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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中時文老師的投書,談到表演免稅,這個其實先前不少人主張過,但是都無疾而終。
該觀點大致就是先前在本版也探討過:透過對藝術消費的減稅,間接帶動藝文產業成長。廣義來說還是補助,唯補助對象不同。

小弟Brahms6不是反對藝文減稅,也不反對補助;而小弟是將這些大聲疾呼的主張當成已知項,回頭想探討:我們準備好了嗎?
其問題包括:要補助誰?怎麼補助?減稅範圍?減稅時有無配套,包括藝文團體同時應該做什麼,讓這個減稅能產生更多的社會效益(從經濟到治安)?
如果只宣揚理念,無實際對應的作法配套,嚴格說最後會落於空泛、罵名。

對行政法人的探討,小弟的立場一樣,就是:贊成設立,唯必須受到監督與具有一致性、完整配套,讓人無話可說。

其次,這位文老師也把幾個層次混淆,免稅是一件事情,後面的民俗藝術是另外一件事情。
他提到的現象,其實文建會的業務有包含,就是文化資產保存,因為這是最近幾年才大規模、系統性主辦的業務,預算才開始大舉投入,設立組織等,所以成效還看不到非常多,以及,民間凋零速度的確會比官方動作快,這一點回頭去想,民間其實企業、第三部門若政府太慢,應該跑在前面,諸如企業認養、第三部門調查等,但是如果真如文老師所書,則其實我們社會對藝術文化保存功能是失靈的,第三部門如果每天止能靠接政府案子過活,個是資源有限,第二個是,政府若保存速度很慢(諸如法令限制、預算限制等),那等於就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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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4.07 
看表演免稅 讓文化升級
文樺/桃園中壢(國中教師)

     政府若能修改「所得稅施行細則」,民眾看表演、買書的文化消費支出能列入所得稅扣除額,這對提升國民的生活品質、文化素質,將是一股不容忽視力量,國人應樂見其成。

     筆者有一位親戚,常利用農暇之餘,用他的巧手編織蚱蜢、蝴蝶、小鳥、各類器皿,栩栩如生,讓人看了愛不釋手;有一回他在廟口盛會現場創作,吸引了一日本觀光團,對其稱羨不已,並希望他能到日本傳授這絕活。在日本對於活國寶,是相當地尊敬的,政府會給予相當多的禮遇,包括免稅等等;因為傳統文化要保存及庚續,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日本政府相當的重視。

     反觀國內,像這種民俗藝術家,已經逐漸凋零了,碩果僅存者也因生活的需要,或轉業或轉型,不知政府看到這些逐漸沒落的國寶級文化,將要如何挽救呢?還是讓它流落到異國,成為別人的文化呢?國內知名的表演團隊如九歌、果陀、雲門等都是一步一腳印,踩著拓荒者的腳步,為文化藝術努力不懈,前不久雲門的一場大火,燒毀了三十多年的心血,令人扼腕嘆息。

     多元的國粹文化,音樂、美術、舞蹈、劇場、武術等,都是需要傳承與延續的,需要政府多方獎勵,如予以免稅之優惠,或消費可列抵扣除。這種政府、文化、民眾三贏的政策,可以讓國人升級為「世界公民」,僅需政府輕鬆、簡單去改革稅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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