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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表盟秘書長投書,對文建會新政策大加讚揚。尤其提到諸如3年一期、美學教育等面向。
也不得不然,因為表盟本身,擴大到表演藝術界或者領補助,或者靠公資源接案度日,無法完全跟文建會切割,批判力道自然會小一點。

不過文中也提到一點,才是值得深思的:評鑑與分配機制的問題。
給少、但是公平(最形式的公平是均分)應該爭議不大,但現在潛藏的問題是:可能越給越多,但是評鑑機制的公正性等問題,仍未解決。

另外,看起來文建會的思維基本上仍不脫過去,惟做部分調整而已。基本上,補助仍是會做,我想活動還是會辦(不然首長去哪露出?)。
但文建會始終沒有思維過:是否要從帶領藝術團體的老母雞,改變成為後端平台的推手?

本站也在其他國家案例裡面看到,對藝術家身份認定、進行職業保障(或平均薪資)的政策,也是他們文化單位會做的事情,反而活動不一定在文化單位才辦,或許經濟部、新聞局等都可以辦或協辦。

如果基本定位與思維不變,我想如果過去1年進補改為3年進補,問題存在的話,只會變成擴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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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設 從小做起
 
【聯合報╱于國華/表演藝術協會秘書長(台北市)】 2008.05.28 03:06 am
 
 
昨日聯合報刊出新任文建會主委黃碧端專訪,提到獎助分級、長期且穩定,以及與教育部合作,藝文教育向下扎根兩項作為,格外值得期待。

誠如專訪所言,台灣表演藝術團隊經過政府多年栽培,已經走到升級轉型的關鍵時刻。面對「生根台灣、走向世界」的挑戰,文建會行之有年的藝文補助政策,是該檢討修改。

黃碧端主委提出「分級」、「長期且穩定」的補助構想,基本合乎表演藝術界的願望。文建會補助政策,對藝文生態影響巨大;未來逐漸增加的補助資源,如何公平有效的分配,為表演藝術創造生機而不致於揠苗助長,有待文建會深入了解團隊的差異與環境的需求,謹慎規畫。

文建會與教育部合作推展藝術教育,更是藝文界的期待,只是長期以來作為有限。藝術團隊需要更多演出機會,更願意為孩子演出,培養未來的觀眾;類似在台北市,由文化局和教育局合作的「育藝深遠」計畫,如果擴大推動到全台各地,安排優良藝術團隊參與,對藝術教育扎根、藝術行政人才培育、團隊製作和演出能力的提升,都將發揮長遠且正面的效益。

馬總統選前承諾增加文化預算,但預算的增加,仍有待文建會提出合理的計畫、配合有效的執行,才能實際達成。文化建設不求「馬上」見效,但文建會新人新政,必須讓社會看到長遠的眼光和紮實的計畫,才能安定藝文界人心。

【2008/05/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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