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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略運用,真是公婆都有理。一個說:你有需求才能蓋,一個是,先蓋才能培養需求。
都對,端看下一步怎麼作﹔還有一個關鍵條件,現在台灣的預算下,作這個事情好嗎?如果今天文建會有筆閒錢,硬要去高雄插旗,則後者適當﹔但如果捉襟見肘,則前者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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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4.17 
表演藝術場地多多益善
談應衡

    拜讀時論廣場四月十日諸葛俊先生〈在高雄看歌劇魅影〉一文,個人期能補充淺見。以國內表演場館而言,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成立,在營運上當然期望能夠國際化,這是未來所有國內藝文場館的目標,但實際上,並不易發生台北兩廳院的搶「客人」情形,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觀察。

    首先國內許多表演團體,不論戲劇或音樂,均有安排巡迴演出,出了台北,再也沒有專業級場地可以使用,高雄的兩廳院,正是彌補這方面不足,這類型的表演活動,並非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成立才開始,而是國內表演團體始終缺乏場地。

    其次文章內舉歌劇魅影的案例,依據報導,歌劇魅影在上海、韓國等地演出一百場,到台灣僅演出六十四場,主要的原因就是無法佔用太多檔期。整檔節目除了演出所佔用的時間外,歌劇魅影裝台與結束拆台的時間就已經花掉兩週時間,如果為了顧及成本,將演出期間拉長,則其他表演團體或節目主辦單位將無法使用此項唯一專業演出場所,類似大型戲劇表演,均有類似檔期排擠問題,因此具有第二個專業級表演場地,不會是「搶」生意,反而能紓解表演團體與節目主辦單位對場地的需求。

    此外,歌劇魅影演出期間,觀眾群背景幾乎包含全台灣,具有號召力的活動,在台灣這樣大的面積內,其實無所謂「瘋」不起來的問題,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最重要的還是交通,倘若周邊交通規劃得當,配合高鐵,仍能吸引各縣市觀眾,畢竟如歌劇魅影這類節目,出國觀賞與國內觀賞,其交通費用差異仍大。

    當我們從當地藝術消費人口來看整件事情時,已經預設限制條件給場館營運,以「大格局」邀請國際表演團體,吸引世界各國愛好藝術的人口到高雄作一場藝術饗宴;這幾年在台北兩廳院表演的節目,不論音樂、舞蹈、戲劇哪均經專業藝術人士評定,三大男高音算不算「國際級」,即便該文所述維也納與柏林愛樂來台,也不見世界各國愛好藝術人口來台北,並非節目不佳,而是藝術人口眾多國家,本身就有足夠的演出滿足當地人口。

    承前所述,當專業場地不足時,無法培育自己的表演團體,或國外團體來台表演都受到限制時,如何去培育提昇本地人觀賞的能力,這是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有場地不一定做的到,但沒有一定不行。

    令人擔心的是以台北兩廳院二.五倍的規模,在場館成立後,未來維護上相對預算編列不能輕忽,因為專業級場地,其裝潢、設施、主體規劃均有異於一般住商大樓。以台灣目前建築物使用習慣,有好的設計與高品質的施工,都可能在幾年後因為沒有好的保養與維護而造成原設計功能或景觀耗損,更不用說具有多種專業場館多種類燈光、音效、隔音、舞台機械設施的表演場所,在目前各機關預算緊縮情況下,未來是否能夠充分保障場地整體正常維護與運作,才是未來能否發揮功能正常營運的重點。

    (作者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資訊事務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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