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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館長這個投書,我覺得刺激我們再回憶過去我們對公部門施政,美學教育,公共空間美化等問題的討論。
漢館長談到幾個面向,我們條列式探討。

1.關於美學工作。漢館長列出三點,其一是生活環境,要把都市環境藝術化;其二是普遍的提升人民的美感素養;其三是扶植藝術人才。都非常大,都是幾十年還未必做得到,漢館長也說,他也質疑文建會能量與過去的施政經驗,是否做得到。但嚴格說,上述的口號,對美學或文創,是否是一直存在的問題:眼高手低,口號多於執行。什麼方法,什麼方式可以達成生活美學化,培養人才,乃至於遭到阻力或是派閥抗爭時,開如何處置?似乎都沒聽過。

2.延續上點,漢館長談到環境與美化,說辭其實還是太抽象,包括是誰的美學?那台北街頭上班時間動則百萬輛的機車,武田無敵騎馬隊,為何沒有美感?多元文化,另一面就是文化鬥爭,再加上資源進駐,問題更加複雜。諸如公共藝術與都市美化,如果加幾個擺設還好,但是真的要涉及都市規劃,則從中央內政部,到地方政府,全部都要動起來,光開會一次單項議題的動員人士,可超過50人。

3.文建會與其他部會。看來常跟官方互動的人,或關心動態的,也注意到了這一點。漢館長就從教育去看,當文建會想,但是事實上教育權責在教育部時,在本位主義心態下,會打多少折?或說白,現在要推美學教育,誰出錢?沒預算就沒有政策。另外一個,則我一直提到的,怎麼美學教育?如果是考試領導教學,我寧可不要美學教育。美學教育,朋友們的觀點總從美學出發,我的觀點剛好顛倒,我就是要從既有教育體系去看,先有教育,才有美學教育,什麼意思?在既有中小學的教育方式與日常結構中,猛然加入美學科目,就是增加負擔與虛應故事,拉到高教層次,一個是教師過剩,一個是高教在現代化趨勢下,分科研究與碎裂乃是常態。

4.延續3.。文建會也把焦點放在文化部,似乎杯水車薪,我們從民間文化會議草案看到,文化部結構還是有問題,另外,就算在現在的部會文化中,要請內政部與教育部一起動員,縱使如1.的口號價響,但還是要先釐清權責,當面對釐清問題,就代表完美理念開始要切割。

5.漢館長沒提到民間的力量,諸如民間如何在不同部門串聯文創美學,進行庶民美學教育。台灣民間活力還是十分分散,嚴格說中小學的美學,其實是靠一些繪畫班或音樂教室擔負,背後是因為父母認為文化資本重要所致,並非真的有美學素養。

總觀來看,台灣在文創部分,實在仍空中樓閣,猶如馬克思看到德國哲學一般。漢館長觀察到的現象十分寶貴,但是也未得到什麼特殊的心得,以及突顯出出路在哪。

最後,在附上漢館長過去寫過一篇,關於建築請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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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讀者投書 2007.02.04 

美學運動的曙光

漢寶德

    文建會延續「公民美學」的理念,最近打算提出「台灣生活美學運動」的中程計畫,以四年的時間,落實民間的生活美學。這是首倡公民美學以來最具體的構想,使期盼政府在精神生活品質上有所作為文化界人士,看到一線曙光。然而這個計畫真正可以有效的達成目標嗎?

    據云這個計畫自三個面向著手推動,其一是生活環境,要把都市環境藝術化;其二是普遍的提升人民的美感素養;其三是扶植藝術人才。計畫中包括了生活美學培養的全面,企圖心令人感佩。可是一個涉及層面過廣的計畫,不能不使我們懷疑,文建會以目前的管轄範圍及經營的能力,真能做得到嗎?以過去經驗來看,我們不能不擔心,這又是一個目標遠大,花了幾十億卻無力落實,使我們空歡喜一場的計畫。

    首先,美的環境的創造當然是最重要的,但卻是最困難的。它是全民美學實施成功後的產物。歐洲的大城市與小鄉鎮都有其獨特的美感,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西人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就是明白城市是文明的外顯形式,不能強造。所以都市的秩序與景觀要一群都市設計家,在市民的支持下,擬定長期發展計畫,才能逐步完成。

    文建會的構想是城鄉環境藝術化,以為環境可以經由藝術來美化。這是一種誤解。藝術並不能改造環境。一個骯髒的臉孔上搽粉只能造就丑角,不會產生美感。這就是我們的公共藝術計畫沒有成效的原因。在西方,一度倡議城市美化,曾被都市學者們評譏。城鄉環境的藝術化還不如城市美化來得實際、有效。美化是指用美的建築來裝點。

    以台灣政府作業的情況來說,公共建築都做不到美化,都市的髒亂尚無力清除,談藝術化,或美學改造,要使用甚麼手段?哪一位政府首長敢提出招牌、鐵窗清理政策?敢把機車自人行道上清除?生活環境先要適住才能談美感,徒然在表面上花錢,大家視而不見,只是浪費資源而已!

    好事情要通過有效的手段去完成。提升民眾的審美素養就是「公民美學」政策的目標,也是生活美化的基礎,因此也是最困難的。這需要長期的教育計畫,非通過學校教育去實施不可。可惜的是,教育部門對於美育是完全忽視的,只這一點,文建會就用不上力。

    文建會的計畫中要設立學生美術館,就可知道這是很無奈的。美術館對於學校的美育,效果是有限的,所以在外國,只有大學才設美術館。國中、小的美育要看老師的表現。文建會能影響教育部嗎?我國的美術館直到最近才注意到教育的功能,極少以兒童為目標觀眾。即使有,也缺乏美的教育,因為對於「美」,還沒有共識;因為藝術並不等於美。在此情形下,要以媒體來推廣生活美學,能發生預期的效果嗎?

    我一直覺得文建會應該先有一個美感推廣手段的研究,再提出實施計畫。如果非與教育單位合作,就要把計畫推到行政院去。多年來,在文建會應不應該改制為文化部的問題上,我一直主張保留而發揮文建會的跨部門功能,不必改制,就是因為文化建設不是只談文化就可解決的。美育沒有教育部的積極參與,都市環境沒有內政部的積極參與,都只是喊喊口號而已,成不了大事。這次的計劃特別反映了這一事實,沒有其他單位的執行,將徒勞無功。

    在這計畫中,藝術人才的扶植與生活美學運動是沒有關係的。應該改為應用藝術的提倡,鼓勵與生活相關的家用器物的生產與創造,提升美感素質。文建會曾在陶博館辦過日用陶瓷展,應大力推動,形成風氣。生活美學的載體是生活藝術,也就是應用藝術。明白了這一點,才能找到正確的方向,認真的推動提升全民美感的政策!

    (作者為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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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 漢寶德 - 為台灣建築界請命

發表者 delirious 於 2004-10-25 19:34:48

作者:漢寶德

不久前我到歐洲的幾個主要城市走了一趟,有機會看了他們建築發展的近況。

我的感受是,台灣的建築真正落伍了,而且追趕恐怕都來不及了。

我們的建築一直跟在先進國家的後面。但是九○年代之前的台灣建築雖因規模有限,引不起世界注意,但在設計的品質上尚可亦步亦趨。而且在本土風格的追求上有一些設計的特色,與世界建築放在一起並不遜色。九○年代之後卻完全不同了。財富急速增加使建築成為主流藝術,技術進步促進了建築的創意,建築成為民眾的焦點,因而形成世界性的建築旋風。這一波,台灣建築完全缺席了。

最近幾年,遠東建築獎每年都選拔傑出獎,其設獎的主題是突破與創新,目的在於鼓勵建築界有突出表現的作品。可是坦白說,雖然每年都選出得獎作品,得獎的理由常常不在於創意。九二一震災後的中、小學校園重建,對建築設計標準雖大有幫助,但在理念、形式、技法的創新上,成就仍然是很有限的。整體的看來,近十多年來的台灣建築作品,即使是最優秀的,也只是借用了一些國際語彙,令人略感新鮮而已。由於當代的建築不以理性為基礎,不講道理,只講感覺,借用表現的語彙,不能避免抄襲的嫌疑。模仿是嚴重落後的現象。

為甚麼會有這樣大的落差?當然可以歸罪於建築師的無能,也可以責怪建築教育落後,可是建築界真這麼差嗎?那麼多建築生力軍,多人出國到名校留學,居然沒有一點創新的能耐?我實在很難相信。

其實應該責怪我們的社會沒有給建築界機會。培養成熟的建築師是很不容易的。需要有一定的天才,需要良好的教育,需要有歷練的環境,最後還需要表現的機會。最後兩項都是要社會提供的。如果沒有機會,再優秀的年輕人都無法出頭,即使是歷練成熟的建築師也無法在職業界久留。因此就無法看到出色的建築作品,更不用說與國際建築界論一日之長短了。

培養年輕建築師是很重要的,讓有經驗的建築師有機會發表其創意也很重要。世界上有些國家很明白這個道理,希望培養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建築師,尤其是年輕建築師。可惜的是,台灣目前實行的競圖制度,表面上看是提供年輕人機會,實際上卻造成很多障礙。

十年前,台灣的建築水準遠超過大陸,建築教育也進步許多,可是大陸在建築上,一方面邀請世界名家作示範性表演,一方面提供大量機會給當地建築師,建築水準日漸提升。近來並學習外國,以純展示性與實驗性的建築設計機會,供當地建築師與名家切磋。有台灣建築師被邀請參加的北京住宅大展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們正倡導文化創業產業的發展,為了促進建築的國際競爭力,政府與企業界,尤其是土地開發的廠商,為甚麼不能提供出一些機會,讓建築界有創造衝動的年輕人發表一番他們的抱負?相信有很多建築師為了有所表現,會以很低的代價呈現他夢想中的作品。建築曾被認為是無法發表的藝術,以大陸各地建築展的計畫來看,這一切要改觀了。

台灣難道不打算拚一拚嗎?

資料來源: http://www.forgemind.net/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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