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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談的這個案例,是在設計業裡面。而且台灣因為過去科技業發展,連帶的帶動了諸如工業設計領域,於是鄭秋霜會有以下的建議。
但是同一個模式,無法搬移到文化或媒體產業上,像電影,出版,藝術文化等,每年都有頒獎,但是產業化似乎與之無關,每年都有金馬,但是電影業早就趴到谷底。
這也突顯一個問題:個案成功不等於產業完備。台灣更多狀況在於,缺乏完整機制與平台,祇有個人創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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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範例》得獎後…創意變生意
 
【經濟日報/鄭秋霜】 2007.05.05 02:31 am
 
 
台灣企業及政府機構近年來熱衷舉辦設計競賽,鼓勵創意發想的立意良好,但因為很多都缺乏後續產業化機制,以致多半形成「頒獎完就結束」,後繼乏力難免讓人有遺憾之感。

不過,光寶創新獎舉辦七年以來,已有優良創意成功商業化的範例,不只讓得獎不再是結束,而是開始,也讓「創意變生意」不再是夢想。

光寶科技技術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唐德銘指出,光寶創新獎不只培育華人創意新秀,這一、兩年來創意發酵效應也開始在光寶科技內部日漸明顯。

近年來光寶集團在iF、Red Dot、IDEA等國際工業設計競賽中已是獲獎常勝軍,其中獲得2006年iF獎的數位電視接收器DVB-T Tuner,與獲得2007年iF獎的「藍芽耳機麥克風BSK-100」,都已進入量產,其原始創意概念都來自歷屆光寶創新獎得主,他們後來被延攬進入光寶服務,並且把概念變成新商機,成為「把新創意變成一個新事業部」的範例。

為促成「光寶創新獎」與光寶各事業部、研發單位的發展方向有更緊密的結合,提高參賽作品在光寶相關事業單位量產、參賽者在相關事業單位任職的可能性,光寶各事業部也推派產品設計、技術研發、行銷等面向專業人士,擔任「光寶特別獎」的評審,今年起首度成為常態化設置獎項。

光寶指出,有別於「光寶創新獎」是邀請公司外部各領域優秀創作者或專家擔任評審,以創新為評審依據,經初選、決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光寶特別獎」是新增項目,由光寶公司內部成員組成的評審團,以技術可行性為評審依據,最好是未來三到五年可量產。兩個獎項沒有衝突,評審團成員各自獨立,評選的結果,有些真正好的作品,可能同時入圍兩個獎項。

「光寶特別獎」設置目的,是希望從無限發想的作品中,找到創意落實的新趨勢,以便將創新化為營收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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