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名人堂又看到詹副董事長的文章,今天就挑明了來談文創產業,太好了。第一個,我印象中他的文章比較少談文創產業,比較多談的是生活、美學;第二個,他的文章這樣看來,還是很一貫,如果你翻翻幾年前他的「美學的經濟」,其實意見大致定調,也沒有搖擺來搖擺去。
接下來就要來看看詹副董事長的文章內容。這篇首開就是針對文創「產業」以及「政策」進行論述,我的解讀,他說文創當然是產業,不過話鋒一轉,又指出文創當然是以文化為核心。就論理上來看,執兩用中,四平八穩,當然說的都沒錯。不過呢,實際上運作的如何?沒有提到(倒提到了IPOD,這個案例他滿喜歡提),第二個,他注意到了政府在權責分工上的問題,不過也沒提出什麼解決方案,以及面對的方案。
我倒回頭去想,台灣在經濟部與文建會的分工差異上,該怎麼做?人們說以後文化部成立,自然是文化部的事情。真的嗎?
在英國,創意產業是DCMS管,DCMS有文化事務,也監管創意產業;但是我看了一下德國,她們有文化委員會,但文創是掛在經濟與科技部(Ministerium fuer Wirtschaft und Techonologie)管的,在地方政府,大概也都是經濟部在管。則,誰搞文創,其實自有一套邏輯。最初,文創劃給經濟部管,自然也有這樣的考量。後來如果劃給文建會,那轉折在哪?文建會如果又重做經濟部的工作,不是文不對題嗎?或者是有新的方向?詹副董事長下面的一些描述,其實可以來想想政策分工的問題--諸如講產值以及創造新意義。
不過文章後半段,倒是讓我想一些事情。
第一個,我的詮釋,他認為政府靠不太住了。他說「文化創意產業不必靠政府推動,它也會自動地萌芽茁壯(市場競爭結果自然會成為導師)」、「就從來不是政策的問題,而是創業家自我存在的問題...」。看來它是市場派的,由自由經濟決定。立場也突顯出來。這個滿好。不過至於文創在台灣,是否政府不要介入,然後任由市場導師決定?這點仍值得大談特談。不過,就前幾年對文化觀光部的規劃,包括立委等人大力要求比照韓國成立文化振興院這些意見回想起來,應該不會走純市場派。另外,藝術家們也常常說,要政府協助,看來也不是完全放任的自由經濟派。
第二個,文中提到不少例子「太陽馬戲團是文化創意產業,創造出iPod的蘋果也是文化創意產業,推動Prius綠色汽車的豐田、波爾多經營兩百年的葡萄酒莊、英國曼徹斯特足球聯隊(它在中國的球迷比在英國還多)、台北信義計畫區裡的「Room 18」夜店……都是文創產業...」。舉例好處是,你可以很快掌握言談者的想法,最具體的想法。文中提出這些例子,你覺得呢?文創是越清晰?還是越模糊?這些例子裡面,哪些是台灣本土的?雖然最後有個Room18,不過夜店基本上是西方文化產物(跑趴也是)。
第三,延續上面的太陽馬戲團案例,昨天,蘭陵30年開了座談會。大頭們都去了。林懷民指出文創在台灣是通路問題,然後與會者對新生代也指出「窮,但是看不到希望」。交叉比對一下,一個台灣、各自表述。
下面這些新聞/論述交叉比對,真是越來越有趣了。不過有個東西要順帶提一下。我們對文創理解,沒有什麼真理,而是一起來推理。我們的精神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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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偉雄:一個「文化創意產業」的冷水見解
【聯合報╱詹偉雄】 2009.05.23 03:12 am
「文化創意產業」能成為台灣經濟的強心劑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恐得先釐清問題:在這個字詞所指涉的三個概念(創意、文化、產業)中,你認為哪一個最關鍵?
經濟部工業局的官員們可能會認為:「產業」是最該優先考量的,因為任何事物沒有產業化,就無法產生GDP,而沒有GDP,經濟部就不應該插手介入;文建會的官員們則必定認為「文化」最重要,因為它是任何社會生活、經濟行動的緣起,如果不是因為「文化」,怎會有現在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家、商人中有不少認為「創意」才最重要,因為「文化」、「產業」都已現成在那兒,重點是透過哪種方法來使它們產生「差異化」。
文化 自然就是產業
自從「文化創意產業」在二○○二年成為「挑戰二○○八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的亮點以來,這個語詞便始終是個模糊到底的概念,相關主其事者都從最有利於自身的詮釋角度出發,無怪乎社會從來不明白它的具體面貌,也感覺不到它具備哪些新穎非凡的力量。
我的看法是:三者之中,當然「文化」是最重要的,因為「文化」意指著「以新形式(new form)創造新意義(new meaning)的過程」(當然,它也包含著與「舊意義」和「舊形式」的傳承或鬥爭),而如果你接受了我的定義,你會發現:「文化」自然地就是「產業」(因為它永遠有「有利可圖」的潛能),也必然地有著「創意」的外觀,在當代的經濟世界裡,只要你是販賣「意義」(而不僅是販賣「機能」)的都是文化創意產業,此乃因文化的創造必定衍生特定的創意而遲早會產業化,從這樣的視角看:不止太陽馬戲團是文化創意產業,創造出iPod的蘋果也是文化創意產業,推動Prius綠色汽車的豐田、波爾多經營兩百年的葡萄酒莊、英國曼徹斯特足球聯隊(它在中國的球迷比在英國還多)、台北信義計畫區裡的「Room 18」夜店……都是文創產業,它們都不間斷地建構產品與服務的「新意義」,也嘗試開發各種迷人的「新形式」。
文創 自動萌芽茁壯
定義人人會下,我並不比眾人聰明,我只是試著從近十年來「體驗經濟」發達的切身經驗中,萃取出文化社會學裡最有效解釋這些新供需關係的概念工具而已,如果從這個角度出發,那麼你也會發現:文化創意產業不必靠政府推動,它也會自動地萌芽茁壯(市場競爭結果自然會成為導師);而一定要依靠政策才能存活的公司,往往不是文化創意產業,如果企業能創造意義,它就不必仰賴任何人,美國三大汽車廠與豐田的消長,早已不是「即時生產」(JIT)這種管理系統的競爭,而是生活哲學的深淺之別。
因而,文化創意產業要發展,就從來不是政策的問題,而是創業家自我存在的問題酖酖你沒有非說不可的「新意義」、又不迷戀於某個美好的「新形式」,那你幹嘛創業呢?(作者為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數位時代》總主筆)
【2009/05/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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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陵30論壇 林懷民:台灣表演藝術需要通路
2009-05-23 中國時報 【汪宜儒/台北報導】
▲蘭陵30論壇:尋找下一個30年,台灣劇場與文化的未來之路,林懷民(右二)、賴聲川(右三)及吳靜吉等人出席演講與座談,參加的多為老中青數代的劇場人。(鄭履中攝)
開創台灣劇場新氣象的蘭陵劇坊,今年以重演《荷珠新配》、《貓的天堂》兩部代表作,來紀念成立卅周年。廿二日邀集了蘭陵創辦人吳靜吉、政大校長吳思華、雲門舞集林懷民和表演工作坊賴聲川,舉行「台灣劇場與創意之路─尋找下一個卅年的航向座標」論壇,希望為劇場與文化的下一個卅年提出方向。
學術文化交流基金會執行長吳靜吉認為,相較於卅年前的保守,現在台灣的創意不但更多元,機會也更多。「當年從觀眾不知道該不該笑、何時鼓掌、能不能穿拖鞋進場的宣導開始,這個階段的劇場教育已經過了,台灣現在的藝術教育邁向了下一個階段。」
劇場大老 談未來卅年文創走向
吳靜吉認為這個階段,「藝術與教育的結合是必行的道路」。他認為台灣目前致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談如何發展產業前,有兩個重要的基礎,第一是藝術教育的普及,第二是優秀藝術人才的獎勵,而這也是擴大文化創意產業消費群的重要過程。如果這兩項做不好,台灣文創產業只能是空中樓閣,不會有長遠發展。」
林懷民則關注:「現在台灣的表演藝術需要通路!」他指出,不管是訊息或是演出的空間都面臨通路不足的問題,各地文化中心缺乏專業經營,假使通路問題不解決,就算有再好的作品也無法累積、觀眾也無法培養、專業人才無法成長。林懷民舉例,「去年表演工作坊在中國大陸演出一百多場,台灣卻只有四○場;今年雲門能去中國大陸六個城市巡迴,但台灣卻只有四個。」
培基固本 蓬勃創意別讓大陸受惠
吳思華也認同,從台灣的劇場發展乃至文創發展,都需要先建構出穩定的生態才可行。「各地都需要有長期、穩定、可延續的平台,對內提供創作者交流、演出,培養觀眾的慣性,對外也能吸引觀光客。」
林懷民說:「培基固本,之後才能百花齊放!若不如此,我們今天的討論意義與台灣的蓬勃創意,最後只是讓中國大陸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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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競爭的殘酷」新世代憂未來
2009-05-23 中國時報 【汪宜儒/台北報導】
「台灣劇場與創意之路─尋找下一個卅年的航向座標」論壇中,創作者的態度被視為牽動未來發展的重點。賴聲川說:「卅年前,我們關心人類、社會、戰爭與愛,現在的創作者關心什麼呢?創作者必須知道自己要什麼、關心什麼、在乎什麼!」
林懷民說,卅年前的時代氛圍,自由民主之風正盛,有鄉土文學的論戰、校園民歌的興起,「我們還有一堵名為戒嚴的牆可以衝撞。」賴聲川說:「當年儘管作品陽春又簡單,但那個時代只要有演出,大家都會來,都很高興。所有創作者聚在一塊,覺得什麼都好、其實什麼都不知道,但感覺上,生命的道路就是藝術創作的道路。」
儘管與會大老以自己卅年前的熱情來期勉新一代創作者,也認為年輕世代在目前全球化、科技化的趨勢中,會有更豐富多元的創作靈感。不過,與會的年輕藝術工作者也談到,社會型態與氛圍不同,創作者面臨的問題、思考與感受自然也不會相同。
「視野打開後,是豐富了,但同時也看見競爭的殘酷。」驫舞劇場舞團經理莊增榮說:「對於未來,我們也不知道,但有危機感。現在的政策補助方式與環境市場,讓我們往往是看得見這一餐、不確定下一餐。」
三缺一劇團行政人員鄭成功提出:「金士傑老師曾說『窮,在那個年代很美好』。但我現在的感覺卻是窮,在現在這般的現實中,讓我感到很焦慮,覺得生存感薄弱。」
林懷民則說:「其實我也從不知道未來是什麼,因為未來是做出來的。」
但林懷民也認為:「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好與壞,每個階段,也都有不同的壓力與困境。但你幹不幹?每個人都還是懷著夢想去擁抱、去面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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