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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喊冤:非主動規畫 的確是巧合
 更新日期:2006/11/17 04:09 記者: 林采韻、陳淑英/台北報導
文建會防圳工程,被立院教委會移送查黑中心,前文建會主委陳其南強調,立委所指的三筆費用,皆依法定程序辦理,若被疑為圖利特定對象,他只能說有部分屬於巧合,很大部分是過度解讀。

吳錦發的祕書陳銘城則替老闆喊冤:「副主委住市區,更何況那條水圳離他的老家有三公里遠,不是政務官下鄉灑錢啦!」

昨晚吳錦發手機無人接聽,陳銘城說這個問題很早以前就問過副主委。據他所知,美濃獅子頭水圳等社區防圳計畫,是由美濃愛鄉協進會申請,「協進會做很多社區營造的工作,包括鼓勵年輕人回流,弄通水圳營造清水空間,教外籍新娘學客語做客家菜等等。」這是一項「由下向上」提出的,「不是文建會主動要去做的。」

立委指九十四年度有一筆預算,疑被陳其南和吳錦發,以不當手法撥款,移去修建兩人家鄉的水溝。陳其南解釋,此筆款項是當時七二水災時,因應行政院希望各部會能夠共同救災所編列的款項。為了符合文建會的業務,以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的項目,委託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系等單位,進行水圳工程的規畫與設計。陳其南強調,七二水災時,荖濃溪氾濫嚴重,溪兩岸的屏東縣高樹鄉和高雄縣美濃鎮受災嚴重,當初文建會被指派以經費支持評估這兩地的水圳工程,完全是行政院的規畫。

至於去年五月衛武營表演藝術博覽會所使用的八千萬預算,陳其南指出,當時政府所編列的五年五千億文化工程預算,完全鎖定文化硬體建設。文建會十分擔憂在硬體進行的同時,不做任何軟體、文化教育推廣的搭配,深怕硬體建築完成後淪為蚊子館。因此在九十四年文建會的預算中特別編列特別預算執行衛武營表演藝術博覽會。「我記得當時八千萬是特別預算加部分文建會原本預算的總額,而且博覽會並沒有用到那麼多。」

陳其南解釋,衛武營博覽會進行前,立法院尚未通過文建會當年的預算,不過活動已經箭在弦上,因此沒有等立法院通過預算就先執行。不過,當文建會年底時想把此費用報請列為年度預算時,審計部並不同意,據他了解,最後這筆費用是以九十五年的文建會預算歸還。

此外,立委也指出,陳其南在位期間,以六、七百萬的預算在《台灣日報》進行置入式行銷,不過後來《台灣日報》宣布倒閉無法履行合約,但卻不見《台灣日報》有任何退款動作,質疑陳其南圖利他人。陳其南笑說,文建會沒有那麼笨,當然版面有見報,他們才會付費,沒有多給《台灣日報》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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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教委會破天荒決議 文建會涉弊送查黑中心偵辦
 更新日期:2006/11/17 04:09 記者: 何博文/台北報導
文建會於九十三年度竟在沒有編列預算科目及計畫的情況下,違法辦理與該機關業務毫不相干的「社區水圳防災整建計畫」;同時,還蓄意將整建計畫分為七項細部工程進行招標,用以迴避上網公開招標的規範,嚴重違反預算法以及政府採購法。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質疑,除了將工程拆開,刻意迴避一百萬要公開招標的規定外,這七項工程恰巧分別位於前文建會主委陳其南及副主委吳錦發的家鄉,他質疑文建會整建標準。

工程「恰巧」在正副主委家鄉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討論後認涉弊事態嚴重,日前也破天荒地提案並通過主決議,將該弊案直接移送高檢署黑金查緝中心以進行偵辦、並追究責任。這個動作,也創下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開會以來的首例。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表示,文建會在前任主委陳其南任內,突然莫名其妙地進行與該會業務完全無關的社區水圳防災整建計畫。但他質疑,全台灣三百多個鄉鎮,需要水圳整建的鄉鎮何其多,文建會為何偏偏只選擇在陳其南以及文建會副主委吳錦發的故鄉,也就是屏東縣高樹鄉、高雄縣美濃鎮兩地進行「水圳整建」,而水圳防災又與文建會執掌何干?預算能這樣用嗎?

林滄敏抨擊,更離譜的是,社區水圳防災整建工程是屬於同一項計畫,於法、於理都不應該進行切割。但文建會卻故意將此計畫又極勉強細地分成七項細部工程分開招標,且七項工程金額又全部都剛好是「九十九萬元」,與政府採購法中規定,一百萬元以上工程需上網採公開招標僅差一萬元,根本是故意規避法律監督,大鑽法規漏洞,過程疑雲重重。

細分七標 拿公帑返鄉散財?

林滄敏還公開七項細部工程的地點,包括屏東縣高樹鄉的新豐村、大埔村、東振村、湧泉村等地水圳四標;高雄縣美濃鎮的獅子頭水圳第二幹線、導水幹線分成三標。他強調,七標中,剛好過去擔任主委的陳其南故鄉分得四標、副主委吳錦發分三標,但文建會整建計畫的標準合在?

以美濃獅子頭水圳為例,同一地區有必要拆成三標嗎?又為何每一個標案不管地區、工程性質有多麼不同,都那麼剛好需要九十九萬,一毛不多、一毛不少?

林滄敏強烈質疑,文建會根本是拿公帑讓陳其南、吳錦發在故鄉假借名義當散財童子,且該案已嚴重違反預算法以及規避政府採購法。

他說,因現在沒有監委可以調查弊端,教育委員會審查預算過程發現弊端重重,才會直接以主決議移送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希望查黑中心能毋枉毋縱,早日讓案情水落石出,將不法貪瀆官員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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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多萬建設經費 文建會挪辦藝文活動
 更新日期:2006/10/29 04:09 記者: 林諭林/台北報導
舉債籌措的五年五千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文建會去年竟挪用五千八百多萬元舉辦「藝文活動」!


考量政府財政困難,立法院九十三年通過五年五千億「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依規定應作為工程建設費用,但文建會去年取得預算後,先是不當用來辦活動,審計部又未依法追繳,引發藍綠立委抨擊。


立委痛批 擬退決算追究責任


台聯立委賴幸媛表示,立委長期重預算輕決算,往往讓行政部門輕忽預算執行,她本會期在預算委員會,計畫找出一、兩項離譜的決算「殺雞儆猴」,盼朝野聯手退回不當決算,文建會這項不當預算支用當然是她的目標之一。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也表示,文建會將建設經費拿去辦活動,已違反預算支用目的,且這些活動可能跟「燒錢」一樣,看不到效果,將建議教育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年五千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經費,文建會去年共編列十一億八百萬元預算,原計畫執行「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大台北新劇院興建計畫、古根漢美術館興建計畫、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及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等四項子計畫。


然而,這四項計畫執行時陸續出現問題,例如台中市議會反對興建古根漢博物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變更等,導致文建會這筆預算幾乎沒有執行進度。十一億餘元預算中,僅執行五千八百九十九萬餘元,更離譜的是,花掉的五千八百七十三萬餘元,都是用來辦理「藝文活動」,而與公共建設無關。


立法院預算中心決算審核評估報告指出,文建會挪用預算有五項,審計部卻恣意縱容。其中,「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二○○五表演藝術巡迴演出活動」花費最高,用了三千一百多萬元;「交情一甲子─二○○五台灣交響音樂節」活動,也花了一千一百多萬元。


此外,「二○○五樂舞台灣」、「青少年戲劇校園紮根計畫-細胞傳染」、「童YOUNG華山‧大FUN藝采─愛樂耶誕饗宴」等活動經費,也有數十萬至數百萬元是來自舉債的特別預算。


審計人員表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規定,各機關執行該條例預算,未執行部分,應依法繳回國庫,不得移用,但審計部發現文建會將特別預算挪作他用一事後,不但沒有依法糾察,還同意將已支用的這五千八百多萬元預算,改列為保留預算,文建會大膽浪費老百姓血汗錢,「審計部至少要負一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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