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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有趣的,經日的最近文創園區,也會有專文寫這個,與其空談什麼是創意,產品介紹,專門探討產業現況為佳。
我很喜歡談表演藝術年鑑上,表演藝術從業者6成薪資低於3萬元以下的訊息,就是出自于國華主持的這個研究案,下文他說兩年前表盟做的研究,應該就是我說的那本,內文都彩色列印。
週末,前兩廳院總監楊其文主張展演空間不足,回應前一天漢堡德對文化預算不足、文化文創分家的觀點。
這些大頭,想法都天馬行空,可行性不高,跟現實脫節,卻能夠不斷登上主流媒體,可見現在文創論述的混亂。
下面的文章,我倒覺得較貼近現實,也是文化軟體、人才面現況,但是,不常出現在文創論述中。

該報告還算出表演藝術能袋起的週邊效益,根據該報告,似乎投資1元,可以產生2元,不過詳細的計算方式,沒有公布,我看過報告,也相當複雜,包括認定產業範圍。
不過,該類資料在台灣相當缺乏,文創研究台灣做了很多年,也不乏學者不斷投入,但是就經濟面,極少提出穩定、有信效度的報告。所以大家都很模糊的有個,文創好像有未來性,但是能產生多少具體能量?不知道,更難說財務與經濟的朋友,讓他們手上資源投過來,茁壯文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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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言堂》表演藝術 只能辛苦活著?
 
【經濟日報╱于國華】 2008.02.23 02:40 am
 
 
台上光鮮亮麗的表演藝術家,只是台下觀眾看到的一面。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台灣眾多用十年、二十年練功的表演藝術工作者,下了舞台的真實情形是,有人身懷巨債,有人得打零工養活自己。

是的,台灣絕大多數表演藝術團隊,如今只是「活著」而已。最近因為練舞場被燒,雲門舞集突然成為熱門焦點,許多民眾這才發現,一個享譽世界的國際團隊,竟在這樣的條件下工作!甚至還被查出來,這所雲門僅有的棲身工寮,竟是違建!但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卻說,那已經是雲門的「天堂」。

違建也罷、天堂也罷,許多人認為,雲門每年領到超過千萬元補助,要在這種地方練舞,是自己的選擇。來算一算吧,文建會對表演藝術最重要的補助: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2007年補助雲門1,200萬元,但雲門當年支出總計約1.7億元,扶植補助經費不過占了7%。即使加上其他政府單位的補助或邀請演出費,也不過占雲門營收的15%。也就是,1.7億元中的85%,都必須由雲門自己募款、賣票賣產品賺回來。

即使雲門得到這麼多補助和這麼多社會力量支持,還是在虧損邊緣辛苦活著。台灣大部分表演藝術都處在同樣狀況下,有些創團人必須教跳舞、教音樂,填補團隊營運赤字;有些團隊靠賣票收入周轉,維持團隊一線生機。萬一某檔戲賣座不好,經營立刻陷入困境。怎麼辦?賣房子、抵押財產因應,向地下錢莊借錢也有所聞。如此朝不保夕,即使對藝術有再強烈的使命感,也難免心力交瘁。藝術家在這種情況下,怎可能會有最好的作品誕生?

近年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學者也經由不同方法,計算出政府投資於表演藝術,除了代表重視文化的意義外,也有促進經濟發展的利益。文建會前年公布的研究指出,表演藝術「產業乘數」為2.027元,也就是,政府對表演藝術投資1元,可以增加總體經濟產值2.027元!這個數值與觀光產業相當。發展觀光產業以振興經濟,已經是社會的共識;就經濟學理論來看,投資發展表演藝術產業,與投資發展觀光產業的經濟效果,相去不遠。

更重要的是,表演藝術產業具有極高的「使用價值」。根據財政部資料的統計,2005年,台灣的表演藝術行業包含音樂、戲劇、舞蹈及技藝演出等,產值約為新台幣19億元;如以票房計算,2005年台灣17歲以上的民眾,大約花費28億元買票欣賞各類型演出,包括國內及國外團隊。但文建會調查得知,民眾心目中願意為表演藝術付出的價值,總額高達399億元!可見台灣表演藝術產業市場,還有極大的可開發空間。

表演藝術只能「活著」,是因為政府和企業、投資家,沒有真正認清表演藝術的產業價值,造成目前生態嚴重貧乏。台灣的表演藝術,除了政府補助之外,更需要有眼光、有魄力的資本家投入,激發藝術創作者潛力,培養藝術行政和製作人才。整個台灣的表演藝術生態,已經將要成為死水一潭;期待表演藝術產業活絡如長江大河,必須先有大量活水衝破瓶頸,而不是再注入聊備一格的涓滴細流。

(作者是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秘書長,http://www.paap.org.tw )

【2008/02/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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