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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發刊的破週報裡面,有看到一則談文化部,中間就直指文創的文章。其中開頭就是從女巫店事件開始談起。不過有趣的是,回去翻翻上週末的新聞,比如聯合報的,焦點大多都集中在女巫店是否是夜店、賣酒之類的消息,或者是粉斯的不滿。但小弟注意到相關報導中出現:「不符都市計畫法令」。

去年11月,傳出台一要搬家,因為附近要做都更(可見下面附上的蘋果新聞)。女巫店跟台一步行幾分鐘就可以到。而報導中說多年來鄰居一直不堪其噪音干擾....怎麼這麼巧,人家台一要拆,同一個步行區內的女巫店也出事?

至於live house爭議,昨天在苦勞也有一篇專文,這個爭議在6年以前就已經浮上檯面,也都鬧到立法院去了,不過呢,至今仍然未解,然後前兩年通過文創法、要設文創院,一時間士氣大振之類的消息傳出,再比照一下像展演場所事情至今都未解決,這些最基本的問題,可以延宕到今天,那所謂文創在台灣發展的狀況,各位可以思考一下。

會想分享破週報,是因為看到文中Jon Solomon 提到文創、文化部。不過看了下來,小弟實在慧根不夠,除了抱怨「屬少數人的紅利」以外,對於「內在矛盾」的分析,大概也就兩三筆帶過。小弟有興趣知道內在矛盾是哪種,因為矛盾可以是利益分配的,也可以是思想觀念的。文章後面轉向茉莉花革命,小弟就不知道跟文化部、文創產業有何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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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公共論壇

讓「文化創意」窒息的「產業」政策

何東洪、鄭凱同 (流行樂迷)
責任主編:樓乃潔

知名live house「女巫店」宣布月底結束營業,引發北市府關切;無獨有偶,台中「魚骨」live house也因罰單問題暫停營業,並於日前舉辦音樂會號召樂迷為live house發聲。樂迷與網友議論紛紛,許多討論聚焦在live house和pub的區隔,呼籲政府給原創音樂更多的空間。但即使live house文化和pub文化具有差異、各有群眾且無高下之分,何以live house文化具有爭取更多空間的正當性?這樣的論述只會流於文化品味的雅俗之爭。

live house的問題主要來自社會與都市發展過程中,由於文化有機發展的不可預期性,產生文化活動與法律規定間的落差,簡單的說就是:法律的修改跟不上文化發展的腳步。目前live house業者遇到的問題涵蓋消防、噪音、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規定、與稅制等層面,消防和噪音問題業者責無旁貸,且無論登記為何種營業項目都應以安全、不影響地區安寧為前提;營業執照的部份,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告,已於去年底新增「音樂展演空間業(live house)」此一營業項目,不須經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許可便能申請登記;但即使登記為「音樂展演空間業」,土地的使用仍必須符合各地方政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因此認定live house可以在哪些區域營業的標準成為合法與否的關鍵。

以女巫店為例,店面所在區域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根據分區管制,可做為第三種住宅區、人民團體、文康設施,以及部份附條件使用的土地利用,其中較適合女巫店的項目為附條件使用的「餐飲業」(可以提供在店內飲酒的服務)。然而一但登記為「餐飲業」,就不能有樂團演出,依照現行官方認定,只要提供樂團演出,就應歸類為「娛樂服務業」,只能在商業區內營業。

如果有好的公共安全與隔音設施,再加上業者的自律,樂團的演出會讓消防更不安全或干擾鄰居安寧嗎?音樂演出的形式、規模類型繁多,是否無論何種的售票行為都得在商業區內進行?這些問題都可以進一步與一般民眾和公部門進行對話,但有無樂團演出成為「合法」或「違法」的關鍵?這聽起來有點荒謬,卻正是法律遠落後於文化的事實。

像「女巫店」和「魚骨」這樣的小型演出場地提供了年輕創作者磨鍊實力、累積人氣的機會,許多演出者都是後起之秀,每場觀眾人數平均幾十人。如果這樣的場地搬到商業區,在高額的租稅負擔下,節目規劃趨於將本逐利(比如提高演出的門檻、降低節目的開放性),不但間接扼殺年輕人的創造力,青年文化也相形單調。不同的live house基於不同的經營方式與地域性,形成多元文化,成為在地的流行音樂據點,政府不重視文化的日常性培植,卻大興土木蓋流行音樂中心,實為本末倒置。如果無視文化地景、地域特色與店家共同形成的文化連結,要求店家搬遷至文化氛圍迥異的地點,文化還會從人工培養皿中長出來嗎?建成圓環的小吃文化被台北市政府改建計畫所終結的例子不是還歷歷在目?

在北市府關切下,女巫店不打烊了,其他live house能否循此例解決適法性問題,才是此個案所凸顯的重要性。幾年前,在樂迷與樂團的努力下,終於形成輿論壓力,推動政府新增「音樂展演空間業」的商業登記項目,新增該項目的法源,正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如今「魚骨」在遇到同樣的問題後,積極展開樂迷和樂團的串聯,對台中文化空間的想像集思廣益。這些才是推動文化進步的實力,既然公部門有誠意帶動文化創意產業,就應該把只做一半的事做完,在土地分區使用與稅制上修法、鬆綁。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的基層對公部門的補助沒有幻想,但請政府不要擋我們自己走出來的路。

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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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管,文化不管與不關文化:台灣需要「有聲有色,獨立自主」的茉莉花革命

文/Jon Solomon

文化:似乎是最單純,最有機的社會組織形式(其實,相當一部分都屬於現代國家建國的虛構神話),卻在當前知識經濟、文創產業等「後福特資本主義」的趨勢下,成為一個「大餅」。

一夜之間台灣碰巧傳出兩則消息頗能代表這個趨勢底下的癥結。其一,經營十幾年的同志文化與現場表演勝地之一的老店-台北公館女巫店被迫停止營業(http://www.plurk.com/m/p/c9ttny)。其二、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擬案設置文化部,將台灣四間藝術大學納入其中,由未來的文化部來管理(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1052000434.html)。兩者之間雖然毫無關連,可是加起來在一起反而可以成為整體寫照,便能代表「自發性」文化在台灣處處受阻的窘境。

根據我的觀察,台灣社會有幾個重要的「機制」異曲同工都在遏止並堵住自發性文化的發展。諸如就業市場種種「超」的現象(工作超時,老闆超強)、「統獨」爭議與「東西文化差異」等二元對立思考模式的無限上綱、專業迷思對發言權與決策權的壟斷、威權人格對靈活人格的壓抑、作秀消費社會對個我想像的支配霸佔等等各種社會機制,其實都在起著那樣負面、消極的作用。就好像文化管理者最希望看到的景象,就是一批乖得如綿羊般的「民眾」承接「創意」的號令,為決策階層的文化管理者獻出熱血,創造僅屬少數人的紅利。

文創的癥結在於它無法解決的內在矛盾:創意與創新不可避免地意味著對既有秩序與審美框架的挑戰與顛覆,但是,正因為文創是一個「大餅」,所以既有勢力(及其內部的競爭者)插手非常非常之深。

前一陣子阿拉伯世界剛開始爆發「茉莉花革命」之際,台灣媒體的焦點大半都集中在中國那邊有沒有可能,有沒有條件去形成那樣自發性的社會政治革命這個問題上。統派媒體的答案是,中國的國情不同,阿拉伯世界的作法不適用於中國;獨派的媒體則更力吼廝守地說,阿拉伯世界的成就便凸顯了中國無法迴避的問題。無論統派還是獨派,台媒都沒有認真討論,台灣社會本身是否需要掀起自己的一種「茉莉花革命」?

或許現在是個大好機會,把「自發性文化」的訴求搬上檯面。以女巫店那樣象徵性地結合了同志文化與獨立音樂為線索,台灣的茉莉花革命,在我想像中,可以「有聲有色,獨立自主」為整體口號,追求自發性文化的權益。

破週報:http://pots.tw/node/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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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音樂表演聖地 「女巫店」月底打烊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黃驛淵/台北報導】 2011.05.21 09:16 am
 
台北市知名Livehouse「女巫店」,驚傳月底就要結束營業,引發不少樂團迷熱烈討論,店內的詢問電話接不完,更有熟客直接跑去詢問消息是否屬實。

女巫店負責人彭郁晶表示,因為台中阿拉事件,讓全台各縣市嚴查所有「賣酒」的店,本想重新裝潢力拚,但北市府都市發展局以「非商業區不得開設PUB、酒店」為由,勒令停業搬家,只好停止營業。

不過北市府商業處、發展局昨天表示,的確接獲民眾檢舉,但目前尚未完成稽查程序,也未開出任何罰單及處分書,也未要求該店停止使用。

打著台灣獨立音樂展演聖地起家的「女巫店」,向來是樂團迷愛去的地方。月底即將熄燈號的消息傳出後,在樂迷間猶如投下震撼彈。

從大學時代就常出入女巫店的小米表示,下班後,常和三五好友到女巫店聽演唱會,花個幾百元,就能度過愉快的一夜,如今卻因法令問題要停業,真是可惜。

台大學生黃佑文說,女巫店在公館已十幾年,儼然當地地標之一,公館附近有這麼多類似店家,市府卻只針對女巫店開罰,根本是大砲打小鳥。

彭郁晶說,經營十幾年來的店要收掉,當然可惜,不過每年罰單不斷,負擔相當重,若要把女巫店搬到商業區,不僅經營不起,周遭氣氛更不對,怎麼做下去?

不少網友在網路上號召,準備趁著最後這幾天,再到女巫店「朝聖」。

北市府商業處科長游翔瑋說,上月接獲檢舉後初步認定該店並非夜店、飲酒店,屬於「餐飲、飲料及其他休閒服務業」。其中「其他休閒服務業」部分,發展局認為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的疑慮,將待環保、消防、建管處各單位稽查結果出爐,再一併送發展局判定。

【2011/05/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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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將修法 女巫店繼續營業


自由時報【2011/5/26 09:41】


〔本報訊〕在台北頗負盛名的Live House「女巫店」日前因不符都市計畫法令,原本傳出5月底將歇業,北市府昨天決定修改相關法令,將新增「音樂展演空間業」,讓「女巫店」可以此名合法經營,「女巫店」昨晚也表示將繼續營業。

 據報導,「女巫店」因長年被鄰居檢舉噪音,加上日前遭都發局以「非商業區不得開設Pub酒店」告發勒令搬家,當時老闆郁晶已經告知員工,5月底停止營業,此事引起民眾不滿,就連知名歌手張懸、陳綺貞等人也為此發聲,張懸更呼籲現行法令能夠合時宜的改進。

 報導指出,北市府決定修改「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增列「音樂展演空間業」,未來Live House經認定屬音樂展演空間業,就可合法經營,北市府文化局長謝小韞表示,北市目前有9間類似的音樂表演空間,例如「河岸留言」、「The Wall」,相關細節內容,像是消防、公安、噪音等規定,還要再開會討論。

 據悉,市府文化局表示,與負責人彭郁晶溝通後,女巫店確定「不打烊」,願意繼續營業下去,他們昨晚也在網站貼出聲明,表示「女巫店可以繼續營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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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老店 臺一牛奶大王將都更

重溫滋味要等3年 「怕味道不一樣了」

蘋果日報2010年 11月05日 【江碩涵╱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成為建商獵地捷徑,許多屋齡50~60年的知名老店因此關門重建,如上月底收攤的北市武昌街「排骨大王」、還有同一街廓的「明星咖啡館」也即將拆屋。知名的台灣大學旁「臺一牛奶大王」也被劃入都更範圍,最快3~5年內底定都更。不少熟客感嘆,拆掉老店即使重開,「味道也跟以前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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