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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市場如何?我們也多次探討。
以下經濟日報今日的新聞,從數據的面向,給我們一些趨勢與現況的分析。
盜版一般認為是沒錢人的作為,事實上並非如此,而是在新的技術無法反盜版之前,出現的長期開後門現象。文創與數位產業,簡單說就是版權產業,因為logo與獲利結合。
所以音樂產業,現在都不期望只透過內容加以銷售,而多元拓展:如演唱會,電視劇等,擴大藝人知名度。在不發一般通路的條件下,地下樂團因為諸原因僅能face-to-face的表現,或許這個面向上,受衝擊較小。

第二則新聞同樣也是今天的,是唱片業9年來衰退,IFPI提出方法:應該加強智慧財產的取締與法院審理。這一點似乎我們也探討過,
台灣的音樂產業面對此一趨勢,是要繼續維繫現狀只走打擊盜版路?還是要積極面對數位化。我的觀點是,就算能打擊台灣盜版,中國那邊透過網路,猶如黑洞魔窟,連王又曾都抓不到,怎麼抓螞蟻雄兵?

剛剛去7-11瀏覽一下新的數位時代,有一篇對岸學者寫的專欄,討論現在網路上分享娛樂節目的現況,台灣綜藝過去一直是中國觀眾的最愛,但現在卻因為對岸的網路有翻譯團隊,可以翻譯各國節目,於是,台灣漸漸被視為粗製濫造(文中還提到憲哥),喜好度下降。
我再去找找看網路上有無此一文章,初步兩個觀點,台灣綜藝節目跟新聞一樣難看,還有,數位化與網路時代,如果內容上不持續更新與設立鴻溝,很快就會被中國之類的國家,借高度科技,猶如吸塵器一樣一掃而空,尤其台灣節目不需翻譯與上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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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電影 逾八成非法下載
 
【經濟日報/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2007.02.07 03:37 am
 
 
經濟部委託政治大學調查,2006年音樂CD盜版率均較前兩年成長,達到40.8%;影音VCD及DVD盜版率則較前兩年減少,但也有47.6%;網路音樂、電影未經過購買或授權而持有的比率,均超過八成,問題最為嚴重。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委託政大進行為期三年的「影音著作盜版問題的因應策略及措施研究計畫」,昨(6)日在一場由政大舉辦的「智慧財產保護研討會」中,首度對外報告。

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教授孫遠釗指出,進行近3,000個案訪談後發現,2006年音樂CD盜版率是40.8%,比2005年增加0.8%,比2004年又增加1.7%。

2006年影音VCD及DVD盜版率是47.6%,比2005年減少6.1%,比2004年減少3.7%。孫遠釗表示,在網路下載影音產品盛行的情形下,沒有透過授權或購買,即持有網路音樂的比率高達83.9%;沒有透過授權或購買,即持有網路電影的比率,也高達88.8%。

至於2006年電腦軟體盜版率,政大的研究是從消費端推估,盜版率為31.3%,較2004年降低了7.4%;而商業軟體聯盟(BSA)是從製造端進行研究,BSA研究的盜版率是42%。

政大研究報告分析,在盜版行為上,男女之間沒有特別差異,男性只稍高於女性5個百分點。盜版族群,包括高中、大學生到職業人士,年齡層在20到29歲之間;值得注意的是,作業系統軟體的盜版率最高者,屬於13到19歲的初、高中學生,其次才是20至29歲的職場人士,顯示盜版族的年齡層往下降。

孫遠釗表示,在研究中,85.5%的受訪者認為,台灣盜版行為很嚴重,其中有38.2%的人認為,這是因為產品的價格太高,不過,從所得調查,也不是沒錢買軟體或影音商品。

【2007/02/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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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唱片 連九年銷售衰退
 
【經濟日報/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2007.02.07 03:37 am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統計,近三年來,涉及唱片業著作權的侵權案件,有罪判決案件比率下降,易科罰金判決比率偏高,難以對侵權者產生嚇阻作用。

台灣IFPI秘書長李瑞斌昨(6)日在「智慧財產保謢研討會」中指出,受到盜版音樂猖獗影響,台灣唱片業正版唱片銷售狀況不佳,已連續九年衰退,去年的銷售金額僅及十年前的17%。

根據台灣IFPI追蹤盜版刑事案件,有罪判決案件比率,從2004年的96%,下降到2006年的71%,緩刑判決比率仍高達三成以上;緩起訴案件比率,則由2004年的2%,提高到2006年的27%。此外,易科罰金判決比率仍然偏高,70%以上的案件得易科罰金。

李瑞斌表示,這幾年,因網際網路下載音樂的情形日益盛行,網路侵權案件比率也大幅成長了六倍,2004年僅占6%,到了2006年,已增到38%。

台灣IFPI統計,著作權刑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判決,平均要200多天,對唱片業者及音樂著作權利人的權利救濟緩不濟急,李瑞斌希望,未來智慧財產法院成立後,應納入著作權商標刑事一審案件,且應縮短偵查起訴及判決期間,以及法律與實務認知的差距,民事訴訟程序的強化,也相當重要。

商業軟體聯盟台灣區共同主席蔡文宜則認為,智慧財產權案件宜「速審速結」,有一侵權金額高達上億美元的案件,地方法院審了近五年,最近一審判決才出來,實難以對侵權者產生嚇阻效果。

【2007/02/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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