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路過家裡附近的網咖,發現紛紛貼起大布條「瑋大惡法」。大概也就猜的到意思。
其實有趣的是,台灣上網咖大宗的是學生,而最反對的就是學生的家長與老師;對比一下韓國:他們在金大中在的時候,反而鼓勵年輕人從事軟體與遊戲業,並且開放替代役男從事網路軟體與遊戲開發事業。這個在探討韓國遊戲產業崛起時,大多會談到這一點。反而,台灣一邊在發展創意產業,一邊在最庶民的層級,反而把法修的更嚴格,當然今天縣府是打算開放拉。
不過,大多文創產業都是聚集在台北市/縣,唯獨數位休閒娛樂產業,反而以南部的高雄與屏東占比前幾名。我認為原因就在於法律限制,相對於北部的限制,把學生往補習街推,南部管制較少,發展也比較自由。
但是,造成此一現象的政府原因為何?為何台灣出現一國兩制?我認為是主管機關與相關法規的不同。發展產業的是經濟單位,但是管理網咖的是地方政府,而持續反網咖的,是教育單位。矛盾的政策,也正好反映出多頭馬車的現象。
網咖,關鍵不在於打電動了,其實,這些孩子家裡都可以寬頻上網,現在寬頻普及率這麼高。關鍵在於聚集、群聚,年輕人情感交流,一起打網咖,猶如一起小便、一起吃冰。小便、吃冰,意義不在動作本身,而在於情感交流、社交,宣示我們是一掛的。
其實藝術消費也看的出來,比如一起上兩廳院、去小巨蛋看表演,也都以這種功能與現象,只是,上兩廳院在我們社會被認為是高貴的,而上網咖是問題、邊緣少年的場所。自然對待的方法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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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年齡限制 北縣擬放寬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9.08.28 03:26 am
台北縣政府擬修法放寬網咖條例,但業者最近仍在店口掛起抗議布條,繼續給縣府壓力。
記者黃福其/攝影
「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網咖條例)」實施5個月來,因嚴格禁止未滿18歲者進入,業績大受影響,網咖公會一再陳情、串聯自救,台北縣政府打算修法,有條件放寬限制,但不放寬須距校園400公尺的規定。
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於3月11日公布實施,明訂未滿18歲者一律不准進入,新設業者且須距校園400公尺以外,都比北市嚴格,是全國8個訂有網咖條例縣市最嚴苛,施行後嚴重衝擊業者,不少網咖因此歇業。
經發局統計,北縣有照的合法網咖業者有334家、無照180家;網咖條例實施後,各有15家、7家歇業。業者日前組成自救會,並請縣議員廖筱清、林國春等召開公聽會,希望縣府修法放寬限制,避免扼殺業者生存;縣府經發局考慮透過修法解套。
經發局指出,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普通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15歲者於上課時間、晚上10時以後進入或滯留」,非屬電子遊戲場的網咖業者,沒理由被更嚴苛的規定限制,且當初訂定網咖條例,是希望在保護青少年、輔導網咖業者正常發展中取得平衡,如今扼殺網咖業者發展,有必要重新檢討。
【2009/08/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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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網咖年齡限制/輕率翻案 兩面不討好
【聯合報╱本報記者黃福其】 2009.08.28 03:26 am
北縣網咖條例嚴禁未滿18歲以下者進入網咖,相較其他縣市自治法規確實嚴苛,因此引起業者抗議,卻也相對獲得許多家長支持,縣府若以輔導產業為由放寬限制,如果無法說服民眾與家長,將淪入兩面不討好的窘境。
縣府去年10月提出網咖條例草案送縣議會,原擬比照北市採分時段或必須監護人陪同才准進入,在青少年保護及產業發展中尋求平衡點,但當時有議員主張從嚴,經發局又未強力捍衛立場,致全案最終以「議會版」三讀通過,縣府也意外贏得民眾掌聲。
如今縣府在業者反彈壓力下,打算修法放寬限制,可能又引發原本肯定縣府嚴管政策的民眾及家長失望、不諒解;縣府若為輔導業者生計而打算放寬限制,就必須同步「有效導正網咖業」,甚至要求業者主動配合,否則之前「天外飛來的掌聲」,可能一夕變成「不意外的噓聲」。
【2009/08/28 聯合報】@
- 8月 28 週五 200911:51
網咖年齡限制 北縣擬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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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大家 網咖條約 未滿"18"歲禁止進入, 擺明不是要窮人家子弟 不用,用電腦交報告? 不用玩遊戲舒壓? 別只想你們這些 有權有勢的人可以嗎!? 你們有錢 可以買電腦!! 沒錢 貧民哪來錢買電腦? 還市政府想要 每戶人家 捐贈一台電腦 免費光纖? 網咖條約 全天候 18禁止進入 就是瞧不起人.. 21世紀 哪些事情 不會用到電腦? 還是希望 全國青少年都 入幫派? 第一 幫派錢多 誘惑多 第二 有錢,就可以買電腦 不用去網咖被抓 第三 沒娛樂場所 只好為非作歹。 ((別說戶外運動 想一想你們家的小孩吧 哪個回家沒碰到電腦? 所以結論就是 "貧民"就是個錯 ,出生貧窮人家的小孩更是個錯 。Fxxx
像我今天去網咖時雖然店門前寫著全天禁止18歲進入結果老闆還是照給我開〈我去的時候是早上〉可是到了中午時有一堆小學生要開結果不給開?到底是什麼情形? 之後警察來了!我也趕快走!不然還要寫一耶東西很麻煩的!所以我覺得因該是要解除年齡限制啦!不然會對窮人感到不公平!也對我感到不公平!因為我家沒電腦,電腦ˇ被我玩壞了!嘻嘻.
去網咖做報告?玩遊戲只為紓壓?騙誰?騙自己吧? 所以未滿18歲的孩子出現行為偏差認知偏差導致社會危安問題,人倫道德喪失就只為了所謂(擺明不是要窮人家子弟 不用,用電腦交報告?不用玩遊戲舒壓?) 你看過幾個成功的窮人家孩子是去過網咖的?別再用這個當藉口了! 應該全台灣規定未滿18歲不能進網咖,未滿18歲用電腦要經過父母監護人或指導人員監視下用電腦,18歲以前電腦是用來"學習"不是拿來玩!! 你看過幾個國小生進網咖是為了做作業學習知識? 我只看到髒話連篇為了遊戲大動肝火浪費父母的錢買點數而已 現代台灣教育失敗不是只有學校而已整個家庭整個社會也有責任 現在遊戲影視分級都沒去考慮心智年齡發展是否合適 對年齡限制沒有嚴格的要求及監視 導致傳播媒體遊戲影視造成年輕幼苗殘忍麻木不仁沒有道德教養 然後才有人怪東怪西請問這樣對台灣的未來有屁用嗎?
任何事情草率的一刀切. 只會造成更多產業發展的危機. 缺乏討論空間. 濫用政府暴力執法... 台灣曾幾何時. 政府變得比共產黨還共產...還敢自誇是民主.自由社會? 對房屋拆遷如是.對網路.娛樂.遊戲產業也是. 不分青紅皂白的抓進警局.一律視為犯罪份子? 上酒店花天酒地玩女人的黑白兩道.都不會這樣對待了. (一堆法警檢政商都把酒店當廚房跑.完全是事實) 哪種族群對社會危害更大?上網咖還是搞黃賭毒的? 每件事情的正反兩種發展. 都必須放在一起探討. 你越是粗暴執法就只會造成百姓更加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