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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開始為了增加台灣國家競爭力與面對全球化趨勢,從行政院層級以下開始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其中我們一直談的文創計畫,是整體計畫下的「投資未來」中的「十大重點投資計畫」第二項。而關於社造部分,則屬於新故鄉社區營造,這樣看來,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則單純的從產業化角度出發,而主管計畫之單位也在經濟部,而非文建會。
我再向上游尋找資料的原因在於:作為一個民眾,我們對整個文化創意產業計畫的接觸,往往只在活動層面,事實上後面是一個跨年度、跨單位的計畫,其預算與人力(包括從官方到下屬NGO)動員能量很多,成效是否達到,我想應該先從架構理解上去看,才能評斷。
我想初步介紹到此,我們對官方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整體架構就完整了。我們可以如此閱覽理解:
1. 整體計畫層級: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本篇介紹)
2. 文創計畫層層級:國發計畫內「十大重點投資計畫」部分之第二項,該篇內涵可在:<台灣目前推展文創產業的架構、相關法律與下屬協助單位簡介>這篇見到部會分工與執掌單位﹔以及在<台灣發展文化創意資訊1-台灣如何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看到官方推展文創的詳細子計畫與執行計畫。

整個計畫內容架構,可以在新聞局網頁上看到(點圖進入)
http://info.gio.gov.tw/lp.asp?ctNode=2838&CtUnit=582&BaseDSD=7&mp=21

關於上述內容,我也將其重要資訊轉貼成一篇word檔案,可供大家直接閱讀。

以下,我挑出幾個地方談談,供大家參考。
1. 在計畫內涵當中,文化創意產業的背景可以看到,是為了振興競爭力與降低失業率的前提下進行整個國發計畫,同時參考十大計畫裡面,「觀光客倍增」、「新故鄉社區營造」是獨立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外的,如此可解讀:文創計畫與觀光、社造無關,事實上參考文創13項定義範疇,僅數位休閑娛樂,並無觀光與美食發展相關計畫,同時也並無社區營造事宜。
2. 在計畫執行中,經費來源可分為政府預算、民間、特種基金等,注意文創一項(附表3),全部來自於「中央」政府預算,跨年度經費花費達119億元。從經費的角度看,完全屬於中央政府主導。
3. 計畫管考與監督單位來看,大致上是以研考會、經建會,並由政務委員以「季」為單位進行督考。
4. 從目標來看,特列一部分談討「經濟效益」(內涵包括促進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生活品質等),可見整個計畫側重面向。另外,在整體計畫的挑戰目標裡面,目標全部都以量化方式處理,也以量化方式管考,當然下轄在國發計畫的文創計畫,一樣標準管考。所以,一般期待要深化公民美學教育、長期培訓的方式可能在計畫內看不到,因為管考方式比較是類似「得獎數」、「國際人才交流數」、「刊物出版數目」、「成長率」等方式處理,公民、美學等都是非常抽象而質感的辭彙,難以量化。
5. 推動情形上,類似進度報告,至今(2006年10月),雖然整體計畫有半數法案通過,但是在文創部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仍未通過政院,更還沒勁立法院大門(進去後才開始三讀),數位內容發展條例也還沒草擬完成。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已併入「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不計入檢討統計,為文建會新的重點計畫項目。

事實上關於這個國發計畫,有幾篇評論文章,大家也都可以參考一下:
1.連戰下面的’國家政策基金會’有篇:「挑戰2008六年國發計畫」的法令障礙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FM/091/FM-R-091-054.htm
 同樣在國政基金會中,有個座談會:「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檢視與評估」座談會  http://www.npf.org.tw/Symposium/s91/910813-CL.htm


2.這是經建會網頁中關於國發計畫的一些PDF資料:http://www.knowledge.nat.gov.tw/2008/
 以及計畫報告的網頁:http://www.cepd.gov.tw/business/business_sec2.jsp?linkid=146&parentLinkID=7


可以說
在文化創意產業的部分,對官方推動的思維部份,看來要多下工夫了,不能只每天看自己的消費或文化經驗,必須開始理解與監督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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