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分析產業發展的資料,除了從目前從事產業工作者的數目,營業數字以外,比較細膩的,還會去比較其內外銷的數目。原因在於,在產業的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就是交換,國內的交換,其貨幣出不了地域界線,如果像美國或日本,消費能力很高的國家來說,內需市場往往就可以支撐其生產,像日本雖然語言限於,無法像台灣可以攻佔東南亞,但其由於內需市場夠大,於是也可使音樂市場蓬勃,甚至轉而外銷﹔但是,像台灣,缺乏物產、加上人口少,消費力未必如大國強,因此更需要仰賴外銷來維繫競爭力。像台灣過去幾個產業,往往都是依靠外銷、轉口、出口創造經濟奇蹟的:加工出口業、製造業、乃至於科技代工業。
文化創意產業,很多人說它是要自身文化特色的產業,事實上,它也是非常需要交流,透過出口利潤支撐的產業,原因在於,創意並非實物,能夠收取附加價值,往往在於設計力、美力的產生,而在設計導向上,光台灣一地長遠來說,也是無法支撐,甚至發展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的,因此,有必要了解我們目前內外銷狀況,並與世界各個發展文創業有成的國家進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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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五月《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推出之後,由連震東文教基金會轉型的「國家政策基金會」會中,有一篇文章與一場座談會。我們在「【重要官方訊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上游: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扼要介紹」
這篇裡面,曾經提過,以下是兩個連結:
1.「挑戰2008六年國發計畫」的法令障礙
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FM/091/FM-R-091-0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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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開始為了增加台灣國家競爭力與面對全球化趨勢,從行政院層級以下開始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其中我們一直談的文創計畫,是整體計畫下的「投資未來」中的「十大重點投資計畫」第二項。而關於社造部分,則屬於新故鄉社區營造,這樣看來,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則單純的從產業化角度出發,而主管計畫之單位也在經濟部,而非文建會。
我再向上游尋找資料的原因在於:作為一個民眾,我們對整個文化創意產業計畫的接觸,往往只在活動層面,事實上後面是一個跨年度、跨單位的計畫,其預算與人力(包括從官方到下屬NGO)動員能量很多,成效是否達到,我想應該先從架構理解上去看,才能評斷。
我想初步介紹到此,我們對官方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整體架構就完整了。我們可以如此閱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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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來,雖然我們提出一些專題,但是可能大家的認識還是不夠充分。事實上,檢討10月初中國時報潘罡的文章,問題出在,同一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一到執行面,卻形成各部會依照各自業務,去認領計畫執行的結果。這個結果也就影響著推了3-4年間文創仍如此的結果。
我們不厭其煩,當然也一再給自己複習,現在官方推展的架構到底是什麼。首先,我們認為在浩瀚的資料與繁瑣的計畫名稱之間,如果不正本清源,使之架構起來,永遠無法認知,於是我們先推出下圖,把目前推動的主要部會、推動產業與執行機構關係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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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我們也有必要將台灣官方各部會,具體落實在文創方面的執行進行理解。我們之前都一直針對官方計畫內涵進行整理,事實上計畫是抽象的,唯有執行才能落實計畫。
於是我從歷年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中節選出附錄部分,按照時間將之彙整成一份總表。表很長,約有67頁,但是整個看下來,讀者們大致上就可以對台灣推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官方做法,有一些理解。其中尤其跨年度出現的活動,就代表著官方視之為重要的項目,因為,計畫與實際事件,背後都是預算與人力投注,這些都是要花費時間與經費的能量,重複投注,意味背後官方思維的輕重。
由此觀之,或許你可以比較一下,官方認知要推動文創的部分,跟您心中所想的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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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一期商周的這篇書摘.
這是一本名為'國家的品格'.有意思的是,他注意到日本人現在數學能力普遍低落,尤其在世界體系下,當美國人需要各國數理人才充實他們國家能力時,日本人很快會失去被老大哥關愛的眼神
另外,他也注意到,世界上強國,在數理,應該說是基礎數學的訓練很充分.我想他說的還不夠清楚,應該說,歐洲國家到現在都還能維持影響力,原因在於其基本學科訓練充分,或許作者的背景(東大理學博士)比較注意自然科學,事實上諸如哲學與社會學,經濟學等基本學科,也對涵養一個區域的基本思維能力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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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之前的「歐洲文化產業簡介回顧」、「韓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簡介」、「各國發展文化產業比較表」(請進入政策牛肉分類中點選),已經初步針對幾個重要發展國家進行過介紹。在今天早上po上來的文章「【認識手冊1】基本界定與架構圖介紹」,我們也從各個文獻中再度回顧。
仔細想來,事實上在2003年文創計畫推出之初,文建會就已經委託台經院進行過研究報告,在這一篇《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產值調查與推估》裡面,曾經針對過各國文化創意產業範疇進行過比較,也正好是幾個發展文創有成的國家。
以下,我們把該表摘選出來,更聚焦地比較我們的範疇,也讓認識手冊更為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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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3年間,我隨同劉維公老師進行這個研究案的調查,開啟我對文化創意產業之認識。老實說之前我對這個產業十分不熟悉,大概祇知道個別產業狀況而已。
這個案子再國內是具有指標性意義的,因為它在方法上建構一套調查模式,同時在60多位產官學、超過15場的訪談會中,也直接、首次碰觸到台灣發展文創業的現況與問題。當然在進如訪談前的資料調查,尤其在主計資料上,遭遇到的困難也首次呈現出來,可以說這一點到今天(2006)還懸而未決。
同一時期,中央才開始推動國發計畫,並將文創產業列入成為發項目而已,現在的年報,在當時包括產業類別、調查方式等,在本研究案結案前,都還在摸索,透過跨年檢討才日益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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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想,目前泛泛而談實在很難理解文化創意產業的狀況與問題。因此推出這個企劃,想要透過一些精簡的頁數與觀點,加上圖片與說明,能類似簡短手冊一樣,提供給各個讀者,快速獲悉文化創意產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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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扣抵或減免,在各國推展文化創意產業都是十分重要的政策工具,甚至以專法明定之。
其實這在工業發展時期不是新聞,台灣的科技產業也一直受到官方在扣抵稅務上的優惠,至今都能維持高度發展成就。但是遇到文化創意產業,由於國內發展並未如國外成熟,於是官方掌管稅務的單位有所疑慮,以致於目前文創產業在國內的業者仍然跟其他一般產業一樣,無法獲得輔助(專法草案也沒通過)。

以下我們想透過一份扼要的介紹,作一個稅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探討。期望拋磚引玉,並多開啟文化創意產業,除了對文化或創作本身以外,更多週邊消息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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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剛出版的碩士論文,有什麼特別?第一個:他是針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的研究,第二個,他訪談到了目前推動文創的單位,獲得在法律面官方認可的訪談資料

以Porter鑽石模型探討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策略與法規
國立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94/碩士/094NCKU545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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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要對影子「台灣的流行音樂出了什麼問題:黑米網上最近的辯論」一文回應就好,但是越寫越多,乾脆PO成一文
雖然對流行音樂產業不熟,但是我想如果看看上述幾個文章,尤其是後面兩篇,我想大致上會有一個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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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國藝會的網站,相信你會看到他們引述很多這個網站的新聞。這是一個跨國型的藝術聯盟組織,除了有豐富的資訊,也具有研究、支援與工作機會等公告。在豐富度上,建議除了新聞公佈以外,也可以去看她們的link,裡面按照分類,公佈了非常多的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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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從這篇部落格PO文開始的
http://taiwan.chtsai.org/2006/10/18/wo_ye_xiang_ting_liuxing_gequ_danshi/

因為有人將這篇文章收藏到「黑米網」上,結果在在黑米的回應欄上引起了一場,關於台灣的流行音樂的問題出在哪裡的辯論,參見這個長得嚇死人的「看看大家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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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今周刊》5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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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苦勞網--苦勞評論: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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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搶購台灣  

本篇文章摘自:商業周刊第 98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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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地租」(Monopoly rent)是英國的地理學家David Harvey所提出,用以解釋「文化商品化」(也就是大家現在說的: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在其運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矛盾的概念。

David Harvey使用這個抽譯自馬克思的資本論第三冊的概念,指稱社會行動者透過佔有在某些關鍵面向上,具有獨特而不可重複性的資源,例如:可出產頂級美酒的葡萄園或是位於市中心的房地產,而在歷經一段時間後,得以實現利益,增加所得。Harvey認為目前越來越多的「文化商品化」現象,其實是一種透過「壟斷地租」獲取利潤的表現。由於掌握「壟斷地租」能力的基礎,是建立在某種獨特性、真實性、特殊性的宣稱之上,但是這些宣稱的內涵、基礎,本身就是個論述鬥爭的場域。而「壟斷地租」背後的資本積累邏輯,又會使得這場象徵意義的鬥爭更形尖銳。

以西班牙巴塞隆納為例,隨著有計畫而成功的建立起城市的獨特風格後,(英國皇家建築師協會為表彰其建築成就,曾頒給整座城市獎章),當地房地產價格一飛沖天,創造出豐富的汲取壟斷地租的機會,吸引了跨國公司的投資。資本的湧入帶來龐大的利潤,也帶來了嚴重的交通阻塞,導致開闢穿越舊城區的大道的壓力;多國公司的商店取代了具有地方風格的小店;具強大經濟力量的外來菁英,排除了長期居住的在地人,這些都破壞了原本的都市紋理,使巴塞隆納面臨失去它原本的獨特性的危機,還引發了無法平息的關於應保存甚麼樣的集體記憶和美學品味的辯論(David Harvey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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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文化創意產業漸漸成為風潮,當時研究最多者,乃屬於台灣經濟研究院。我試圖下載了在文建會下轄的文創計畫的網頁,上面有2003年四月,由台經院執行的《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系統服務規劃研究報告》,其中針對了當時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各個面向─WTO、世界文創局勢,台灣現況等進行剖析。
在第四章建構文建會推動文化產業「服務系統」的第五節「文化創意產業與非營利組織」中,初步台經院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第三部門組織,做了輪廓的描述,我先將其中要點po上來,而該節全文按此下載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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