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經日的社論,針對前幾天WEF所發布,台灣觀光退步,逕行反思,寫的很好。當然除了在方法上思考WEF指標的問題以外,我倒覺得最後一大段,非常值得參考。
現在吵蘇花高,原因在於自然景觀可能破壞,反過頭去想,台灣的觀光一直在好山好水上打轉,但是觀光局有作過調查,其實國外旅客,對台灣印象最深的是風土人情,當然包含著夜市。故宮等地,都是觀光客很愛去的,我們在觀光,除了政策,還包含民間認識上,僅在土地自然,會不會搞錯對象。中國就算GDP停滯,自然風景還是比台灣強,因為它們是大國,光一個九寨溝,連台灣人都搶著去。
日本呢?最近4月,不少朋友又開始腳癢想去京都看櫻花,櫻花只是表面,最重要是那個交錯著古建築(中國類似風格早就在歷朝燒殺中燒掉)的總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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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特色讓高排名失色
 
【經濟日報/社論】 2007.04.22 03:15 am
 
 
世界經濟論壇(WEF)首度公布各國觀光競爭力指數,我國在全球124個評比國家中排名第30,在亞洲僅次於香港、新加坡和日本而居第四名。這本該是很不錯的成績,但國人對觀光發展的成果卻不是這麼滿意;頗有人以我國實際旅遊收入在亞洲僅排名第九,而質疑我們的實力沒有發揮。

這種國際競爭力評比和實際統計數字或直覺看法不一致的原因之一,乃是評比的目的及標準本來就和各種實際統計不一樣,不能直接比較。因此我們要以競爭力評比檢討實際表現,必須弄清楚其中的差異和關聯,才能提出正確的策略。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媒體上我國觀光收入只居亞洲第九的資料,乃是將本國和外國人都包括在內;因此美日中等 大國自然因大量的國內旅遊而有較高的收入,競爭力排名25和71的日本及中國大陸,在收入排行榜上高居第二和第四。明白這個 差異,就不必輕率地自我指責或相互指責。

其次,競爭力評比雖甚具參考價值,但其中常見一個問題:競爭力指標多依一國平均的品質或能力來編製,而很多產業的實際表現或競爭力卻主要決定於其中最好的那幾項產品或那幾家廠商。此問題在觀光旅遊產業可能更為明顯。若我國有100個景點,品質或競爭力都是80分,則整體的競爭力也是80分;而甲國100個景點之中若有十個是90分,其他只有60分,其平均分數或整體競爭力指標可能只有63分,遠低於我國。然而對只有時間參訪不到十個景點的國際觀光客而言,去甲國卻是比到我國更佳的選擇。這是競爭力指標和實際表現可能出現很大差異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們要改善實際表現時的重要方向。

全球化的世界是贏者通吃的世界。在製造業方面,目前已傾向只有少數最好的產品和廠商能夠在國際市場上存活。在國際旅遊市場,遊客也一樣會選擇最好的地方做為主要目的地。我們既因工資和物價偏高而不可能以低成本與人競爭,即須以品質和特色來競爭。但任何國家都不太可能在所有的產品或所有的地方都勝過別人,因此我們的策略應是使一部分產品或景點能成為全球或鄰近地區最好的選擇,而不是求所有產品和地點平均改善,卻沒有一樣能成為最好的選擇。換言之,重點發展是目前國際競爭的必要策略;而以旅遊而言,我們必須有足夠多比別國好的重點,使觀光客認為值得專程前來旅遊。

而一個景點或旅遊活動要比外國更有吸引力,通常不能只靠一廂情願的努力,必須具備某些競爭對手沒有的條件。我們不能以國內旅遊的角度,以為我們覺得很美的景色就足以吸引外國人。例如,以本國人休閒的角度,烏來瀑布很美,值得一去再去;但我們必須了解,只為看這個瀑布而來的國際旅客,恐怕很少,因為世界上有太多同樣美麗甚至更壯觀的瀑布。

因此在規劃國際旅遊時一定要以國際比較的觀點來挑選重點;愈是有特色而外國少有的東西,就愈容易發展成為地區或全球最好的選擇。被國人視為國家代表之玉山,在國際旅遊上的價值可能不如有些人認為品質不夠好的華西街和士林夜市,也不如外國較少有的蝴蝶谷、神木區以及終年雲霧的凍頂等景觀。找尋這類特色並加以改善,甚至將一些特色結合:如烏來結合了瀑布、溫泉、山谷,再加上具有原住民特色的歷史故事,是我們必須努力的方向。

然而我國的自然景觀再怎麼建設,成本的因素恐怕也使我們不足以吸引很多外國觀光客;因此人文或人為的特色更必須強調。例如夜市、多樣化餐飲、流行音樂、廟會和民俗活動、故宮文物、金門戰地設施和歷史、民主化的歷程,以及產業基地和相關購物機會等等,都有包裝推銷的可能。大型遊樂場、博奕事業、最高建築、最豪華飯店之類純人為的景觀,也並非每個國家都有足夠的資金、市場規模,以及魄力去做;而我們所缺只是魄力而已,因此也應是值得努力的重點。當我們藉人為的努力豐富景點的特色,讓我們有夠多獨具吸引力的地方,就會有更多外國人專程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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