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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二篇就是漢館長、國策顧問的投書。非常值得閱讀與思考。

漢館長大概一路以來都把文化與創意產業作區隔,他從博物館角度來思考,也沒有搖擺過,就立場來看,小弟感覺是很好。至於文化/文創是否要分家,這點值得繼續討論,就算,文創推動成功,這個話題都值得持續下去,因為:文創核心不就是文化?若分家,文創產生特色的元素在哪?但是若合併,那下文漢館長都已經談了,你看標題都看的出來他想說什麼。

這猶如「文化工業」內的爭議:文化產業究竟是文化乎?商業乎?也從未解決,只是掩埋而已,也都值得繼續討論。

不過,先要談一個觀念。漢館長下面直接陳述,自己是從博物館的角度來思考,當然一定會有反對的聲音。但是,如果以理說理,大家一起針對一些項目、發展過程來討論與反省,這滿好;但反過去想,也會出現一種反對聲音:「你又不是XX領域,你懂什麼?先去弄清楚再來?」這種想法至為封建。比如下述漢館長對文創的觀察,他從博物館來思考,或許不是其他藝術種類、設計或媒體界的觀察,但也自有其道理(至少不是硬凹鬼扯),非其族類者,如果發現其討論有一些問題,應該先介紹,或提出自己的論點,而不是以出身的方式先給予否定,這樣的問題也出現在過去諸如蘇花高、澎湖議題等討論,如果當這些在地的事件成為全國關心、公共的話題時,在「現代」的社會裡面,還主張出身地,是一種封建思維--部落與幫派的想法。
過去我們引述、討論漢館長的文章,應該從未從出身地限縮他的主張吧?真的要先看一下館長的大文來討論,當然誤解難免,也就接受大家的批評。檢查自己是否仍有封建思想,這點小弟是要持續反思下去....

至於文化與產業兩失,漢館長分析得很清楚,甚至他所提的博物館例子,10月2日我們PO過一篇文章「藝術需要很多觀眾嗎?」剛好也談到博物館觀眾的問題: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5157596

小弟還想導入資格考的想法:要進博物館,先要考過檢定可以嗎?不行,那為何上大學要考試?

而漢館長在其中更是點到現在思維混雜下的弊病,直接就指出博物館界「行政法人」橘越淮而為枳的問題,以及喪失原本任務與條件的弊病。但是,反過去想,文創在20世紀末在英國,或其他歐陸國家漸漸受到重視,關鍵不在於「文化是個好生意!」


而最關鍵原因是:政府投入文化的資源不足。在20世紀後半期,歐洲就開始,政府由於各項原因(比如稅收不足、效能下降等),公立的文化機構,甚至包括電視台等,都開始不敷成本,於是興起委外、外包等風氣,其實下面漢館長提到的電視領域,他們也面對資源崩解的問題更大,過去電視台員工跟國營事業無異,現在就幾乎是私人化的(還不只是個委外辦展的博物館)。則委外化,外加上導入市場機制、吸引觀眾,以及肩負「教育社會大眾」美學觀念的任務,諸多原因平衡後,就呈現下面漢館長點出的現象,他指出現在成了遊樂園,對其有所批判,但我們是回到一些老問題:「文化乎?商業乎?」或者是「文化機構需要考檢定考才能進去嗎?」思考,也還沒定論,不過是欣賞漢館長清楚的立場,而這個立場是分析過的(如下文)。

但總體來說,漢館長的批評,不管其他人贊成與否,他提出一個關鍵問題:政府對文創這個「官方口頭禪」思維、成效等至今都仍存疑。這個在贊成/反對漢館長觀念者,都要去思考的是:我們的文創是首尾一貫的嗎?一些根本問題,我們都弄清楚、有共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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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2009-11-29 中國時報 【漢寶德】
   
     文化創意產業這個名詞,自前政府以來就是官方口頭禪。政黨輪替後,更成為現政府的驕兒。前前後後政府投入的金錢與精神不在少數,但成效如何,大家心裡都明白。

     老實說,以政府現有政策,與國人對文創業認識,我對文創業一時並不抱甚麼期望。可是我卻對它的負面效應耽心起來了。

     在上世紀末,英國人創出「創意產業」這個名詞時,在觀念上,是把人類各種生計都視為產業。所以自此觀點,文化事業也是一種產業,雖然產值有限。他們鼓勵發揮創意,創造較高產值,是看到新世紀的來臨,生活中精神的需求,新、奇、美的條件越來越重要了。所以希望大力提倡,一方面可使與生活相關的產業提高精神內涵,另方面則鼓動文化事業開拓新的領域,滿足社會的需要。他們把文化併入創意產業之中,並沒有逼著文化賺錢的意思。舉例說,他們並沒有要求博物館自給自足,相反的,卻把柴契爾夫人以來,博物館收門票的規定廢掉了。

     政府推動文化事業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與精神生活品質,並不是促進生產事業。這一點,在提倡文化產業的先進國家是很明白的。視文化為產業與文化產業化是兩回事。產業化所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大眾化,所以文化產業的主力總脫不開電影與電視。因為大眾化就不能不走娛樂化、趣味化的路線,精緻文化則在於開拓精神領域的新境界。這兩者都是不能偏廢的。自此著眼,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是創意產業,兩者不能不有所區隔。

     誠然,自從上世紀中葉以來,為了擴大愛好文化的群眾基礎,文化界接受了在精緻文化中增加娛樂性的觀念。這是希望文化的作品可以有吸引力,有更多人分享,並不是為了賺錢。政府在文化上投資而沒有回收是自然的。其實文創產業又何嘗不是在物質生活中,增加精神生活情趣呢?文化事業的基本價值是不能一時或忘的。

     不幸的是,我們的政府知道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後,就把它與文化混為一談,而且認真的希望把文化當成產業來經營。以博物館行政法人化為例,原本是一個長久以來西方國家尊重文化獨立並避免政府干預的精神,在日本的實現。它的附帶效果是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可是到了台灣,行政法人化就變成自籌財源的觀念。使得文化機構不得不在文化基本價值與商業價值間做一選擇。

     近年來,台灣的各博物館,包括故宮在內,都在大力推動超級特展。這是未可厚非的。可是不能不知道,超級特展是以高知名度的文物吸引觀眾的方法,對於文化機構來說,並不是本業。一個博物館要努力經營的還是它的正常運作。還是要以研究與收藏為核心而開發出的教育性展示來親近大眾。最成功的博物館應該是不需要買票的學生們的樂園,而不是變相的高價位的遊樂園。政府該做的是不惜重金,開發博物館的潛能,增加收藏與收購文物的經費,並發展為有娛樂價值的教育性展示。我們要知道,博物館與美術館是文化,遊樂園相當於文化創意產業。博物館是現代國民生活中必要的設施,遊樂園是渡假的休閒設施。不能因為有了遊樂園,就忽視博物館,當然也不能使博物館遊樂園化。如果政府把博物館的經營政策落實在超級大展上,久而久之,博物館展示館化,博物館文化就消失了。

     我很擔心的是,文創產業的政策沒拿捏正確,產業沒發展成功,文化卻受到傷害。過去二十幾年來,文化政策一直缺少明顯目標,又有意識形態之爭,因此在國民文化素養的提升上做得遠遠不足。在這個時候,拋棄文化,擁抱產業,會弄得兩敗俱傷,值得慎重考慮。(作者為建築學者,曾任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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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文化 創意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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