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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節結束了,最近有兩篇投書都相當持著反面態度。
很有意思的是,燈節以前並不是必須,而是每年都辦,辦久了就成為習慣。台灣開始正常選舉以後,後來媒體新起,作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因為投票不是建立資料庫,是認人,認人就跟買CD、買書一樣,要看作者名字的。

燈節剛好就是這個機會。尤其,他是由官方來主辦的,正式作秀的機會。

後來文化政策被重視、包括推動各地的文化產業,主要作為都是以飆節慶為風潮,似乎不脫這個原理。

燈節最近幾年已經開始被反省了,但是仍努力向前。

我所關心的倒不是作秀,媒體時代的政治難免;但是,公資源子彈有限,通通拿來辦活動,誰來為文化團體規劃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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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3.04 
燈節落幕 問題浮上來
劉韻詩/北市(退休教師)

     昨天,拜讀蔡銘燦先生有關燈會投書,感觸良多。

     隨著正月結束,各地燈節紛紛熄燈落幕;卻也正是各地方政府頭痛時間的開始。光彩耀眼的主題燈,雖曾獲得民眾讚賞,但節慶過後,卻無處放置,造成回收處理上的難題。而各地方政府免費發放的小花燈、螢光棒、及附帶的電池,由於民眾得來容易,不加珍惜,用後隨手丟棄,垃圾量大增,更成各縣市負荷。

     造價昂貴、璀璨奪目的主燈,美麗身形維持不到廿天,即淪為令人望而生畏的垃圾,顯示近年來最夯的包裝文化,與瞬間燦爛的煙火施放,徒然製造看似熱鬧、內容虛浮的文化假象,與文化建設,尚有相當距離。

     這種「淺碟式」的文化活動,潛藏另一隱憂,即是各地的節慶文化活動少有創意,例如今年各地主題燈即以「米老鼠」居多。「跟」風盛行,必令各地文化活動失去特色,最後步入毀滅。

     國際能源短缺、糧食減產,物價高漲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於此之際,各地方政府與其砸大把銀子辦這種大而無當、節後頭痛的燈會,不如撙節金錢,用以救濟弱勢貧民,或資助鼓勵藝文團體,腳踏實地進行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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