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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所說的應該是這一篇吧?剛剛有聽說了,蘇揆出門前被大舉包圍,不過還是趁機遁逃。
我對樂生的事情,首先反而不是抗爭與文化法律本身,在於:新聞。今天抗爭一天,過兩天怪手可能還是要進去,屆時又是一天的抗爭新聞,然後就拆了,消失了,或許有些攝影或文字工作者紀錄了,但是,又如何?人們解釋馬英九有無貪污等的新聞,是用帶狀,環狀的方式天天轟炸,樂生在搞什麼,台灣嚴格說大多數人都搞不太懂,還以為是拆違建,更別提公共政策與其後的發展/保存辯論。
另一個觀點,在於遭遇誰的阻力。在中正紀念堂,是因為名稱與蔣被拆除,郝市長老爸是老蔣的部署,自然用市府資源捍衛﹔但是樂生,遇到的是’經字頭’的對手,台灣是一個高度右派,以及發展主義的國家,這一點政黨怎麼輪替都輪不掉,經濟發展是永遠的執政黨,樂生背後可沒有所謂的另一種意識型態去支援她們。

以下在po兩三篇關於古蹟,中正紀年堂在自由時報上的爭議。我注意到它的版面,是政治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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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正牌古蹟
自由時報 2007.03.08 記者凌美雪/特稿

對文建會主管催生的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而言,3月6日這一天,無異是修法完成以來最為諷刺的一天。

中正廟暫訂古蹟 樂生院卻將拆除

一度以為「樂生院原地保存90%的方案」通過有望的樂生院民,在這一天看到台北縣捷運局下令7日內強制搬遷的公告,樂生院的古蹟捍衛戰形同失敗。另一方面,不過20餘年歷史的中正紀念堂,卻在台北市政府強力作為下,莫名其妙在一日內變成「暫訂古蹟」。

兩個案例都可說是成也文資法、敗也文資法,讓人想到當初登高疾呼保存樂生院的人,曾經感歎的一句話,他們原以為歷經多年的文資保存法修正案,是中央政府送給愛這塊土地的人們的一顆糖,沒想到「原來這糖是泡泡糖」。

自從3月6日以後,樂生院與中正堂基本上有某種程度的同質性,就是它們都是地方政府所提報的「暫定古蹟」,等待一個公正的審查委員會來告訴大家,究竟它們該不該正式列名古蹟,或者有多少範圍可受古蹟保護。

而二者最大不同處則在於,樂生院是連中央主管單位文建會都傾向主張原地保存90%;中正堂則是在歷史的辯證中大有可議之處,中央傾向於拆牆去威權,讓它更親民。

文資法模糊地帶 公權力無力伸張

但是,即便文建會對兩案的主張明確,但在公權力的伸張上,卻都在文資法的解釋空間裡自廢武功。

文資法關係到暫定古蹟的條例首先是第17條,「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式者,為暫定古蹟。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前項審查程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北市文化局以此為中正堂爭取到一年的免拆令牌,文化局公文既出,行政院即使請文建會行使解釋權,結果也只是氣結無法可施。

但相反的,對樂生院來說,新版文資法第101載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使樂生院一度以為,即使北縣政府遲遲不願進行古蹟指定,只要文建會願意站出來「伸張正義」就好。

沒想到,有權處理而不處理的文建會,出面解釋半天之後,卻又多搬出第32條說,「古蹟除因國防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經提出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委員會審議,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外,不得遷移或拆除。」而樂生院案,因位處台北捷運路線所經,屬重大建設,因此,文建會尊重地方政府的做為。

看來,新版文資法如今只成為文建會需要時搬出來宣讀一番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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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古蹟 政院批北市雙重標準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政府將中正紀念堂暫定古蹟,以防止圍牆被拆,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毀滅的台灣歷史古蹟不計其數,呼籲台北市府不要兩套標準。(記者陳則銘攝)


拆百年建成圓環 卻保中正紀念堂

自由時報 2007.03.08 〔記者王貝林、黃忠榮/台北報導〕對於台北市啟動文化資產審議程序,將中正紀念堂指定為暫定古蹟,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及民進黨立委昨反批北市雙重標準,為何百年歷史的建成圓環可以拆,只有二十七年的中正紀念堂卻要列為古蹟?分明是雙重標準、政治審查。

立委林淑芬召開記者會表示,為阻擋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北市府強行將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毀滅的台灣歷史古蹟卻不計其數,包括蘭州派出所、建成老圓環等。

負責主導中正紀念堂改造案的工程會主委吳澤成表示,行政院無意在是否拆除圍牆這個問題上打轉,目前將以儘速擬妥相關改造規劃案為目標,不會將焦點放在這種局部問題上。

鄭文燦說,古蹟認定有一定標準和程序,雖然北市府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地方主管機關,但「暫定古蹟」的說法,只會讓人質疑北市府政治掛帥,第一時間就設定「不動圍牆」為前提,刻意將事情對立化。

威權象徵成古蹟 台灣建築難保存

林淑芬說,有兩百年歷史的大龍峒孔廟早被列為國定古蹟,卻在馬英九任內計畫拆除圍牆,並表示「拆圍牆是為了增加對周邊居民的親和度」。難道只要符合馬英九和他的代理人郝龍斌市長的意識形態,即便是黨國威權象徵的士林官邸、大同之家、李國鼎故居等都要保留為古蹟,但文化人士四處奔走希望保留的台灣歷史文化建築,如樂生療養院、蔡瑞月舞蹈社等卻遭百般刁難。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也在一場空間解嚴的研討會上表示,她已將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台北市長郝龍斌位於士林福林路的官邸提報為古蹟,她說,郝伯伯官邸將近四十年,是台灣民眾抗議軍人干政的重要場所,比中正紀念堂二十七年時間長多了,北市文化局應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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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文化局:立場始終如一
自由時報 2007.03.08 〔記者洪敏隆、林恕暉/台北報導〕對民進黨立委以孔廟圍牆拆除案質疑北市府對古蹟認定有雙重標準,文化局昨反指立委搞不清楚狀況,孔廟圍牆是經該局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後,而得以保存,立委將孔廟和中正紀念堂拆除圍牆相比較,只是證明該局的立場「始終如一」。

文化局科長鄧文宗表示,孔廟早年由內政部列為市定古蹟,後來發展局推動大龍峒文化園區,計畫降低孔廟圍牆高度,經民眾反映,文化局立刻發函要求暫緩施作,經文資委員會審議決議保存圍牆,即函覆發展局禁止動工。

不過,就在北市府宣布要審查中正紀念堂是否具有保存價值列為古蹟,同樣也是北市府舉辦的台北燈節活動,部分布置卻大剌剌的釘在中正紀念堂的圍牆上,被外界譏為一大諷刺。

鄧文宗表示,文資法規定是不溯及既往,已經釘了就釘了;未來若中正紀念堂真的被列為古蹟,雖然還是能辦活動,但不能傷及古蹟本體。

此外,外界質疑包括北市捷運局正在中正紀念堂下方施作的共同管線工程,及教育部三月開工的兩廳院屋瓦更新工程,是否會因文化局啟動文化資產鑑定程序而被迫停工?文化局表示,捷運相關工程非採明挖方式,兩廳院也是以原工法及原風貌進行維護,未違反文資法規定,仍可繼續施工。

另一方面,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接受Discovery旅遊生活頻道邀請拍攝宣傳短片,地點正巧是中正紀念堂,郝龍斌說,地點是製作單位挑選,中正紀念堂是北市景點之一,他覺得這個選擇很妥當。

Discovery頻道也表示,地點選擇沒有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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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文資審議 官派主導非難事
自由時報 2007.03.08 〔記者林毅璋、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已經要啟動暫定古蹟中正紀念堂鑑定程序,將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並表示一切尊重委員會的決議。事實上市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不是市府首長兼任,就是市長聘任的,根本就如市長郝龍斌的橡皮圖章。

對此,北市文化局科長鄧文宗表示,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的委員人數為廿一人,官派代表只佔五名,專家學者人數比例符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的規定,且委員自主性很高,絕不可能出現一言堂;他強調審議當天該局一定會強力動員,希望每位委員都能出席,絕對不會出現官派代表足以主導決議的情況發生。

根據北市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委員十五至十九人,文化局長與副局長為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並均為委員。另三名委員分由民政局、都發局與工務局專人擔任,其餘才是學者專家,即委員中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為北市府官員。而根據設置要點規定,委員會為多數決,只要二分之一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就能決定。

換句話說,若委員會人數為二十一人,開會時至少要十一人,而這十一人中只要有八人同意即能作出決議。由目前北市府已公開的委員會學者名單來看,已經有人曾在平面媒體上表達反對拆牆的意見,因此只要包含市府代表的八個人同意,反對拆牆的決議即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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