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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商時報在每週一,都會推出文創特刊;有點過去經濟日報的味道。仔細想來,這個文創特刊,跟過去經日的有何不同?主要是以產品介紹或知名人士訪談,偶爾會訪談政府與附屬的第三部門對文創看法。問來問去,也都那幾個人。也可以看的到,文創在論述上集中在部分人士的手上,記者也不容易開拓路線。

至於談的內容,下面有一篇訪談李副市長的文章,感覺也是滿典型的,過去幾年對文創的看法,並且從中央轉折到地方政府,走創意都市派的觀點,也大概就是這樣。不過,李副市長看起來滔滔不絕,其實層次也相當突兀,包括提出的數據意涵?以及台灣為何就真如下述,台北為何真有如此文化重鎮的威力?仔細思考,甚至有在兩岸穿梭,都不是這麼樂觀的。

舉個例子,什麼是中文?中文就是簡體中文。現在外國人學的中文,以孔子學院為主,所以他們視簡書簡的。前兩天新聞局舉辦的電影座談會,談了兩天,議題就直接鎖定在台灣影人怎麼進大陸,怎麼面對大陸,已經不在是否能在台灣或台北拍攝的問題。那,下述創意、交流的觀點,是否早跟業界脫節?以及,下面談人才流動,包括李副局長先前打造的「台北市電影委員會」,一個痞子英雄,不就破功了嗎?

都市對文創的發展,一定重要,這點在歐洲也認為,文化政策+都市發展計畫,對創意空間發展是不可或缺的,但仔細來看,要怎麼發揮文化政策+都市發展的力量?具體可以怎麼做?這點很少看的到,反而在下面李副局長的訪談,是滿典型的論述方式:大江大海式的談文創,談文化氣質、品質,又轉入歷史/美學的軸線裡面...。具體怎麼做?似乎是每年越辦越大的活動,或者是跨國代理的音樂劇....

前兩天,詹副董事長給我們又一次冷水的文創見解,其意味的是什麼方向、論述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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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台北推向華人文創之巔

2009-10-26 工商時報 【邱莉玲/專訪】
     「這不是一個願景,而是台北一定要承擔的重任…」台北市新任副市長李永萍語氣堅定地宣示,繼政治首都、經濟首都之後,「台北將發展為一個『文創首都』,這是不可迴避的命運!」

     對文創領域著力甚深的李永萍,擔任立委時期積極推動「文創法」草案,接著受郝龍斌市長延攬並擔任台北市文化局長,被賦予打造台北為華人城市品牌之重任,任內成立「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強化「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機制,研擬「台北雙L軸帶創意群聚」政策,進而將打造台北藝術中心、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台北城市博物館等地標建築,凸顯文化優勢。

     不僅如此,日前主動召開「兩岸文創產業合作的機會與挑戰」系列座談,彙整影視、數位內容、出版、表演藝術等產業界建言,供相關單位政策制定之參考。據悉,年底在台中登場的兩岸兩會會談,她也積極奔走,希望將文創議題納入討論議程。

     因此在9月下旬,李永萍升任副市長時,外界除了關注她是第一位女性副市長的身分之外,也在定睛看,她與市府團隊如何形塑台北為文創首都。

     2個優勢打造台北文創首都

     就李永萍的觀察,通常政治首都未必是文創首都,好比美國的華盛頓特區,但是政治、經濟首都大概都是文創首都,主要是有經濟條件為基礎,長年提供有利文創發展的環境。舉知名的倫敦為例,一年文創產值210億英鎊,占英國文創產業總營業額約30%。

     再來看台北之於台灣,台北文創產值貢獻率更高達40%,每年仍以15%的速度成長,全台文創相關企業每10家就有2家設在台北市;若單看台北市,每5家企業中有2家從事文創相關事業,全市全部產業總營業額1/10來自文創產業。

     文創產業不僅在台北已具經濟規模,李永萍強調台北還有2個優勢,足可承擔文創首都重任:

     1.因著一分特殊、難得的歷史機緣,讓台北呈現深厚文化底蘊。

     60年前國民政府自大陸遷台,帶來故宮文物等中華文化精髓,也帶來各省市畫家、詩人、書法家等文化界精英,短時間齊聚台北;另方面,早期清朝、日本對台治理,也使台北成為本土文化重鎮。這段歷史動亂的悠悠歲月,打造今日台北城多元文化交融、人文薈萃的特色。也因此,台北會有這麼多世界級的舞團、劇團,台北創意、創作人口密度之高,遠高於上海等許多文創都市。

     2.台灣為華人地區第一個實施民主之地。

     寫過小說、辦過劇團,也做過媒體人、經營過網路公司,以文化人自居的李永萍指出,如果無法破除思想管制、文化隔閡,就無法培養創作能量,若無法讓思想流動、跟國際交流,自由自在地發展,又奢談創意?

     台北亮起來、台灣就會放光芒

     比起同樣受到傳統禮教影響的中國、韓國或日本,她認為,台灣不只政治開放,社會價值觀和議題討論的寬容度也大,最能發展出奇特的創意果實;同時,在扮演對西方世界的窗口時,更能抱持開放心胸和想法,這些都讓台北、台灣站在與全球文創產業接軌的優勢上。

     所以李永萍敢大聲說:「台北站起來,就等於台灣占一席地!」在政府全面發展文創產業的關鍵時刻,台北企圖扛起文創首都大旗,在全台乃至全球華人地區發揮磁吸效應,集結人才一起躋身世界級文創競技擂台。

     在2000年前後掀起的「韓流」,即由韓國政府政策性地挹注資金、配套措施、打造環境,扶植國內產業並引進好萊塢韓籍人才,共同促成。

     李永萍分析,「在文創領域,人才是關鍵。台灣要引領文創產業發展,一方面需奠基於大陸市場以及兩岸人才合作,一方面台北要跟上海、北京做創意上的競爭,兩岸競合關係很明顯。」

     在兩岸未破冰前,台灣人才是單向流入大陸,跟大陸政策力道大、市場大,經營成本低有關。隨台灣自2001年起發展文創產業,中國大陸2004年跟進,使全球華人人才競爭更激烈,所以台灣動作要快並鬆綁相關政策、法令,營造好的環境和拿出配套措施,磁吸大陸等華人人才為台灣所用,否則人才流失,可能動搖台灣文創業發展根基。這2年台灣有條件開放大陸人才,台灣人才也漸次回流,已可見豐富、刺激了台灣創意,邁向雙向、健康的交流。

     再來,好的文創產出的投入成本高,台灣也需開拓大陸市場加速回收。文創業不同於製造業,後者用統一規格大量生產便可行銷全球,前者的基礎卻是分享共通性,講一個幽默、做一個形象,都需有共通文化背景的人才能了解,同文同種的台灣若能取得大陸市場做支撐,大可引領華人文創產業。

     台商要深耕大陸市場,勢必觸及大陸審查證照、配額,以及智慧財產權(IP)保護等重大議題,前兩者或可透過ECFA解決,但IP關係台商營運模式建立,需上兩會談判桌方能解決,這也是北市疾呼將文創議題排入兩會談判的原因。

     兩岸文創競合賽鳴槍起跑

     李永萍指出,在北京奧運之後,中國被全球認知,「China Image」儼然成為世界性品牌,目前台灣文創表現明顯優於大陸,應積極擴大成果並主導這股趨勢。而且,文創產品和內容講求品質、品味,台灣有自由創作的能量做後盾,文創產品在亞洲銷售佳,流行音樂更帶給許多人對台灣美好生活型態的嚮往,都是台灣相對於未完全開放的大陸的競爭優勢。

     日前香港導演協會理事長陳嘉上公開表示,未來華語電影契機在台灣,李永萍個人也看好台灣影視產業,認為「只要提供產業好的環境,適當調整體質和轉型,台灣自可遍地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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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文創業合作議題探討數位內容篇-從單打獨鬥走向兩岸共好
2009-10-26 工商時報 【本報訊】
     〈編者按〉

     兩岸長期政治緊張,使得與內容傳播相關的文化創意產業成為相互管制最嚴格的產業,管制法令和政策之多,涉及兩岸許多部會,協調起來難度也高。因此,北市文化局、北市文化基金會、北市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特邀集相關業界座談,希望提供建議給兩岸兩會協商參考。以下為座談內容摘要:

     葉昇宗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陳冠甫:藉著聽取業界在兩岸合作曾遭遇的挑戰、經驗,市府將針對可做的建議,適時調整政策,其他建議會提交中央,作為未來兩岸兩會協商參考。

     大宇資訊公司總經理李永進:台灣發展文創產業應聚焦朝「大型創作」目標邁進,去涵蓋各種衍生性商品產業。比如哈利波特可能衍生漫畫、動畫、電視、電影、遊戲、玩具。政府針對衍生商品也應積極介入整合。

     內容市場都是數人頭,中國有13億人,進入中國市場是必然,最終目標仍以全球市場為概念。未來中華文化主導權不會在台灣,而是中國,現在台灣還有3年機會主導,若業界努力一點,也許可以延長時間。

     華義國際數位娛樂公司營運長熊家麒:台商研發的遊戲產品希望能夠比照內版,也希望大陸法令對於不良內容的定義、標準更明確,官方審批有清楚流程,讓廠商不用花冤枉錢浪費時間疏通。還有,爭取互聯網內容經營執照開放台商申請,目前都是交給陸商經營,對中小型遊戲廠商可能便利,但大型廠商最終仍得面臨經營問題。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顧問林智清:動漫、遊戲業者多年來都是希望爭取和陸商等同待遇。但現況是,就算拿到中華民族網絡工程的遊戲也無法等同陸商待遇。

     我們需要有別於其他國家,建立一個特殊兩岸平台。不管兩岸廠商用獨資還是合資方式申請,都由兩岸共同委員會審查,通過審查就可以自由進入雙方市場。

     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秘書長高世椿:中華動漫協會和電視製作人王偉忠談過,催生包括漫畫、動畫、電視等大型整合案,讓文創產業從單打獨鬥變成有系統的戰力,這方面需要政府支持。

     我們和大陸積極交流,多次參加杭州中國國際動漫節,大陸也提供各種優惠政策。大陸提議,明年和我們在台北合辦兩岸動漫交流大型博覽會,也希望政府支持兩岸動漫產業合作行銷國際。

     台北縣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芬玉:台北動漫聯盟希望,台商在大陸製作或合資之動畫比照電影的待遇,解除境外產品之限制;也期待大陸解除有台灣政府補助款的台灣動畫,不得在大陸電視台播出的禁令。

     此外,大陸有許多動漫產業基地提供優惠待遇,但外商要進入,都有資金比例限制,也建議政府為台商爭取放寬限制。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邱正生:建議促成一個特殊平台,雙方都由被授權的法人對接,協助兩岸文創業者處理法務、稅務、會計等問題。目前台商在大陸遇到的立項、審批等問題,要廢止的可能性低。相關單位宜收集相關法令、行政審批、投資合作的限制等訊息,以法令彙編、問答集的方式提供給台商參考。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周能傳:業界建言,有具體對策能夠顯現效果的,政府會去爭取。比如兩岸對接、建立溝通管道,搭建平台服務項目。目前針對兩岸文創市場議題,是由工業局彙整重大問題,由經濟部發文給陸委會再函送海基會,希望在後續江陳會納入協商議題。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處長方芷絮:兩岸關係微妙,不能既要主權性,又享有境內優惠,需有取捨。兩岸推動文化創業過程大不同,大陸是政府帶著民間跑;台灣讓環境、想法和創意能夠自由發生,這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本系列二「影視產業」篇下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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