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了這篇談數位內容出版的事情,有些感想。
數位內容近來伴隨著所謂軟體投資計畫,也非常熱門。對於出版這個又有文化又有創意的產業,似乎從硬體,軟體(科技面)下手,漸漸是政策推動者與一般企業感興趣的點。
不過下面的李學文談到,關鍵還是在內容本身,這一點的確。因為空有科技,縱使能彼此相容,縱使圖檔與影音等都非常精良,則,沒有內涵,猶如一個女孩子長的漂亮,很會裝扮,但開口後就讓人謝謝收看,一樣無法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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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出版不能忘記的文字力量 
 
‧李學文 2007/07/03 
 無論是台灣還是對岸,出版業者從平面轉向數位後,好像完全忘了內容的本質!過去對於文字內容的理解似乎一夕之間瓦解... 
 
 
朋友五月中從在北京召開的36屆FIPP世界期刊大會回來,告知筆者會議之與會者不乏傳統轉化數位出版相關重量級的業者,但一場會議下來,簡單的結論是,截至目前為止,數位出版的獲利之路,是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

初聞此消息,我有一種憂喜參半的感受。憂的是,大陸數位出版算是蓬勃發展,質與量都到達一定的水平,如果這樣質量都無法產生具體的獲利,那麼,台灣數位出版該何去何從? 但,喜的是,至少台灣數位出版業者可以規避其錯誤的經驗,省下一筆龐大的學費!


個人認為,也該是從本質面討論數位出版產業的時候了...


無論是台灣還是對岸,出版業者從平面轉向數位後,好像完全忘了內容的本質!過去對於文字內容的理解似乎一夕之間瓦解。


怎麼說呢?


“內容數位化”或是“數位內容”雖然是國際大勢之所趨,但是數位內容的成功當然還是因為內容的成功,而不是因為數位化的成功。如果我們將數位二字抽離出來看,單看“內容”二字,則數位出版的許多很多問題將可豁然開朗。


消費者為何需要內容,其實不外乎以下幾種目的。


1.資訊性的目的

2.娛樂性的目的

3.知識性的目的


首先我們來看看內容的資訊性目的:


在電波媒體出現之前,文字透過各種載體,以日(報紙),以週(週刊),以月(雜誌)的單位提供了非常豐富的資訊。但自從廣播電視的出現,結合了影音的優勢,提供每小時更新的專業新聞頻道後,重擊了平面媒體原本提供資訊的功能;網際網路的興起,資訊的提供更被切割到以分鐘為單元。至此,在資訊性的功能方面,平面媒體的角色更如江河日下...


接著,我們再來看看內容的娛樂性功能。


除了用文字形式寫笑話集及幽默內容外,文字內容絕大部份不是用來散播娛樂的最佳工具。即便由於娛樂經濟的興起,導致今日我們處處可見各種的八卦雜誌以打發無聊的時間,或是獲得些許娛樂,我們都不要忘記,那些圖文並茂的刊物真正的重點是在於圖片的娛樂性,文字只是配角,娛樂自始自終就非文字之強項。而且說到娛樂,如果情況許可的話,消費者可能更樂於把玩無論是客廳的X BOX、PS3、Wii...或是戶外的PMP(個人隨身多媒體播放器)、Sony 的PSP、手機遊戲等,就是看場電影可能都比硬要將文字內容結合影音元素的電子書、電子雜誌等數位出版品來得有趣許多。


最後,是內容的知識性功能。


最近因公必須前往上海,為了消磨冗長的飛行及轉機時間,將平日沒有時間閱讀而暫存的許許多多有營養的文章(.txt檔)存放在一台再陽春不過的MP4裡,小到不能再小的LCD螢幕上,居然使幾小時的行程成了一趟知識之旅。回國之後,隨性地將同樣的文字檔分別放進PMP、PDA及3G手機裡,發現都能通行無阻...,就知識傳遞的功能而言,這世界上大概沒有比文字更為直接有效又“經濟實惠”的型式吧!


這裡,的確隱含著一些道理。


數位出版的困境,在於業者沒有把真正讀者需求的本質問題思考清楚。

就筆者的觀察,他們可能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


1.忽視文字本身的力量

2.無法徹底丟掉文字所帶來的包袱


兩者之間,是不是既如光譜之兩端,又似一體之兩面?


先說說忽視文字本身的力量。


首先,業者忘記了文字最為強大的知識性功能,以及如上所述筆者親身的經歷——文字最可怕的跨平台功能。


似乎出版數位化之後,業者就常忘記問自己,書(雜誌)是給誰看的? 是要給原本就是要看書(特別是需要靠書本增加知識)的人看的,還是要吸引原本就不看書的人。如果是前者,根據以上的推論,單單純文字的作品就足以滿足跨不同數位平台的最大消費群。然而原本不看書的人,業者要費多少的力氣請他們來看?


為了達到娛樂的效果,製作過程必需思考能不能支援某種圖檔的格式(如jpeg)? 能不能支援某種聲音的格式(如mp3、 Wav)? 能不能支援flash?能不能支援影像? 但問題是,能夠支援的以上某種格式的reader(閱讀器)要賣多少錢?消費者願不願意買單?內容生產的成本大幅提高,划得來嗎?無論是何種經營模式,生產者能否回本?


根據此論點,數位出版業者應該想得是,如何利用純文字的特性(大量減少成本),搭配最大的載體總合(增加使用率),快速產生出規模經濟市場及成功的模式,而不應該費心思考如何將文字硬加融入他們原本就不熟悉又非常耗費金錢且最難跨平台的影音領域!


又或者,業者應該徹底丟掉文字所帶來的包袱,無須刻意保留文字,或是花心思及成本去做翻頁特效或是模擬書的感覺,而應該設法將文字的內涵(非直接內容)轉換成為互動數位影音的多媒體型式來呈現,如此大破大立,才能走出數位出版今日的困境。等到數位出版的內容與載體達到一個相當的市場規模後,再試著推出各種整合文字與影音的實驗數位新出版品。這樣循序漸進的操作模式,或許反而能打開兩岸數位出版產業的困境!


相關連結:「2007第36屆FIPP世界期刊大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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