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出刊的破週報,由表演藝術界的王墨林寫了一篇文章。從文化部開始談,最後結語在兩廳院。

針對對象有兩任輪替的政府,當然最後對象十分針對性,也就是新就任的中正文化中心藝術總監。

關於對黃總監本人的批評,也就看看。不過裡面倒是有一點值得注意:「兩廳院法人化已在眾人的遺忘中過了七年,大家似乎忘了當初依法必須在三年之後檢討法人化的績效,歷經兩次政黨輪替都不見其動靜,金碧輝煌的大雅之堂裡面到底窩藏著多少醜事不堪聞問呢?」關鍵字不在醜事,而在於「三年之後檢討法人化的績效」,這一點上網找找,發現在教育部頒訂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裡面,第七條第一款,的確有這樣的規定:

文化中心應以每三年為一期,於當期中程營運計畫第三年之六月三十日前提出次期中程營運計畫,報本部交評鑑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本部於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核定實施。

而第六條是:

評鑑委員會實施績效評鑑時,應著重文化中心營運目標之達成及公共任務之遂行。
績效評鑑分為中程營運目標及年度營運績效,其應包括之項目如下:
一、營運目標及營運計畫。
二、顧客及專業服務。
三、創新及成長。
四、財務績效。
五、其他經評鑑委員會決議評鑑之項目。

好奇的是,這樣的法令規範實在很抽象,究竟什麼才是一個「行政法人」績效的評斷標準?其實一個營利性的私人企業,都負擔的一定程度的社會責任,那麼,非營利性的行政法人,理論上社會責任應該更高,那究竟兩廳院這個單位,社會責任的範圍在哪?也該如何考察?

先前我們題過「數字管理」、「數字台灣」的問題,相信第六條規範的績效項目,部分是可以用數字表徵的(比如四、財務績效。)但其他非量化的績效,又該如何考察呢?在兩廳院邁向法人化6年後的今天。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全文下載:
www.ntch.edu.tw/file/staticFolder/File/govPublicInfo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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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文化 不怕弊端

週四, 2010-03-18 23:31

文/王墨林

不分藍綠的政治人物,滿嘴跑馬的本事,透過「競選」時向老百姓討飯的嘴臉,與「執政」之後自我感覺良好的恃寵而驕,的確證明了這是政治人物雙重人格的變態心理反映。

陳水扁當年信口開河說要把「文化部」做成內閣第一部會的政治承諾,隨著這個人被趕到牢裡去,我們也就把它當個屁給忘了吧!但是現任的馬英九上台之前的大言不慚,與執政之後的將將就就,我們總不能就這樣草草將他說的話當做耳邊風吧?自他上了台之後,就算發生了太多荒腔走板的事且不提,但是當前發生一件最大的笑話總要說來給大家聽聽!那位在文化與政壇上出盡洋相的前文建會主委、前南藝大校長、前兩廳院研究員兼副主任、前大學教授的黃碧端,現在馬英九竟然又要藝術品味平庸的她到已經被陳郁秀搞得一身腥臭的中正文化中心去做藝術總監。

一個在文建會沒能掌好舵的政策官員下台後,又被派遣去台灣最有錢的官方經紀公司當總經理,難道我們的文化界,更是與兩廳院關係密切的表演藝術界,都完全無視於這樣一個怎樣顛倒是非、黑白不分的政策而兀自沉默嗎?有的話,也只會在背後泠嘲熱諷。文化在台灣看到的儘是藍綠輪流上台擺流水席,動輒花上數千萬元搞個大活動是常有的事。

兩廳院藝術總監的月薪是21萬,董事長只領車馬費是6萬,陳郁秀時代公然在藝術總監劉瓊淑的背後操刀,誰領誰的錢真是令人撲朔迷離。而現在郭老先生心甘情願的把執政權還給藝術總監,說:「這是總監執政的地方」,不僅暴露了他為黃碧端做了馬前卒把路舖平的陽謀,更顯現出這個陽謀是為黃碧端量身打造的一套政治酬庸的運作模式。如今黃碧端不僅是穩坐泰山,坐領高薪而已,文建會雖有部會的總預算額度,但是能花在表演藝術上的經費卻遠遠不如「兩廳院」來得龐大,因此她也是手中掌握著台灣表演藝術生態命脈的關鍵人。她以前做文建會主委屢被立法委員羞辱,現在做兩廳院的總監再怎麼爛,也都可以安全的躲起來裝死。那麼重要卻可以不必負責的公共事務,陳郁秀時代已經讓它爛到千瘡百孔,黃碧端時代還會讓它再爛下去嗎?

兩廳院法人化已在眾人的遺忘中過了七年,大家似乎忘了當初依法必須在三年之後檢討法人化的績效,歷經兩次政黨輪替都不見其動靜,金碧輝煌的大雅之堂裡面到底窩藏著多少醜事不堪聞問呢?從現在狼狽下台的前文建會主委,在酬庸15天董事職位後轉成負責董事會下級單位營運的專業經營者,就可看出這種政治手法的運作,再次証明了這座即使是藝術殿堂也是臭不可聞!

馬英九你糟蹋文化到如此田地,歷史會記住你這個昏君的!

資料來源:破週報
http://pots.tw/node/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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