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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去瀏覽,發現了管中祥教授這篇文章。為2002年10月管教授參與「台灣電視四十年研討會」的發言內容。
2002年台灣電視圈經歷過了有線電視開放、當時也是所謂偶像劇崛起的時期,包括韓流入侵等,大致是上現在很多電視現象,當時已經開始要成形。另外關於政論節目、談話性節目等,當時也都有。

管教授所針砭的電視圈現象,為他前幾段發言的部分,是具體看出了電視圈的積弊與問題,管教授認為,問題在於私有化,使得電視圈不夠多元。中間就開始論述所謂公共化、以及公共化與電視多元化之間的意義。
就閱讀這篇發言來看,管教授應該是要指出,私有化、商業化的電視,表面上順應著所謂自由市場經濟,市場自己有之看不見的手,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在毫無媒體管制(不是管理內容而已)下,過多的電視台、製作單位,只會讓市場彼此抄襲,萎縮。

管教授的批判,小弟認為正確。不過他所提出的方案,諸如公共化,包括其論述,是值得繼續探討是否恰當的。比如,看到最後一段,似乎有點將公共與商業(私人)對立的味道,但公共的意思倒底是什麼?
國家出資、政府經營就是公共?不一定。以前老三台都是政府的、黨國的,為何公共化不認同這種經營方式?
又,如果讓多族群、多階級都能登上電視平台是公共化,則,那不是眾多的私合稱為公嗎?當資本家加入公共電視台,跟客家、老人朋友一起想分一杯羹的時候,算是公共嗎?
還是,公共的意思是,預先排除資本、集團,而後針對特殊族群進行製作與放送?比如女權、客家、老人、外配等。
簡單說,管教授再批判現狀有力,但提出方案,卻相當抽象。公共化似乎還是一個理念,具體怎麼執行?不知道。
以及,現有的幾個非商業電視台,諸如原民、客家,乃至於公視,其實都有公共化的成分(雖然頗具爭議),但一如管教授文章開頭提到,能照顧特殊族群的時段有多少?以及,真正收視率有多少(公視很多節目收視率都很差)?
還有,登得上版面的族群,搞不好還是弱勢中相對強勢的議題,是真的『公平』嗎?

在提出更新的電視評判水準以前,收視率是決定電視經營的主要方針,公視先前收了一些『優質』節目,原因在於收視率不佳;但是康熙來了、大學生了沒,似乎後勢強勁,話題不斷下,應該被腰斬的機會很小。

究竟,電視是一個什麼樣的娛樂環境?
回到管教授開頭,如果他針砭的狀況就是現實,比如過重的商業化、抄襲風不斷;則,在這個環境中突然置入一個公共媒體,或是一個集團有三個頻道(日本NHK頻道不只一個),後果是中流砥柱?還是肉包打狗?
我們會因為成立公共媒體(或集團),讓非主流、小眾藝術能聚集到這個電視,最後跟商業電視集團對抗?還是最後耗光新聞局的預算?

再比對一個狀況。新聞。公視的新聞跟其他新聞台新聞不同,比較不灑狗血;現在在外面吃飯,電視通常都轉到新聞台,但是現在多少商家是中午、晚上在看公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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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參與的電視政策與多元電視文化
Published by 豬肉榮 on May 13, 2008 04:08 pm

作者 benla
2007/02/23, 週五

許多人面對「公共化」主張時,總會問:「台灣需要這麼多的公共電視嗎?」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反過來問:「台灣需要這麼多的商業電視嗎?」
曾經有不少人期待「黨政軍退出三台」,也有更多人認為「有線電視的多頻道科技特質,將為我們帶來多元的社會」,這兩項主張都和商業化有關,但如今,一個都沒實現。

商業電視解決了什麼問題?

「黨政軍退出三台」的主張的確是解決台灣電視問題的一種作法,但如果天真的以為透過股票公開上市,便能免除政治力量對媒體的操控,無疑是椽木求魚。三台釋股後誰有能力購買股票?答案很明顯,絕不是市井小民的你跟我,到頭來還是那些資本強大的財團可以進入董事會操縱媒體。值得注意的是,台灣的政黨向來與財團關係密切,甚至大型政黨本身便是不折不扣的大財團,誰也無法保證,財團化的大型政黨不會轉個彎、弄個控股公司、找個人頭戶再度控制三台。

商業化無法解決政黨控制電視的問題,那是否能促成多元文化呢?

台灣的媒體密度大概是全世界最高的,很少有這麼小的市場規模,卻存在著數十家報紙、九十個以上的有線電視頻道、二百多家廣播電台,五家無線電視台,但問題是,這種巨大、可怕的媒體數量,真的給我們多元的文化或娛樂空間?

雖然從1993年開始,政府陸續開放各類電子媒體的經營權,希望透過所有權的開放,讓更多人有機會經營媒體,藉此達到媒介內容多元化的目的。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台灣有線電視的所有權早已落入少數大集團的手中,內容也缺少多元觀點。我們只要用簡單的數學計算便能說明:目前我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每天至少提供一五千百個小時以上的節目,而在這一千多小時的節目中,真正專為老人、原住民、客家族群、特殊品味者、聽障者製作、服務,或促進其與其他社群互動交流的節目卻是寥寥可數。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畸型媒體環境

多頻道是否就一定有多元觀點的節目與服務?這樣的論述需要進一步思考與批評的。如果以目前台灣資本化、私有化的媒介體質為基礎,是很難透過增加頻道來達多元且普及的節目服務。因為,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法則,商業利潤是業者主要的考量因素,換句話說,如何獲得大多數觀眾的青睞,或者,如何喚起大眾的慾望,才是他們關懷的重點,這也就是為什麼影視節目會呈現模仿、抄襲、一窩蜂現象的原因。台灣的媒體其實不患寡,而是患不均。

我們除了商業電視,還需要有更多的公共媒體來矯正這樣的問題。

媒體公共化是解決上述問題重要方法,公共化不僅只是期待建立更多的公共媒體,更強調公民參與。雖然不少人指責這樣的主張陳義過高,但不容否認的,以目前台灣最具公民參與精神的的公共電視來看,不管是新聞的公正性與深度,或者多元品味節目的提供,以及人民近用權的落實,都是目前商業電視難以項背的。他是引導,也是補充。

公民參與的電視政策才能創造多元文化

「一個公有電視集團的三個不同頻道」主張,其實只是建立公共化的多元媒體環境的最基本要求,「公共產權」、「公共管理」、「公共近用」、「公共服務」政策原則才是公民參與的電視政策更該追求的理想目標。

台灣在一片民營化的政治正確聲中,傳統的國營企業逐漸走向民營,然而,國營企業的變革並非只有私有化這條路,還可以往以「全民依歸、公共服務」的第三條路思考,可惜的是,目前的政策方向卻是以自由化之名,行財團化之實,忽略其他國家行之多年的公、民營對等並存的電視制度,事實上,擴大公共媒體產權結構的作法,主要是為了透過頻道分工來滿足多元品味與社群的不同需求,同時也追求媒體的獨立地位。也因此,要解決台灣電視近年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問題以及限制政黨與商業力量的染指與壟斷,電視所有權結構應重新分配,特別是具有公共財特質的無線電視更該強化「公共產權」的規模。

「公共管理」強調的是公民參與原則,包括執照核發、節目規範、費率制定與調整,都需加入公民意見,甚至參與審議。而在有線電視台中已規範的公共頻道,則可仿效美國成立由社會團體、地方媒體、地方政府組成的「公共頻道委員會」共同管理、經營。「公共近用」重視的是人民的傳播權,因此,更正權、答覆權,以及任何觀眾表達意見的制度必須更加落實,同時,執照核發時須考量多元社群需要,保障閱聽眾的文化權。另一方面,為了要矯正「臺北看天下」的媒體心態,並保存與再生台灣地方文化 的多元特質、讓地方的民眾得以近用媒體,則需強化有線電視的地方特性,鼓勵有線電視製作在地節目,並加強地方人士參與有線電視的相關政策過程。

當然,商業電視是一種媒體的經營與表現,自有其存在的重要價值,現實上也無法要求每個電視經營者都能符合公共精神,也因此在電視制度設計更該將「公共服務」視為整體媒體政策的基本精神。雖然近年來不少人提出,以美國FCC作為台灣媒體改革的目標,但FCC僅是個執行者,在廣電制度的目標上若缺乏公共服務的精神,仍高舉「自由化」的大旗,台灣媒體的亂象與傾斜將會依然存在。

媒體不只是產業更是文化

媒體不僅具有科技及產業的形式,更負載了大量的內容與文化,不同的內容提供者與提供目的,會形成不同的媒介文化與社會文化。一個以「產業」發展為目標的傳播政策,在實際的管理組織及法規的設計上,考量的是如何方便資本的進出與擴張,相對而言,文化多元與媒介近用則是聊備一格的裝飾品,甚至是妨礙利潤獲取的障礙,成為媒體資本家亟欲剷除的對象。然而,如果,我們的生活脫離不瞭解媒介,如果,我們需要透過媒介來擴大生活的視野;如果,我們需要經由媒介作為瞭解社群與自我認同的仲介物,那麼,就必須確立「文化」為媒體使用與經營的基本價值,文化多元就應該成為傳播政策的根本目標,公民參與則是多元電視的必要過程。多一點公共,少一點私利,台灣會更多元!

(本文為「台灣電視四十年研討會」管中祥發言內容)


資料來源:台灣民間聯盟網站

http://twpa.ioe.sinica.edu.tw/?p=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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