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台灣人一向沒有什麼智慧財產權觀念,很多東西只要能大賣,一定抄襲。
今天為了爭奪台客的詮釋權,鬧立法院,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真是一絕。
好處去想,台灣人漸漸已經有智慧財產權觀念,像這種創意產業的東西,的確需要如此保護。也成為中子公司攻擊其他人的武器。
但往壞處想,台客是一個台灣庶民用語,因為商標,已經被中子公司壟斷﹔以後她們就具有商標上的,甚至文化上的衍伸詮釋權,注意中子怎麼包裝台客的,你覺得舞台上原住民張震嶽算台嗎?MC HOTDOG算嗎?我覺得幫謝長廷站台的大隻,公開挺扁的豬頭皮更像,但似乎沒被收編到''台客文化''裡面吧?


今天看電視,分析所謂台客是啥,據說穿短褲然後藍白拖鞋,就算是台客風之一,這樣中華民國國軍可都台客,因為藍白拖是標準配備。
不太想談台客發展的意義演進,以及如何詮釋﹔倒想看看,當台客象徵(甚至只是這個一詞句)成為商標後,所產生的刺傷性。
先前,是台灣社會醜化台客,用它來刺傷部分男性,猶如現在刺傷宅男,之後,這個符號將開始刺傷非台客的人。

========
「台客」成註冊商標 亂用恐侵權?
tvbs 更新日期:2007/08/07 12:39 記者:蔡孟真 
 

「台客」2個字別亂用,否則可能吃上侵權官司!原來「台客」和「台客搖滾」這2個辭,都已經被一家「中子公司」登記註冊,擁有商標權;結果日前在花蓮舉辦的「台客搖滾音樂派對」,就是因為使用了「台客搖滾」4個字,被控侵權,樂壇主唱直呼不可思議!

七色一味文化公司郭紀舟:「真的不曉得台客可以被標定為商標。」

怎麼也想不透,只是使用「台客」2個字,卻讓自己吃上官司,郭先生氣壞了。郭紀舟:「台客搖滾之夜,臨時改成東岸搖滾之夜。」

東華大學財法所助理教授李崇僖:「台客兩個字,我懷疑台客這個是標楷體,是不是用細明體的台客就可以。」 「台客」2個字成了特定公司的註冊商標,如果亂用可能侵權,智慧財產局成了眾矢之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現在被告的是『台客』兩字。」智財局組長:「他雖然有權利,但是台客是比較既有的…。」林淑芬:「局長都認為要檢討。」智財局組長:「我們是來解決問題,沒什麼好爭的。」

雙方態度都很硬,不過被點名的公司也有話要說。中子公司陳功儒:「我們針對台客搖滾,(台客兩個字)我們有登記有註冊,可是不會針對台客兩個字。」記者:「所以不是台客兩字,是使用台客搖滾四個字?」陳功儒:「對對。」 台客已經核准成了商標,這樣的核定標準有沒有瑕疵還不知道,只是下回提到「台客」2個字,可得小心為妙。


==========
「台客」是商標? 音樂界痛批太荒唐
ETTODAY 更新日期:2007/08/07 13:07 記者:記者薛宜家、高鴻銘/台北報導 
 

「台客」這樣的通俗名詞,竟然變成特定公司的註冊商標?音樂團體7日上午指稱,用「台客搖滾」作為活動名稱,竟然會收到存證信函!原來是有一家名為「中子」的公司,把台客和台客搖滾申請做為註冊商標。音樂團體痛批,這種通俗名稱,怎麼可以變成私有財?

以台客為主題的音樂表演越來越盛行,但是現在卻有公司申請台客和台客搖滾作為註冊商標被核准,使用到這些名詞辦活動就會被告。

音樂團體代表指出:「他們寄了這張存證信函給我們,告訴我們侵犯了他們商標的權利,如果我們3天內不做任何處理的話,他們會用法律來告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台客會變成一個商標權利?」

記者問:「只要寫到台客兩個字,像這樣的音樂演唱會之類的活動,你們會採取法律行動嗎?」中子公司代表表示:「理論上在我們擁有權利的時候,我們會這樣做。」

擁有商標權的中子公司立場明確,不排除提告。只是台客這樣通俗用詞,為什麼可以變成註冊商標?

智慧財產局組長洪淑敏表示:「台客兩個字是社會上既有的辭彙,它跟蘋果一樣,跟老虎獅子兔子雄獅都一樣,跟遠東一樣,就是說這些既有的辭彙,原則上都是可以來註冊為商標的,如果使用只是在描述活動的內涵,原則上是OK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說:「那請問一下,我善意合理使用,為了台客文化的傳播,他被告了。」洪淑敏表示:「我覺得他可以主張,因為那是他的權利啊!」

雙方爭執不下,所謂的友善使用定義,也只能等待法官來論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indus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