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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影子既然開了0314的主題,我就繼續合併節省篇幅。抱歉我新資料放前面,才有update之感。
首先還是po今天老鄭的節目,今天老鄭談樂生火氣又來。先前有個詹同學,自稱12年前就進過樂生,站在所謂照顧派批判老鄭與社運人士,並認為這些抗議學生,就是老鄭的徒子徒孫(老鄭說她們與他無關)。
不過派系鬥爭難免,值得注意的是後面訪談兩位國民黨,分別支持與反對拆遷樂生。支持拆遷者─蔡家福,論述上也想把樂生和發展一刀切,然後說:我們發展來不及了啦!當場被抓包。而老鄭也提出一個觀點:捷運以後可能各都會都有,甚至50年後成為古蹟﹔但是樂生一拆,這個亞洲只有日本跟韓國才有,台灣只有一個的文化歷史建物,拆了就沒了,以後子孫靠什麼去追憶?

我們這麼關心樂生,倒不是支持或反對。其實另一位新莊縣議員也認為:如果行政院有充分的討論過程,就算只有40%的方案,他們也會感謝。我所在意的其中一點也是這個,也是下面今天中時投書,我為何要轉貼的原因。
另一個,其實樂生這個案件,包含了多重的分析層次。檯面上似乎是:官方與民間,或是發展對上弱勢﹔事實上,文建會層暫列古蹟,捷運局願意推出退讓40%的版本,都是跟文化資產保存,也就是文化產業有關。老鄭今天的論調也是。

以下是老鄭今天的節目:
http://files.filefront.com/0314mp3/;6929299;;/fileinfo.html

下面有則中時投書,乃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文。我也希望各位關心的朋友,仔細看一下,把樂生的歷史與最近發生在官方的事件,做了一個回顧。我們如果只看電視,會覺得學生在鬧事,但事實上,我們對官方各部會之間怎麼處理樂生知道太少,於是我brhams6認為老鄭能訪問捷運局很好。
其實,除了捷運局發展的既有批判以外,文建會怎麼處理(諸如委託英國公司的報告是否足夠說服)也是重點,現在,樂生就是因為去年無法被認定為古蹟,在前年底暫定古蹟的期限到期後,將面對拆除。這個禮拜,祇能說緩兵而已,不能說不拆。
則,我對文資法的了解,一直覺的奇怪的是:縣政府的人怎麼好像沒事人,讓捷運局跟社運團體,或是文建會之間在那裡槓﹔認定樂生,第一步應該是在縣政府(可能跨北縣與桃縣了)的事,在文化部門上,自然也應該如文建會這個中央部會積極。陳美伶的文在資產保存面,僅稍微提到一下。
不過回到該文,簡單說:最後一段,清楚表現為了長官辯護的傾向,蘇貞昌當大哥,下面的人有爭執,把責任推到社會公評上,是當大哥的責任嗎?
而且,在各方案之間,有所謂社會公評嗎?市縣府已經片面決定41%的方案,為何不開放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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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3.14 
樂生案從頭說起
陳美伶

    樂生療養院已走過七十六個歲月,早期因對於漢生病之瞭解有限,日本政府採集中強制隔離政策,一直到一九六二年政府取消強制隔離措施,漢生病被汙名化和歧視了數十年,這是醫療史上的重大課題,基於人權的反思,我們有必要更正過去所犯的錯誤。

    原來的樂生院址已經老舊,也不符合醫療需求,行政院衛生署以十餘億元興建醫療養護大樓,並且在二○○五年完工,每一位院民的生活空間,都是以家居型態設計,院區並且有休閒泡茶、閱覽及棋奕等公共空間,同時實際上,三百多位院民中只有四十五位不想要離開現址,我也瞭解這些人的感情,但是,政府的誠意和努力是看得到的。

    對於歷史的錯誤,蘇貞昌院長去年就任後,立即要求建立補償法制,很快地通過「漢生病病人補償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法案立法院決定逕付二讀,但一直未協商)。對於漢生病友給予回復名譽及給付補償金,以撫慰其受到強制隔離時所受到的身心傷害。依據草案的內容,每一病友最高可獲得新台幣一八五萬元,加上日本政府可以補償日幣八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總計可獲四百餘萬元之補償。這是非常進步的立法,也是蘇院長關懷弱勢的具體行動,特別是對於所有病友,包括已回歸社區者,均列入補償範圍。

    在另外一方面,捷運新莊線是超過百萬以上的台北縣民翹首盼望多年的重大建設。樂生療養院坐落在台北捷運新莊機廠範圍內,台北市捷運局早已核定路線無法更改,因此只能選擇最大可能的保存方案。這個工程已經延宕三年,工程損失高達三十億元,通車時間也可能因此展延到一○一年,不只是全民必須承擔損失,還影響三重、新莊沿線居民及像輔仁大學學生上下學塞車之苦,造成社會成本及效益之損失,則更難估計。

    依照大眾捷運法的規定,新莊捷運線的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必須尊重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的規劃,同時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樂生是否為文化資產的認定,也是台北縣政府的權責。兩個地方政府在決定樂生保存方案時,於九十五年四月六日及廿八日分別函行政院表示「除原已有共識之拆遷異地重組較具紀念價值之行政大樓及七星舍外,另外增加保存約四十%之建物」雙方已有共識。樂生案在行政程序上已經塵埃落定。

    有人說行政院於九十五年五月十五日函復台北縣政府「本方案予以備查」,是否是由行政院拍板定案?其實,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所稱「備查」,係指陳報上級政府知悉,行政院根本無權准駁。

    文建會基於文化資產保存的善意,於九十五年八月委託欣陸工程顧問公司進行保存技術評估,提出四個方案,並於同年十一月間送請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表示意見,該局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函復,明確表示「建議方案事涉降低軌道線形標準,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勉強為之將對營運成本及營運安全形成極大之挑戰,故本局評估結果為不可行」。文建會後來雖然將研究報告函送行政院,也是告知而已,無法改變台北市捷運局處理樂生案的終局決定。外界把行政院的說明當做是行政院決定,和實際事實南轅北轍。

    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和地方民意的高度衝突,北縣市政府選擇了保存四十一%的方案,這是價值衝突下的抉擇,可以接受社會公評。我們期待社會各界,理性論辯此一保存方案是否是可以接受的抉擇,如果要無限上綱說蘇院長是迫害者,這是否太沉重也太扭曲了。

    (作者為行政院副秘書長)




文章轉貼自「polanyi的飲饌紀行--從市場到餐桌的飲食文化考」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polanyi/archives/2835761.html#comments

我印象中版主polanyi大大的本行是美食與文化
(影按:polanyi大在這方面真的在行的讓人嫉妒...)
不過有時會對時事提出一些頗具創意但又發人深省的觀點
這篇從風水出發的樂生保存論述
倒是回應了我們之前在版上
關於「庶民美學」、「地方意見」的討論

感謝polanyi大大惠予轉貼

影子


【書寫‧浮生記】風水觀的地方發展—樂生院保存的常民思維

看到blog上大家群情激憤地以各種說理、動情的方法去向那些政客陳情、抗議,我還是感到憂心,因為,那並不只是官方的力量想要去拆而已,當地的民眾也壟罩在開發思維中,用那些官府的利益觀點去看待,這本是人之常情。相反地,在這運動當中,如何說服當地居民加入保存樂生院一方,似乎是不太被強調的課題。

這,不是很詭異嗎?

再者,從運動開始,討論樂生院要不要保存,抑或保存多少,都只侷現在樂生院那塊山丘而已。但是,古早的人並不是這樣看一個「地方」的,樂生院和地方發展深深相繫,而非獨立存在的一小塊土地。因此,在保存策略上只動用人權、文化資產這些概念,是運動者無法和當地居民站在同一個討論起跑點上的主因,居民如果要的是「地方發展」,那就得和他/她談「地方發展」,但何謂地方,何謂發展,就有很濃的文化性了。

  地方,有作為生產財的土地,但是也有因文化而異的「地方」觀,在當地人眼中,地方並非只是單純可運用於資本主義邏輯的土地資產,而是充滿豐富意義的,像是貧瘠或富饒,乾淨或污穢,安全或危險。而漢人對於地方的思維既簡單又複雜,那就是-----「風水」。

  即便在現代化的台灣,仍有須多一個角落都有漢人深信不遺的風水觀在主宰人們如何看待地方(或空間,或土地)。在許多城鎮,都可以聽到「龍脈」的存續繫乎地方整體發展的故事,如果我們說樂生院所在是新莊的龍脈,那可能還稍微引得起整體居民的關注吧!

  事實上,樂生院所在的迴龍,也確實是我們新莊的龍穴所在。 

小說家鄭清文在《新莊-失去龍穴的城鎮》就曾提過,當地人傳說,日本人為永保政權,特地派兵去迴龍搗龍穴、斷龍脈的故事。龍脈繫乎城鎮居民整體命運,而在傳統社會,風水也跟現代的土地一樣,會被地方家族大姓壟斷,換言之,風水牽涉到地方旺族利益,並成為地方大姓得以主宰地方事務的資本。在許多的民族誌中,我們可看到,即便在當代台灣、中國,仍有許多村落是以風水、地理觀去詮釋一個「地方」的發展(晚點補上),而風水故事,常會牽扯到家族的開墾史,或許在樂生院所在的迴龍,就有這樣的故事也說不定。

  把樂生當成是「公共事務」是很西方的思維,可以說服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但對於老一輩(或許再加個教育程度低,如我阿母)人來說,他們對於「公共事務」很模糊,會覺得事不關己(至少我上次很慷慨激昂的講,她連「喔」都沒有)。因此如果要去打動當地民眾參與保存樂生院,視之為己事,或許從「風水觀的地方發展」著手還稍具可行性。

  催動著居民想要去拆除樂生院的原因,有其長遠的新莊地方發展脈落。作為清代時期台北盆地開發的城鎮,新莊雖然曾經繁華一時,但不久河港淤淺,政經地位轉至下遊的萬華。直到戰後,新莊才又以工業發展重現於世人面前,此時,位處於桃園和新莊兩大市鎮中間的迴龍,是處於邊陲的地位的。因此,聽到要蓋捷運,當地人當然是歡欣鼓舞,蹦出一堆學生說「人權」、「文化資產」以保存樂生院和維護樂生院民權益,他們那聽得下去啊!?一來,這些觀念對其本就極為陌生,二來,捷運的開發確實利益顯明可見,因此當地人會贊成拆除,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但別忘了,土地在台灣是被兩種思維體系主宰著:一種是市場體系,可供買賣;一種是風水邏輯,讓有些土地無法被商品化的。大家都只針對市場體系思維在論爭,卻忘了很多小老百姓都深信不移、或者多少相信的風水觀的邏輯。

  樂生院當地有不少人認為捷運蓋起來會帶動地方發展,但如果說拆毀樂生院,搗毀了新莊的命脈,即使蓋了捷運也不會發展。這種話老一輩人才有「興趣」去聽,說人權,嘿嘿嘿,未免陳義過高,作為勸服手段在西方國家可能行得通,但是在台灣,恐怕短期內不容易奏效。原因很簡單,只有透過漢人的思維去理解地方的「發展」是什麼,才有可能說服當地人也參與樂生院的保存。而以往的「發展」,往往是藉由保存地方上的神聖空間而達成(如宗祠、村廟、龍穴),反而不是大家以為的「拆掉蓋別的」的開發思維。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
漢人也對「空間的污穢」感到敏感,這種污穢土地不容易商品化,如墳地、鬼屋,但是在國家力量的介入下,有時可能褪去其污穢,轉成中性的土地。因此,以前被一般人認為是污穢的漢生病及病院,便是在這種情形下,變成當地居民所亟欲鏟去的空間----因為拆樂生蓋捷運不僅「去污」,還促進(資本主義邏輯下的)開發,所以他們當然會想要拆樂生院、蓋捷運站。

因此,怪罪當地居民只有開發思維也太偏頗,因為主宰著他們想要拆樂生的背後思維,除了房地價可以飆漲,恐怕還有漢人傳統中對於「污穢」的看法所致。而政客正巧掌握了這種文化中的思維,相反地,積極為樂生人權奔走的理想,卻可能因為缺乏理解主宰常民對於地方開發的文化思維而顯得癲簸,終至淪為螳臂擋車的憾事。

總言之,我的看法是,保存樂生院,不能只動用「公共空間」、「人權」等西方抽象概念,而必須對漢人對於土地的思維有基本的理解,由此下手,才有爭取當地居民認同的可能。而說動了當地民眾一起來保存樂生院,這運動才算是成功的。否則,未來仍將繼續面對搶救的課題,因為保留/拆除不只是利益、地方發展問題,還牽涉到更深層的,屬於漢人的地域文化觀。從在地人的觀點出發,進而順其邏輯去進行說服(這本是民主程序),樂生院地和其居民人權才有可能深紮於當地。

如果樂生這次保住了,這將是我們下一步所要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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