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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個新聞,讓我想起前鎮子自由時報砲轟兩廳院的自由評論,認為兩廳院經營轉軸,轉成以大眾化的歌舞劇為主,不只搶了商業團體的利益以外,更在於阻塞本土與藝術團體表演的機會。
注意前文建會主委怎麼看這個事件,當然它現在是兩廳院董事長,它是從人事成本去看,還說他這四個月每天都在搞,就是人事成本。
不是說不能談經營,而是一個堂堂的董事長,為了這個在百老匯才上映的歌舞劇,花了4個月的精力,則有無平均地對待本土(再說一次,具有台灣主體性的本土)團體?
在此不是要突顯商業與文化之戰,而在於誰的文化?
看到迪士尼的花木蘭我開始發抖,因為下一代是這麼認識中國古典文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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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四億元 連演八十場 兩廳院大翻盤 《獅子王》不來了

中時電子報
 
陳淑英/台北報導  (20070627)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昨天早上召開董事會決議,明年不引進熱門音樂劇《獅子王》到台灣演出了!

    耗資四億元的《獅子王》,明年在台連演八十場,是上一任兩廳院藝術總監平珩任內推動的重大決策,董事會今年四月才正式表決通過,如今突然大翻盤令人相當訝異。 


    還未簽約 無法律問題
    翻盤有否法律問題?現任藝術總監楊其文表示:「我們沒跟製作《獅子王》的真正好公司簽任何合約或備忘錄,所以沒有法律責任。」

    兩廳院董事長陳郁秀說,翻案主要關鍵在於,之前計算引進《獅子王》的四億費用,沒算進人事成本。

    「如果未算人事成本,這齣戲來台演出預計可以賺五千萬;若算進人事成本,會倒賠兩千萬。」陳郁秀說,她指的人事成本不只是演出時增加的工讀生而已,「我來四個月,每天都在處理《獅子王》的案子,就是人事成本。」

    迪士尼公司一九九七年推出音樂劇《獅子王》,得獎無數,是迪士尼戲劇品牌中,被認為融合「經典與時尚」的最佳作品。平珩任內,獲第一屆董事會同意,預訂引進英國作曲家洛伊韋伯旗下的澳洲真正好集團製作的《獅子王》亞洲巡迴版本來台演出,這版本去年曾在上海大劇院演出一百場。

    不過,當時第一屆董事會認為他們的任期在今年二月底屆滿,應將計畫留待第二屆董事會上任後做最後決定。第二任董事會在四月召開臨時董事會,當時無人反對。誰知昨天的董事會卻大翻盤。

    我方不能參與 白花錢

    陳郁秀說,除了未將人事成本算進去,兩廳院也無法獲得對方任何一項衍生商品授權。而且,兩廳院要求派我方工作人員參與裝台工作,也未獲對方同意。「不能進去,就學不到東西」,她反問:「若是雙方合製,為何權利義務不對等?」

    陳郁秀強調:「用國家資源就要有社會責任。」出席的十三位董事採無記名投票,九票同意不辦,四票同意辦理,結果決定不引進演出。

    因《獅子王》不來而空出來的三個月檔期,陳郁秀說,未來兩廳院會與國藝會、文建會採策略聯盟方式做節目,已定有「旗艦、品牌、國際」三大計畫,旗鑑計畫邀雲門舞集演《屋漏痕》,歌劇方面有講述馬偕博士故事的《遙寄台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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