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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CUKI提供的網頁資料,我轉錄諸如產值與推估部分如下,並對該份資料作一個解說、跟相關資料的比較。

國內現況
目前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業將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產業、出版、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文化展演設施及數位休閒娛樂等十項產業列入「文化創意產業」項目中,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提供之文化創意產業規模推估資料:民國九十年文化創意產業產值為四千四百億元,保守估計至民國九十七年將達一兆一千六百億元;民國八十七年的就業人口為十五萬人,九十年將增為十九萬六千人,成長率將近百分之二十。

網頁來源
http://web.cca.gov.tw/creative/page/page_01.htm

台經院也在2003-2004年做過調查出版,這是根據CUKI的說法。但是台經院報告並沒有預估2008,僅是文建會網站上找的到預估值。則,理論上應該是在這兩年,文建會委託台經院做過調查,理論上應該是文建會出版。
那要向夏老師、各位抱歉的是我還真的張飛打岳飛,因為文建會、經濟部等不同部會,各自曾經做過研究。而這份報告似乎我們開站時候有POST過,我印象中是有,因為一開始我們相當重視官方資訊。如果沒有,我們提供連結:

http://web.cca.gov.tw/creative/page/main_06.htm

這是文建會文化創意發展計畫的研究成果網頁,我們在討論的應該是這份資料『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產值調查與推估』
http://web.cca.gov.tw/creative/doc/report/2008-02.zip

如果文建會下載不了的話,我們也網站分流:
http://www.badongo.com/file/7261650


http://www.sendspace.com/file/d3sbiq

接下我簡介一下大家的疑慮,從研究架構、產值等面向跟各位談談。
當時的研究陣容是: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主持人     吳榮義
副研究員      盧建旭
專案顧問      陳明秀
副研究員      黃崇哲
研究助理      李素蓮

值得一提的是,CUKI所討論的產業範疇,的確是大問題,考慮當時台經院所圈定的範圍,跟現在年報不同,年報有13項產業,而台經院的定義是:
新聞出版業:印刷業、圖書報刊零售業、出版業、出版及記錄媒介複製、報刊雜 誌。

廣播電視、電影業 廣播電臺、電視臺(含有線台)、電影製片廠、電影院。

娛樂業:歌廳、舞廳、卡拉OK廳、錄影廳、電子遊戲城、保齡球館、溜冰場、綜合娛樂場所、工藝美術品拍賣、畫廊。

藝術業:演出表演團體、表演場所。

群眾文化業:群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村鎮文化中心、文化俱樂部(室)等。

圖書館業:圖書館、檔案館。

文物業:文物保護機構、文物拍賣機構、文物商店、文物科研單位。

博物館業:博物館、管理機構。

文化旅遊業:旅遊紀念品生產單位、旅遊景點經營單位、旅遊管理機構。

博彩業:體育彩票、福利彩票、彩票管理機構、彩票銷售點。

競技體育業:競技體育團體、體育俱樂部、競技體育場所、競技體育管理機構。

廣告業:廣告公司、廣告製作室、設計室。

其他:網路業、文化經紀與代理、文化科技與科研、文化交流、裝飾裝磺業。

以上在報告P31可找到

相較於中央的範疇13項,台北市的12項,這份台經院13項,其實很多跟現有定義相去甚大,難怪產值統計出來差異很大,比如,博彩、競技體育、其他群眾文化等,都是其他架構沒有的,而且非常抽象,其他社福團體嚴格說也可跨到博彩,又,像部分產業比較屬於官方展示,諸如博物館,所以嚴格說,小弟認為這份定義不夠嚴謹,但是有注意到世界趨勢,像英國是注意博彩跟體育的,尤其,並沒有呈現出產業從核心到協助的層次,到後來確定的行政院版、經濟部出版的年報架構,比這份更貼近產業,但是缺點是可能跟現實有差距,因為比較符合部會屬性。

在該報告的105頁,有分跨產業統計的資訊,統計出家數、營業額、人數等資料。總體該報告圈選的產業,企業家數約2萬家、員工人數19萬多、生產總值3億2000多萬元、附加價值1億4000多萬。
我在給大家類似的數據參考一下,可見調查上的不同。
文創年報在2006年的企業家數約5萬家、營業額約為5862億元新台幣。
台北市文化局公布的2006年台北市文化產業企業總家數為9萬多家、銷售額為1兆500多億元新台幣。

發現矛盾了吧?台北市總家數比台灣還多,而文創年報跟最早台經院發佈的資訊也差非常多。關鍵就在於認定範疇的不同。
 在台北市文化局發佈的『文化指標變遷趨勢分析報告』,在最後的附錄4裡面,有針對中央與台北市政府定義的對比,就可看出為何產業不同。以下,我們節錄台北市報告部分資訊,包括文化產業調查的訊息對比表。
http://www.badongo.com/file/7262217

http://www.furk.net/2007_4.pdf.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4pxwth

台經院報告最後給文建會的建議是:
建立個別產業的調查研究與產業策略研究
建立產業情報資訊系統,加強基礎產業統計與普查。
進行個別產業普查與統計,進行產業研究與擬定產業發展策略
從p115-119為這三點的細節。

而從P133頁開始,台經院也建議要從幾個面向從新探討藝文產業的核心架構:文化設施、文化活動、文化資源、文化素養。P134開始有更詳細說明。

要注意幾點跟大家作提醒:
1. 上述研究報告,僅是用1996年資料,推估2001年(研究同時,應該主計處出2001年版的吧?因為是2002年的報告),所以4400億元台幣,對當時而言都是推估。

2. 1996年資料,推估2001年,再根據推估、推估2008年得到1兆多新台幣的產值。我理解它們網頁上的結構如此、此推估的方法,也包括人力資訊的19萬。小弟自己認為有點扯拉,計畫趕不上變化,因為中間還有SARS、總體經濟衰退等問題,這個推估的出來嗎?

最後回應Rindow:
資料來源應該是,台經院參考各國趨勢,自己圈定一些行業(或文建會可能指導),繼續從次級資料去搜尋相配的產業與行業,次級資料應該是用工商普查。工商普查資料有調查到產值、行業人數,比較詳盡,但是缺點是5年一次,它們參考的是民國85年1996年)的工商普查,嚴格說資訊太老舊。
工商普查是最早被官方與研究機構利用的次級資料,缺點一如上述,後來轉向改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央跟台北市都採此一系統,但該資料缺點是,沒有人力資料,所以調查上人力一直很從缺,而且轉主計處、勞委會,因為行業代碼不符合、沒調查等缺點,所以不夠完整。
財稅資料還有一缺點,因為財政部自己圈定行業範疇,雖然有修正很多次,但是財政部並無特別認為文化創意產業重要,所以至今都沒有完全配搭的方式,所以財稅資料,嚴格說還是三條線。
舉一個例子,現在畫廊、拍賣市場都很盛,但很多人一看相關的財政資料,就說不準,因為這方面有多大市場潛能,不知道、不透明,官方哪會知道?

簡單總結Rainbow大人力資訊疑問。就我所知目前官方統計,工商普查是一條路,但五年一次。另一個是走主計處人力資源統計月報,後者雖然每年都有,都是沒有詳細行業定義、文化相關很缺,但是製造業很足。

很好阿,小弟Brahms6一直認為台灣文創的硬功夫太少、口號治國,沒想到網友們都臥虎藏龍,看來官方、媒體人都越來越難混了,因為關心、願意下功夫的人越來越多。
台灣跟英國 DCMS比,簡直嬰兒比巨人,它們不止定期發佈產業資訊,還可以明白圈定範疇後,告訴你英國多少創意產業相關從業者,還有針對不同產業,諸如Live Music,作專題的現況調查、策略建議等。
台經院的上述的報告最後跟文建會等單位建議,要作專題、專產業報告,持續作。該報告寫於2002年,6年過去2008年文創要開始總體檢,作了多少?預算都花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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