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昨天的中時系列。這篇探討的是場地荒。
首先我認為蓋場所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過去幾年台灣最被詬病的有二:飆節慶與蚊子館。下文的報導,配合起被燒雲門的圖像,好像頗為可憐,事實上,下文將幾個問題混淆一起。表演藝術大約可歸納成幾個面向,第一是硬體,即場所,第二是軟體人才,就是表演內涵相關,第三是文化消費。
下文將文化消費、場所等問題論點混淆。
台北以外的地方藝文人口稀少,是事實,這個居住者的休閒與品味有關,高雄差台北很多,雖然台中最近直追,但除了都會以外,其他縣市真的表演數少,表演團體也不願意去。
則很多人提方案,我看下文的主張是說,蓋了館所,就能提升藝文觀眾人口,這個邏輯我覺得怪怪的,好像多蓋電影院、就有可提升看國片的人口。而且要蓋的人還直指政府(大家納稅的錢),而不是讓市場機制去蓋。
政府做事很多時候有義務性,甚至要做賠錢生意,因為他使命不同;有趣的是,如果讓商人來看,他們做過市調的話,願不願意如下文建議的,在這些地方蓋館所,以及,透過這樣去刺激文化產業?
如果不,我們是不又要讓政府(納稅錢)當冤大頭,但是注意,蓋館所就等於有人要當官、有缺可空出來。所以台灣藝文界也有人主張,在未來席位數上萬過剩之餘,還要繼續蓋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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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場地荒 政府應負起責任
林采韻/特稿 (20080226)
▲雲門舞集位於北縣八里的排練場在2月11日清晨的大火被燒毀,也燒出了藝術界常年以來的憤怒與無奈。圖為雲門舞集藝術總監林懷民(左)在大火次日回到現場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黃世麒攝)
表演藝術團體長年以來面臨的困境,不外乎錢不夠,以及表演的場地不足。這也就是為什麼日前兩廳院以調漲場租「以價制量」,立刻引起藝文團體反彈。事實上,表演藝術團體不應把苗頭完全指向兩廳院,反而該施壓中央、地方政府,解決最根本的表演場地荒問題。
由於國內缺乏符合專業要求的演出場地,兩廳院擔負起國內唯一世界級場地的重擔。政府興蓋兩廳院至今超過廿年,文化硬體等於也停擺了廿年。這段時間內,中央、地方政府興建表演場地的計畫都仍待落實。
以藝文最蓬勃的「大台北」地區來看,板橋大台北新劇院BOT案受挫、台北音樂廳至今有規畫但未見動工時辰。
要解決場地荒,文化界也期待企業的參與。東京有三多利音樂廳、NHK音樂廳;首爾有LG劇院;紐約有老牌的卡內基廳、新興的Norkia劇院,都是企業投資劇院的範例。台灣則除了新舞台之外,其他企業的演出空間根本不足以提供專業演出。
國際級的場地不足,更遑論符合中小型演出需求的各級多元展演空間。在紐約、倫敦等以藝文知名的大城,除了大劇院之外,更有各式實驗性的小劇場、現代音樂空間,但是台北付之闕如。
中南部地區在大劇院的興建上,領先台北的腳步,台中的大都會歌劇院年初動土,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已完成競圖。
只是,相對於台北,中南部面臨的問題又是另一類。
台北以外表演藝術人口少,藝文團體、經紀公司的節目從北往南,票房每況愈下。就算中央蓋了大劇院這樣的硬體建設,也要配套思考觀眾在哪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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