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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消息,值得看其背後的結構。前陣子談一下英國文創發展,其實在南韓,有一個文化內容振興院,就是公共法人,也就是現在本新聞在炒的。
數年前,兩廳院也遭遇類似問題,不過用特殊條例閃避,諸如員工是否是公務員等,也都閉掉了。現在公法人母法還躺著,但是社會文化的需求不會睡著,於是今天的文學館又遭遇到。

我們的文化單位有提案權力,立法院也有,但是,怎麼文化的事務總是慢半拍?
是散漫?還是其實文化產業的相關事務,屬於三不管地帶?(文建會主要職責是補助藝文團體,現在比較瘋蓋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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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學館身分困窘 尋求解套方案

自由時報2007.4.24
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

風光開館三年餘,卻因行政法人化遲遲未通過,使得國家台灣文學館定位尷尬,立院法制委員會昨日考察國家台灣文學館籌備處,並召開座談會探討行政法人化問題,會中決議,在文學館法制定位未定前,將另提法案讓人事、經費暫時鬆綁,以解決文學館現有問題。

為協助儘速通過「國家台灣文學館設置條例」,立委高思博特別邀請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在文學館召開座談會,與會單位有文建會、行政人事行政局、行政院研考會及相關學者專家等。

國家台灣文學館經多年籌備,於2003年10月開館,但因行政法人的母法未過,「國家台灣文學館設置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多次未過關,去年12月在立法院僅通過部分條文,其餘保留條文仍待舉辦公聽會後擇期續審,目前文學館處於無法制地位的窘境。

前文學館副館長陳昌明指出,文學館在推動行政法人化受阻的前提下,不但沒有享受到行政法人化的優點,人事、經費也處處受限,連個可遵循的制度都沒有,使得經費逐年下降,人事任用又受限,很多案子都推不下去。他建議,不如比照國家圖書館或是中研院的方式,人事任用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條例限制。

今年4月中受命兼任文學館代理館長的吳密察指出,文學館的問題在於子彈不夠、框架太多,留不住文學界具分量的大師級人物來領導,若行政法人化不能落實,問題無法解決。高思博則表示,行政法人化受到中正藝文中心的前例影響,立委們對於行政法人的監督機制不夠明確、管理制度不夠周延等部分,疑慮甚大,短時間內很難改變。為使國家文學館在法人化前能正常運作,推動法案將其人事、經費鬆綁,應是目前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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