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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老鄭訪問文建會主委邱坤良。抱歉小弟電腦先前網路怪,大概被地下電台蓋台,於是只錄到後半部,但是也構理解邱了。
邱說,文建會責無旁貸,當然要認定古蹟。
簡直開玩笑:

1. 依照文資法,文建會只能接受地方單位的報告,繼而就要開委員會決議古蹟。樂生早就開了,就是不認定古蹟,於是產生今天的爭議。文建會請問怎麼認定?文建會依照文資法是沒有直接認定權。

2. 記憶猶新的,副主委洪慶峰投書自由時報說,要尊重地方自主(它在公視上重複了一遍),意思就是這種事情要北縣府認定才對,連廖咸浩都說白:北市府沒有責任,則,邱主委吃錯藥了嗎?怎麼跟副手砲口不一致?地方是不作為?還是無法作為?邱主委怎麼要把責任往身上攬?還是,大老一時間太高興,什麼都隨便亂答應了,還是隨口說說。

3. 邱主委說話真是高明,說什麼要策略性的推動。老鄭還附和。這種東西,一切都有法律過程,無法認定也罷,要認定就要貫徹,什麼策略推動?

4. 90%方案其實本身是非常不恰當的,小弟Brahms6歡迎各位指教。案子本身是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程序。文建會去年既然在法定程序,依照文資法認定古蹟失敗後(小弟一直說想看哪些人認定,認定理由是什麼),照理說文建會就該退場,讓怪手進入﹔怎麼突然委託英國公司,搞一個90%方案?這不是馬後砲?而且文化單位,怎麼會去作一個工程評估?難怪一開始捷運局十分不滿,立場上文化單位作出90%,工程單位也直呼不可能:因為『捍衛專業』(雖然可能很扯)。
簡單說:為何不再認定古蹟上努力(文建會老本行),還要推一個90%,去跟工程單位玩工程遊戲?是不是底下還是一個「特殊的策略運用」?

以下是今天老鄭節目的錄音:
http://up-file.com/download/71529d240240/0423.mp3.html

http://www.badongo.com/file/283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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