心落腳高雄,「可是碼頭是用來賺美金的,拿來蓋音樂中心,最後可能又變蚊子館,實在是開玩笑。」
康賢政說,十六、十七號碼頭目前專供雜散貨輪使用,使用率近百分之百,市府先前鎖定的十號碼頭更有國內唯一一座十萬噸以下船塢,「旗津外海有多少船等待進港,政府一定要三思!」他盼政府尊重專業,流行音樂中心最好別設在港區,以免影響碼頭工人的生存、工作權益。』
有意思的是:
1. 怎麼流行音樂中心,又改會去當流行文化產業中心?還是名稱兩個一樣?但是應該思維的意義不同吧?查經建會,最近的資料是2006年12月的進度報告,上面還是: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
2. 公會還是反對在16-17號碼頭,因為問題一樣,為何高雄港裝卸貨會用來搞音樂中心?
光剪輯新聞,就花掉這麼多篇幅,實際上新聞內容更多。我把蒐集到的新聞製作成一個word檔,讓大家下載來看(選一下載即可)。
http://www5.rapidupload.com/d.php?file=dl&filepath=45765
http://www.badongo.com/file/3521488
http://www.mediafire.com/?5z0bjdbgt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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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生態(10)
是被指定為興建地之碼頭工人抗議的
brahms6的回應
上述新聞我之前就蒐集與寫好,今天po出最後一篇。所以昨天消息沒有放入。其實大致上跟之前公會訴求都差不多,意思是
碼頭是要拿來卸貨的,還是拿來蓋歌劇院的?
更深層的問題是,蓋硬體的思維?軟體有顧及嗎?人力有培育嗎?
硬體蓋一大堆,則誰去演?
老是一些知名團體?
還是引進外國百老匯?這一點兩廳院已經搶第一。
這個案例,台北還有一個南港中心等著要蓋,應該也是40億元。
棒吧!福壽螺阿扁幫你這麼花錢。
台灣人真是錢淹腳目阿!誰說經濟不好?
台灣哪有亂?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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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流行音樂中心地點難再更改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7/03 14:30
高雄港碼頭業者抗議高雄市政府將高雄港16號和17號碼頭興建為流行音樂中心,市府新聞處長蕭裕正表示:業著的聲音會尊重,不過,流行中心的位置是經過各方評選之後決定的,很難再更改。
(溫蘭魁報導)
面對高雄港碼頭業者反對市府在高雄港的16、17號碼頭興建流行音樂中心,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蕭裕正說:比較讓他意外的是,新興、前金和苓雅選出來的市議員王齡嬌和立法委員羅志明,他們反對在16、17碼頭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原因,蕭裕正說,不曉得是不是會破壞他們兩人在地方的發展,而且,他們的觀點與地方觀點差距甚大,如果兩人有更進一步的證據會影響高雄市的地方發展,市府才會再做考量
蕭裕正說,不論是國際標的設計還是業者、以及民意和議會,都傾向在16、17號碼頭興建流行音樂中心,已經很難再更改,但是,對於業者的聲音,市府都當作善意的意見,會予以尊重。
台灣有人會為政策下台嗎?
市府說是經過各方評選,我覺得直接說政府已經決定了,人民閉嘴吧~~應該會比較貼切請問--地點是誰評估的?怎麼評估?評估報告是不是應該公開?至少是不是應該認真的開個公聽會?
如果說是因為政府已經決定了就要人民閉嘴,這又是個怎樣的政府?蕭裕正說"不論是國際標的設計還是業者、以及民意和議會,都傾向在16、17號碼頭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真的是這樣嗎?
下面是另外一則報導,我覺得如果政策真的錯誤,為什麼我們就必須為了不讓某些該負責任的官員下臺而去忍受一個錯誤的決策?這又是什麼樣的民主政府呀?
今日晚報 2007.07.03
抗議流行音樂中心場址 高市府:善意的意見
中央社
經過行政院、交通部及港務局高層同意,並由總統陳水扁政策宣示「現代流行音樂中心」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計畫,今天遭到船務公會及碼頭工會的反對,市府新聞處長蕭裕正回應視為善意的不同意見,強調如果流行音樂中心要改設其它地方,恐怕港務局長以上的人都要下台了。
蕭裕正是在上午市政會議之後,回應船務公會及碼頭工會百餘人到議會陳情及抗議時做上述的回應。
蕭裕正指出,流行音樂中心要設在十六、十七號碼頭,市議會及高雄市的主流民意都表支持;他不能理解親民黨市議員王齡嬌及立委羅志明何以身在前金、新興、苓雅選區還反對流行音樂中心要設在苓雅區的建設。
對於抗議民眾表達會長期抗爭,反對流行音樂中心設十六、十七號碼頭案,蕭裕正回應予以尊重,視為善意的不同意見。
他盼相關公會不要再抗議了,如果要改變既定的政策,恐怕港務局長以上的高層都要下台了
為什麼不公投
關於要不要在16/17號碼頭蓋音樂中心,我突然想到這應該算是公共議題吧,搞不懂政府一天到晚在喊要公投,現在有了爭議,為什麼好好的在高雄市辦一場公投呢?我相信公投結果總該能解決這一場爭議吧,高雄市臨港土地又不是只有這一塊地吧,甚至我絕得以更另類的觀點來看,臨海工業區標準廠房不是閒置多年嗎,幾乎是在養蚊子,要搞流行音樂中心為什麼去善用這個地方??我還記得高雄還有幾個重大園區目前還沒辦法善了,像是物流專業區,軟體科技城,很久沒去高雄了不知道現在這兩個爛攤子現況如何了,如果真要提升音樂文化創作環境,不必花大錢再蓋一座新館吧,這是我的看法,錢要用在刀口上,把這筆錢拿來補助音樂創作者進駐,或是邀請一留表演團隊巡迴,恐怕都比蓋一座新館來的更有幫助吧。「公投」比較大的意義是在為了要進行公投,因此而在投票前進行的一連串說服、教育、溝通的過程,因為兩方誰都不想輸,所以會努力的對大眾進行這些工作。但是當「公投」成為唯一手段時,這些細緻的過程要是被完全忽略,就會產生很多荒腔走板甚至反民主的演出了。
一些社會運動團體例如:反核、幾年前的東海反聯外道路運動....都曾經使用過「公投」當手段,其目的在於對外顯示實力,對內凝聚共識、塑造團結形象。而且由於「公投」的直接民主特性,會對當權者、既得利益者造成某種壓力,進而要求決策者和弱勢群體進行公共政策的對話。例如:假設碼頭工人喊出要「公投」,引起輿論注意,而讓josef大大提到的那些問題被拉到台面討論。
我只是有時候覺得蠻無力吧
影子大大經然說我氣昏頭~~ㄏㄏ,我只是對台灣現在很多人拿著文創當幌子,拿著我們繳的稅金亂搞覺得很沒力而已,不過錢一陣子看到李昌鈺對台大學生的演講,講到面對權勢要保有勇氣,覺得很有感觸而已。其實公投一卻解決不了問題,但是重大建設所有資料必須公開閱覽並舉辦公聽會以求取共識,卻是民主國家施政的一個重要工作吧,至少得讓人民知道我們的錢是怎麼花的,而不是一群人說好怎麼花就怎麼花,不是應該這樣嗎?
事實上,人民未必是對的,雪梨歌劇院的興建過程是有許多故事的,當初丹麥建築師烏榮(Jorn Utzon)的設計屏雀中選,卻因為後來工程技術問題不斷追加預算,引起社會輿論撻伐,甚至有一堆專家學者批評,結果建築師一氣之下辭職並且發誓永遠不再踏入澳洲,但是時至今日,沒有一個人不認同雪梨歌劇院的美,連澳洲政府後來都低聲下氣親自去找烏榮建築師,希望頒給他澳洲永久榮譽公民的榮譽,不過聽說建築師說不理就是不理。
不過話說回來,到底高雄該不該建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場館,其實這個應該是無需討論的,當然該建,但是應該由高雄遴選公正客觀的委員會,從各角度去尋找最佳的地點,而不是政治人物說了算。然後所有經費應該由高雄募集,而不應該由政府用預算買單。其實我是很懷疑台灣的規劃和顧問公司的心態,台灣大部分的顧問公司只會幫政府政策背書,早就沒有專業良知了。
事實上,國際間許多有名的公共建築都不是政府在主導,因為政府有任期和政績壓力,很難真的做的好事情,因此都是由民間的團體在做,並且所有的委員都是公開的,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而且大部分工程都須經立多年的規劃和施工,即使政府主事者更替不已,由民間來主導也較能維持整個計畫的前後一致性。
所以我不是反對在高雄港區興建這樣一個場館,而是對高雄市府的粗糙作法感到很不可思議,要興建一個具備國際水準的表演館,即使是如新加坡政府的效率和清廉,興建濱海藝術中心前後也花了超過10年(1992-2002),這個中心雖由新加坡政府資助,但是主導者卻是由民間的基金會在決策(基金會主席是退休的前總統),在規劃興建之初就把未來的營運架構和各項週邊配套就想清楚了,開幕前還花了10個月與觀光旅遊業及計程車司機進行研討和調整,找出最佳的動線和推廣方式,這樣整套的規劃,仍須在政府補貼活動門票下才能勉強在兩年後收支平衡(而且政府補貼逐年減少經營者未來必須自負盈虧),我想請問政府是否知道這當中所需付出的心力和投入?還是仍像國內其他場館一樣,只是把它當成是一個選舉玩具在玩呢?
我反對的是政府黑箱作業和玩忽的心態,好像一切只要有預算就可以成事,其實不過是乾坤大挪移的把人民的血汗錢五鬼搬運的搬到一些特定人的口袋裡,最後高雄不過多了幾個大型的廢墟而已,但是台灣的競爭力也在這樣的狀況下耗損殆盡。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南部這樣的廢墟應該也不少,不差這一個流行音樂中心吧,未來高雄捷運也可能是另一個廢墟,當政府必須把有限的預算拿一部分來養這些廢墟時,還會有多少經費作為推廣音樂產業的軟體經費呢?
有的當然只管賺錢 只關寫標案阿
君不曾聽說有公司專門替人寫標案企劃書 並且保證一定過 然後抽成 這不是拿我門人民納稅錢當屁嗎?
台灣公部門浪費問題 多如繁星拉 幾乎每各領域都隨便就可以數出幾百億
更希奇的是專長在工程管理的竟然可以成為文化設施的評審,然後選出工程顧問公司當文化設施經營的顧問,那結果會是什麼?規劃出一大堆硬體,花一大堆錢,然後文化設施依然是一座蚊子館,顧問公司錢賺飽了,誰還管台灣的文化??
這就是台灣公部門的做法,反正花納稅人的錢又不會心疼,至於這些評審們早已私相授受,口袋裡麥克麥克,要不然最近怎麼會有那多教授評審被當成蠹蟲起訴?故宮和南院的弊案還只是冰山一角,未來高雄有個大東,有個衛武營,還外加一個流行音樂中心,每一個都佔據了龐大的預算利益,反正再多幾個廢墟也無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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